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生减免加拿大魁北克省外国学生学费奖学

更新时间:2023-11-13 22:3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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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部-魁北克省免除高额奖学金合作渠道

一、简介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签署的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每年向我国提供至多105个减免外国学生高额学费的奖学金(简称“免高奖”,The Québec Bursary Granting Exemption from Differential Tuition Fees)名额。按照该备忘录,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选派工作。

“免高奖”要资助中国学生赴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认可的高等院校攻读学位课程(包括MBA)。本项目魁省教育部认可的15所法语院校及3所英语院校(见附录一)。享受“免高奖”的学生将获准减免魁北克省通常向国际学生收取的国际学生高额学费,需负担的学费数额与加拿大魁北克省本省学生须交纳学费数额相等。在英语学校就读的学生人数不超过免高学费奖学金生总数的20%。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本科生:16人/年 硕士研究生:50人/年 博士研究生:39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视专业不同,接受本科学士教育(短期证书课程除外)的为三到四年,学生每年必须修满三十(30)个学分;

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为两年(短期课程和大学专业学位课程除外); 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为三年(短期学位课程除外); 奖学金生不能在正常学习期限外享受免高奖,即使免高奖只在开始学习的下一个学期生效。

进行预科、预备或升级学习的学生,可获得不超过一年的免高奖。此后,如要继续享受免高奖,须在正规学习课程注册。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纳米技术、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组学、生物技术、卫生、环境科学、农业、土地使用规划和发展、土地管理(地球空间信息学)、航空学、司法、法律和公共管理、教育和教学法创新、光学与光子学、商业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能源和材料、多媒体和信息技术、文学,魁北克研究和法语教学法、工程学、公共安全、海洋科学。 4.资助内容

免除魁北克省向国际学生收取的高额学费。加方未免部分的学费差额、学生在加的生活费和往返国际旅费等其它相关留学费用由留学人员自行解决。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持有加拿大移民法规定使用的学生签证和魁北克省移民与文化团体部颁发的魁北克接收证明;

② 持有魁北克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③ 填写并向协议指定机构提交本协议中的《免高学费奖学金申请表》;

④ 为全日制学生,每学年修满30学分。

四、申请办法

1. 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上公布的本项目遴选通知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前,按照规定的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3.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4.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 《加拿大魁北克省免交外国学生学费奖学金项目申报表》一份(见遴选通知附件一,需粘贴申请人一寸近照);

② 《免外国学生学费奖学金申请表》(见遴选通知附件二,中文需一份,英文需两份);

③ 加拿大魁北克省有关院校无条件全日制最终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需翻译件,且均需一式两份);

④ 申请人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评审、录取办法

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有关申请材料及名单提交加拿大魁北克省教育、娱乐和体育部。经魁北克省教育、娱乐和体育部通过评审确认最终录取人员及其资助期限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通知录取人员交存国际交流服务费和留学保证金,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待相关手续齐全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向录取人员颁发《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1、申请人员需自行申办护照和签证。 2、延续“免高奖”

申请人员可在获得高一级研究生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后申请延续“免高奖”。所需申请材料同上。

3、“免高奖”项目为政府协议奖学金项目,获奖人员未经中魁双方批准,不得变更学习课程或学习机构、不能延长学习期限和奖学金期限。

4、获奖人员如出现学习成绩不合格、违反校规或违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出国留学的政策、法规、协议等情况,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5、获奖人员学成按期回国服务180天后,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通过审核后退还保证金。逾期不归或在学习期间申请移民或长期居留,全部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3月/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或者邀请函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佳睿 传 真:010-66093945

联系电话:010-66093952

E-mail: jrliu@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时间 2012年10月25日至11月14日/2013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2012年11月中旬/2013年5月中旬 2012年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2013年5月中旬至6月下旬 步骤 具体内容 受理2013年冬季入学申请/受理2013年秋季入学申请 申报 国家留学基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管理委员会审审核,并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核 料提交魁省教育部 魁北克省政府魁北克省教育、娱乐和体育部对中方提交的确定最终录取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管名单 理委员会提供最终录取名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通知录取人员交存国际交流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和留学保证金,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待相关手续齐全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向录取人员发放“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2013年2月公布结果 /2013年8月 2013年3月派出 /2013年9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44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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