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题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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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

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的事项不包括( )。

A.医疗费

B.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C.残废者生活补助费

D.健康损失费

2.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

A.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

B.保管物交付时

C.保管人签字时

D.保管费交付时

3.丘某17岁时将同班同学李某打伤,丘某18岁进入一家工厂上班。不久后李某起诉要求

丘某赔偿医药费,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

A.丘某承担

B.丘某之父承担

C.主要由丘某之父承担,丘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丘某承担,丘某之父适当赔偿

4.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 )。

A.动产和权利

B.著作权

C.智力成果

D,人身利益

5.下列哪项不是人身权的特征?( )

A.与权利主体人身不可分离

B.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益无关

C.属于绝对权

D.具有专属性质

6.口头遗嘱属于( )。

A.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B.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C.要物民事法律行为

D.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7.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

C._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两年

D.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形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

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此限制

8.下列关于赠与合同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

B.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C.赠与合同是单方法律行为

D.赠与合同是多方法律行为

9.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其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B.债权人须以自己名义行使代位权

C.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D.就因此所得到的利益,代位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10.下列能够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

A.将废旧电视扔进垃圾站

B.抛弃婴儿

C.将房屋闲置

D.将土地撂荒

11.对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主物和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作的划分

B.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

C.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

D.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不是同一人

12.以下使用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且不必支付报酬的有( )。

A.论文中引用别人的观点并注明

B.为希望工程捐款举行义演

C.歌厅使用唱片

D.将他人的讲义复制后卖给学生学习使用

13.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以下发明创造中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是( )。

A.万能充电器

B.转基因大豆的生产方法

C.癌症的治疗方法

D.感冒治疗仪

14.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 )。

A.担保物权

B.所有权

C.地役权

D.地上权

15.既属于用益物权,又属于从物权的是( )。

A.地上权

B.留置权

C.地役权

D.权利质权16.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 )

A.继续履行

B.采取补救措施

C.赔偿损失

D.返还原物

17.下列哪一项不是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 )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C.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18.关于继承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继承权男女平等

B.非法财产不得继承

C.继承权自愿原则

D.养子女没有继承权

小学生小强8岁,父母已经离婚,由其母抚养。2009年8月10日,小强在学校玩耍时将同

班同学小新撞倒,造成其脑部重伤,花去医药费5万元。

19.本案中侵权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小强、小新

B.小强母亲

C.学校

D.学校、小强、小新

20.下列事实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有( )。

A.子女给父母养老费1万元

B.明知不欠他人钱款而为给付

C.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

D.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金钱,后该合同被确认无效

21.2008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

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09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

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乙公司的担保如何处理( )。

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

B.乙公司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担保责任

D.乙公司不负担保责任

22.正当理由是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之一,包括( )。

A.自助行为

B.意外事件

C.不可抗力

D.第三人过错

23.同一天以相同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当适用( )。

A.使用在先原则

B.申请在先原则

C.抽签原则

D.共同使用原则

24.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不包括( )。

A.保管义务

B.附随义务

C.返还保管物

D.合理使用保管物

25.某甲在旧宅基地上挖地基盖房发现一瓷罐内装有银元,据查是本村人某乙过世的父亲抗

日时所藏。该银元应归( )。

A.某甲所有

B.本村人共有

C.某乙所有

D.国家和集体所有

26.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时,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应当

( )。

A.由承租人赔偿损失

B.由承租人与第三人按份承担损失

C.由承租人与第三人连带赔偿损失

D.由第三人赔偿损失

27.下列哪种情形承运人不免责?( )

A.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

B.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造成的

C.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重大过失造成的

D.持免费票的乘客因车祸受伤

28.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

A.由人民法院解释

B.作出不利于接受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C.双方协商

D.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9.以下行为中能够适用代理的是( )。

A.签订买卖合同

B.代理演出

C.婚姻登记

D.代理继承

30.下列各项中不能获得专利的有( )。

A.光电效应

B.新型手机

C.遗传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D.宇宙飞船二、判断题(31~4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正确

