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 - 铁路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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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暂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简称恶劣天气)情况下的铁路运输组织工作,提高铁路各部门在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恶劣天气对铁路运输的影响,努力使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501号)、《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道部关于实施铁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铁道部铁办[2005]115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3 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以客为主,安全第一。加强预案启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和安全卡控措施,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旅客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

1.3.2坚持统一指挥。在本预案确定的领导组织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按照既定的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1.3.3尽快恢复运输秩序。坚持快速反应,发生恶劣天气启动本预案时,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响应,迅速开展工作,减少恶劣天气对运输的干扰,尽快恢复正常运输秩序。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影响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正常运输秩序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铁道部、铁路局、站段(车务站段、大客站,下同)成立恶劣天气应急领

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铁道部、铁路局设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站段设在站段办公室或调度部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1.1铁道部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铁道部分管副部长

副组长:总调度长、运输局局长

成员:铁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财务司、劳卫司、安监司,运输局调度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营运部、装备部、基础部,公安局,宣传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2.1.2铁路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铁路局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

成员:铁路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安监室、运输处、机务处、车辆处、工务处、电务处、客运处、货运处、调度所、公安局、劳动和卫生处、物资处、宣传部等部门领导组成。

2.1.3站段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由车务段(站)长担任,成员由机务、工务、电务、车辆、供电、客运、货运、公安等单位组成。

2.2 应急机构职责

2.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2.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对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总结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

2.2.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2.3.1铁道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 运输局调度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督导相关铁路局调度所行车组织工作,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运输和动车组、旅客列车等重点列车的开行,确保行车安全、有序、畅通。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信息,为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2) 运输局装备部(机务)负责督导机务系统各项应急预案的落实,加强机车调配,提供应急动力保障,确保接触网、电力等设备正常运转。供电调度必要时协调跨局供电。

(3) 运输局装备部(车辆)负责督导车辆系统各项应急预案的落实,保证车辆设备正常状态。

(4) 运输局基础部(工务)负责督导工务部门各项应急预案的落实,保证线路设备正常状态。

(5) 运输局基础部(电务)负责督导电务部门各项应急预案的落实,协调铁通公司,保证通信和电务设备正常状态。

(6) 运输局营运部(客运)负责督导客运部门各项应急预案的落实,检查指导客运组织工作,对旅客列车的停运、折返、迂回、加开作出部署,确定滞留旅客疏散、安置方案,确保旅客列车运输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

(7) 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负责督导货运部门各项应急预案的落实,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装卸和货物运输、作业安全。

(8)安监司负责督导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加强对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9)办公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铁道部领导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值守应急,及时掌握和报告恶劣天气对铁路运输的影响情况,保持与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信息畅通。

(10) 财务司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资金提供保障。

(11) 劳卫司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12) 公安局负责督导各级公安部门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3)宣传部负责指派人员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口径和数据,客观准确地起草新闻稿件,按铁道部领导要求适时向媒体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

2.2.3.2铁路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运输处负责制定恶劣天气行车组织预案,指导车务站段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客运、货运、公安等有关单位协同动作,保证行车安全,尽快恢复运输畅通。

(2)机务处负责督促各机务段应急措施的落实,加强机车调配,尽力满足机车供应,做好机车乘务员出乘前的安全提示,安排在途滞留机车交替方案、燃油供应和乘务员便乘、换班,负责督促各供电段应急措施的落实,确保接触网、电力等设备运行正常。加强接触网、变电所、电力贯通线、车站供电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工务处负责督促各工务段应急措施的落实,保证线路设备正常运转和行车安全。

(4)电务处负责督促各电务段应急措施的落实,与车务、工务等部门配合,加强通信、信号等电务设备的巡检、维修,及时指导处理异常情况,协调铁通公司,确保通信和电务设备正常状态。

(5)车辆处负责督促各车辆段应急措施的落实,重点保证旅客列车库检、供暖、供水设备使用、发电车燃油补充及车辆易损坏部位检查、检修等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车辆设备正常状态。

(6)客运处负责督促客运部门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指导现场客运组织工作,根据铁道部客调命令做好旅客列车的停运、折返、迂回、加开等工作安排,对滞留的旅客提出疏散、安置方案,保证中途滞留旅客列车的餐饮供应,安排伤者救助,做好向旅客的情况通报和解释工作。

