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项目监理规划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1-16 11:1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电投博州一期2万千瓦光伏

并网发电项目

编 审 批

制核准

程建设监理规划

:::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8月

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建设单位: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博州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中电投博州一期2万千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监理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审批:徐殿宏

总监理工程师:刘天

参编人员:刘天、曹侃、周建军、李贵宪

日 期: 2015 年 8 月 15日

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概述

1.1工程名称:中电投博州一期2万千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1.2工程类别:新建工程 1.3工程规模:2万千瓦

1.4工程地址: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市区南约7千米处 1.5 结构类型:框架、砖混 1.6 结构层数:一层 2.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博州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监督部门:

监理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工期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 8 月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 11 月 10日 4.投资计划

工程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 1.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

根据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新疆冠新工程监理部承担本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 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范围

根据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1 ……施工图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

4

第三章 监理工作内容 按照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项目监理部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概括为:实施投资、质量和进度三大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即: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商、材料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施工承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等项工作内容。项目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 协助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总体部署和工程建设统筹控制计划; 2. 协助建设单位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控制系统,并使其有效运行; 3. 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施工招标文件、评标文件并协助招标单位审查标底; 4. 参加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5. 协助建设单位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 7. 组织设计单位及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8. 依据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审定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6节的规定,对进度控制负责;

9.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6.1节的规定及建设单位规定的程序处理工程暂停、复工及工程延期;

10. 按建设单位规定的程序审核签认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1. 审查确认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4节的规定,对质量控制负责;

5

第八章 监理工作程序

1.设备材料进施工现场检验程序

材料用于指定部位 承包商 对说明书、合格证、规格、 材质进行核对或复试检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 YES NO YES 提出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及报审表 承包商(A9表) YES 审核材料、设备清单及报审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NO 批准进入施工现场 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A9表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11

2.隐蔽工程检验程序

审批隐蔽记录及A4表 YES 隐蔽工程及隐蔽记录的核检 专业监理工程师 NO 填写隐蔽记录、报验申请表(A4) 承包商 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自检 承包商

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隐蔽进入下道工序

承包商 注:A4表为《 报验申请表》

12

3.工程进度款拨付程序

YES YES 填写工程进度报表及A5表 承包商 NO

核验工程进度报表及 A5 表 No

专业监理工程师 No 审定拨付工程进度款额度

总监理工程师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B3表)

总监理工程师 承包商 财 务 拨 款 业 主 注:A5表为《工程款支付申请表》、B3表为《工程款支付证书》

13

4.工程结算程序

审核工程结算书、汇总表 项目监理部 承包商 审查工程结算书、汇总表 业 主 终 审 工程结算终审单位 登记统计存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发最终工程款支付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 财 务 结 算

建设单位、承包商

14

5.工程中间交接程序

资料、三查四定问题整改 组织施工资料检查 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 组织现场“三查四定” 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

承包商

审批《中间交接申请报告》 提交《中间交接申请报告》 《中间交接证书》 承包商

总监理工程师 《中间交接证书》签认

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 办理中间交接 建设单位、监理、承包商

15

6.竣工验收程序

报《工程竣工报验单表》(A10表)

NO 问题整改 承包商 承包商 组织竣工验收检查 建设、监理单位 YES 批准《工程竣工报验单》(A10表) 总监理工程师 签署《工程移交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 签署《竣工验收证书》 建设单位 竣工资料验收 项目监理部、承包商 竣工资料移交 档案室、承包商

注:A10表为《工程竣工报验单》

16

7.工程变更单审批程序

审查《工程变更单》 填报《工程变更单》(C2表) 申请单位

设计单位 审核《工程变更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 NO 审定工程变更 NO

重大变更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 一般变更申请 签发变更单 设计单位 审定《工程变更单》 建设单位 变更申请的登记、发放

注:C2表为《工程变更单》

信息监理工程师 变更申请内容实施 承包商 实施监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

17

8.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设计变更内容实施承包商 实施监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 重大变更申请 审定设计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 一般变更申请 签发变更单 设计单位 NO 审核设计变更 专业监理工程师 NO 提出设计变更 设计单位 审定设计变更 建设单位 设计变更的登记、发放 信息监理工程师