的划“√”’,错误的划“×”)

31.追及性是抵押权的性质之一。( )

32.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或已出版的录音录像制品,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 )

33.在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

34.法人与其成员在人格上是彻底分离的,但合伙与合伙人在人格上则没有完全分离。( )

3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所有著作权。( )

36.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违约,致乙受损,则甲向乙赔偿的数额应当高于乙所受损失。( )

37.公民与自然人的含义相同。( )

38.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胎儿享有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能力。( )

39.用益物权是一种限制物权,它只是在某些方面支配标的物的权利,没有完全的支配权。

( )

40.甲将乙交由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不知情人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

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

三、简答题(41~4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遗嘱的形式。

42.简述物权的特征。

43.简述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侵权行为的责任要件。

四、论述题(44小题,16分)

44.论述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五、案例分析题(45~4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甲乙丙三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搞运输,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三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合

伙债务。由于油价上涨以及发生车祸一次,该合伙组织亏损甚多,15万元投资血本无归,

而且还欠加油站9万元。在加油站的一再催要下,甲偿还了5万元,乙偿还了4万元。后甲

称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他只有义务承担3万元合伙债务,故要求加油站退还2万元。

请问:(1)甲乙丙投入到合伙中去的15万元归谁所有?

(2)甲是否有权利要求加油站退还2万元?

(3)甲乙多付的钱如何处理?

46.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

12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1万元,分别写下欠条1万元,共计2万元,

购买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

天志冒着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

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

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

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

(1)朱兰名下存折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2)瓦房1间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

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1万元;(3)丧葬费1000元由村承担;(4)欠信用社的1万元由

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参会

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

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协议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2)你认为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

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故D项正确。

2.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

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自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

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其成立必须以交付实物为依据。因此,意思表示一致并不能说明

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除非有关于成立的特别约定;保管人签字和保管费的交付,可以作为

合同订立的过程,但不是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可见,只有B项符合题意。

3.A[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

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A项正确。

4.A[解析]本题考查质押的客体。质押的客体一般是动产和权利。从这一点出发再分析各选

项可得出答案,本题若用排除法,更简单。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不能直

接作为质权的客体。可以质押的是商标专用权以及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人身利益和

权利不可转让,当然不能担保债权的实现。

5.B[解析]本题考查人身权的特点,需考生熟读教材,做题时注意选项的说法要准确,以免

误入陷阱,比如B项中人身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有一定联系。

6.A[解析]本题考查口头遗嘱的概念。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口头遗嘱的概念及特

征。掌握了这些内容,解题就相对简单了。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必须依照一定方式实施,

可以把它分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实施的

行为。要式行为的方式常见的有书面形式、履行登记手续等。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拘形

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行为的形式,只要该行为意思表示合法,即可生

效。《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

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

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应选选项A。遗嘱属于单方行为,其成立也谈不上交付遗产,

口头遗嘱的生效以立遗嘱人死亡为前提,属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并非附条件民事法律行

为。

7.B[解析]本题考查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只要我们掌握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各自

的特点之后,应该说是能够答对此题的。当然考生在平时应当多注意对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

对比。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

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本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

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即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当事

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

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8.B[解析]本题考查赠与合同的性质,考生首先要分析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然后针对各

种权利和法律行为看能否对号入座。《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

移之前可能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

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赠与合同分为附任意撤销权的诺成合同和不附任意

撤销权的诺成合同。故排除A项。《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

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条文中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两个

意思表示的结合。只要是合同,就不可能是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与单务合同不是一

回事。

9.D[解析]略

10.A[解析]本题考查抛弃。关于抛弃的问题,我们应该明确动产和不动产的抛弃要求不同;

抛弃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抛弃只要权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故抛弃是一种单方

民事行为。抛弃的意思表示不一定只向特定人为之,只要权利人抛弃其占有、表示其抛弃的

意思,即具有抛弃的效力。但他物权的抛弃,须向因抛弃而受利益的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动

