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务员必备常识

更新时间:2024-01-28 07:4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国情社情

1自然状况

①我国领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三。陆上邻国14个,逆时针依次为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陆地边界全长约2.28万公里,与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6个国家隔海相望。

②我国位于亚洲的东部,太平洋的西岸,使我国东部广大地区在夏季风湿润气流的影响下,降水丰富,有利于农业生产。东南面对海洋,西北深入亚欧大陆,是一个海陆兼备的国家。 ③我国地形复杂多样,山区面积广,占全国总面积的2/3;我国地势西高东低,呈阶梯状分布。 ④我国气候类型多样,季风气候显著,雨热同期。近年来,灾害性天气频繁,其中旱灾、洪灾、寒潮、台风等是对我国影响较大的主要灾害性天气。 2、资源状况

⑤我国土地资源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小,地区分布不均衡,土地总体质量较差。

⑥我国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不足;支柱性矿产(如石油、天然气、富铁矿等)后备储量不足,部分用量不大的矿产储量较多;资源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不匹配。我国稀土资源为世界之最。

⑦生物资源由植物、动物和微生物资源三大类组成。我国是世界上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我国微生物资源十分丰富。

1、 1、人口状况

①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总人口约为13.7亿,约占世界的1/5。 ②我国男性比例偏重;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民族比例不均衡,汉族91.6%,少数民族8.4%;国民平均文化水平较低;东、中、西地区分布极不平衡;大部分人口在农村,但城市化程度提高。

③结合我国目前人口状况,备考中应适当了解相关热点知识,eg: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等。掌握并根据历年真题分析考点考查方向,能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 2、国民素质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科教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国的国民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此知识点,建议考生结合当代文化事业的发展进行综合复习,侧重于知识的关联性。eg: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科教兴国、人才兴国等。 3、民族状况与民族政策

①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汉族人口占91.51%,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壮族。民族分布格局为:大杂居、小聚居。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各民族已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②我国坚持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

民族问题是近年公务员考试热点知识,复习此知识点时,建议考生结合时政热点知识进行综合学习。eg:关注涉及到民族问题的重大会议、某重要领导人对某民族问题的认识、重要的民族政策、当代最基本的民族制度等。考生应对此类知识进行综合学习,能够进行深入了解,而不是停留在表面的定义及内容上。 2、宗教状况与宗教政策

①中华民族具有多种宗教信仰,不少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某种宗教,宗教在民族中有着广泛深刻的影响。

②我国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我国多种信仰的存在相适应,我国还有历史渊远的道教、佛教文化。此处也是考生在备考中不可忽视的一点。

2、 1、国民经济综合国力

①国内生产总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的比重不断提高,2008年为6.4%,位居美国和日本之后,居世界第3位。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58783亿美元,首次超过日本的54589亿美元,跃居世界第2位。 ②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由1952年的119元上升到1978年的381元后,迅速提高到2008年的22698元,扣除价格因素,2008年比1952年增长32.4倍,年均增长6.5%,其中1979-2008年年均增长8.6%。根据世界银行资料,2008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已经达到2770美元。 ③国家财政收入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张,财政收入实现加速增长,到1999年,财政收入增加了10多倍,达到11444亿元。到2008年,国家财政收入已经超过6万亿元,达到61317亿元,比1950年增长985倍。国家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④外汇储备

随着对外开放的推进,我国外汇储备逐步由短缺走向充裕, 2006年超过1万亿美元,达到10663亿美元,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一位,2008年我国外汇储备扩大到19460亿美元,较1952年增加近14000倍,我国由长期以来的外汇短缺国一跃而为世界第一外汇储备大国,并稳居世界第一位。 2、国防能力的增强

①经过60年的建设,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已经迈入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直接参战型向支援保障型转变的新阶段。目前,国防科技工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2010年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国防动员法。

②军事高技术知识:战场数字化、精确制导武器、军事航天技术、电子对抗、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等。了解海陆空基本军事常识,灵活运用。

综合国力是近年公务员考试的高频考点,在常识判断占分比例较大,考生在复习此部分时,可结合我国科技、经济发展成就进行综合复习,eg:“十一五”规划(成就)、“十二五”规划(成就)、三次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经济增长速度、消费价格知识和城乡居民收入等。可适当的识记部分数据,掌握大体趋势。常识判断的考查面越来越广,所以考生针对此部分的复习,在识记的基础上应综合分析判断。 二、法律常识

