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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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及页码

1 采购操作规程………………………………………… GC-001…1 2 收货操作规程 3 验收操作规程 4 储存操作规程 5 养护操作规程

………………………………………GC-002…6 ………………………………………GC-003…10 ………………………………………GC-004…16 ………………………………………GC-005…19

6 出库复核操作规程 ………………………………… GC-006…22 7 销售送货操作规程 ………………………………… GC-007…25 8 开票员操作规程 ………………………………………GC-008…30 9 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GC-009…33

………………………GC-010…37

10 质量体系内部审核操作规程

11 不合格药品确认处理操作规程 ………………………GC-011…41 12 质量文件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操作规程 ………GC-012…46 13 药品召回操作规程 ………………………………… GC-013…52 14 用户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GC-014…56 15 退货操作规程

…………………………………… GC-015…60

16校验、验证操作规程………………………………… GC-016…64

版 号 WHSHFT-002 编 制 人 编制日期 采购操作规程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编号 GC-001 第1页 共4页 编制部门 营采中心 发往单位 营采中心 2.范 围:药品采购过程的管理

3.责 任:营采中心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 容:

4.1采购活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目 的:建立药品采购操作规程,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4.1.1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供货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4.1.2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4.1.2.1所购进的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之内; 4.1.2.2所购进的药品是否在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

4.1.2.3所购进的药品是否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停止或暂停生产、和使

用的药品。

4.1.3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4.1.4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4.2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营采中心将相关资质初审后交给质量管理 中心,经过质量管理中心和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对

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4.2.1首营企业审核

4.2.1.1定义:采购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者经营企

业。

4.2.1.2涉及首营企业时,营采中心门应索取并审核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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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C-001 采购操作规程 第2页 共4页 4.2.1.2.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2.1.2.2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4.2.1.2.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2.1.2.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4.2.1.2.5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4.2.1.2.6《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应加盖首营企业公章原印章,确认真实、有效。

4.2.1.3以上资料初审后,提交质量管理中心,经质量管理中心审核和质量负责人

审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后,方可进行业务往来。

4.2.2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交质量管理中心归档保存。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4.2.2.1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4.2.2.2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2.2.3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4.2.2.4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4.2.2.5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4.2.2.6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4.2.2.7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4.2.3首营品种审核:

4.2.3.1首营品定义:本公司首次采购的药品。

4.2.3.2采购首营品种时,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

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4.2.3.3索取药品生产批件、包装标签说明书备案证明复印件;

4.2.3.4将以上资料进行初审后,报质量管理中心,经质量管理中心审核和质量负

责人审批后,方可购进。

4.2.4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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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C-001 采购操作规程 第3页 共4页 4.2.4.1应索取、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下资料: 4.2.4.1.1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2.4.1.2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

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 种、地域、期限;

4.2.4.2以上资料,经质量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进行业务洽谈。

4.2.5质量管理员将信息录入在计算机系统,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审核合格后,

采购员进行采购,审核不合格的不准购进药品。

4.3采购记录

4.3.1采购员根据需求,预测市场销售和结合库存情况,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

依据,在计算机系统中选择供货单位,并在系统中录入计划后自动生成采购订单。

4.3.2采购订单确认后上传,提供给收货人员和验收人员作为收货及验收入库 的依据。同时也供给财务中心作为付款依据

4.3.3采购订单作为采购记录,应记载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

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记录至少保存5年。 4.4票据

4.4.1购进药品,应附随货同行单(票),随货同行单(票)应包括供货单位、 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 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如 无单据或单据不符规定,应督促供应商尽快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单据, 以免耽误验收入库。

4.4.2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 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 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 税票号码。凡未能提供发票的,不准购进。

4.4.3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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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C-001 采购操作规程 第4页 共4页 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4.4.4发票交财务中心按有关规定保存。

4.5每年年底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建立药品质量评审和供 货单位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审核合格的,列入合格供货单位 目录,审核不合格的不准再购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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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操作规程

企业资质 1.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复印件 3.GMP、GSP复印件 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样式 5.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户 6.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品种资质 资质初审 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购货单位采购人员 1.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报质量管理部质保协议 采购部 1.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2.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4.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5.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6.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7.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采购记录 票据 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进货评审 记录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 上传收货、验收入库,财务结算依据。 随货同行单(票)应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每年年底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建立药品质量评审和供货单位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5

版 号 WHSHFT-002 编 制 人 编制日期 收货操作规程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编号 GC-002 第1页 共3页 编制部门 储运中心 发往单位 营采中心、储运中心 1.目 的:规范收货作业,保证准确无误。 2.范 围:适用于收货作业。