(7)货运处负责督促货运部门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指导现场货运组织工作,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装卸和货物运输、作业安全。

(8)调度所负责恶劣天气的通报工作,根据灾害天气影响情况,及时发布进行运输调整的调度命令;实施车流疏解、运输调整、列车迂回运输方案;负责向铁道部请示、与邻局协商实施跨局运输调整方案、列车迂回运输方案;负责跟踪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下达“改按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办法行车”和“恢复正常行车”的调度命令。

(9)安监室负责组织安全监察人员深入现场,加强对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导。

(10)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铁路局领导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值守应急,及时掌握和报告恶劣天气对铁路运输的影响情况,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

(11) 财务处负责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资金提供保障。

(12) 劳卫处负责协调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及时开展医疗救治,组织铁路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13)公安局负责督促公安部门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组织足够警力配合客运部门维护好站车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4)宣传部负责指派人员尽快掌握第一手资料,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口径和数据,客观准确及时地起草新闻稿件,按照铁道部宣传部及路局领导要求适时向媒体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尽力减少负面影响。

(15)物资处负责建立应急物资综合管理调度系统,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监测、预警和配送体系。

2.2.3.3站段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服从铁路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恶劣天气影响情况,做好站车指挥,设备抢修、维护、巡检,清雪除冰,旅客疏导,安全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

3.1.1铁道部、铁路局有关部门应不断总结恶劣天气影响行车的特点和规律,提高科技保障安全的能力,不断加大投入,研制和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进一步拓展现有各类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功能,逐步完善预防各类铁路行车设备故障的监测系统;依托现代网络和通信技术,以及遥测、遥感等手段,构建有效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安全监测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综合化,逐步形成集监测、监视、控制、管理和抢险于一体的铁路行车安全应急体系。

3.1.2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铁路局工务处应与地方各级气象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在特殊地段设置气象监测点,实时掌握铁路区域性恶劣天气及其影响,积极开展铁路应用气象技术研究。

3.1.3恶劣天气易发时期,各部门要加大设备检查力度。工务部门要加强线路设备的检查、巡视,电务部门应加强检查通信、信号等设备,供电部门加强电网设备的检查、维护。

3.2预警

级将故障情况、破损情况及抢修方案上报至铁道部供电调度;铁路局供电调度应针对故障区域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发生牵引供电、电力故障后,当班供电调度处理完故障并向接班调度顺利交接完情况后方可离开。

4.5.5.6应急措施

(1)迅速组织接触网车辆、抢修材料、机具、发电机等设备并处于紧急备用状态,必要时可借助邻局的装备。

(2)当出现牵引变电所停电时,应采取越区供电,同时,密切关注地方电源情况,当出现两变电所停电的情况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内燃摆渡准备。

(3)车站按照双备用的原则配置发电机,确保一主一备。当地方外部电源停电时,各站应再配备一台发电机(或发电车)。

4.5.5.7灾后恢复

与地方电力部门协调配合,尽快恢复牵引变电所、配电所的供电;尽快处置地方电力跨越线搭网处所,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再次发生地方电力跨越线搭网故障;检查检修发电设备,确保发电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恢复接触网电力贯通线断线处所,消除接触网电力贯通线缺陷;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恢复牵引供电、电力设备。

4.5.6车辆部门在恶劣天气特别是大雪、冻雨时,应及时启动旅客列车临时加油、在站立折等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旅客列车安全运行。

4.5.6.1旅客列车临时加油应急组织

(1)当旅客列车因发电车剩余油料不能保证正常向列车供电到终点时,车辆乘务长应立即通知列车长,由列车长在就近车站拍发“请求加油电报”,并将情况向本属车辆段汇报。电报须注明车次、补充燃油数量、标号,拟加油地点,主送拟加油地点所在的铁路局、车站、车辆段,抄送拟加油地铁路局车辆处、调度所,配属铁路局。因车站无发报条件时,应采用有效的联系方式通知本车辆段调度,由车辆段联系请求加油。

(2)各铁路局要制订“旅客列车临时加油预案”,车辆处、调度所接到发电车“请求加油电报”或有关加油的请求信息时,应立即根据预案和电报要求按以下原则组织加油:

负责组织将需加油列车接入有加油能力的站台、股道;提供符合要求的燃油及加油车辆,并由车辆部门通报公安部门为加油车辆进入车站提供协助及安全保障;加油车辆须提前进入加油位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油工作须在20分钟内完成。

(3)遇有大面积旅客列车晚点,铁路局可根据铁道部调度命令设置临时加油点为列车加油,必要时可临时采购油料,租用加油车辆为列车加油。

4.5.6.2旅客列车在站立折应急组织

(1)铁路局组织制订“旅客列车在站立折预案”。遇有在站立折情况发生时,启动预案。

(2)铁路局负责组织将列车接入车辆部门能够进行检修作业的站台、股道。

(3)各客车车辆段所在地以及大的客站,应配备吸污车,并具备站台吸污能力,各路局负责组织安排应急吸污人员,确定吸污车上站台通道及其他相关工作措施。旅客列车在站立折预案根据调度命令启动执行。

(4)铁路局车辆调度应做好命令、信息的传达,及时向列调了解列车运行位置,预计到达时间,并与列车调度协调处理发电车加油、集便器排污问题,落实车辆段检修人员的到位情况。

(5)铁路局车辆部门接到旅客列车在站立折命令后,须立即与车辆乘务员取得联系,了解车辆运行途中是否有故障需要入库处理、空调发电车是否需要加油、真空集便车辆是否需要排污等信息,并组织人员,备好工具配件,在站内对列车进行技术检查。抓住接送车环节,保证准确发现配件脱落、轮对擦伤等重大故障;严格执行机车摘挂、单双管转换和试风等环节的作业标准,确保制动供风系统不出问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压缩作业时间,积极处理车辆故障。必须消除弹簧压死、车钩钩差过限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现象后,方准继续运行。

4.5.6.3空调列车、非空调列车途中供电不足应急组织

(1)机车直供电旅客列车遇机车无法供电、空调旅客列车遇发电车故障无法供电时,夜间严禁行车。车辆乘务员需立即向本段调度汇报,请求换挂直供电机车、空调发电车或救援,车辆段调度应立即向铁路局车辆调度报告,由铁路局车辆调度、机务调度、列车调度组织协调。

(2)铁道部车辆调度接到铁路局换挂空调列车发电车请求时,应立即向有关铁路局落实备用发电车情况,并发布调度命令整备发电车,组织救援。

(3)遇有发电车燃油不足时,要严格控制列车用电,夏季保证通风、冬季保证供热、夜间保证应急照明,在此基础上根据情况适当启用空调、电热等设施。遇有机车供电故障时,要严格控制应急照明,至少要保证一辆车的电池电压满足启机要求。

(4)遇有特殊情况,非空调旅客列车运行有可能受阻在6小时以上时,铁

路局列车调度、客运调度、车辆调度应加强沟通配合,由车辆调度通知车辆乘务员根据情况对车辆用电进行减载,不得使用电扇,严格控制照明用电,合理控制负载。

4.5.6.4紧急调用成组客车应急组织

(1)跨局紧急调用成组客车必须根据铁道部命令进行组织,局管内的客车调用根据铁路局命令进行组织。

(2)接到紧急调用成组客车命令后,客车车辆配属铁路局根据铁道部《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整修、办理交接。

(3)铁路局车辆调度应掌握本局调出客车车辆的编组情况、车辆乘务人员联系方式并报铁道部车辆调度,在车底回送到目的地前,每6小时上报1次列车运行区段与当前位置。

(4)跨局紧急调用的成组客车根据铁道部命令到达目的地后,所在地铁路局车辆调度需与客运调度密切联系,随时掌握调用车底的使用情况,担当任务。遇有临时变化及车辆借用完毕归还时立即向铁道部车辆调度汇报。

(5)跨局紧急调用成组客车中编挂有空调发电车时,若在途中空调发电车燃油不足,由借用局负责联系加油。

(6)跨局紧急调用成组客车车辆乘务人员必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4.5.7 电务部门完善应急抢修机制,加强设备巡视检查,确保信联闭及通信设备正常使用。

4.5.7.1完善应急抢修机制

(1)各级电务部门建立与设备厂家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机制,储备足够的设备器材,为现场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2)各电务段制定完善应急抢修预案,保证各站点应急抢修备品备件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性能良好。重点是电源屏和计算机联锁的备品、备件。