1、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权利和义务)。

①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实际参加者, 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②客体是指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 ③权利是指主体依法享有的权能或利益,义务是指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2、影响法律效力层次的因素:①制定主体。一般而言,制定主体地位高的法律效力高;②适用范围。一般来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③制定时间。一般而言,新法优于旧法。

3、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权限划分制度和结构。 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②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④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还可以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⑤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还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⑥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1、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①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活动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②人民主权原则、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 2、我国的国家制度

①我国的国家制度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等。

②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③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纳入我国政治制度范畴。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①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特定人的权利。 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 4、我国的国家机构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其性质决定了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并报告工作,同样具有立法权。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职权。对外代表国家,由全国人大选举,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③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务院各部委的工作,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④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实行主席负责制。由主席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

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⑦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关于我国的国家机构,不仅要理解其含义和内容,在涉及到具体法律法规时应重点理解,在做题时综合分析并灵活运用。 5、宪法的修改和解释

①宪法修改的一般程序为:提案——先决投票——起草和公布修宪草案——宪法修正案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公布。

②我国宪法修改提案权主体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和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我国宪法修改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改的议案,必须经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我国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通过其主席团公布。

③我国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1、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①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②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民事法律行为

①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民事法律行为以发生一定的民事后果为要素。

②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 ③我国《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④《民法通则》根据人们智力发育的不同阶段和不同情况,对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了以下三种区分:(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民事权利

我国《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有物权、债权、合同、知识产权、继承权和人身权。 5、民事责任

①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②民事责任分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

③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④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6、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民事权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1、刑法概述

①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以国家的名义制定的有关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②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③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它包括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 2、犯罪

①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②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③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④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⑤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因采取正当防卫而使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⑥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构成避险过当。对于避险过当,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⑦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形。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预备的罪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⑧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⑨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⑩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我国《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采用“双罚制”原则。

3、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新法亮点】削减了13个死刑罪名;关于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首次规定醉驾飙车无后果也入罪;“欠薪”入罪;强迫劳动罪加刑;严格限制缓刑,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高刑期。

1、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常见的考点在于行政许可的设定、听证程序、行政许可的撤回、变更、撤销、注销等知识点。 【重点法条】

(1)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权属登记也不属行政许可) 注意:不适用行政许可法的情形。把握该问题,注意从以下两方面:一是其他机关不限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必须是受其“直接管理”,比如教育部对中国人民大学。二是涉及的事限于“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

(3)《行政许可法》第十四、十五、十七条【意思分解】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只能是临时性的)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注意: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资格、资质;不得设定企业等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企业或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经营;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4)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6)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7)第五十七条 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本法第57条确立“许可受理在先”原则,第58条确立了“许可免费”原则,这两项原则均有“特殊”规定。如《商标法》和《专利法》确立的均是“申请在先”原则。

(9)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1、商法

商法是我国民商法律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公司、证券、票据、保险等法律制度。近年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越来越倾向于考点知识的综合性,所以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在了解基本法律法规的定义、要素和特征的基础上,需对有关联性的知识进行归纳总结,并多研究历年真题,分析各知识点的考查方向,综合性记忆和运用。eg: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票据法、财税法、保险法等。 2、经济法

①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包括: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附条件交易行为;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②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生产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必须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实;产品质量不合格与财产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联系。

③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等。

④《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到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⑤《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

三、管理学常识

1、政府职能。四个基本职能: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四个运行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理解各个职能的基本内容)

2、行政监督的特点有:行政监督主体的广泛性;行政监督对象的特定性;行政监督的法制性。 3、行政监督的原则主要有:确定性原则、公开性原则、民主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和经常性原则。 4、我国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包括检察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决定权。监察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使监察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依靠群众。

5、审计监督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特属监督,它具有如下特点:审计监督的专职性;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审计监督范围的广泛性。审计监督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合法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和建设性原则。审计监督方法包括一般方法和技术方法。

6、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 7、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学的核心问题,也是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 8、行政决策依据决策目标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

1、管理具有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五大职能。(了解各职能的基本内容及考点相关知识。eg:组织职能中组织工作的原理包括:目标统一原理、分工协作原理、管理宽度原理、责权一致原理、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原理、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原理。组织结构的类型分为:直线型组织结构、职能型组织结构、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和矩阵结构。)

2、管理的原理分为正原理和负原理。正原理主要有系统原理、人本原理、整分合原理、弹性原理、反馈原理、能级原理和动力原理。负原理主要有彼得原理、帕金森原理等。 (1)系统原理的四个基本特性:整体性;内部相关性;环境相关性;目的同一性。 (2)人本原理:以人(员工)为中心,以人为本。

