矿井防治水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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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文档矿井防治水知识手册

第一条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分,是煤矿各项技术工作的基础,是煤矿日常生产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

第三条地测工作是一项基础性、连续性和专业性极强的地质工作

第四条煤矿的五大灾害:水、火、瓦斯、煤尘、顶板。

第五条防治水应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

第六条矿井防治水的“五项”综合防治措施是防、堵、疏、排、截。

第七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八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凡是在井筒开拓、采掘过程中,渗入、滴入、淋入、流入、涌入和溃入井巷或工作面的任何水源,统称为矿井水第十条矿井水文地质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四种类型,我矿水文地质类型属于中等类型。

第十一条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第十二条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达到300m3/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事故。

第十三条矿井充水条件是指水源类型、涌水途径、影响矿井涌水强度。

第十四条矿井水害的类型:地表水、冲基层水、岩溶水、矿岩裂隙水、断层水、老空区积水、勘探钻孔水。

第十五条矿井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

第十六条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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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探放老空水时钻孔终孔平距是3米、垂距是1.5米。

第十八条探放老空积水超前距离不得小于30米。

第十九条矿井突水征兆:煤层潮湿、松软,煤帮有滴水、淋水现象,煤帮出现锈色水迹,气温降低、出现雾气,听到水的嘶嘶声,矿压增大,发生偏帮、底鼓。

第二十条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第二十二条我矿井田范围目前不存在带压开采。

第二十三条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第二十五条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第二十六条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水作业。

第二十七条井筒穿过含水层段的井壁结构应当采用有效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

第二十八条目前地质勘探方法有物探、钻探、化探、巷探四种。

第二十九条矿井的充水水源有:大气降水、地表水、储存于井巷围岩中的地下水和老空水等。

第三十条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采用钻探方法。

第三十一条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第三十一条形成矿井水灾的基本条件:充水水源;充水通道。

第三十二条造成矿井水害的充水通道有:导水断层、岩溶陷落柱、导水钻孔、采动破坏形成的冒落裂隙带和岩溶塌陷。

第三十三条煤层开采回采过程中产生的“上三带”是指垮落精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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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裂隙带和弯曲下沉带。

第三十四条煤层开采回采过程中产生的“下三带”是指底板破裂带、隔水带和导升带。

第三十五条煤矿在生产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断层、陷落柱、褶皱、岩墙等构造。

第三十六条岩体裂面两侧部分发生明显相对位移的断裂构造简称断层

第三十七条根据断层两盘相对移动的方式,断层可分为正断层、逆断层、平移断层。

第三十八条陷落柱是指在地质构造力和上部覆盖岩层的重力长期作用下,地下溶洞发生坍塌,这时覆盖在其上部的煤层、岩层随之陷落,这种塌陷呈圆形或不规则的椭圆形柱状体。

第三十九条在地壳运动的影响下,岩层受地应力作用发生塑性变形,形成弯曲,这种构造形态成为褶曲

第四十条雨季“三防”是指防洪、防排水、防雷电。

第四十一条“三下”采煤中的三下主要是指建筑物下、铁(公)路下、水体下。

第四十二条煤层顶板分为伪顶、直接顶、老顶。

第四十三条矿井下煤岩壁的出水形式有渗出、滴出、流出、突(冒)出。

第四十四条地球内部结构分为地壳、地幔、地核三部分。

第四十五条地壳的岩石分为沉积岩、火成岩、变质岩三大类。

第四十六条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小时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第四十七条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者疏水用的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第四十八条地表水包括河流、湖泊、池沼和水库。

第四十九条一般情况下,每月进行1次地表水观测

第五十条矿井应当在开采前的1个水文年内进行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第五十一条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精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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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线。

第五十二条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采取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第五十三条煤巷炮掘施工时20~30米须下发贯通警报。

第五十四条煤巷机掘施工时50米须下发贯通警报。

第五十五条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

第五十六条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第五十七条矿井主要泵房应当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 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

第五十八条矿井应当分井、分水平设观测站进行涌水量的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

第五十九条水仓、沉淀池和水沟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

第六十条井筒开凿到底后,应当先施工永久排水系统。

第六十一条防水闸门每年应当进行2次关闭试验。

第六十二条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应当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六十三条对于正在使用的钻孔,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孔口盖。对于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

第六十四条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是4~6个月。

第六十五条陷落柱根据导水性可分为导水和不导水。

第六十六条地下水的主要类型有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

第六十七条我矿矿井充水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补给源:

1、是直接顶板砂岩含水层及间接灰岩含水层的补给;

2、是深部奥灰含水层的越流补给;

3、是采空积水及周边煤矿采空积水;