(3)各铁通分公司要根据管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磁石电话,以保障应急情况下的电话闭塞。干线机车要采用通用式机车电台或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适应机车长交路和跨局调用机车的需要。重点车站配置广播备用器材,根据应急抢修需要,设置无线列调临时检修作业点。

4.5.7.2各级电务部门要针对大面积停电等突发事件,制订使用发电设备的应急处理程序、应急通信措施和道岔转辙部分应对冻雨的处理措施。

4.5.7.3 加强设备巡视检查

(1)加强道岔设备的日常巡视,及时清除道岔周围影响转换的冰雪杂物,加强道岔扫雪除冰的技术指导,使职工能够掌握操作要领,提高扫雪除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全面测试电源屏各项电气特性,对性能不良的模块、器件及时进行更换,并及时将备品备件补充到位。

(3)利用微机监测设备实时监控设备状态,密切关注各项监测数据的变化,对特性超标、变化异常或处于临界状态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分析。

4.5.7.4 加强灾后设备整治

(1)切实加强灾后信号设备的维修,重点对正线、到发线上的道岔、轨道电路、信号机以及室内各类设备的电气参数和机械特性进行全面地检查测试,确保设备运用良好。

(2)深入研究新技术、新设备

组织专家对雪灾冻雨中烧损的计算机联锁、电源屏的配件、模块进行专题分析,找出设备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深入研发道岔融雪装置,推广到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整治之中,以提高设备的抗干扰性和自身保护能力。

4.5.8 应急管理、安监、宣传、工务、货运、劳卫、财务、物资、房建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4.6现场应急处置

现场应急处置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迅速调集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对现场实行保护,维护旅客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6.1现场应急处置主要依靠站段应急处置力量。各站段必须明确组织机构、人员安排、组织方案、备品使用、后勤保障等应急处置工作。

4.6.2发生水害、冻害或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危及铁路正常行车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工务巡守人员和机车、列车乘务人员一旦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立即报告邻近车站或列车调度员。

(2)机车乘务员密切注视运行前方的线路情况,并注意接触网的悬挂状态,

发现异常要立即降弓或停车。

(3)列车调度员接到车站值班员,机车、列车乘务员或工务人员的报告后,应根据天气和线路情 况,及时发布调度命令,指示列车停运或限速运行。

(4)车站接到机车、列车乘务员或工务人员危及行车安全的报告后,不得盲目放行列车,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封锁区间,并通知工务领工员或工长迅速赶赴现场检查处理,经确认符合放行列车条件方可开通区间。

(5)有关站段要根据现场需要加强抢险物资运输组织,确保抢险救灾列车开行及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时运输到位。

4.6.3遇有暴风、沙尘暴天气,应根据有关规定限速放行列车或停车避风,工务人员加强对线路沙害、塌方、落石等情况的巡视,各货检站要加强对途经大风区段的苫盖篷布车辆、空棚车、平车装载集装箱等车辆的检查,确保车辆和货物在风区运行安全。

4.6.4遇有暴雨天气,列车运行至重点汛期危险地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速度运行并加强瞭望,遇有前方情况不明时,应减速或停车。车站必须严把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和车辆防溜关。遇有雷击,各电务、供电部门要加强检查,确保电务、供电设备及接触网设备状态良好。

4.6.5遇降雾天气,各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相关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主要客运站、技术站和繁忙干线畅通。

(1)工务、供电、电务、车站等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当地降雾的具体情况向所属单位领导通报,各站段领导接报后应及时向铁路局相关业务处(室)进行通报,司机或车站值班员须立即向列车调度员报告。

(2)各站段领导接到降大雾的报告后,要立即安排干部到岗、到位,加强作业中安全卡控和作业组织,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3)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主要行车设备的故障排查及巡检,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抢修处理。要安排好抢修机具和人员,确保能够随时出动。

(4)列车调度员接到司机或车站值班员降雾的报告后,要加强与现场有关人员的联系,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对列车运行的掌握。

(5)列车调度员接到降雾造成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200m的报告后,应及时向有关车站和司机发布调度命令,改按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的办法行车。接到天气转好报告时,应及时发布调度命令,恢复正常行车。

4.6.6遇有降雪天气,全体铁路职工都必须做到“以雪为令”,按照预先确定的分片包保区域,积极开展除雪工作,保持行车设备良好状态,确保小雪局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p3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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