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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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社会需要和社会问题

(一)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

1、社会工作

(1)社会工作的实质:是一种助人自助的专业化的职业。(P1)

(2)社会工作最初发源于民间的行动,用民间行动的方式去解决各种社会问题。(P9)

(3)随着社会发展,许多社会问题单靠民间力量难以解决,政府开始介入解决,这样产生社会政策。(P1)

2、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1)两者密切联系:

①两者都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具有相同的背景和相似的目标。(P9)

②20世纪中叶以后,两者逐渐成为一套制度和一个过程的两个不同的方面。(P9)

③两者具有相同性和关联性 社会工作师通关秘笈!

A、共同的目标(解决社会问题和维护社会公平),(P9)

B、共同的原则(社会公平、社会关照、福利性),(P9)

C、同属于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P9)

D、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后者运行需前者的资助和指导,后者是前者的执行系统)。(P10)

(2)两者的行动内容和方式不同

①社会政策是由政府调动资源,为老百姓提供各方面的基本服务。(P9)

②社会工作是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提供各种具体的服务。(P9)

(二)社会政策与社会需要

1、社会需要及特点(社会需要可分为人的需要和社会整体需要两个方面)

(1)人的需要

①含义:是指人对各种外部条件的依赖和获得的主观愿望。(P13)

②特点:

A、社会性(人的物质需要由社会所能提供的条件决定,人还有着对人际关系等社会性需求,人的需要的满足往往经要以社会的途径来实现);(P13--14)

B、发展性(人的需要随着人的成长而变化,有从基本需要到高级需要的层次变化,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还包含了人的自身发展的需要);(P14)

C、多样性(人的需要包括物质、社会、精神、发展等多方面,人的需要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去满足);(P14)

D、刚性(人的各方面最低的需要即最低需要必须满足,否则不能作为“人”)与弹性(人的需要会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P15)

(2)社会整体需要

①含义:是指为了维持社会整体所必须达到的条件。(P16)

②不同层次内容:A、社会的整合B、社会稳定C、发展的需要。(P16-17)

③满足的基本条件:A、一定的经济基础B、其文化体系C、相应的组织体系。(P17--18)

2、社会政策与社会需要的关系

(1)社会政策与人的需要的关系(紧密联系):

①社会政策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为其基本目标之一。(P15)

②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是否得到有效满足是衡量社会政策效果的重要标标准。(P16)

③社会政策在满足个人需要方面有时有局限性:

A、社会政策只能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而不能满足所有需要。(P16)

B、社会政策只能满足人们部分的基本需要。(P16)

C、社会政策具有非个性化特征,很难满足个性化的特殊需要。(P16)

(2)社会政策与社会整体需要的关系(紧密联系):

①社会政策以满足社会整体需要为其基本目标之一。(P18)

②通过社会政策能够更有效地满足社会整体需要:

A、可以更有效地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而满足社会整合的需要。(P18)

B、能规范政府和社会成员的社会性行为,满足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P18)

C、通过再分配缩小不同群体和地区的收入差别,满足社会稳定的需要。(P18)

D、可有效地调节何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的不平衡,从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P18)

③社会政策在满足社会整体需要中也有其局限性:

A、总会影响到原来的利益格局,如果不当,还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P18)

B、维护社会秩序还需要其他社会制度的配合。(P18)

C、执行不当,会导致公共部门效率低下,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并产生新的社会问题。(P18)

(三)社会政策与社会问题

1、社会问题的含义及特点

(1)含义:指对社会(成员和整体)造成负面影响、社会主流价值不能接受而需采取集体行动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是某种需要得不到满足的社会状况)(P19)

(2)特点:

①客观性②主观性③社会性(内容和形式的、后果、责任和解决的方法与过程的社会性)④过程性(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P19--20)

(3)当代社会问题的主要方面:

①社会不平等与贫困问题②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问题③犯罪与其他越轨行为④社会歧视⑤健康与疾病问题⑥居住环境中的问题⑦其他各种社会问题(环境、资源与生态问题、婚姻家庭问题、儿童少年问题、残疾等特殊群众问题、战争、民族、宗教等方面问题)。(P20-22)