18

9.预算审批程序

登记统计发放 承包商 审查施工图预算及补充预算 建设单位 承包商 编报施工图预算及变更、 签证补充预算 承包商 审核施工图预算及补充预算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审监理工批程师 审定施工图预算及补充预算 建设单位预算终审部门

信息监理工程师

财 务 结 算

建设单位、承包商

19

10.经济技术签证管理程序

审查经济技术签证 审查经济技术签证 总监理工程师 审核经济技术签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填报经济技术签证单 承包商

建设单位 审定经济技术签证 建设单位预算终审部门 计算报批费用 承包商 进入预算审批程序

20

11.工程报验管理程序

到场检查、或在施工过程按时到位全过程旁站监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报验审核表( 表) A4填报A4表 施工单位 开工前质量控制点、见证点确认 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每一规定 检验批结束 旁站见证点 施工之前24小时

中巡视、平行检验检查过 专业监理工程师 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批A4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批A4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A4表存查备案 项目监理部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 注:A4表为《 报验申请表》

21

12. 开工/复工管理程序

提交开工/复工报审表(A1表)

承包商

注:A1表为《开工/复工报审表》

执行监理意见 承包商 签署开工/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 核查开工/复工条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查开工/复工报审表 项目监理部

22

1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程序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NO 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A2表) 施工单位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

方案实施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 YES 签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业 主 存查、备案 信息监理工程师 NO

施工单位

注:A2表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23

14.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管理程序

组织落实施工图纸到位

建设单位

各单位存查备案 图纸会审纪要会签 建设单位、监理、承包商、设计 整理图纸会审纪要 承包商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部 组织总体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建设单位

24

15.施工进度计划审批程序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A11表)

承包商 核查、分析施工进度计划

修改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商 NO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批施工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 YES 签批施工进度计划(A11表) 建设单位 按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承包商 跟踪监督,及时纠正偏差 项目监理部 基本实现计划目标 严重偏离计划目标 编制下周期进度计划 承包商 指令采取调整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

25

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将工程的开工条件及各项准备工作情况,以开工报告的形式上报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要认真监督落实各项开工条件,在水、电、汽、路、通讯、动土手续、材料、人员、机具、图纸、方案等各方面满足开工条件的基础上,严格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并报送建设单位审定。

2.13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在分部工程施工前,要求承包单位对进场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阅进场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等。对于有疑问的主要工程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验。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 2.14审批特殊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各特殊阶段,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批质量控制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措施方案、管道试压措施方案等,并由项目监理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技术标准做出统一规定和要求。 2.15施工工序质量控制

在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共同确定质量控制见证点(W点)的设置,并建立施工工序质量管理制度,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实行严格的见证和旁站监督管理,实施工序质量控制。对不按项目监理部要求进行正常工序报验的承包单位,项目监理部将按照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严厉地处罚。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按施工部位落实检查具体条款。 2.16隐蔽工程的检查

31

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要求进行自检,并将检查和评定资料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隐蔽工程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共同确认。 2.17检测仪器的检查

施工单位检测仪器、设备的质量状况,直接影响现场实物工程质量。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对施工单位检测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抽查工作。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将所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检定日期、有效期等资料上报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上报资料进行核实,并不定期抽检。项目监理部还将组织联合检查,对检测仪器超标、超期等情况予以通知并限期整改,对已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18工程质量监督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理工程师以旁站、巡视检验、见证取样等方式监督检查工程施工的质量并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标明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纠正。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或《工程暂停令》,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同时报送项目总监和信息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整改,并报送《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或《工程复工报审表》,报请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照工程事故规定程序办理。 2.19工程质量检验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检验确认的权利和责任。施工单位在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和质量评定后,应及时将有关评定资料报送项目监理

32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复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作好记录。 2.20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现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照工程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和事故级别及时报告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确定处理措施和方案。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落实处理措施和方案。 2.21技术资料管理