产物权的抛弃,还需办理注销登记才发生效力。抛弃动产则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

为限。

11.A[解析]本题考查主物和从物的关系,解题时应把握主物和从物是属于统一所有人的两

个相互联系的独立物。主物与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进行的

划分。只有属于同一个所有人的两个独立存在的、要互相结合才能发生效用的物,才构成主

物与从物的关系。如果是不同所有人的物,不产生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区分主物和从物的法

律意义在于,如果法律或者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

12.A[解析]此种类型的题目已出现过多次,考生牢固、细致地记住“本题详解”中的条文即

可。注意细节,考试中可能出现细节的变换以迷惑考生。

参见《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

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

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

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

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

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

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

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

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

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

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

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

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

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

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13.c[解析]本题考查不能授予专利权的种类,法律对此有直接规定。根据《专利法》第25

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因此,应选c。

14.D[解析]本题考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即土地的用益性

后可选出答案。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用地者依其不同取得方式而享有的,具有不同法定权利内

容的,与所有权相分离的,对国有土地所享有的用益性民事财产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我

国法律创设的一项新型的用益物权,属于地上权。

15.C[解析]解答此题,需要考生理解用益物权和从物权的相关知识。本题有一定难度。用

益物权主要从物的利用方面着眼,从物权是针对主物权而言的。本题考查地役权。地役权既

属于用益物权,又属于从物权;地上权是用益物权、主物权;留置权和权利质权都属于从物

权、担保物权。

16.D[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17.D[解析]本题考查法人成立的要件。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

产和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18.D[解析]本题考查继承的基本原则,应当了解的是继承的各项规定符合了社会人伦、道

德标准。通过常识判断我们也可得出答案。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法中所称

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非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故D项错误。

19.A[解析]侵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和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不同的。侵权的主体是直接的当事人。

侵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是侵权人小强和被侵害人小新。

20.D[解析]本题考查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是考试的重点,我们可以将不当得利

的几个构成要件与ABCD四个简单的小例子相对照,逐个排除。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

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选项A属于履行道德上的义务,选项B属于明知

无给付义务,选项C属于给付未到期债务,三者都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选项D属于“非债

清偿”,支付金钱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21.B[解析]本题考查担保合同的效力。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主合同解除

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当然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正确答案为B。

22.A[解析]本题考查正当理由的内容。正当理由包括依法执行职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所以答案选A。

23.A[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同一天以相同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适用使用在先原则。

24.D[解析]本题考查保管人主要义务,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保管合同,把握保管人的主要目

的是保管物的安全。所以,对物造成损害的行为不是主要义务。保管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不

得使用保管物、附随义务、返还保管物、保管义务。

25.C[解析]本题考查埋藏物、隐藏物的归属问题。解答此类问题,首先应找出题目中有哪

些当事人,当然不要忘记国家这个隐藏的主体。然后按照法条的规定,选出发现人或证明人

或其他所有者。根据《民通意见》第93条规定,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

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本题中既然某乙能证明银元的归属,银元应归其所有。发现人某甲可以向某乙要求一定的报

酬。《民法通则》第79条第1款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26.A[解析]本题考查转租问题。转租的问题稍微复杂,但也好解决,主要就是明确存在两

个合同,同时把握合同的相对性,这是解决转租问题的两大关键点。《合同法》第224条规

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

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7.D[解析]本题考查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

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

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

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28.D[解析]本题考查格式条款,格式条款通常是由一方制定的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显然对

另一方不利,所以在解释的时候法律偏重于保护另一方的利益。《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

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

式条款。”

29.A[解析]本题考查代理的适用情形。解答本题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代理,代理的本质是什

么,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事情均可代理。必须本人实施的行为不能代理。最高人民法院《民

通意见》第78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

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本题中的选项BCD均属于应当由本人亲自完成的民事

法律行为,不能适用代理,只有A项是正确答案。

30.A[解析]熟记相关法条是做对此题的唯一办法。做题时应将各选项与法条中不授予专利

权的情形相对比,注意一定要准确。根据《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

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

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

的结合作出的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此外,对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权。光电效应属于科学发现,不能授予专利权。因此,A是正确答案。

