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12-31 08:1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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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管理公司的技术文件,特制定本办法,要求本公司的员工互相监督,自觉遵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技术文件的管理。

三、定义

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各种技术标准、工艺文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图纸、资料等,还包括未打印出图的尚在计算机及存储盘中的图纸资料、技术文档等。

四、职责

4.1 技术研发部是公司技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

4.2 技术研发部资料管理员负责技术文件的管理,包括登记、归档、分发、回收、作废、销毁等。 4.2 采购人员负责向外协配套厂家发放经双方确认的外协产品图纸,及时回收作废图纸交呈技术研发部。

五、工作程序

5.1 技术文件的设计(编制)

5.1.1 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及图纸资料的形成应严格执行设计(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技术文件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应签署齐全,签署不全的视为待审文件。

5.1.2 图纸的设计、制图依据设计任务或生产计划进行设计、制图,图纸的规范按国标制图规范执行。 5.1.3 编制技术文件的技术人员应在编制的技术文件校对审批生效后对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并提交资料管理员备份、存档。

5.1.4 对于试制技术图样或文件,由设计(编制)人员签字确认后,交与其他技术相关人员进行校对、审核。

5.1.5 对于正式技术图样或文件,由设计(编制)人员签字确认后,交与其他技术相关人员进行校对、审核,并由技术研发部总工签字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图纸或技术文件。 5.2 技术文件的审核与批准

5.2.1 技术图样或文件完成或告一段落后,由设计(编制)人员交下一文件签署人审查。

5.2.2 已打印技术图样或文件的审查在原稿上进行,一般在需要修改的部位用铅笔打上标记,将审查意见连同原件转交下一文件签署人;电子版技术图样或文件可在下部用批注的方式描述并回传给之前所有签署人。

5.2.3 技术图样或文件完成审定后,将审查意见连同原件返回设计(编制)人员。由设计(编制)人员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交由各签署人复查修改内容。当所复查的内容完全无误后,方可进行签名。 5.2.4 如审查员与编制者双方意见分歧时,由批准人员或直接领导仲裁。

5.3 技术文件的分发与回收

5.3.1 对新品试制过程中不定型的产品,可以绘制发放试制图以供临时生产使用,发放的试制图纸,盖试制印章。

5.3.2 对于试制图纸,待试制项目完工验收后,资料管理员需按图纸发放记录将所发放的试制图纸全部收回,存档。

5.3.3 产品标准图(正式图纸)为经评审后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图纸。产品标准图发放时需加盖蓝色技术研发部发图专用章。

5.3.4 外协产品的设计图纸经评审后,发放时需加盖红色“受控”章。

5.3.5 由于变更版次等原因而作废的图纸,资料以管理员按旧版图纸的发放记录通知各使用部门将作废的图纸交回,重新领用新版图纸。

5.3.6 图纸发放填写《文件发放与回收记录》 5.4 技术文件的修改

5.4.1 产品图样、技术文件需更改时,应填写图样、(文件)更改清单,经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如果在原图上进行更改,应做更改标记。如需重新发放图纸,新图纸的版次必须与原版次进行区分。

5.4.2 修改后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必须重新履行设计(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手续,图样与文件的更改,不得降低产品质量,也不得违背设计任务书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5.4.3 更改后的图样与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并保持清晰。

5.4.4 图纸更改后,更改责任人应负责通知资料管理员将作废图纸换出,并销毁作废图纸。需保留的作废图纸,加盖作废保留印章。 5.5 技术文件的管理与归档

5.5.1 产品图样底图、归档复印图、技术文件以及外部单位提供的图纸或资料应由资料管理员统一归档管理。

5.5.2 底图的归档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清晰、无破损、污渍和褶皱; b) 标题栏应填写完整,签署齐全; c) 设计文件齐全;

d) 图样按产品、部件明细表或目录成套归档。 5.5.3 底图归档应予登记,建立台账。

5.5.4 底图一般不得出借,当因设计更改或重新复印等原因,必须出借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5.5.5 资料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应做好防火、防蛀、防鼠、防潮等工作。 5.6 技术文件的管理与存档

5.6.1 技术文件是公司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的共同技术依据,必须加强管理,各部门应制定一名专职

或兼职资料员负责各种技术文件的登记、保管、复印、收发、注销、归档和保密工作,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清晰、统一等。若暂时未指定资料员,则由部门部长暂时代理。部门部长和资料员负责本部门技术文件的保密、发放和归档。

5.6.2 各部门的资料管理人员如对所保管技术文件保管不善,如丢失或违反本制度时,应提出批评,情节严重时应予以相应处罚。 5.7 技术文件的保密

5.7.1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技术文件,不得以电子文档等形式在网上传递或者用移动硬盘、U 盘、软盘等拷贝出。

5.7.2 为了保证技术文件的保密性,除按正常程序办理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人转让和借出技术资料,一经发现要上报公司给以严肃处理。

5.7.3 若不负责任的遗失技术文件或者因为种种原因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8 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销毁

5.8.1 回收的技术部的所有作废图纸,做好回收登记以作为销毁清单凭证,由技术部部长签审“图纸销毁清单”后销毁。

5.8.2 销毁的纸质文件必须经由碎纸机或烧掉,光盘等文件锤击粉碎销毁。

六、记录

《文件发放与回收记录》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yj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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