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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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2.2 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5)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7)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评审因素 (1)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c. 投标人的信誉 2.5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2)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 e. 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f. 原型观测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 保证措施 g.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分 10 分 评分值 40分 15 分 20 分 5 分 40分 10 分 15 分 (1) 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7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2) 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牵头单位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2.10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2.12

评标结果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 20 分 h. 投标价 20 分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2名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9分;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在此基础上: 15分 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6分。 评分标准 a.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满分20分。 没有下列情况的,得满分5分,否则按以下标准予以扣分: 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受到广东省c 投标人的信誉 5分 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受到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照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履约信誉得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若没有出现上述情形不扣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d. 解和总体工作思路 对招标项目的特e. 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10分 根据对研究工作范围描述是否完整、准确程度和总体工作思路清晰、可行程度,一般得6.0-7.5分,较好得7.6-8.5分,好得8.6-10.0分。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研究工作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技术手段的先进性,一般得9.0-11.0分,较好得11.1-13.0分,好得13.1-15.0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工作进度计划保10分 证性,一般得6.0-7.5分,较好得7.6-8.5分,好得8.6-10.0分。 根据后续服务安排和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及全面性,一般得3.0-3.5分,较好得3.6-4.5分,好得4.6-5.0分。 (1)投标价的确定: 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招标人控制价及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h 投标价得分 20分 (3)确定有效投标价 有效投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价为有效投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0.98 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5)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20-偏差率×100×D;D =0.6;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评分标准 f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g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20+偏差率×100×D;D=0.3。 注:投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得分为0分。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补充的内容 本款末增加以下内容:本款末增加以下内容: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协助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 总则 (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2)对投标文件按照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初步清查; (3)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4)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5)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分值计算结果。 本款末增加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按保留一位小数打分,第一2.5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个信封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款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2.11 评标排序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如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得分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 增加2.13 款“定标原则”: 2.13.1按照上述第 2.11 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2 名中标候选人。 2.1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2.13 定标原则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3.3 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2.13.4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评分标准

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个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2.1.2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个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个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个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个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个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2.10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3y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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