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3-05-22 15:5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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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龙门吊)

龙门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0 特别提示:

1.1 龙门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技术监督局核发操作证的熟练司机,新司机必须由经验丰富的司机带领三个月的时间才能独立操作。

1.2司机必须了解本起重机主要结构、工作原理及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各安全装置,严格按照龙门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操作。

1.3龙门起重机的起重指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操作证;巡道人员(两名)必须经司机认可的人员从事(可以是司机兼职)。

1.4司机带病、身体疲劳、睡眠不足以及酒后严禁开车。

1.5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的劳动保护用品。

2.0起动前的准备:

2.1司机按日常检查内容的要求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排除后动车,如排除不了应通知维修部门排除,排除后才能动车。

2.2检查起重机外表、应确认起重机的金属结构无裂纹变形等问题。

2.3检查起重机传动部分有无障碍物,并检查其安全罩,制动器及联轴器的紧固情况。

2.4起重机轨道两侧各2m范围内禁止堆放物品。\

2.5按润滑图表及规定进行润滑工作。

龙门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龙门吊)

2.6认真查看上班次的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如有异常情况未排除,严禁作业。

2.7每日及时获取当地气象信息,遇到大风预报超过起重机允许的作业风速,则必须将起重机开至锚定位置进行锚定、锚固及夹轨;以确保安全。下班时同样必须将起重机开至锚定位置进行锚定、锚固及夹轨,以确保安全;在冬季雨雪天气后,开车前应仔细检查上、下小车电缆拖链及其滑道上有无结冰现象,风速仪在正常工作风速

<13.8m/sec时为“绿色”,大风时(风速为13.9~20.0m/sec)为“黄色”,蜂鸣器同时发出音响,通过按钮,可以消除音响。当超过最大工作风速20m/sec时信号为“红色”,此时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停至锚定或锚固区。

2.8确认各电气装置的开关以及操纵杆是否都在正常的位置,若发现没有处于正常位置的及时复位;确认高压室和电气房门已经关闭;合上总电源;解除锚固,至各限位开关动作;解除夹轨器,至夹轨器松开;解除锚定,至锚定松开;各机构电气系统需自检正常,CMS终端上无异常提示;风速仪,广播系统,电话通讯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均运行正常。以上各系统均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正常吊装作业。

2.9开车前认真观察工作现场及起重机上的情况,确保起重机上没有正在进行中的维修及维护性工作和其它无关人员;然后在得到巡道人员开车确认后,服从起重指挥的正确指挥开车。

3.0作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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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起重机工作时,司机不能离开司机室且精神要集中,严禁睡觉、看书、看报、接打手机、闲谈、吸烟等,禁止未经允许的无关人员上机。

3.2正常操作按工况组合要求选择运行工况,具体见电气控制系统的操作说明书。其中维修吊的操作,在维修吊操作盒上进行,主要用于维修吊装作业。

3.3整机所有限位开关,每天上下班前必须检测是否完好,是否能顺利触发,发现异常必须检修,使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4检查绝对值旋转编码器的工作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停车检修;

3.5检查大车纠偏机构有关检测元件是否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处于完好状态,方可运行;

3.5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100~200mm时停止起升,检查吊索具等受力情况,然后重新将重物下降一小段行程做刹车试验,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6司机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7大车行走机构距离车档20米时,大车行走速度必须降至10m/min;

3.8运行中密切注意CMS终端、蜂鸣器及现场的实时信息和工作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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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出现问题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检修维护人员进行维修;

3.9禁止荷重或吊钩从人头上越过,也禁止荷重或吊钩上载人,荷重或吊钩越过任何物体时,应高于物体两米以上;

3.10起重机吊重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荷重的摇摆和旋转。

3.11起重机不允许违章指挥或作业,操作运行中应由专人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如有多人进行指挥和乱指挥现象,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吊运。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如通讯设备有故障时禁止进行吊运工作。

3.12起重机应设专人巡道,巡道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的规定做好本职工作,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并应观察电缆卷筒的收放情况等,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司机停车。

3.13起重机大、小车行走、各钩起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和起升方向时,必须将手柄先回到“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运行。

3.14重物起落速度要均匀,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紧急停止和高速下降。

3.15起重时注意负荷限制器的状态,当负荷达到单钩或抬吊的额定负荷的90%以上时,负荷限制器发出蜂鸣,此时需谨慎操作。

3.16严禁超负荷作业和用吊钩斜拉荷重,禁止起吊埋入泥土、垃圾、雪和水中不明荷重或为其他物体压住的荷重;

3.17起重时注意负荷限制器的状态,当吊重达到额定负荷的105%以上或超过上小车吊钩钩差允许差值时,负荷限制器和联动台上的声光报警器发出蜂鸣报警,此时相应起升机构只允许下降,不允许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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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荷重的重量不明,捆扎不妥,挂钩不正和夜间照明不足者,均不得起吊。

3.19起重机不允许带故障运行,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3.20下小车主、副钩不准同时作业或动作。

3.21起重机上、下小车不准两小车或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至接近极限位置。禁止同时开动两个以上的动作,如生产需要同时开动两个动作,动作必须缓慢。

