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Microsoft Word 文档

更新时间:2023-11-12 11:3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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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享有的权利之一是:C A.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B.尊重患者隐私

C.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D.努力钻研业务,及时更新知识 E.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解释:权利----应为我所得到的;义务----应为我付出的或应做到的。这样分析就会发现为C。 王某经执业医师考试合格并进行注册后,开办了一家牙科诊所,同时因为其对妇产科知识和操作较为熟悉,所以平时也会诊治一些妇科和产科的患者,其进行妇产科诊疗活动属于:D A.法律允许的行为

B.医师执业规定所允许的行为 C.只要不发生差错,法律即允许 D.超出执业范围的违法行为

E.只要是患者自愿,就是法律允许的行为 考点:医师应当在注册的范围内执业。

分析:参见《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A.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B.过失

C.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D.实施了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E.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问1.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B 问2.医疗事故的客观方面:D 问3.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A 考点: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分析: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由五部分组成: 主体——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主观方面——过失;

客观方面——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客体——侵害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因果关系——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经产前诊断,下列情形中医师应当向夫妇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意见的是A

A.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 B.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 C.胎儿有缺陷 D.孕妇患传染病 E.以上都不是

问: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B A.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B.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C.遵守职业道德

D.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E.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本题A、C有遵守一词,肯定是应履行义务,余下的B、D、E可能互相干扰,三者中相互比较后,B项中有参与一词,参与必备有权利或被允许,因此不可能是义务。

问:1.未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治疗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是:B 2.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情节严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是:B B.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至一年

执业医师法:

立法宗旨:队伍建设、道德业务素质、医师权益、人民健康 1.医师考试资格

“试用”都是对第一次参加助理医师或医师者的要求,见下图: 本科及以上学历:试用满1年医师考试 大 专学 历: 试用满1年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工作满2年医师考试 中 专 学 历: 试用满1年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工作满5年医师考试 特例:传统医、以师带徒三年或有专长、考核与推荐、另行考试

试用地点:都必须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且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一年; 2.予以注册、不予注册及注销注册的规定: 1)注册:县以上卫生局对考试合格、取得医师资格的申请注册者,应30日内予以注册。

----注意:考试合格若不注册就行医执业,按规定仍属于违法。

2)不予注册的: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2)受刑罚、执行完毕尚不满二年者;

(3)受行政处罚、自决定之日起不满二年者; (4)其他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易者。

例题:医生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4年4月5日刑满释放,某可以申 请行医执业的时间为:2006年4月5日(刑满两年方可申请) 3)注销注册的情形:

(1)死亡或宣告失踪者; (2)(正在)受刑罚的;

(3)(正在)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考核不合格被暂停3—6个月执业活动,期满再考仍不合格的;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例题: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注册,除了:C

A.死亡的;

B.正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C.受民事处罚的;-----------刑法时 D.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E.被宣告失踪的。

3.注册的目的:按注册地点、专业类别、专业范围执业 执业规则

1.医师的权利-----7项:

1)执业诊治、调查、处理、出证权----执业医师在执业范围内诊查疾病、调查疾病、处

置疾病,选择合理方案,出具医学证明的权利;

2)基本工作条件权;

3)研究、交流、学术团体参加权;

4)培训与继续教育权;

5)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保护权; 6)工资、津贴、福利待遇权; 7)意见建议权与民主管理权。 2.医师的义务-----5项: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操作规范(即卫生法律、法规及临床或预防医学的有关技术操作规范);

2)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履行职责、服务患者;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保护患者隐私非常重要,以往有关这方面的纠纷很多,考试可能会涉及);

4)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水平---是每个人自然应做到的,而不认为是应履行的义

务,但法中就是这样规定的。

5)宣传卫生知识,对患者健康教育(对于预防疾病,尤其是传染病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具体执业规则要求 (其实本质上也属于义务):

1)关于病历与医学证明:要亲自诊查疾病、及时填写病历;禁止隐匿、伪造、销毁

有关医学文书(目前非常重要,医院或医疗机构修改病历是违法的);