2、社会政策与社会问题的关系

(1)社会政策在解决社会问题中有积极作用:

①政府能采取社会政策措施积极干预,从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P23)

②在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都会围绕解决社会问题目标而行动。(P23)

③社会政策通过公民参与、科学方法等能保证更加公平和有效地解决各项社会问题。(P23)

④社会政策采取必要立法形式和行政手段,解决社会问题更具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P23)

⑤社会政策可以进行社会资源重新配置,能更加有效地满足社会的需要,解决社会问题。(P23)

(2)社会政策在解决社会问题中的复杂性:

①由于资源有限,大量的社会问题难以同时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解决。(P23)

②对政策问题的分析和界定本身可能存在的偏差,

导致社会政策行动(P23)

③社会政策行如果设计和执行不好,不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还会带来新的问题。(P23)

④社会政策的落实自上而下地实施,各个环节中出现政策走样的情况,都会影响解决社会问题的有效性。(P23)

⑤在社会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各方面协调不好或作用发挥不好,都可能导致社会政策的目标偏离,影响社会问题解决的有效性。(P24)

社会政策的含义、特点及发展

(一)社会政策的含义

1、含义:是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的指导下,为实现某种社会性的目标而采取的社会性行动的总和。(P5)

2、社会政策既是一个比较系统的行动体系,也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知识体系,既是规则体系(行动准则等)又是行动体系(行动方案等)。(P2--3)

3、社会政策的实质是政府在为老百姓提供社会保障和其他各种社会服务的社会事务方面承担责任的行为。(P5)

(二)社会政策的特点:

1、是政府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而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行动。(P5)

2、具有社会性的特征:

(1)社会性目标: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解决社会问题; 社会工作师通关秘笈!

(2)社会性价值:能代表大多数利益的价值诉求。(P6)

3、是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政策体系。(P6)(表现为:通过满足社会成员各方面基本需要来实施管理;通过维护社会公平来提高管理效果;通过解决社会问题来促进管理;通过政府与社区和民间组织的合作来实施有效管理。P29)

4、坚持福利性的原则(即在公共资金的支持下,按照人们的实际需要,尤其是贫弱群体的特殊需要去分配财富和提供服务。它是以社会关照、社会补偿等原则为基础)。(P6)

5、具有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相协调的特征(社会政策行动中要兼顾公平与效率,兼顾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通过解决社会问题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P7)

(三)社会政策的历史发展

1、社会政策的概念起源于欧洲,社会政策学科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全世界扩展。(P5)

2、国外现代社会政策实践(制度)的产生发展:

(1)现代社会政策实践发端于欧美国家。

①最早可以追溯到1601年英国的《济贫法》(即《伊丽莎白济贫法》,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以政府发布法令的方式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创了政府干预社会福利事务、满足有需要人的基本需要的先河)。

②19世纪以后在工业化的促进下,欧洲各国才发展起来(德国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三法:1883年的《工人医疗保险法》、1884年的《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的《伤残和养老金保险法》)。

③19世纪末20世纪初又延伸到美洲和大洋洲国家,美国1935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法》,创立了国家干预的现代社会政策制度模式。(P40-41)

(2)二战后西方“福利国家”的形成发展。

①英国1942年的“贝弗里奇报告”(题为《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的报告),为战后英国福利国家(英国模式)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②美国从60年代起,建立了美国式的福利国家模式。(P41-42)

(3)70年代中期以来“福利国家”的改革。

①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总趋势:不断扩大福利范围、提高福利水平。

②70年代末期以后,按新自由主义的社会福利理论进行改革(强调个人责任,反对依赖国

家社会政策)。

③90年代中期以后,按“第三条道路”思想进行改革(寻找兼顾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的中间性福利体制;强调兼顾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率;强调国家干预与企业、社会和个人的责任相结合;强调社会政策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和相互促进;强调社会政策运行中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其运行效率)。