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监理资料是工程质量的见证文件,要求本项目施工单位的交工技术文件、监理资料与工程进展同步进行编制、整理。在工程施工、报验等工序控制工作中,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执行工序控制和技术资料同步审查的规定,对未按规定报验技术资料、监理资料的施工单位,不予签认。项目监理部还将定期组织工程技术文件、监理资料联合大检查,力图实现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同步达标。项目监理部还将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审核竣工验收文件并提出有关监理意见和建议,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2.22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建议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拨付实行质量否决制度,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拒付工程款;项目监理部协助建设单位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设立有关质量的奖罚条款,质优者有奖,质劣者受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管理制度和罚款措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不按监理程序报验、不执行监理规定等恶劣行为予以重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建设单位。 2.23监理资料的管理

按照国家建设监理规范和监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要求,项目监理部建立完

33

善的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监理部全过程管理工作留下工作记录和见证。工序报验、材料报验、方案审批等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整理并归档监理资料,各单位之间的有关文件传递也应按照规定执行,作到监理资料完整、准确。 2.24质量监理工作标准

项目监理部按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实施该项目部的监理工作;按本工程《监理规划》实施现场监理;按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监理细则》实施各专业监理;按专业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关键工序控制点》实施工序质量监理。 3.费用控制监理

3.1费用控制的组织措施: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投资控制组织体系,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均负有投资控制的责任。

3.2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工程施工招标方式,根据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向建设单位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收集整理有关招标技术文件,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3.3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投标书,参加评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商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等。

3.4熟悉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标底(合同造价),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找出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重点部位重点管理。 3.5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协助建设单位合理确定生产厂家。 3.6施工阶段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找出易发生工程费用突破的环节,并严格控制。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施工技术方案时,要进行下述优化工作: 1) 该方案是否唯一可行?

2) 该方案选用的大型机械是否合理?

34

3) 该方案是否按网络计划进行?有无闲置或窝工? 4) 该方案是否安全可靠? 5) 该方案是否符合现场作业条件? 6) 防雨、防滑、防冻措施等是否可靠?

7) 该方案选用的材料,设备是否适用?是否以大代小,以高级别代低级别? 8) 该方案的经济性是否合适,有无其它节约的办法?对工期、安全、质量的

影响如何?

通过以上八条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由于现场条件的多变,施工技术方案的经济性优化也是动态的,只有在动态管理中不断找到优化措施,才能形成真正的优化技术方案。

3.7合理组织工程施工,创造施工条件安排交叉施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赶工措施费用;对于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和其它追加工程量签证,除按建设单位规定的审批程序履行外,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从节省工程费用、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角度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

3.8现场签证直接影响到工程投资的增加,必须从工程的开始就严格控制,贯穿始终。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 认真组织好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把图纸上的问题及早发现,及时

修正。

2)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内容,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

容、提高建设标准。

3) 建议推行概算包干,减少现场签证的发生。

4) 组织好综合施工,避免重复作业,多工种作业要尽量利用现场施工条件,

尽量避免冬季施工。

35

5) 重大施工方案要合理论证。在土方开挖、外运、回填,设备运输、现场摆

放,作业顺序,吊装机械的选型等涉及发生预算外费用的需谨慎行事,周密考虑,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发生。

3.9 严格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查工程量计量、定额费用是否正确,费用定额及其它费用计算是否合理,并提出修改意见,予以纠正。

3.10认真做好现场工程量的计量工作,对计量结果逐级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审定。审核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确保审核结果合理真实。

3.11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采用先进的费用管理软件,对费用进行科学高效管理。 3.12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除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支出费用的比较分析外,协助建设单位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充分调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方技术人员积极性,对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节省投资。

3.13投资控制的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支付;定期分析工程风险和可能诱发的工程索赔,制定预防对策,正确处理索赔;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

3.14按工艺投产顺序的要求,合理安排各单项(单元)过程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的措施。进一步健全项目监理部投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分兵把口,严格控制。在资金投放上,严格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安装,先辅助后主体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的需要。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年、季、月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完成的形象进度,并经项目监理部确认后,方可由财务部门拨付工程款。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要依据年、季、月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出材料、设备采购的资金使用计划,经建设单位平衡后,由财务部门拨付购置款。