二、判断题

31.√[解析]追及性是抵押权的性质之一,即不论抵押财产落入何人之手,抵押权人皆可追

及该财产行使权利。

32.×[解析]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或已出版的录音录像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

规定支付报酬。

33.√[解析]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

份额,胎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由其母亲代管。

34.√[解析]法人以自己拥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成员对此不承

担责任,但合伙人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因此,法人与其成员在人格上是彻底分

离的,但合伙与合伙人在人格上则没有完全分离。

35.×[解析]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36.×[解析]违约责任以补偿性为常态。

37.×[解析]公民是宪法上的概念,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按该国宪法和法律享受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自然人,外国的或者无国籍的自然人显然不具有公民资格,不能成为宪法主体;但这

并不妨碍其成为私法的主体。民法上使用“自然人”,表明民事法律关系的开放性:一个域外

自然人只要守法,完全可以在我国经商办企业,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

务。公民则显示政治生活的封闭性,任何一个国家的选举、被选举权等参政权只会对公民开

放,而不会让所有的自然人事有。

38.×[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尚未出生的胎儿还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不

是民事主体。我国法律规定,在继承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其目的是为了保护

胎儿的利益,但这并不是说我国法律承认胎儿享有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能力。

39.√[解析]用益物权是由所有权派生的权利。用益物权是一种限制物权,它只是在某些方

面支配标的物的权利,没有完全的支配权。

40.×[解析]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

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

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在本题中,丙为善意第三人,其利益应受保护,

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乙无权向丙主张返还之请求,只能向甲主张赔偿的权利。三、简答题

41.[参考答案](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

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最为严格,更

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

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这种遗嘱设立形式简便易行,

具有较强的保密性,是最常用的遗嘱形式。《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

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

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

笔遗嘱或口授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继承法》第17条

第4款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也应当将自

己的见证证言录制在录音遗嘱的磁带上。”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42.[参考答案]物权是权利主体直接支配财产(主要是有体物,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权利)

的权利。

物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第二,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

第三,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43.[参考答案](1)产品存在缺陷。产品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

理的危险,以及产品不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不合格的产品。前者是

一般标准,后者是法定标准。在法律未明确规定产品标准时,适用一般标准。(2)有损害后

果。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和基于人身伤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但不包

括单纯的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在缺陷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害时,除了要赔偿

人身损害和其他财产损失之外,还应赔偿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如果仅仅是缺陷产品自身损

坏了,则应按合同违约责任处理。(3)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产品责任中的因果

关系,表现为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不是某种具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

因果关系。而且在确定产品责任中的因果关系往往要通过因果关系的推定才能实现。

四、论述题

44.[参考答案]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

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决定着侵权行为

的分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事由等重要内容。我国侵权行为的归

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民法通

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

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为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过

错违反的是对他人的注意义务,表明了行为人主观上的应受非难性或应受谴责性,是对行为

人的行为的否定评价。过错责任的意义表现在,根据过错责任的要求,在一般侵权行为中,

只要行为人尽到了应有的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了损害后果,也不能要求其承担

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第三人的过错和受害人的过错对责任承担有重要影响。如果第

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即构成共同过错,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应

由共同加害人按过错大小分担民事责任,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

也有过错的,则构成混合过错,依法可以减轻加害人的民事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例如《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

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

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

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

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问题的

认定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尿则。受害人只需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无需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

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害人为了免除其责任,应由其自己证明主观上无

过错。过错推定责任不能任意运用,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适用。

(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

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危险事项的增多,加害人没有

过错致人损害的情形时有发生,证明加害人的过错也越来越困难,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更有效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无过错责任原则开始逐渐作为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在《侵权行为

法》中得到运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实行无过错责任的主要情形有:从事高度

危险活动致人损害的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产品不合

格致人损害的行为等。

(4)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

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

分担损害后果。《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适用公平责任的前提,必须是当事人既无过错,又不能推定其过错的存在,同时也不存