④当前世界各国面临新情况:A、国际经济竞争加剧更求各国劳动者更加勤奋劳动。B、全球化时代要求各国在社会政策发展事务上相互协调和合作。C、各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国内外移民的增多、人们对福利期待越来越高等。(P42-43)

3、我国社会政策的发展和改革转型:

(1)计划经济时代的特点:

①城市定量配给、低价供应,充分就业;农村充分就业,基本生活保障。

②城乡建立公共医疗卫生和公共教育体制。

③在城市为职工提供社会保险和相对高水平的福利。

④在城乡建立了基本的社会救助体系。

(其政治目标是要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共产党领导的先进性。)(P43-44)

(2)改革以来社会政策的转型:

①基本体制的变化:

A、从过去依附于经济政策到逐渐形成独立的社会政策体系;

B、从过去的企业—国家模式转化到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模式

C、社会福利模式正从普遍性福利转到选择性为主的福利模式。

②运行机制的变化:

A、从过去“纯福利”的方式运行到引入市场机制;

B、社会福利服务组织的组织方式和管理体制有很大变化;

③总体水平的变化:

A、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约束福利开支的政策;

B、从90年代后期起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开支。

(其偏重服务于眼前的经济增长的目标。)(P44-45)

(3)我国社会政策的发展趋势:

①当前新背景:

A、经济增长模式从过去的劳动密集型和简单加工为主逐渐转化到以提高质量为中心;

B、公众对社会公平的关注逐渐提高,要求社会政策体现这一价值;

C、正经历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要求解决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社会服务。

②发展基本趋势:

A、进一步重视解决民生问题(以人为本);

B、确立新的目标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社会质量;

C、优化基本原则:a、树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b、协调市场机制与社会福利机制的关系;c、探索更合理的政府、企业、个人与民间组织的责任分担关系;d、从过去的“城乡二元社会政策结构”转向“城乡统筹协调的社会政策模式”。

D、加强各个领域中的行动,寻找最佳政策方案和技术策略。(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社会质量。)(P46-47)

(四)我国社会政策的主要内容:

1、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分为三类:

(1)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②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法规(P80、84);

(2)专项救助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①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法规、②住房救助政策法规、③法律援助政策法规、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P88、93、98、100);

(3)临时救助政策法规,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法规(P101)。

2、特定人群的社会政策法规。主要四类:

(1)老年社会政策法规;(2)妇女社会政策法规;(3)未成年人社会政策法规;(4)残疾人社会政策

法规。(P124)

3、婚姻家庭政策法规。主要三类:

(1)婚姻家庭关系政策法规;(2)私有财产继承政策法规;(3)收养关系政策法规。(P165、173、177)。

4、社区矫正与人民调解政策法规。主要二类:

(1)社区矫正政策法规;(2)人民调解政策法规。(P184)

5、优抚安置政策法规。主要二类:

(1)抚恤优待工作政策法规;(2)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法规。(P197、208-209)

6、社区建没与管理政策法规。主要三类:

(1)居民自治政策法规;(2)村民自治政策法规;(3)城市社区建设政策。(P216)

7、民间组织管理及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政策法规。主要四类:

(1)社会团体管理政策法规;(2)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政策法规;(3)基金会登记管理政策法规;(4)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政策法规。(P233、236、240、244)

8、劳动就业及失业保险政策法规。主要四类:

(1)劳动就业政策法规;(2)工伤保险政策法规;(3)劳动争议处理政策法规;(4)失业保险政策法

规。(P253、262、266、27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主要四类:

(1)医疗保障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在城市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在农村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法规;(3)公共卫生政策法规;(4)计划生育政策法规。(P276、283、285、290)等等。

考点1、中国和西方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的影响

社会福利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人类追求幸福生活的哲学思想、社会福利政策、具体的社会福利理论。(P51)

一、西方社会福利思想

1、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狭义的社会福利。P52

2、西方福利观念的变化:从宗教理念、道德到社会团结和社会权利

除此外,还要注意以下基本知识点:

1601年,英国颁布的《伊丽莎白济贫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福利性质的法案。

福利本质上是一种公民之间的社会关系。P52

19世纪,西方主流的社会观念还认为贫穷源自个人错误和道德失败

二、我国传统的福利思想:

我国的《周记》已经从爱幼、养老、济贫、救灾、医疗和安富六个方面对社会福利作了比较完整的描述。

儒家-社会福利、仁政;

道家(社会平等和自由);

佛教(慈善、博爱为核心,强烈的利他主义)

三、中国社会福利制度:从职业福利(单位体制)到社会福利(多元福利、社会权利)

四、社会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的影响

1、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影响:社会福利是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源泉

2、对社会工作理论建构的影响:社会福利制度框架是社会工作实践的环境,社会工作理论中的基本假设、基本概念和方法论都离不开具体的福利思想

3、社会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制度的影响:社会工作制度建设需要符合社会福利制度的总体安排,福利思想可以通过既定的社会福利制度对社会工作施加影响;社会福利思想中追求社会公平、社会正义等理念直接影响着社会工作的实践过程。

第二章 社会政策的运行

一、1、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

①政府和民间组织构成了这一行动主体的核心要素。②社会政策还涉及目标群体的问题③社会政策亦离不开特定的资源系统,没有资源系统的支撑社会政策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④相互作用构成为一个整体,通过一定的机制发挥作用。

2、社会政策主体是制定和实施社会的责任承担者或行动者,社会政策有不同的立体,它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民间组织。

3、政府作为社会政策主体的特点是:权威性、严肃性、复杂性、变化性。

4、政府作为社会主体的角色主要表现为:①政策制定者②政策实施者③资源提供者④政策管理者⑤政策教育者。

5、民间组织主要是指社会团体和其他有关的非营利组织。

6、民间组织的特点:①非营利性②自治性③开放性④可塑性。

7、民间组织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角色有:①参与和实施者②合作伙伴③政策咨询者④社会服务的提供者。

8、社会政策对象是指:社会政策行动的具体实施对象,也可以说是社会政策的受众或受益对象。

9、社会政策对象的特点:依赖性、能动性。

10、社会政策对象的类型分为两种:①一般性对象也就是全体国民或公民②特殊性对象也就是某一部分或特定的国民或公民。

11、社会政策的资源:就是满足政策实施社会政策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12、社会政策资源的调动方式:是指政府或民间组织等行动者策划,调集和筹措社会政策运行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策略与方式。

13、政策一般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来调动社会政策资源①征税②专项收费③征收社会保险费④发动与利用志愿者服务。

14、民间组织作为社会政策的主体之一,民间组织在参与和实施社会政策过程中资源的调动方式主要是通过私人捐赠公共募捐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方式。

15、社会政策的运行机制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社会政策运行机制,涵养了社会政策的所有环节而狭义的社会政策运行机制则是社会服务的具体传递方式,也就是指社会服务提供的方式。

16、社会政策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①资金的筹措方式②社会服务的提供方式③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社会服务体系中的分工合作关系。

二、17、社会政策的制定包含:政策的必要性实施政策的可行性和策略,对社会可能的后果进行预测和估计,社会政策的可能后果与效果等。

18、社会政策制定的内容主要包括:①确定社会政策的优先顺序②确定社会政策的对象③确定社会服务的标准④确定社会政策资源的筹措方式和规模。⑤确定社会政策的运行机制。

19、社会政策制定的主要影响因素:①社会问题和社会需要的影响②政府资源的限制③政常理念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④社会成本的考虑⑤社会事件的影响⑥社会精英的参与作用。

20、社会政策制定的主要步骤包括:①社会问题的公共议论和影响②研究者和决策部门对社会政策的前期研究③设计社会政策方案④社会政策的实验⑤社会政策的文本草拟和审批。

21、社会政策的文本还需要经过公布和宣传的环节,最后才进入实施阶段。

22、社会政策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第一确定实施的具体细节和主要步骤。第二对社会政策具体项目的规划。第三社会政策各个环节行动的实施程序。第四对特定问题和复杂情境的特殊说明或规定。