3.15严格履行工程计量及支付程序,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一律不得支付

36

工程进度款。

3.16工程中交后进行工程结算工作。项目监理部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工作。 4.进度控制监理

4.1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设计单位、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定项目的总体进度控制网络计划。对工程项目大控制点和总工期目标进行分析、论证,协助建设单位确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4.2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总体进度控制网络计划,根据总进度目标设置各分部工程进度控制点。提出各主要控制点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控制其执行,编制各阶段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及时调整。

4.3审核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提出的进度计划,并检查、督促其执行;根据需要召开进度协调会议,协调设计、供应、施工等单位的关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进度计划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每月、季、年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表。

4.4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建立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合理组织交叉施工、立体作业,加快施工进度;建议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建议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4.5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协助建设单位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参建单位提前工期的积极性。对于无故突破网络控制计划的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6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进度控制指标和奖罚措施,并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总体形象进度要求。

37

4.7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总体施工网络计划、月进度计划、三周滚动计划、各专业人力安排计划、各类物资供应计划和主要施工机具使用计划等。月进度计划、三周滚动计划可用横道图的形式,以施工工序为基础级,反应出每天的工作内容,即反应出各主要工序的作业时间。

4.8全面实行以施工工序比重为基础的进度检测。对工艺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电仪安装等施工活动按工序比重进行进度检测。施工单位必须每周进行一次进度检测数据的采集和输入工作,通过工程每一活动的工序完成情况进行检测,按照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顺序逐级汇总,得出单项工程的进度完成百分比,同时绘制进度S曲线,分析比较进度完成情况,并将有关数据报送项目监理部信息工程师,接受项目监理部的核查,信息工程师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检查现场进度完成情况。工程进度款将在工程计量、进度检测和质量确认的基础上进行确认。

4.9项目监理部按照总体控制进度计划要求,对工程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工程顺利开工创造条件,尽可能采用交叉施工,节约前期准备工作时间。在工程进展中,项目监理部还将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议,重点协调设计、供应、施工各单位之间、各专业之间的工程进度矛盾,并将有关问题向建设单位及时汇报,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同时项目监理部还将做好月、季、年的进度报告分析,定期将进度情况及分析意见向建设单位进行报告,以便建设单位及时掌握、及时协调。 5.组织协调

5.1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协调是保证整个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工作, 同时也体现了监理单位对项目管理的综合能力。项目监理部在进行组织协调时,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合理,组织

38

协调工作的目的是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目标。

5.2监理协调的对象: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协调建设单位与各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设计、施工、供应等单位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对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

5.3协调方式:将关系双方组织到一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由双方对问题的解决进行表态,按协商的结果执行。对于问题涉及面较广的,由监理单位做出判定,由指定的责任方负责执行。

5.4施工准备的组织协调:在工程施工前,根据合同约定,建设单位有义务为承包商创造出良好的施工条件,如三通一平情况、设计图纸资料、地勘资料、工程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大宗材料、设备的供应合同签订、供货日期等。项目监理部应依此开展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做好上述准备工作,若有未准备完全的,应提醒建设单位进行准备,同时协商开工日期,保证工程如期开工以免索赔发生。

5.5项目监理部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与建设单位做好工程衔接准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程序、规定等,建立本项目文件传递基本程序制度。摸清开工准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为顺利早日开工创造条件。

5.6项目监理部在施工阶段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信息沟通,加强与建设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渠道,做到工程信息联系顺畅。项目监理部在协调设计、供应、施工单位的工作中,应与建设单位密切联系,积极寻求建设单位的理解和支持。项目监理部与外围有关单位进行工作联系之前,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单位的配合和支持。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出面给予协调解决。

39

5.7对材料设备供应的组织协调:项目监理部组织供货商为工程项目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监理单位应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跟踪监造,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还要保证准时交货。监造期间,应及时协调建设单位与供应商之间产生的各种问题,包括: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的理解、国家或行业取费规定的理解等。及时协调施工承包商的施工计划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供应计划之间的矛盾,及时督促他们调整计划,并进行审核。

