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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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商学院大学生 “日军空袭南京造成损失”调查团

规 章 制 度

2015年11月初(试行)

目 录

一、调查团人员分工制度二、调查团工作制度三、调查团活动管理制度四、奖惩制度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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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团人员分工制度

1、 团长:邵天一 副团长:马缘、朱敏 2、史料组: 日文翻译组: 繁文转简体组:

全团材料后期整理:鞠巧霞、潘萍 3、寻访组: 组长: 成员:

4、财务、规章负责:李银森

二、调查团工作制度

1、团长统筹调查团各方面工作,对调查团成员的工作做出指导。

2、寻访组成员就地进行考察和调查研究活动,前期搜集幸存者信息,前往采访日军轰炸溧水的幸存者,将其口述录音并作出整理。

3、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要及时向有关小组反映,并积极协助督促落实。 4、调查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5、寻访组成员在开展工作时,要从团队的大局出发,禁止开展工作搞个人自由主义者或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分配,严格服从组织的安排。

6、调查团成员若有建议或不同意见时,可以逐级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组长或团长反映,由团长统筹协调解决。

7、调查团成员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涂改或仿造调查收集的资料者,视情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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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8、调查团成员对于内部会议尚未形成决议的事项不得泄露,若有泄露,经调查核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9、调查团成员要爱护组织、受访者的财物,若有丢失或者损坏,必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若有外借,必须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

10、调查团成员私自带走或复印组织内部资料、档案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调查团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调查团活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调查团组织举办或参与的各类活动。 ) 第二条:调查团组织自行拟定活动材料。活动材料包括活动策划、经费申请、通知、宣传单、总结、简报及活动组织中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格式要求另行发放)等。

第三条:所有活动材料内容按统一发放的格式拟定,排版要求如下:

1、页面设置要求:页边距不得小于2厘米。文本排版要求无特殊情况按正确操作排版,不能输入空格。

2、所有主标题统一为黑体、二号字体,剧中对齐。主要内容统一为 仿宋_GB2312 、三号字体,两端对齐。 3、落款在右下角,时间与落款对称。 第五条:各小组组织拟定的活动具体要求:

1、调查团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相关章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专门小组,小组活动由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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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副组长负责召集。

3、小组调查活动应当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可以采用幸存者座谈会、幸存者实地走访、调查考察等形式开展活动。

4、小组调查活动前,小组组长应当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通知本组成员,以便成员安排好工作,协调好时间,按时参加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向小组各组组长请假并经批准,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5、调查团各小组成员需认真、积极完成组长所交待的事项,努力提高小组效率。

6、各小组组长负责各自小组的经费使用情况统计,上报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责列出团队日常建设、每次活动经费,及时上报。 7、各寻访小组召开会议、进行活动必须备有签到表,到会、参与活动者必须签到,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请假。

8、调查团成员参与活动需开集体假条以备查用,不得随意涂改原有假条,一张假条不得多次使用。

第六条:开展的活动如需要各团组织协作开展,则由主办组织召开各团学组织负责人会议,协商拟定活动具体分工。

第七条:团组织办公室对收到活动材料进行归档管理,并将需要宣传报道的材料提交院团委老师审批后及时上传。

第八条:本办法自规定之日起实施,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四、奖惩制度

一、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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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加强寻访团管理,更好地规范寻访团成员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团队全体成员奋发向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针对成员对团队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奖励形式;对违反团队规章制度,给团队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成员,要给予相应处罚。 二、奖励 1、奖励范围:

全体成员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2、奖励方式:

(1)对于工作积极,态度认真,遵守调查团活动管理规定条例者,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

(2)根据每位成员个人表现,活动结束评选出两到三名优秀志愿者,作为全队榜样,对优秀志愿者进行奖励。

(3)对工作突出以及对团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员,选取5—6人,经过全组同意,给予物质奖励。 三、惩罚 1、惩罚范围:

违反团队相应规章制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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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罚依据

(1)违反组织纪律受到组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拒不执行分配的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组织会议、活动的; (4)经常耽误、耽搁工作任务的;

(5)阳奉阴违,在调查团与受访者之间制造间隙; (6)在调查团内搞小集团,拉帮结派;

(7)其他给调查团、团组织造成极坏影响的情形。 3、处罚方式

(1)对于每次活动缺勤、迟到者,给予警告批评。两次警告批评视为记过一次。两次缺勤或者迟到取消其评优资格。三次缺勤及以上者需在全队进行自我检讨。(特殊情况除外)

(2)各小组如有消极怠工成员,将给予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3)如有任意团队成员做出有悖团队文化、团队对外形象的行为(如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蓄意制造事端破坏团队团结),则依据情节处以警告,并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调查团成员在任何活动时间都要需要注意安全。在活动前,团长需要对成员讲解相关安全知识并对及时突发状况作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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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团成员在任何场合都要注意团队良好的形象,穿戴整齐,同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3、活动结束后各组组长应召集组员开会,对每次活动进行总结,并针对性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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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b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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