在法定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况。如果可以适用过错责任、法定无过错责任或推定过错责任

就不能适甩公平责任。

(2)当事人如何分担责任,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包括损害事实与各方当事人的经济

能力进行综合衡量,力求公平。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情形主要有:紧急避险致人损害的;

在为对方利益或共同利益活动中致人损害等。

五、案例分析题

45.[参考答案]综合分析型知识点考核。

首先明确甲乙丙之间的关系,搞清楚是合伙关系之后,责任的承担问题就迎刃而解。按照合

伙的规定处理即可。

(1)按照《民法通则》中关于合伙的规定,归甲乙丙共有,共同支配。

(2)甲没有权利要求加油站退还2万元,因为甲应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由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加油站从甲乙二人那里获得清偿

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甲乙有权向丙追偿,其中甲追偿的金额为2万元,

乙追偿的金额为1万元。

46.[参考答案](1)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李梅对李天志、朱兰的财产继承问题;

②李天志、朱兰两人与债权人信用社等人的债务清偿问题;

③监护人的设定问题;

④李梅的行为能力问题。

(2)依民法规定,本案应作如下处理:

①李天志、朱兰遗留的遗产共有2000元存款、房屋和家庭生活用品,应由唯一的继承人李

梅继承。李梅为未成人,又无其他生活

一、判断题

1、民法的调整方式包括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其中"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方式属于

事前调整。( )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但亲属间形成的财产共有和分配等横向财产

关系则不属民法调整。( )

3、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

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

4、某国驻华使馆的官员驾车外出,与中国公民发生民事侵权纠纷,在其同意适用我国

民法时,法院可依我国民法作为审判依据。( )

5、“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

的理由。

6、就民法原理而言,民法的渊源除法律外还应包括判例和法理,其具有弥补制定法局

限的功能。

7、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所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8、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当事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经济利益上也是等价

有偿的。

9、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10、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法律赋予的,而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基于人的

自然属性自然取得的。

11、甲到非禁渔区钓鱼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12、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只能相应地由一个自然事实或人的行为引起。

13、不以主观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即指自然事实,

包括事件和状态。

14、甲自杀身亡,其财产由甲之配偶继承。引起这一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的自杀行为。

15、不当得利能够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16、无行为能力人同完全行为能力人一样享有人格权。

17、小明虽未满7周岁,但因经常随父母购买食物,已知一些食品的价格,故小明单独

实施购买其已知价格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8、胎儿没有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民事主体,故对胎儿的任何利益一律不予保护。

19、人的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故法律无理由再对此种非民事主体的利益予以保护。

20、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21、精神病患者陆某在住院治疗期间逃出,将某百货店柜台玻璃砸碎造成经济损失500

元。该损失应由精神病患者陆某的监护人和精神病院共同赔偿。

22、甲失踪已达6年,甲的配偶不愿意申请宣告甲死亡,但甲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

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法院必须受理。

23、 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即使事实上没有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终

止。

24、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请宣告其死亡。

25、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人财产的法人或者组织,

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26、我国民法既规定宣告死亡又规定宣告失踪,这意味着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

序。

27、法人与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资格都是法律赋予的,故二者的权利能力应相同。

28、企业法人自愿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

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29、财团法人一般设有意思机关、执行机关和代表机关。

30、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都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

31、社团法人就是社会团体法人。

32、法人的财产与其成员的财产相分离,故法人承担有限责

45、形成权系以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为法律关系变动的根据,故无需考虑相对方的利益。

46、基于私法自治原则,权利人在权利受侵犯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自主选择采取

公力救济还是自力救济。

47、法律行为均可采取推定方式确定,即依当事人的外部行为推知其意思表示,使

法律行为成立。

48、绝对权就是权利在行使上没有限制的权利,其最典型代表为物权。

49、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就是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所为意向一致的法律行为。

50、诺成法律行为就是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就是仅

需交付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51、要物行为即为要式行为,指依法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可成立的法