4、是开采15号煤层顶板垮落后,寒旺河水向井下渗入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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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井田内可能存在的隐伏断层沟通含水层形成补给。

第六十八条老空积水探放时三个界限是积水线、警戒线、放水线。

A、积水线,经过调查圈定的老窑、老空区范围的边界线。

B、探水线,岩积水线往外推60~150m划定的一条界限,开始探水。

C、警戒线,从探水线往外推50~150m划定的一条线,掘进中注意迎头出水征兆,提前探水。

第六十九条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矿调度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十条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第七十一条井下排水设备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出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就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第七十二条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应当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十三条老空是指采空区、老窑和已经报废井巷的总称。

第七十四条凡影响生产、威胁采掘工作面或矿井安全的、增加吨煤成本使矿井局部或全部被淹没的矿井水,都称为矿井水害。

第七十五条矿井水的危害:

恶化生产环境,增加排水费用,损失煤炭资源,缩短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引起沼气爆炸或硫化氢中毒,淹没巷道或矿井造成重大伤亡.

第七十六条造成水害的原因:

井田内的水文地质资料不清,盲目开采;井筒位置选择不合理;精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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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措施不当;麻痹大意,管理不善

第七十七条含水层是指那些既能储存重力水又能让水自由流动的岩层。

第七十八条矿井突水是指煤矿在正常生产中突然发生的具有一定数量来势凶猛的涌水现象。

第七十九条矿井防治水的目的是:

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减少矿井正常涌水,降低煤炭生产成本,在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的安全前提下使国家的煤炭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回收。

第八十条带压开采是指在具有承压水压力的含水层上进行的采煤。

第八十一条矿井涌水量的测量方法有:

浮标法、堰测法、容积法和超声波流量仪法

第八十二条防水煤(岩)柱是指为确保近水体安全采煤而留设的煤层开采上(下)限至水体底(顶)界面之间的煤岩层区段。

第八十三条避水灾路线是指:

在井下发生重大水灾事故时每个人都能由工作地点通过各种巷道撤到安全地点,每个矿井对各个作业场所、各个岗位的人员规定的最畅通、最近便、最有把握的撤出路线,这条最安全的路线就是避水灾路线。

第八十四条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如何进行避灾自救?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一般水势很猛,冲力很大。在避开水头冲击后,一定要注意人往高处走,沿上山进入上部水平,而后安全上井。假若出路已被水隔断,就要迅速找井下最高、离井筒和大巷最近的地点临时躲避,同时敲打铁管或铁道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为防止从老空区带出大量的有害气体伤人,应佩戴隔离式自救器。

第八十五条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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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三)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

(七)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八)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

第八十六条探放老空水的安全技术措施:

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等。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钻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最底部,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和水压等,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探放水时,应当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钻探接近老空水时,应当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八十七条常用的堵水方法有:

突水点堵水、巷道全封闭注浆充填、含水层帷幕注浆

第八十八条疏水降压是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承受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实现安全采煤的方法;

第八十九条防水闸门的作用是:在水患发生时,能够使矿井分区隔离,缩小灾情影响范围,控制水势危害,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十条矿井需建筑防水闸门在的条件: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在其它有突水危险的地区,只有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后,方可掘进)

第九十一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精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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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安装配备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电泵排水系统。

第九十二条地表水的防治工作有:

河流改道、铺整河底、填堵通道、挖沟排洪、排出积水

第九十三条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防止淤塞河道、沟渠。

第九十四条当井筒预计穿过较厚裂隙含水层或者裂隙含水层较薄但层数较多时,可以选用地面预注浆

第九十五条报废的斜井应当填实封堵,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20 m处砌筑1座砖、石或者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第九十六条当回采工作面内有导水的断层、裂隙或陷落柱时,应当按照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也可以采用注浆方法封堵导水通道

第九十七条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 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第九十八条物探的概念;

利用地球物理的原理,根据各种岩石之间的密度、磁性、电性、弹性、放射性等物理性质的差异,选用不同的物理方法和物探仪器,测量工程区的地球物理场的变化,以了解其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勘探和测试方法。

第九十九条物探方法应用前提:

1、要有物性差异

2、有一定规模

3、干扰小

第一百条物探的分类方法:

1、以介质弹性差异为基础,研究波场变化规律的地震勘探和声波探测;

2、以介质电性差异为基础,研究天然或人工电场(或电磁场)的变化规律的电法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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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介质密度差异为基础,研究重力场变化规律的重力勘探;

4、以介质磁性差异为基础,研究地磁场变化规律的磁法勘探;

5、以介质中放射性元素种类及含量差异为基础,研究幅射场变化特征的核地球物理勘探;

6、以地下热能分布和介质导热性为基础,研究地温场变化的地热勘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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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c6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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