3.责 任:收货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 容: 4.1供货单位来货

4.1.1药品到货时,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

4.1.1.1检查运输车辆是否是封闭式货车,如采用敞篷式货车运输的应当拒收; 4.1.1.2如发现车厢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现象,应当通知营采中心并报质 量管理中心处理。

4.1.1.3如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营采中心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运输方

式、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告知收货人员;收货人员在药品到货后,要逐一核对上述内容,不一致的应当通知采购部门并报质量管理中心处理。

4.1.2药品到货时,查验随货同行单(票)、药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药品采

购记录:

4.1.2.1无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的不得收货;

4.1.2.2查看随货同行单(票)内容: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

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项目是否完整无误,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如不符合要求, 拒收并报告质量管理中心、营采中心处理。

4.1.2.3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各项内容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

的,不得收货,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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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C-002 收货操作规程 第2页 共3页 当提供药品检验报告书原件;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书应 当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 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4.1.2.5进口药品,查收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或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相

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1.2.5.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

批件》复印件;

4.1.2.5.2《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

品通关单》复印件;如无上述文件,应拒收并通知采购部处理。

4.1.3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票)中内容与药品

实物不符的,不得收货,并通知营采中心与供货单位核实处理。 4.1.3.1对于随货同行单(票)内容中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与采购记录、实

货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并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票)后,方可 收货;

4.1.4.2对于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数量不符的,经供货

单位确认后,应当按照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重新办理采购手续, 采购记录与药品随货同行单(票)、药品实物数量一致后,收货人员 方可收货;

4.1.4供货单位对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相符的内容不予

确认的,到货药品应当拒收,存在异常情况的,报质量管理中心处理。 4.1.5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收货人员应当拆除药品的运输防护包装,检查

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对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情况的药品,应当拒收。 4.1.6收货人员应当将检查合格的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待验区域内。

4.17将待验药品按批号码放,对赋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应将条码朝外码放,便于验收员进行扫描和采集;

4.1.8收货员在计算机系统中录入生产批号及效期,确认后在随货同行单(票)上

签字后即通知验收人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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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C-002

4.2销后退回货物

收货操作规程 第3页 共3页 4.2.1当销后退回药品到达时,收货人员依据销售系统中开出的退货单据核对退回

货物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数量等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收货。货物放至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销售退回待验区。不符合的拒收并通知营采中心处理。

4.2.2收货人员核对退单检查药品相符后,收货员在计算机系统中确认后,退货单

据上签收并即通知验收人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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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操作规程

通知验收员验收 拒收,通知采购或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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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封闭式货车 2.车厢内是否有雨淋、腐蚀、污染等现象。 3. 如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采购部门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运输 方式、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告知收货人员,收货员逐一核对。 查看随货同行单(票)内容: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项目: 1.否完整无误,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2.核准是否与采购记录相符。 3.核准是否与实物相符。 4.是否有同批号检验报告。 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情况的药品 收货员 供货单位来货 销售退回收货 检查运输工具、运输状况 检查随货同行票据和采购记录 检查外包装 销售内勤确认退回药品是否为本企业销售的药品,开出退货单据,收货员核对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数量等,无误后在系统中确认,在退单上签字转验收员。 合格 不合格

版 号 WHSHFT-002 编 制 人 编制日期 验收操作规程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编号 GC-003 第1页 共5页 编制部门 质量管理中心 发往单位 各部门 关规定的要求。

2.范 围:适用于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3.责 任:药品质量验收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 容:

4.1购进药品验收记录

1.目 的:建立药品验收操作规程,规范药品验收工作,确保符合法定标准和有 4.1.1检查随货同行单是否项目完整齐全、清晰可辨。随货同行单应有供货单 位、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 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如单据不合格,不得验收并通知营采中心处理。

4.1.2随货同行单审核合格后,根据营采中心的采购订记录和供货方的随货同行 单,在进销存管理系统录入验收记录,并对照实物进行质量验收。采购记 录与供货方的随货同行单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并通知营采中心处理。 4.2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依据营采中心的销后退回通知单,依照实物进行质量验

收,在管理系统中录入验收结论后,自动生成退货验收记录。

4.3验收的内容: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证明文件的检查。对于相关 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与到货药品不符的,不得入库,并交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4.4验收的标准:

4.4.1国家药品标准:《中国药典》、局(部)颁标准等。 4.4.2与供应商签订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4.5验收原则:验收人员应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 4.6抽样的原则: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采用逐批随机原则抽取。 4.7抽样检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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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C-003 验收操作规程 第2页 共5页 4.7.1对到货的同一批号的整件药品按照堆码情况随机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应当全部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到货的非整件药品应当逐箱检查。

