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 - 作战篇E

更新时间:2024-01-17 19:2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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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作战篇E

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故车战,得车十乘已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作战篇》

战争是导致物质财富巨大消耗的活动,失败者无疑会产生巨大的人员伤亡、武器装备损耗,就是胜利者,也很少能够不付出一定代价就能够取胜的。孙子曾主张“因粮于敌”,从敌人那里就地补给粮草,减少物资转输的消耗,减轻国内人民的负担。在这里,孙子更是提出更换敌人兵车旌旗,善待敌人士卒,使其为我所用,做到“胜敌而益强”。

在战场上杀敌,孙子看来,是出于“怒”。将士杀敌需要勇敢精神,勇敢的背后是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勇气和豪气,勇气和豪气又源自对敌人的仇恨和对祖国、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仇恨激起的也就是孙子所说的“怒”。《老子》说:“抗兵相若,哀者胜矣。”(六十九章)“哀”也与孙子的“怒”类似,最终转化为摧毁敌人的强大战斗力精神。打败敌人之后,获得敌人的财物,则是为了一个“利”字。拿破仑入侵埃及,与之作战的马木留克兵习惯将金子等财物随身携带,因此法国兵很乐意杀死敌人后获得金子,这就是为了财货。

在我们今天看来,杀死敌人,并不仅仅是一个“怒”字,而是为着“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军事目的,消灭敌人有生力量,使其丧失作战、反击能力。获取战利品和敌方财物,要符合军队的纪律和己方的需要,士兵私自截留或抢夺都是不允许的。不过,在孙子看来,杀死敌人,固然能够削弱敌人力量,如果敌人已经丧失了作战能力,还要将其杀死,则对自己完全没有好处。相反,杀死俘虏,只会激起敌人更加强烈的仇恨,强化敌方的斗争意志,是为敌人帮忙。而从敌人那里获得的财物,只是小利而已,对自己在战争中的巨大损耗而言,无非是杯水

车薪。

因此,孙子主张,要重赏率先缴获敌人兵车十乘以上的官兵,缴获的兵车,在更换上我方旗帜之后,可以夹杂在我方兵车队伍里,壮大我方力量;对俘虏的敌方官兵,要给予优待,使他们愿意调转枪头,为我们作战。这样,敌人的有生力量、武器装备越来越少,而我方则越来越多,彼消此长,是谓“胜敌而益强”。孙子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军事策略:优待俘虏,对后代的战争产生了长远的影响。

东汉刘秀镇压南阳的铜马农民起义后,收编了一部分义军,重新任命了军官。他发现降服的军队里人心不安,就命令各营回到自己的住地,他自己不带警卫、不作防卫进行慰问,以示信任。感动得士兵们都说:“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自后,这支军队成为他夺取天下的最精锐部队,他也由此被号称为“铜马皇帝”。这是一个“胜敌而益强”的典型例子。曹操、朱元璋也都实行过优俘政策,“卒善而养之”,对投降或俘虏的敌方官兵予以优待和信任,使其心悦诚服地为己方打仗,做到“胜敌而益强”。

“胜敌而益强”最光辉的典范,还是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早在1928年就制定了优待俘虏的四项政策:一、不打、不骂、不杀、不虐待;二、不准搜腰包;三、伤病者给治疗;四、去留自愿,愿留者欢迎参加工农革命军,愿走者一律发给路费,欢送回家。这样的政策一直贯穿着中国革命战争的始终。解放战争时期,我军普遍实行“随俘随补,随补随战”方针,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部队员额的50%以上都来自于改造过的俘虏兵。解放战争中后期,我军在数量上很快超过国民党军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优待和改造俘虏。

不管与任何敌人作战,粮食物资一般是通用的,很容易为我所用;武器装备

因为质量、型号和使用熟练程度的原因,则次之,如孙子所说,使用敌方的兵车,一定要更换旌旗,分散配置在我方车队中间,这样才不会导致混乱,也容易进行控制;至于敌方的兵员,不是所有的都能为我所用,并且只有在优待、教育改造之后,的确发生了转化,才能为我所用。在中国历代的各种类型战争中,优待俘虏、使用降兵降将的事例比比皆是,反观古希腊战争时期,则很少发现有大规模、经常性使用降兵降将的事例,他们通常是杀掉俘虏或者索取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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