2)禁止出具与执业范围、执业类别不符的医学证明; 3)应对危急患者紧急抢救;

4)使用国家批准的药品、器械和消毒剂;

5)除正当的治疗外,不得随意使用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6)如实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病情,注意不良后果; 7)实验性治疗需医院批准,并经患者同意(不仅包括临床上,也包括一些预防用药上); 8)不得收取患者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9)遇特殊情况----灾害事故、传染病流行等,服从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调遣; 10)发生医疗事故、发现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 11)发现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的,应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12)助理医师应在医师指导下,在专业机构中按执业类别执业。

但农村的助理医师可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 重申:权利---指应当得到的;义务---指应当做到的;规则-----指必须这样执行(禁止性规范) .定期考核;考核组织---委托有关机构或单独组织;

考核内容---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

考核不合格的处理---暂停3---6个月,培训学习、再考核仍不合格者,注销证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2.对职业病的诊治,必须到具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治疗机构进行治疗 职业病诊断治疗机构的资质要由省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例题:《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下列项目悬挂于明处,除了:诊疗医生 析:由于目前实行患者选医生,各医院都将专家照片挂在墙上或电子屏幕。但这不是《条例》的规定,且只是专家,尚有许多低年资医生并未“上墙”。 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特殊诊治和处理: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3.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解释:事故------处理; 处理过程为办理;

4.病历保存期限:门诊病历至少15年;住院病历至少30年。 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理

1.定义: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例题:一个内科医生春节回乡探亲,在火车上遇到一个临产产妇,因为没有产科或其他医生,

王医生遂协助产妇分娩,因牵拉过度导致新生儿左上臂丛神经损伤。王医生行为的性 质属于: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医疗事故

分析:关键点是其行为是否是正常的执业活动。据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必须是在医疗

机构中.在正常医疗活动过程里. 违反法律法规或操作规范.是过失而不是故意.造成患 者医疗以外的伤害.伤害与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关于医疗事故构成中主体要件的错误说法是:

不具有合法资质而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严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分许:医疗事故的定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在正式批准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之

中,即此时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医疗事故,而未经批准开办 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活动,即使医师有执业证书,因过失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也不属 于医疗事故,而属于故意伤害罪。 2.医疗事故分级:

一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题:患者李某右下腹疼痛难忍,到医院就诊。经检查检验后,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遂对其进

行手术。手术过程正常,但拆线后发现伤口愈合欠佳,有淡黄色液体渗出。手术医师告 知,此为羊肠线不为人体组织吸收所致,临床少见。经近一个月的继续治疗,最终获得 痊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李某被拖延近一个月后才得以痊愈的这一客观 后果,应当属于:D.因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医疗意外 E.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分析:首先不属于医疗事故;不可抗力指外界的,尤其是自然界的力量,本题不属于不可

抗力,而属个人体质内在因素所致,故选D。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1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4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具体时间的规定:

1)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

补记,并加以注明。 2)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在死亡后48h内进行尸检。

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条例》规定,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一方可以复印有关资料,资料一般都是可以复印 的,但有关会诊的资料不得复印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1.鉴定组织---医学会-----------------不是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上级单位

2.首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 3.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例题:某省某市的某县为省直管县,该县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负责首次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组织应当是:该县医学会 4.鉴定专家条件: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5.鉴定中时限规定:

(1)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

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

面陈述及答辩。

(3)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 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排除事项: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1. 当事人申请处理的时限: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 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3.卫生行政处理程序:收到“鉴定”申请后10日决定受理与否 ----决定受理后5日内交医学会鉴定

----若收到 “再鉴定”申请后应在7日内交省级医学会。 5. 卫生行政不受理的特别情形:当事人己诉至法院的; 6. 医疗机构应报卫生行政的情形:

1)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时,12小内报告-----前面己述及, 2)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后7日内报告, 3)法院调解或判决后7日内报告; 医疗事故赔偿

行政调解的终止:调解不成的或调解后一方反悔的----只能到法院调解或判决 .事故赔偿原则:事故等级----1.2.3.4;

0级-----现实中定不上医疗事故的也要赔偿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cl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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