22、在社会政策的实施细则里一般都需要说明社会政策对象的资格,评价方式福利项目和服务的标准政策对象或政策受益人的责任和权利等。

23、社会政策的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人力安排物资准备资金调拨组织管理体系的建立,信息系统的建立。

24、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本着以下一些原则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①资源配置要与政策目标相一致②资源配置要能够支撑完成社会政策所规定的任务和服务水平。③社会政策实施中的资源配置要考虑社会需要,要能够保证满足社会需要和解决社会问题所需要的各种资源④资源配置要考虑政策行动的效果。

25、建立有效的服务传递机制是保障社会政策高效率运行的关键性问题之一。

26、建立有效的服务传递机制包括:①要确定基本的服务方式②要确定社会服务的组织方式③要确定社会政策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式④在社会服务提供中要建立各种规范机制,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7、社会政策评估是应用性的研究活动,注重对政策实践过程及其结果的分析,解释和预测。

28、对社会政策评估有以下一些方面的基本要求:①要明确评估的内容②要确定合理的评估标准③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实施方式。

29、社会政策评估一般包括三方面内容:政策方案是否合理,政策实施行动是否取得了以及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30、在对社会政策方案的评估中,主要内容包括:必要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31、社会政策评估的标准包括:社会政策评估标准包括行动标准,收效标准和效率标准。社会政策评估标准还包括事实标准与价值标准。

32、社会政策评估的方法包括:①定性研究方法②定量研究方法③整合的研究方法。

33、整合的研究方法特点是:更为深入和系统的分析,结果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更费时费力,难度较大成本也较高。

34、社会政策的评估方法分为:个案评估制度分析比较分析三种主要类型。

35、社会政策的变动包括一般的调整也包括政策的改革和终止。

36、社会政策调整的原因:①社会政策决策的错误或失误②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造成的偏差③社会政策外部环境的影响④政府的组织结构或政党的变化⑤公众的影响,社会政策对象和社会需要的变化等。

37、社会政策调整的层次:宏观调整、中观调、微观调整。

38、社会政策调整的内容:①指导理念或方针的调整②决策架构和方式的调整③实施方式的

调整④政策周期的调整⑤政策内容和目标的调整。

三、1、社会工作者在制定阶段通常扮演政策倡导者的角色,在实施阶段通常扮演服务提供者和行政传递者角色。

2、对于社会政策的有效性来说,政策议题本身切合实际,反映社会的状况和需要也包括建议的政策方案较为可行,对解决有关问题有作用,还包括对其他相关情况的分析了解比较全面准确,从而使决策者能得到有价值的参考等。

3、社会工作者常被称为助人工作者。

第三章 我国社会救助政策法规

一、救助政策法规大体分为三类:①因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法规②专项救助政策法规③临时救助政策法规。

1、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险条例》。

2、城市低保的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生活保险标准的居民③在职工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邻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④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策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5、城市低保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策列入财政预算。

6、对城市低保标准作出了一般性原则规定,即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7、城市低保金申请,审批和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①申请②审批③发放。

8、《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提出了如下城市低保的监督复核机制:①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低保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涵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②对经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③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低保金的手续。④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⑤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监督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

9、1994年即颁布实施了《农村五保养工作条例》后于2006年对其进行了修订。

10、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①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②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③提供符合基本住条件的住房④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⑤办理丧葬事宜。

11、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不得低挡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三、1、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于2003年提出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2005年有关部门的颁布了《关于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

2、《城市医疗救助意见》指出,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另一类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3、《城市医疗救助意见》规定,对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的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

4、城市医疗救助遵循多方筹资多种方式,量力而行的原则。

5、城市医疗救助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社会力量资助,城市医疗救助基金补助和医疗机构减免有关费用。

6、城市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批须遵循以下程序:①申请②核查③审批。

四、1、建设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于2003年颁布了关于次年实施了《城镇最低收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2005年又发布实施了《城填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廉租住房》。

2、《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首先阐明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的原则,即应当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城镇最氏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