律行为。

5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的划分限于财产行为范围,由此说明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皆属财产行为。

53、物的主从关系决定了行为性质,即对主物为处分的行为称为主法律行为,对从

物为处分的行为称为从法律行为。

5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

55、无效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从撤销起失去效力。

56、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而使对方为错误表示的,法律为保护交易安全赋予

受骗方的撤销权,可在行为完成后的任何时间行使。

57、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依照民法通则第59条属可撤销行为。可撤销

行为因撤销权的存在属效力待定。

58、甲故意将市场价格一百元的A画为一千元卖予乙。对此行为甲乙均享有撤销

权,可主张撤销该买卖行为。

59、要约是要约人对合同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包含了其内心追求的效果意思并将其

表现与外部,因此要约是法律行为。

60、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的代理权产生于委托合同。

61、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故代理行为只能体现被代理人的意志。

62、超越代理权限属无权代理,不论何种情况都不能产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63、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必须经委托人授权或同意才允许转委托。

64、代理人对复代理人有选任、监督、解除的权利,故复代理人不仅是被代理人的

代理人,也是代理人的代理人。

65、委托代理关系涉及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故当被代理人死亡后无论何种

情形委托代理关系即消灭。

66、法定代理人可因被代理人取消委托而丧失代理权。

67、委托合同与委托不同,其属委托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

68、代理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

和代理人共同签名方为有效。

69、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能否独立为意思表示是与使者的区别所在。

70、国家财产应予特殊保护,在其被侵害时,该请求权均不能为诉讼时效的客体。

71、诉讼时效期间的长短,除法律规定外,当事人可以自行商定。

72、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不得起诉义务人履行义务。

73、时效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应属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74、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的胜诉权随之丧失。因此即使义务人自动履行义务,

权利人也无权接受。

二、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

1、民事法律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总和是指( )

A、狭义的形式意义的民法

B、狭义的实质意义的民法

C、广义的实质意义的民法

D、广义的形式意义的民法

2、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是( )

A、公司内部的工作隶属关系

B、国家与纳税人的税收关系

C、工厂排污超标收费关系

D、国家机关购买工作用品的买卖关系

3、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

A、社会主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平等、自愿、诚信、公平原则

D 、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原则

4、甲与乙为邻居,素有矛盾,甲开设一露天排档后,乙遂将房屋租给一小型垃圾

处理所。乙的行为( )

A、违反公序良俗

B、违反自愿原则

C、违反诚信原则构成权利滥用

D、并无不当

5、甲于市中心买下一块空地,但常年搁置不用,与周围的繁荣形成鲜明对比。有

关部门建议其及早兴建土木,然甲称自己所有之物,他人无从干涉。甲的行为( )

A、违反公共利益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B、违反善良风俗和诚信原则

C、违反公平原则

D、根据所有权绝对原则,

其行为并无不当

6、甲买受人发现物有瑕疵后,即通知出卖人乙。乙表示愿与甲协商,但拖延两年

后即以甲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物的瑕疵,而拒绝甲的请求。乙的行为( )

A、无可责难,因甲未及时行使其权利

B、出尔反尔,违背诚信原则

C、有违道德和公序良俗原则

D、违背自愿原则

7、下列对于民事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志发生

B、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C、均以法律明文规定而发生

D、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

8、依据我国民法,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胎儿与死者

B、植物人

C、触犯刑法正被执行刑期的人

D、被宣告死亡但实际未死亡的人

9、下列属于非法人团体的是( )

A、集团公司

B、企业的分支机构

C、公立学校

D、外资银行

10、甲杀害乙,乙的继承人因乙死亡而继承其遗产。引起该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

( )