(3)整分合原理:现代高效率的管理,必须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有效地综合。 (4)弹性原理:管理必须保持充分的弹性,以适应各种可能的变化,实现动态管理。 (5)反馈原理:面对不断变化的客观实际,必须做到灵敏、准确、有力的反馈。

(6)能级原理:将不同的个人,根据其能力大小,分别安排在适当层次的组织机构中,做到人尽其才,能者多劳。

(7)动力原理:管理必须有强大的动力,包括物质动力、精神动力,信息动力,才能持续有效地进行。

(8)彼得原理是彼得根据千百个有关组织中不能胜任的失败实例的分析而归纳出来的。其具体内容是:“在一个等级制度中,每个职工趋向于上升到他所不能胜任的地位”。

(9)帕金森定律是时间管理中的一个概念。帕金森定律表明:只要还有时间,工作就会不断扩展,直到用完所有的时间。

3、领导者的类型按不同的角度可划分为多种类型,从权力的集中度,可分为集权型领导和民主型领导;从创新角度,可分为维持型领导和创新型领导。

注意:常识判断对管理学知识点的考查有可能和时政相联系,备考中可结合时政对管理学知识综合复习。

四、政治常识

1、 唯物论

①世界的客观性。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是一切物质的存在方式。

②人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③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客观规律和人的主观能动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④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2、辩证法 ①联系的普遍性。 ②运动与发展。

③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④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⑤把握重点和主流 ⑥内因和外因

⑦量变和质变 ⑧事物发展的趋势 3、认识论

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②透过现象看本质

③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4、历史观

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 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③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人和社会 ④人生价值 ⑤理想与现实 ⑥实践

2、

毛泽东思想

1、毛泽东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

①俄国十月革命开辟了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新时代,是毛泽东思想产生的时代条件和国际背景。

②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和中国革命的特殊性,是毛泽东思想产生的社会条件。

③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民族工业的初步发展和中国工人阶级队伍的不断壮大,是毛泽东思想产生的物质基础和阶级基础。

④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是毛泽东思想的产生和形成的思想理论条件。 ⑤伟大的中国革命斗争是毛泽东思想产生和发展的实践依据。 2、毛泽东思想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大革命时期萌芽(著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土地革命前中期初步形成(著作《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思想得到系统总结和多方面展开而达到成熟,并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在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继续得到发展。 3、毛泽东思想指导地位的确立

1945年5月14日,党的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

4、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科学体系

毛泽东思想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其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理论;革命军队建设和军事战略理论;政策和策略的理论;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的理论;党的建设理论。 邓小平理论

1、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的新阶段。

2、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邓小平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科学命题,它标志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式建立。

3、十三大标志着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形成。十四大标志着邓小平理论已初步形成一个科学的思想体系。党的十五大报告在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提出了“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概念,第一次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并在党章中将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4、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活的灵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5、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及主要内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是:在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一根本要求。

注意:毛邓三部分知识点大多结合时政、历史等知识点进行综合考查,所以考生在复习此版块时,需结合时政分析判断,同时划分各个时期的知识内容。

3、

1、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注意:此知识点结合时政,要求考生关心时事、了解国情。

4、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区与区域自治的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实施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②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其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属于自治机关,也不享有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自治权。但民族乡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本民族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等事业。

五、科普常识 1、中国古代科技 ①四大发明

(1)造纸术(发明于西汉前期)——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纸的国家。甘肃天水放马滩出土的绘有地图的纸,是目前世界上所知最早的纸。105年,东汉蔡伦造蔡侯纸。4世纪东传至朝鲜、后传越南和日本,8世纪西传中亚、后经阿拉伯传到非洲、欧洲。

(2)印刷术。雕版印刷术发明于隋唐,868年印刷的《金刚经》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有确切日期的雕版印刷品。活字印刷术发明于北宋,发明者为平民毕升。东传朝鲜、日本、西传埃及和欧洲。

(3)指南针。战国“司南”是指南针的始祖。北宋时指南针用于航海事业,南宋时(13世纪)指南针传到阿拉伯和欧洲。

(4)火药发明于唐朝中期。唐末开始用于军事,如最早的火器火箭;北宋在东京设立专门机构制造火药和火器;南宋时制造出世界上最早的管形炎器“突火枪”。13世纪中期传入阿拉伯,由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slw.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