3、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可以采取三种保障方式:即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4、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②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③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⑤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5、申请人为非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策(简称受理机关)提出局面申请。

6、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公示期

限为15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完成核实。

7、关于退出:①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②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③因家庭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④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⑤将承租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⑥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五、1、援助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我国于2003年颁布实施了《法律援助条例》。

2、被告人是视力听力语言有障碍的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授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机构。

4、《法庭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的实施作出了如下规定:①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开诞10日前。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诞3日前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⑤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授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⑥法律援助机构对公民申请的法律咨询服务应当即时办理,复杂疑难的可以预约择时办理。

六、1、我国在2003年颁布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并同时发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国于2006年专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的对象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地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3、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的形式主要为救助站救助。要求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要求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4、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处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内容:①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物②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③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④帮助与其亲属或者在单位联系⑤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6、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的程序:①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提出救助需求②救助站核实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③救助站决定是否实行救助并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及时它排救助。④终止救助。

7、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任务有:①注意流浪未成年人预防工作②保证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③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④注重流浪未成年人教育。⑤努力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⑥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⑦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8、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措施:①统一认识,加强领导②建立健全政策法规③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④提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七、1、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①调查荒情②上报需救助的情况③核查评估分析调查摸底情况并制定救助计划④申请办理和拨付救灾资金⑤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⑥监督检查⑦效果评估。

2、接到地(市)级民政部门灾情报告后的2小时内,完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将本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布分县数据)向民政部报告。当出现重大灾害或民政部门启动应争响应时省地(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区省级民政部门应于每日15时前上报前24小时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当民政部进入三级响应时,灾区省级民政部门每4小时需要向民政部门报告最新灾情,当民政部进入二级和一级响应时,灾区省级民政部门每2小时需要向民政部上报最新灾情。

3、接到省级民政部门灾情报告的2小时内,完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编发《重要灾情》向国各院报告并送有关部门。必要时编发《中国灾情信息》,向国际社会通报情况。

4、及时启动本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助措施,确保24小时内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

5、灾害应急民政部应做好以下事项:①救灾应急工作②救灾应急资金的拨付两部在3天内完成拨付③及时调拨救灾物资。

6、灾害过程结束后在15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建立因灾倒房和恢复重建帐,真写分乡镇的汇总统计表,并将分乡镇的汇总表上报地级民政部门。

7、在接到县级民政部门报表后7日内,组织专门人员对重灾县进行抽查。

我国劳动就业政策法规的目标: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利。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的劳动义务:完成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P254)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有关具体规定:

①国家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责任:

A、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B、鼓励企业等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扩大生产经营,增加就业;

C、支持劳动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D、各级政府采取措施,提供就业服务;

②对用人单位招工的规定:

A、劳动者就业不受歧视;

B、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C、残疾人等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D、禁止招用末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特别需要的,要履行审批手续,保障其受义务教育权利。

③劳动合同的规定:

A、劳动合同的订立:

a、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b、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自用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个月以上1年以内未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1年以上未签合同的,劳动者要求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劳动合同订立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P256)

B、劳动合同的效力:

a、无效或部分劳动合同(情况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住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b、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无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的,如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报酬。(P257)

C、劳动合同的内容:

a、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九方面。(P257)

b、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A、约定条款的主要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

B、试用期的规定: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不超过3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劳动者工资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合同工资80%,并要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任意解除劳动合同。(P257—258)

D、劳动合同的解除:

a、协商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法定解除:

劳动者解除:即时辞职,即由于用人单位过失,八种情况下劳动者即时辞职;预告辞职,即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即时辞退:即由于劳动者过失,六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预告辞退:即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过失,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即减员20人或虽不到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要提前20日向工会或职工说明,征求意见,并报劳动部门批准,可以裁员。(P258—260)

④工作时间和工资的规定:

A、工作时和休假:

a、最高工时标准:我国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

b、休假:法定节假日(现在规定11天)、年休假(要求连续工作1年以上)、产假(不少于90天)、婚丧假(一般3天,晚婚婚假15天)。

c、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延长工时的限制。人员限制:对怀孕7个月以上或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工时;长度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最多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d、延长工时应付的工资报酬: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不能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P260—261)