4.7.2对抽取的整件药品应当开箱抽样检查,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 随机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每整件药品中至少抽取3个最小包装。 4.7.3对发现被抽取样品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 常等情况的,应当加倍抽样检查。

4.7.4对整件药品存在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 箱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

4.7.5同一批号的药品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但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 求或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

4.7.6对销后退回的药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并开箱抽样检查;整件包装的按 抽样原则和抽样检查的方法加倍抽样检查,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应当抽样检

查至最小包装,必要时应当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4.8验收的场所:购进药品在待验区,销后退回药品在销售退回待验区进行验收。 4.9验收的内容

4.9.1按照批号逐批查验药品合格证明文件:

4.9.1.1应当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 的,应当提供药品检验报告书原件;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 告书应当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 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4.9.1.2验收进口药品应当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或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9.1.2.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 批件》复印件;

4.9.1.2.2《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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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C-003 验收操作规程 第3页 共5页 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4.9.1.2.3对于相关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与到货药品不符的,不得验收,并通知

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4.9.2检查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内容予以记录。 4.9.3检查药品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符合规定的,予以

记录。

4.9.3.1应当检查运输储存包装的封条有无损坏,包装上是否清晰注明品名、规

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贮藏、包装 规格及储运图示标志或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标识等 标记。

4.9.3.2最小包装应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牢固,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包装

及标签印字是否清晰,标签粘贴是否牢固。

4.9.3.3每一最小包装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4.9.3.3.1标签应当有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 厂商等内容。对注射剂瓶、滴眼剂瓶等因标签尺寸限制无法全部 注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3项;中药蜜丸 蜡壳至少注明品名。

4.9.3.3.2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说明书应当列有以下内容:药品名称(通用

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成分[活性成分的化 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化学结构式(复方制剂可列出其组分名 称)]、性状、适应症、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 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相 互作用、药物过量、临床试验、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贮藏、 包装、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生 产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

4.9.3.3.3中药说明书应当列有以下内容: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汉语拼音)、

成分、性状、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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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C-003 验收操作规程 第4页 共5页 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贮藏、包装、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 文号、说明书修订日期、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生产地址、邮政 编码、电话和传真)。

4.9.3.3.4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均应当有规

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上有相 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及含兴奋剂类成分的药品应标明“运动员慎用”警示标识。4.9.3.3.5进口药品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 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4.10验收后,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已开箱药品进行复原并加贴验收标志(验讫)。 4.11在验收过程中,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验收员应当拒收,销后退回药品由验

收员注明原因放入不合格区。 4.12录入完善验收记录:

4.12.1药品验收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供货单位、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 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商、到(退)货数量、到 (退)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4.12.2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退货单位、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 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商、退货数量、退货 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4.12.3对验收合格的,在验收结论上填写“合格”,验收不合格的,验收结论 上填写“不合格”;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4.12.4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4.12.5药品验收记录的保存:药品验收记录应按验收日期顺序装订,至少保存 5年。

4.13对验收合格的,与保管员办理药品入库交接。验收不合格的,注明不合格原因及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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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C-003 小时。

验收操作规程 第5页 共5页 4.14验收的时限: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应随到随验,最迟不超过到货的24 4.15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应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并于次日上午将数

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

4.15.1对未按规定加印或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或者监管码印刷不符合规 定要求造成扫描设备无法识别的,应当拒收;

4.15.2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查询,未得到 确认之前不得入库,并向质量管理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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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确认处理操作规程

到货验收 销退验收 在库养护 相关岗位人员在系统中对可疑药品进行冻结。 出库复核 药监抽验 质量公告 45 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部审核,确认。 合格—解冻 不合格,系统中移库,并通知相关人员将药品移入不合格区。 责任属于供应商或生产单位的 责任不属于供应商或生产单位的 报相关部门,由总经理审批—报损

与采购部联系退货

储运部在系统中录入结果 储运部销毁,质量管理部监督

版 号 WHSHFT-002 编 制 人 编制日期 编制部门 发往单位 质量文件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操作规程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编号 GC-012 第1页 共5页 质量管理中心 公司各部门 1.目 的:为规范质量管理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和批准的操作流程,有效控制

质量管理文件的质量,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运行,特制订本规程。

2.范 围:适用于本公司和药品质量有关的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凭证记录表

格、计算机规程等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作废、销毁等操作。

3.责 任: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对所有质量文件进行审核、文件管理、文件销毁,总

