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议

更新时间:2024-03-27 11:1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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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议

乡村医生长期以来肩负着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的网底重任,他们用简单、实用、廉价的诊疗技术解除了广大农民的病痛,构筑起农村卫生事业的基础性防线,他们一直是农村基层卫生事业的忠实守护者,随着新医改政策的深入和国家十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乡村医生在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传染病控制、慢性病患者管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我作为一名在基层卫生院多年从事乡医管理的工作人员深深的感触到:一是有资质的乡村医生数量不多,学历偏低、年龄老化。乡村医生总体上呈现年龄老化的趋势,大多数乡村医生是五六十年代的“赤脚医生”转化而来,由于目前未明确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为获取国家政策补助,年龄较大的乡村医生不愿离开现有岗位,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二是地位尴尬。很多乡村医生与民办教师同生于上世纪50年代,是社会公认的农村“孪生兄弟”,民办教师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转为公办,其工资、医疗、养老等问题已得到解决,而国家从未在制度和法律层面上明确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乡村医生长期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与民办教师相比,乡村医生在地位显得较为尴尬;三是人才队伍不稳定。由于乡村医生业务量大、风险大、收入低、政策补助落实不到位,养老无保障等原因,部分乡村医生尤其是年轻的乡村医生放弃现有工作,转入其他行业,部分村开始出现无乡村医生的状况。如此现状不仅严重影响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的开展,而且威胁到农村卫生服务网底的安全。补充、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解决乡村医生待遇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了缓解农民看病难和看病贵等问题,建议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培养、培育新型乡村医生队伍,并建立稳定的补充机制,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乡村医生补充到村级卫生岗位并予以待遇保障。建议:

一、重新认定一批乡村医生。针对错过了2004年首次注册或原已注册后因各种原因离开村卫生室未再注册的乡村医生,对愿意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建议市卫生局再进行一次乡村医生补办执业注册手续。

二、放宽村级执业报考条件。对一些取得卫生职业院校等医学学历并愿意到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但又因条件限制不能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建议市卫

生局放宽其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准入条件。

三、建立长期稳定的乡医培养机制,定向培养村级卫生服务人才。市卫生局应摸清全市乡村医生现状,根据需要制定一个长期的乡医培训计划。对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由村委会推荐,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市财政拨出专款到相应的医学院校培养,学满考核合格后回村服务。

四、适当提高乡村医生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主要的收入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新农合政策提供的一般诊疗费(5元/每人次);二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补助(村级原则上可以获得40%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但因乡医服务能力有限,很难获得全额补助);三是市财政下拨的乡医补助(每人每年1200元)和基药补助(根据销售量每人每月大约160元左右)。我镇乡村一体化管理较规范,从去年11月份正式启动基药到今年4月份6个月算,除市级拨款平均每人每月乡医工资在1200元左右,每个卫生室水电费、宽带费、办公用品、通讯费、交通费还有每年的房屋维修等等平均算下来每月至少要500-600元,市级拨款还不够卫生室的正常开支。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和农村普通劳动力的收入,很难让乡医安心执业,我个人认为,市级财政至少要保证村医补助和基药补助每人每月在1000元左右才较为合理。

五、参照乡镇卫生院正式合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办法解决乡医养老问题。目前我们麻城的政策是市级出180元,乡镇卫生院出120元共计300元作为乡医退休金,与农村退休教师相比,差距甚远,这也是部分村医集体上访的焦点问题。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采取个人交一部分,卫生院交一部分,市级财政补贴一部分的办法逐步解决乡医养老问题。

六、为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缴纳医疗责任险。医疗风险可以说是悬在每个乡医头上的利刃,卫生室简陋的医疗条件使得医疗风险是无法避免的,现有体制下,村医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全部赔偿由个人承担,现在的医疗纠纷动辄十万八万,这对村医本人和其家庭无疑是沉重的打击,这也是很多年轻的村医离开乡村医生队伍的重要原因。为乡村医生缴纳医疗责任险势在必行,同样可以采取个人交一点,卫生院交一点,市级补一点的办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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