A、乙的死亡

B、甲的违法行为

C、甲的事实行为

D、乙的死亡和甲的违法行为

11、下列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所种果树之果实的收获行为

B、甲入乙果园擅自摘取果实的行为

C、甲为避免乙的果实受损而擅入乙果园所为的摘取行为

D、甲与乙约定以一定报酬为条件由甲帮乙收果实的行为

12、下列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其未成年幼子所为交易行为予以追认

B、甲将其所有的A物予以抛弃

C、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名画赠与乙

D、甲对抗乙不法侵占其所有物的自助行为

13、下列事实中,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

A、刘某将电脑送给好友

B、老张因病去世

C、小李每天坚持跑步

D、王某将许某打伤

14、甲的形成权因在法定期间内未行使而消灭,导致甲与相对人之间法律关系变动

的法律事实是( )

A、准法律行为

B、法律行为

C、事实行为

D、事件

15、对于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正确的理解是( )

A、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能引起数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B、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能引起一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C、几个法律事实能引起一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D、几个法律事实能引起数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16、下列不属于法律事实构成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是( )

A、甲立遗嘱后死亡发生的遗嘱继承

B、限制行为能力人为超越其年龄和智力的行为经其父同意

C、甲开车撞到乙致乙死亡而产生的侵权行为

D、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甲子代位继承甲父遗产

17、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民法对出生时间的确定以婴儿( )

A、全部脱离母体为准

B、第一声啼哭为准

C、脱离母体能独立呼吸为准

D、部分脱离母体为准

18、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 )。

A、父母

B、成年子女

C、监护人

D、其他近亲属

19、大学生赵某,18 周岁,骑车不慎撞伤他人,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千余元,则

( )

A、赵某赔偿 ,父母垫付

B、赵某免责,父母赔偿

C、赵某与父母各半赔偿

D、赵某与父母均不赔偿

20、刘某在十岁生日时,接受了海外亲戚赠送的5000元人民币。刘某的独立接受

行为( )

A、虽未经父母同意但仍然有效

B、因未经父母同意而无效

C、因未经父母同意而部分无效

D、因未经公证而无效

21、葛某携款外出做生意。途中,葛某所搭乘的私人货船遇暴风雨翻船沉没。其利

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葛某死亡的,依法应在( )。

A、危难发生之日起满两年

B、危难发生次日起满两年

C、危难发生之日起满四年

D、危难发生次日起满四年

22、 依民法规定,监护人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前提是( )

A、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

B、经被监护人所在单位批准

C、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D、被监护人住所地居委会认定

23、 甲(20岁)与乙(14岁)走到丙家门口,见一条狗卧睡门旁,甲对乙说,

你拿一块石头去打狗,乙照办。狗被打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于路人丁身后,狗咬伤

丁。丁花去医药费500元。该费用应( )

A、主要由丙承担,乙的监护人适当承担部分

B、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丙适当承担部分

C、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适当承担部分

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适当承担部分

24、近亲属对未成年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

A、约定排他顺序

B、法定排他序

C、约定非排他顺序

D、法定非排他顺序

25、2000年8月17日余某离家出走,生死不明,杳无音讯。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

申请宣告余某死亡,最早能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时间是( )

A、2002年8月17日

B、2003年8月18日

C、2004年8月17日

D、2004年8月18日

26、下列组织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

A、中国法学会

B、某高等学校

C、儿童福利基金会

D、某有限责任公司

27、原法人资格不消灭,而从中分出几个新法人,称为( )

A、新设合并

B、吸收合并

C、新设分立

D、派生分立

28、下列机构中,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 ( )

A、中国法学会

B、某公司

C、某大学法律系

D、某市工商局

29、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未到登记主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原法人代

表甲以公司名义与善意第三人签订了一买卖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合同无效,因甲已不是法人代表

B、该合同有效,该企业应受合同约束

C、该合同有效,但当事人是甲和乙

D、该合同属效力未定,有待该企业的追认

30、下列有关法人设立、成立正确的表述是( )

A、法人成立等同法人设立

B、法人设立必然导致法人成立

C、法人自行设立后即成立

D、法人只有依法设立才能成立

31、下列关于法人机关正确的表述是( )