B、工资保障:

a、最低工资保障: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b、工资支付保障: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支付不足的,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P261)

C、劳动争议处理。

a、劳动争议的种类:个别争议:不足法定集体争议人数,职工直接申诉劳动争议;集体争议:职工一方三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团体争议:工会与用人单位因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b、劳动争议的范围: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c、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协商(非必经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直接协商解决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非必经程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本企业当事人自愿申请的争议进

行调解。范围:本企业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程序:当事人申请: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调解委员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不愿调解的3日通知,愿意的4日内作出决定;调解委员会调解:自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调解结束。

劳动争议仲裁(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申请的劳动争议进行裁决。范围: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本企业没有调解委员会的;经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时效: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书面申请仲裁,有正当理由超过的,应当受理。程序:当事人申请仲裁:提交申请书及副本(按被诉人数);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7日内作出,受理的,7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组成仲裁庭;不受理的,说明理由;仲裁庭仲裁:开庭前4日,将开庭通知送达当事人。期限: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结束,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批准最多可延长30日。

劳动争议诉讼(最终司法程序):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解决劳动争议。起诉时效: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方在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

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法规的目标:调动广大退伍军人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①义务兵安置形式(标准):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安置形式:

A、对家居农村的退伍义务兵安置:对住房有困难的,国家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服现役时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应安排工作;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向有关部门推荐;向农村招工时,时在服役时荣立三等助、超期服役和女性的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照顾;入伍前是在校生的,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并符合学习条件的,应适当放宽年龄准予复学;退伍义务兵报考学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P210)

B、对家居城镇的退伍义务兵安置:退伍义务兵回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劳动指标)下达后统一结算;曾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的荣誉称号和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在部队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尽量做到专业对口;入伍前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如该单位已不存在的,由当地政府与其他退伍义务兵一并安置;入伍前是在校生的,允许其复学,报考学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P210—211)

C、对退出现役的伤残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可以在企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增发伤残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P211)

D、对在服役期间患有各种疾病的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对精神病患者,送地方医院治疗或回家休养,医疗和生活费用,由县、市政府负责;对患慢性病等,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困难的,由地方政府补助。(P211)

②士官安置形式(标准):复员安置、转业安置、退休安置三种形式。

A、复员安置办法:农村入伍的,如未保留承包地、

自留地的,重新划给;如已符合转业条件而本人要

求并批准复员安置的,允许落城镇户口;城镇的待

安置期间,当地政府接不低了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中则发给生活补助费。(P213)

B、转业安置办法:接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度退伍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待安置期间,由当地政府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P213)

C、退休安置的办法:除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以外,参照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办法执行;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在原征集地或者直系亲属所在地分散安置,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患精神病的不符合转业安置条件的,按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规定执行)。

(11)未成年人社会政策法规的目标:

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主要内容:

①生存权[最基本的权利]

②发展权[确保他们发展所需的各方面生活条件是基本权益]

③受保护权[接受来自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和整个社会的特别的爱护]

④参与权 参加各种社会生活和与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活动并发表言论等

要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P155)

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P150)。

(12)残疾人社会政策法规的目标: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内容:

①康复权是最重要的内容,表现:

A、在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的有效的康复服务;

B、残疾人的机构、组织等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C、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所需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和维修服务

②教育权表现在:

A、采取优惠措施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B、残疾人教育要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

C、国家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

D、应当对残疾开展扫盲、职业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③劳动权表现在:

A、对残疾人劳动就业,实多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件,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

B、对残疾人福利企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各方面给予扶持;

C、保护残疾人福利企事业组织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D、所在单位应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

④精神文化生活权表现在:

A、采取多方面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B、鼓励、帮助残疾人进行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劳动

⑤社会福利权表现在:

A、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B、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C、政府和社会的安置收养机构,要按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D、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⑥环境友好权[表现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dn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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