5.8对施工现场上问题的协调工作:监理的协调工作大部分集中在施工阶段,需要协调的问题错综复杂。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商都必须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双方应满足对方为施工有序进行而提出的合理要求。建设单位应为施工承包商提供所需的外部条件。施工承包商应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努力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实现。如同一施工现场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必须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使有限的施工场地得到充分利用。

5.9工程施工结束,项目监理部应协调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中交和交工技术文件的移交工作,与建设单位一起协调处理工程合同遗留问题。

40

第十一章 监理工作制度 1.资质、资格审查制度

1.1根据监理合同的委托范围,项目监理部对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应提交建设单位重新审查其资质。

1.2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方面: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济技术能力、装备的配备、准入证。施工单位人员方面:人员的配备、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资格证件、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件等。

1.3项目监理部有权对承包单位所选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承包单位在确定分包单位前,必须将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上报给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部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1.4对于资质条件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项目监理部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决定必须给予积极的配合。

1.5项目监理部有权对参加本项目建设的承包单位技术员、质检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有关专业技术知识、监理程序的讲解和考核。承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将参加项目建设的各专业技术员、质检员技术档案资料上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查、培训、考核后,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统一的跟踪管理。对于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技术员、质检员,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其有关资格文件,经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 2.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制度

2.1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经济及质量、进度方面的审核。

2.2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有关

41

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

2.3会议内容全部以会议纪要形式成文,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会签后,转发有关部门。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的审查制度

3.1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进入现场前,承包商必须向总监理工程师递交开工申请报

告,并对施工场地的四通一平及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3.2开工申请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承包商即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开工日期

以批准日期开始计算。

3.3施工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递交停工申请报告,批

准后方可暂停施工。停工日期按批准日期计算。

3.4如因设备、材料、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或其它人为因素的影响,工程必须停工

的,承包商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递交停工申请报告,批准后方可暂停施工。停工日期按批准日期计算。

3.5当停工因素消除后,承包商要及时递交复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核验,总监理

工程师批准后,开始进行正常施工。

3.6承包商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复工通知后,应在指令复工日期的前24小时内,向监

理工程师递交有关复工意见。在此时限内监理工程师没收到承包商的复工意见即视为接受。

3.7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重点部位的施工、大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吊装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经济、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确认,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经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方可实施。 4.质量控制点一次报验合格率制度

42

4.1对特殊过程和关键部位设置质量控制见证点(W点)。

4.2凡列为见证点(W点)的关键工序,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确认。

4.3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标准要求结合各单位工程工序质量控制重点、承建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确定各单位工程的关键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点和控制级别,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

4.4施工中到达关键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点时,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应在确认上道施工工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监理表格要求填报《工程报验审核表》,报请监理工程师确定检查时间。

4.5监理工程师按照约定时间对关键施工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汇总,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

4.6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并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复检确认后,施工单位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7若监理工程师对于已隐蔽的隐蔽工程的质量有异议,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进行剥露检验。

4.8项目监理部对各施工单位和质量检查员的报验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备案。项目监理部将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5.有关的施工、试验记录、计算书、质量证件审查制度

5.1施工单位在本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资料、质量证明文件等,必须送交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报审的资料包括:

1) 设备和主要材料、构配件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有关技术资

料。

43

2) 施工安装、试验、检定、调试记录。

3) 工序交接记录、系统联运记录、报警联锁试验记录。 4) 其它有关建筑施工方面的技术资料。

5.2工程竣工前,各种资料由总承包单位整理、汇总,并报请项目监理部审核。 6.会议、报告制度

6.1为充分发挥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的动态管理,项目监理部定期组织召开有关的工程协调会议,针对近期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进度、投资等问题,重点协调解决,并形成会议纪要。

6.2 项目监理部定期召开项目监理部内部例会,研究解决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听取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6.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工作需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有关单位召开

专业监理会议,解决涉及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的有关问题。

6.4施工中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工程信息通过项目监理部进行联系和报告,项目监理部应将有关工程信息进行分类汇总,报告、联系有关部门,并跟踪协调解决。

