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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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指南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根据卫生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和《广东省防盲治盲工作规划(2009~2010)》的要求,结合我市白内障防治的实际情况,制订2009~2011年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目标

我省50岁以上人群中盲的患病率为0.6%,其中39.6%为白内障所致。我省年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率(CSR)为850。2008年,我市白内障手术总数约为4500例,按照户籍人口228万、常住人口876.83万、总人口1264万分别测算,我市的白内障患病人数分别是1938人、7446人、10,744人,对应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分别是650例(按户籍人口228万测算)、2400例(按常住人口876.83万测算)、3500例(按总人口1264万测算)。

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11年底,持续保持深圳市白内障无障碍市称号。

二、服务对象

本实施方案对象包括三类人群,即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对医保参保者,由于其中绝大多数有能力支付医保规定的偿付之外的费用,因此,可基本上不进行补贴。对虽参保但属低保范围者,每人补助1000元。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宣传、残联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开展项目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相关部门职责:

本方案的实施涉及到政府多个部门,由深圳市防盲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市发改委负责方案的立项;市公安局、街道办负责辖区贫困白内障患者的身份确认;市民政局和市残联负责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界定并组织筛查;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负责指定手术医院、选派手术医生。

建立以深圳市眼科医院为中心的白内障防治协作组,以围手术期感染防控为重点,确保复明效果。协作组根据各手术医院的操作水平、受纳能力和复明效果,及时合理调配患者。

(三)实施步骤:

贫困白内障患者向所在辖区街道办提出手术申请,经民政局或辖区派出所身份认定后,汇总至残联,残联初步确定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名单并组织手术医院筛查,并将筛查后确定的患者名单造册备案。经手术医院筛查确诊的白内障病例,由残联汇总,按照既往各手术医院的白内障总例数计算出上述三类人口中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比例,提出分类减免补贴的数额标准,上报交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并及时将补助款划拨到手术医院。

(四)工作内容:

1、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前期宣传 ①电视、电台、网页、报刊进行宣传

②义诊宣传

2、贫困白内障病人筛查、审核及手术治疗 ①辖区街道负责组织患者

②医院负责白内障病人的筛查; 造册备案 ③贫困白内障患者向辖区街道办申请 ④民政局或派出所认定身份

⑤残联确定贫困患者名单,组织手术患者转运 ⑥医院实施手术治疗

3、白内障手术治疗、康复健康教育

①编写白内障复明手术治疗、康复图文指引手册;制作语音健康教育CD;制作视频DVD; 编印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栏等。

②对复明手术病人进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个性化健康指导。

③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培训。

④收集和整理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健康教育资料 四、实施时间安排

拟定于2009-2011年实施该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方案。 五、督导评估

对方案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督导和评估。应组织督查组对拟手术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抽查,防止冒名顶替、以富装穷等违规现象发生,贫困患者申请名单应在其辖区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由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组织有经验的院感、管理及白内障手术专家成立质控小组,不定期地对手术医院的白内障复明手术进行可控的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医疗事故。

六、经费安排与管理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等部门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商地方各级财政保障此次贫困白内障复明工作所需各种补助、工作实施等必要经费。

专项补助资金必须及时拨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08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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