A、法人机关只能由一个自然人组成

B、法人机关仅指意思机关

C、法人机关必须是合议制机关

D、法人机关可由个人或集体组成

32、企业法人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

A、由法人承担责任

B、不由法人承担责任

C、由法人承担部分责任

D、由法人和法人代表承担连带责任

33、按我国法律,中外合资企业属于( )

A、中国法人

B、外国法人

C、中间法人

D、以中外各方出资而定

34、甲、乙二人各投资50万元依法成立丙贸易有限公司。现丙公司亏损120万元,

对此承担有限责任的主体是( )

A、甲、乙、

B、丙

C、甲、乙、丙

D、甲、乙或丙

35、依民法原理和现行民事法律,对清算法人正确的表述是( )

A、清算法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B、清算法人具有与原法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C、清算法人仅具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行为能力

D、清算法人仅具有清偿债务的民事行为能力

36、甲公司因分立为乙和丙两公司而消灭。对甲公司的权利义务应( )

A、由分立后的乙和丙概括承受

B、由分立后的乙概括承受

C、由分立后的丙概括承受

D、由甲自行解决

37、同自然人一样法人也应有自己的住所。法人的住所即( )

A、法人的主要生产场所

B、法人的对外发货场所

C、法人的销售机构所在地

D、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8、张某是某百货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是营业员。王某出售的商品因质量问题致

消费者李某受到伤害。该责任的承担者是( )

A、某百货公司和张某

B、某百货公司和王某

C、某百货公司、张某和王某

D、某百货公司

39、下列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

A、月球

B、海水

C、空气

D、废物

40、下列各物属于集合物的有( )

A、一群羊

B、一栋房子

C、一套音响组合

D、一辆汽车

1、在民法原理中适用动产规则调整的物是( )

A、飞机

B、房屋

C、林木

D、自行车

42、下列物中,具有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

A、自行车和车锁

B、鸡蛋与小鸡

C、羊与羊毛

D、空调与冷气

43、下列组合皆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

A、毒品、政府大楼、安眠药

B、冰毒、黄色书籍、麻醉剂

C、美元、金饰、天然气矿

D、人体器官、枪支、大熊猫

44、甲与乙订立一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何方应先履行。甲要求乙交付货款,乙提出

甲未交货不能付款,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 )

A、请求权

B、形成权

C、抗辩权

D、支配权

45、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 )

A、财产权和人身权

B、绝对权和相对权

C、原权和救济权

D、主权利和从权利

46、下列对权利表述正确的是( )

A、权利是天赋的,故权利人得自由行使和抛弃

B、权利是天赋的,但权利人不得自由行使和抛弃

C、权利是法定的,但权利人得在法定范围内自由行使和抛弃

D、权利是法定的,故权利人得自由行使但不得抛弃

47、下列对支配权的正确表述是,权利人行使支配权( )

A、须请求他人为协助

B、须以法律行为为之

C、实质是支配义务人

D、皆不需他人为协助

48、西湖商场采购员李某在上海参加会议时,见街上流行蝙蝠衫,便以西湖商场的名义

与上海某服装公司签订了购蝙蝠衫一千件的合同。事后商场表扬了李某并向该服装公司付

款。西湖商场对李某的追认属民事权利的( )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48、某种合法行为,一经实施便能发生一定的民事后果,而不问这种民事后果是否为当

事人所追求。这种能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行为是( )

A、法律行为

B、事实行为

C、表示行为

D、表意行为

49、法律行为是一种常见的( )

A、民事法律关系 B、事实构成 C、法律事实 D、事件

50、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是( )

A、双方的法律行为

B、单方的法律行为

C、诺成的法律行为

D、实践的法律行为

51、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行为有( )

A、租赁 B、加工承揽 C、私人借贷 D、买卖

52、小张和小李是同厂职工,2002年底小张去长白山探亲,带回一盒普通人参。小

张于2003年1月1日谎称该人参为千年野山参,并将其卖给小李。2003年12月3

0日,小李经专家指点得知此为普通人参,便于2004年1月3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

该买卖合同。法院应判决( )

A、撤销该合同

B、驳回诉讼请求

C、变更该合同

D、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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