6.5项目监理部定期以监理通知、工程简报、监理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汇报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等情况,如实反映工程动态、存在的问题、工程计划和有关监理意见和建议。 7.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申请的核签制度

7.1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必须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程序,经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审核签认后,方可执行。

7.2各单位的设计变更申请必须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程序,经建设单位、本项目监理部审核签认后,方可与设计单位办理正式变更申请手续。

44

7.3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核洽商和变更是否违反有关规范、标准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同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相悖;是否影响工程的安全、使用功能、费用增加。 7.4凡未经监理工程师核签的变更申请,不得作为取费依据。 8.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前报验制度

8.1 设备、材料、构配件进场前,施工单位或供应单位须提交进场清单、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经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场使用。

8.2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质量缺陷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验或拒签,被拒签的设备、材料、构配件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9.月工程进度报表审批制度

9.1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应向本项目监理部提交该月《月工程进度报表》,同时应报送《本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 9.2《本月施工进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临建工程)本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

量;

2) 已完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评情况汇总表,及施工质量状况; 3) 主要物资材料的实际进场、消耗和储存情况; 4) 本月现场施工各专业工种人员数量; 5) 已完工程的形象进度;

6) 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以及重新达到预定计划进

度所准备采取的措施;

7) 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水文、气象等资料;

8) 记述意外事项,如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停工及复工情况;

45

9) 其它需要申报和说明的事项。 9.3《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 申报开工或施工进展中的工程项目概述; 2) 计划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台班; 3) 重要工序或控制工序作业循环时间分析;

4) 带逻辑关系的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累计完成工程量,计划完成工程量); 5) 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分析;

6) 已完成的施工进度形象和下月计划完成的控制性施工进度形象; 7) 月需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机械的进场、交货及安装时间计划: 8) 已投入及计划投入的施工资源(机械设备、各工种劳动力、主要材料)的

配置计划;

9) 月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措施;

10) 累计工程进度款审批、工程款实际支付情况及下月主要用款计划; 11)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需要报送的材料。

9.4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各施工单位申报的《本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后,参照分部、分项工程签认记录、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并审核支付内容、依据及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统计已支付工程款并签认本月支付额度。同时对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进行比较,以便为调整工程投资计划和进度计划提供依据。

9.5对未按照项目监理部要求按期报送《本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或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有关监理指令文件未予满意答复的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签《月工程进度报表》。

46

9.6《月工程进度报表》经本项目监理部审批后,由施工单位交付建设单位备案并作为拨付工程款的重要依据之一。 10.监理日记及监理月报制度

10.1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填写监理日志,认真如实的记录工程施工和监理活动中发生、发现的主要问题。

10.2监理日志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后补。

10.3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公司规定,定期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志记录情况,以便掌握工程动态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情况。 10.4监理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10.5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按监理公司统一的格式和规定内容编写,并上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11.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11.1参加本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信息资料传递工作,各单位之间传递的有关工程信息资料,必须经资料员签发、接收、传递,保持工程信息文件的可追溯性。

11.2本项目监理部的信息资料传递、档案资料管理均由信息监理工程师负责。 11.3项目监理资料必须及时归档,由信息监理工程师编目登记,并负责收发、保管日常工作中的往来文件、通知、报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编目登记,建立档案。

11.4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部组织整理监理档案资料并交付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档案室。

12.见证取样管理制度

12.1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47

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制度,即在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12.2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12.3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序:

a.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b.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c.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d.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盖章。

e.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12.4见证人员的职责:

a.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b.取样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c.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单位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封样。

d.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48

e.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f.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12.5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对无见证人员签名的检验委托单及未按规定要求封样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检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质监站指定 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检测。

12.6要求项目监理部建立见证取样工作台帐,加强见证取样送样的管理,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 13.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13.1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在房屋建筑工程中实施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13.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13.3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包括:土方回填,砼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性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它结构砼、防水砼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梁柱节点钢结构隐蔽过程,砼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13.4项目监理部在编制监理规划或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当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等单位或部门。

13.5施工单位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9

13.6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a.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b.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c.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d.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13.7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3.8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13.9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是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13.10房屋建筑工程以外其它专业工程的施工旁站监理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5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5do.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