3.22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应在机构行程到达终点之前停止动作,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3.23起重机在吊运或翻身分段时,分段两端距刚性腿和柔性腿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3.24作业中,如电源中断时,应将手柄恢复“0”位上。

3.25夜间必须将航空灯打开。

3.26在吊物翻身时,钢丝绳要垂直,在大车和小车运行的方向钢丝绳允许的最大斜拉角度均为5%(3°),以上斜拉角度是指在吊运、翻身作业时偶尔出现的角度,不得作为挂钩的依据。

3.27起重机在使用上小车钩移功能时,应确保两钩到主梁中心距离的差值不超过200mm,两钩上的重量差不超过150吨,且吊重时,不允许使用横移机构。

3.2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 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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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吊挂不牢不吊;

④ 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 起重机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⑥ 歪拉斜挂不吊;

⑦ 易燃、易爆、危险品没有安全措施不吊;

⑧ 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⑨ 锐角、刃角未垫好不吊;

⑩ 七级风以上不吊,视线不清不吊(大雾、大雨);

3.29禁止吊重或吊钩从人头上越过,也禁止荷重和吊钩上载人,荷重或吊钩越过任何物体时,应高于该物体两米以上高度。

3.30起重机在跨越或接近建筑物、门座起重机及其它高架起重机时,必须提前减速并与相关人员联系好,躲避建筑物和其它起重机,确保安全运行,防止碰撞。

3.31龙门起重机行走时,刚性腿与柔性腿不同步而引起偏斜,为此电气必须采用纠偏控制。(详见电气说明)。本起重机采用三套偏斜监测装置,起双保险的作用,起重机停车进行手动纠偏调整时,只能在刚、柔腿本地操作站操作,不允许在司机室内操作,司机室必须有人观察人机界面显示屏上的刚、柔腿位置偏差数值,并与刚、柔腿本地操作站的司机互相联系,确保调整的正确和安全。

3.32在总电源开关断开后,才可检修电气设备。

3.33 大车行走时禁止使用电梯。

3.34扶梯、平台、栏杆应经常清除泥土、冰块和油垢,保持清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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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时禁止加油、调整、修理和清洁工作。

3.35高压电气房只允许持有高压作业证的电工按有关规定进行维修操作,其它人员禁止操作。

3.36进入主梁上的门要随手关紧,防止下雨时雨水流进高压电气房内造成严重事故。

3.37司机要密切关注司机室内的监视器,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相应的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3.38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夹紧夹轮器和夹轨器。如遇大风(风速长时间保持超过20米/秒以上)或台风(指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和中心风力12级以上的热带气旋)警报时,应事先做好防范工作,起重机必须停到锚定位置锚定;夹紧夹轮器和夹轨器、拉好防风拉锁;上小车必须停到刚性腿侧锚定位置锚定;下小车必须停到柔性腿侧锚定位置锚定。

3.39该龙门起重机正常作业过程中遭遇阵风(指无预报的、风速17.1米/秒以上的大风和龙卷风)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如无法行驶到锚泊位置,应当就地采取防风措施(包括使用铁楔、夹轨器等),保证设备的安全。

4.0作业后

4.1当工作结束后,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防止风大使钩头撞在刚性或挠性腿上,上、下小车停靠在指定锚定位置锚定,将起重机开到锚定位置锚定,夹紧夹轮器、夹轨器,并放置好铁楔。控制器手柄及开关置于正常位置,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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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下班时,关闭总电源,各操作手柄均须放在“0”位,紧固常闭式制动器。

4.3夜间必须把航空灯打开。

4.4按设备维护保养规定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保持设备清洁。

4.5按设备要求的油品型号和数量加油并保证油品清洁。

4.6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定、运转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要随设备携带以便随时查阅和记录。

4.7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0故障处理

5.1电缆卷筒上电缆为10KV高压,如出现破损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禁止无资格人员处理。

5.2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3如起重机在运行过程中有故障出现应立即上报维修部门,严禁带故障运行设备。

5.4当人机界面出现综合报警后,应先进行故障复位,复位后仍出现故障应上报维修部门。

6.0定期检查

6.1月度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如下:

6.2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根据钢丝绳报废标准进行更换。

6.3检查所有滑轮和轴承运转情况,检查有无杂音和异常现象。

6.4检查制动器的制动瓦和制动轮的磨损情况,并进行调整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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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检查各机构螺栓连接是否松动,及时拧紧。

6.6检查齿轮联轴器的齿是否损坏。

6.7检查上下小车及行走轨道压板螺栓是否松动,定期紧固。

6.8检查电动机、电器电刷的磨损情况。

6.9检查接触器、控制器和继电器的接触情况。

6.10检查和清洁电阻。

6.11检查起重机的所有行程开关是否可靠。

6.12季度检查。每三月检查一次,除月度检查项目外,另增加如下内容:

检查金属结构各螺栓连接是否紧固,如发现松动,立即拧紧,检查和清洁大齿轮与小齿轮。

6.13年度检查。起重机一年中工作不少于六个月时,则应进行全面检查。除做到月度、季度检查项目之外,另增加如下内容:检查所有金属结构件的焊缝有无裂纹,金属结构有无折断和弯曲。检查吊钩及滑轮组是否完好。揭开减速器,检查齿轮啮合情况,并清洗和检查轴承间隙和键连接情况。按规定检查起重机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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