经理负责对有关文件的批准,各部门负责实施。

4.内 容: 4.1定义

4.1.1文件起草:以前没有文件,需要新制定的文件;

4.1.2文件修订:以前有文件,文件内容不适应要求,需要对文件部分或全部内容

进行修改,但文件的题目必须保持不变。改变题目的文件应按新文件规程进行审批。

4.2文件起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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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文件起草的时间要求: 4.2.1.1公司开业前; 4.2.1.2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前; 4.2.1.3公司新设备设施使用前; 4.2.1.4组织机构职能变动时; 4.2.1.5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前; 4.2.1.6国家新的管理标准执行前; 4.2.1.7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发生改变后;

编号 GC-012 质量文件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操作规程 第2页 共5页 4.2.1.8接受GSP检查认证或质量监督检查后,需要增加文件的; 4.2.1.9公司文件在时间使用中发现问题,需要增加新文件的; 4.2.1.10其他认为需要增加新文件的。

4.2.2质量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起草制定新的文件。 4.2.3由质量管理中心起草后,经企业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由经理批准

后执行。

4.3文件修订的要求

4.3.1当出现以下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

4.3.1.1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

足法律、法规要求的;

4.3.1.2国家管理标准更新;

4.3.1.3公司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相关职责的; 4.3.1.4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

4.3.1.5 GSP认证(换证)检查后或GSP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后,根据整改意见

需要对文件修订的;

4.3.1.6企业内审后认为需要修订的; 4.3.1.7经营环境、设备设施发生改变的; 4.3.1.8其它需要修订的。 4.3.2文件修订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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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任何文件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更改、修改。

4.3.2.2文件的使用者或管理人员均有权提出文件的修改、变更,报质量管理中

心。

4.3.2.3质量管理中心根据申请进行调查评估,决定是否批准对文件进行修订。 4.3.2.4文件修订申请经质量管理中心同意后,由质量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人

员进行修订。

4.3.2.5 凡是出现“4.3.1”项下条款的,由质量管理中心组织人员或有关部

门对文件进行修订。

编号 GC-012 质量文件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操作规程 第3页 共5页 4.3.2.6质量管理中心负责检查文件变更是否引起其它相关文件的变更。 4.3.3文件的修订主要由质量管理中心负责,以保证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4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

4.4.1制度类文件、操作规程文件的格式应符合本文件文本样式。 4.4.2文件内容 4.4.2.1目的; 4.4.2.2范围; 4.4.2.3责任; 4.4.2.4内容; 4.5文件的会稿

4.5.1文件涉及的责任中心负责人对文件进行并联审阅,核实文件制定的依据、准

确性及同其它文件有无抵触等,对文件的所有内容进行审定。 4.5.2文件审阅的目的

4.5.2.1审核文件内容是否具有可行性;

4.5.2.2审核文件内容是否简练、确切、易懂,是否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 4.5.2.3与公司已生效的其他文件是否存在矛盾、冲突或不同的含义。 4.5.3起草、修订好的文件,由质量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文件进行会审。 4.5.3.1会稿人员应由文件的起草人、使用人、相关使用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 4.5.3.2会稿方式分会议审核方式和文稿流转审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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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2.1会议审核方式:由质量管理中心组织会稿人员进行会议讨论审查,

会议审核要有会议记录,记录参加会议的中心、人员及审查结论。

4.5.3.2.2文稿流转审核方式:由质量管理中心分别将文稿交会稿人员审查,

最后由质量管理中心将会稿意见汇总,得出审核结论。

4.5.4文件会稿应确定文件印制总份数,文件分发中心。

4.5.5由文件的起草人根据会稿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文件草案报批稿。 4.5.6起草人、审阅人在文件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4.6文件审核

编号 GC-012 质量文件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操作规程 第4页 共5页 4.6.1质量管理中心根据相关部门的会审意见,将修改后的文件进行GSP合规性

审查。其审查的要点是:

4.6.1.1与现行药品管理法、GSP以及其他国家有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法律法

规是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4.6.1.2文件内容是否具有可行性;

4.6.1.3文件内容是否简练、确切、易懂,是否存在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 4.6.1.4与同公司已生效的其他文件是否存在冲突、相悖的含义。

4.6.2所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均需要经过质量负责人审核,没有经过质量负责人审

核的文件不得颁发、生效。

4.6.3文件审核如无问题,文件审核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4.7文件的批准

4.7.1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各岗位人员职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

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7.2所有文件应有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4.8批准后文件,由质量管理中心按确定的分发部门和存档要求,负责复制。 4.8.1除记录外,文件的使用部门不得自行进行文件的复制。

4.8.2文件复制不允许用手抄写,复制件必须清晰,采用印刷和复印的方式复制。 4.8.3各项记录、凭证等样式一律由质量管理中心统一制定。 4.9文件的发放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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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C-005 4.4记录: 养护操作规程 第1页 共2页 4.4.1养护检查工作应有记录,养护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养护日期、养护类型、储 存条件、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单位、数量、

外观及包装质量情况、处理意见、养护人员等

4.4.2温湿度监测记录自动保存并导出温湿度记录数据,并至少保存5年。 4.5养护检查中质量异常问题的处理和注意事项:

4.5.1在库养护检查中发现药品有质量异常时,应悬挂停售标志牌,及时在药品管

理系统中冻结,质量管理人员根据数据自动报警提示,立即处理,如确认不 合格的,保管员根据系统提示将药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质量管理中心确认合格的,在药品管理系统中解除冻结,养护员取消标志牌。

4.5.2药品养护人员应每季度分析、汇总并向质量管理中心上报药品养护检查情况

信息。

4.5.3药品养护要根据库房条件、外部环境、药品质量特性,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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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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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养护的方法: 1指导和督促保管人员按药品的质量特性进行分类和合理储存; 2检查并改善储存条件、防护措施; 3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按照系统生成的养护检查计划,每周一或二进行检查,节假日另行安排,并做好检查记录。 养护检查的内容: 1检查在库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 4.3.2检查库房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药品规定要求; 重点养护: 1.效期24个月内的药品。 2据失效期18个月的药品。 3一年以内的首营品种。 4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产品批号的药品。 一般养护: 除重点养护品种之外的其他在库药品 养护员 停售 质量异常 在系统中冻结自动报警 质量管理部处理 养护检查工作应有记录,养护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日期、养护类型、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外观包装情况、处理意见、检查人员等 合格 不合格 每季度汇总养护信息报质量管理部 入合格库 入不合格库

版 号 WHSHFT-002 编 制 人 编制日期 出库复核操作规程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编号 GC-006 第1页 共2页 编制部门 储运中心 发往单位 储运中心 1.目 的: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确保销售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保证出库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特制订本规程。

2.范 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出库复核操作。 3.责 任:出库复核员对出库复核工作负责。 4.内 容:

4.1复核员按销售单上的“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等项目内容,逐一和实物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

4.2复核员检查质量合格和核对无误后,在销售单上签字并在系统中确认复核内容。 4.3对照销售单和药品实物进行出库复核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暂停销售,并报告质量管理中心进行质量检查、复核。经质量管理中心确认不存在质量问题的,解除控制,恢复正常发货销售;如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的,按不合格品处理,将药品转入不合格品库保存,登记不合格品台账,并在计算机系统进行锁定。 4.3.1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4.3.2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

4.3.3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4.3.4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4.3.5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4.4如复核发现药品数量、批号等不符合销售单的要求,复核员要求保管员按销售单重新进行发货。

4.5出库应附有药品的检验报告,若为进口药品时,复核员应将加盖有本公司质量管理专用章的该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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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GC-006 出库复核操作规程 第1页 共2页 4.6将复核无误的药品放置发货区,并将单据交给送货员核实。 4.6.1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

4.6.2拆零药品应逐批核对无误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4.6.3使用其它药品包装箱为拆零药品的使用箱时,应该将代用箱原标签内容覆盖

或涂改,正确标明拼箱标志; 4.6.4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4.6.4.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4.6.4.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4.6.4.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4.7实行电子监管的药品,在出库时要对药品进行扫码,并将扫码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

4.8经复核确认所发的实物药品和销售清单上的数量、规格、批号等相一致,复核员在系统中确认,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并在系统中打印出运输清单,由送货驾驶员填写完毕后,保管员将结果录入系统备查。复核员将加盖本 “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联”一并交给药品送货员,并要求销售客户接收货物的人员在货单上签字。

4.9药品出库复核记录的内容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供货单位、质量状况和发货人、复核人员等项目。 4.10药品出库复核记录保存不少于药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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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库复核操作规程

按销售单上的“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等项目内容,逐一和实物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 出库复核员 以下情况不得出库 1.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2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 3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4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5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检查质量合格和核对无误后,在销售单上签字并在系统中确认复核内容。 出库复核记录的内容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供货单位、质量状况和发货人、复核人员等项目。 扫药监码并上传 将药品放置发货区,附药品检验报告书。 打印运输清单,交与送货驾驶员,填写完毕后,交保管员录入系统。 随货同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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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给药品送货员,并要求销售客户接收货物的人员在货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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