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人大工作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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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大工作 会议材料

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家禄

(2010年4月21日)

同志们:

去年年底,省、市委分别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为了把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县委决定召开今天这个会议,目的就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领导,更好地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努力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换届以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抓重点、议大事,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狠抓代表工作,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突出中心工作,在重点监督上有举措;创新监督方法,在强化监督上出效益;重视信访工作,在促进和谐发展上作贡献。依法作出一系列决议、决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监督实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展现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活力和风采。县委对人大工作是十分满意的,对县、乡两级人大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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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人大干部队伍也是充分信任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县、乡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向为我县人大工作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民主的主要载体,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性意义。50多年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在最广泛的范围内将人民组织到国家政权之中,最大限度的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心同德、高效有序地朝着国家发展目标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紧紧抓住坚持和完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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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重要环节,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从人民中来,为人民服务,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80多年革命和建设中,以牺牲几千万优秀儿女的代价,赢得了中华民族的独立,中国人民的解放,走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道路。今天的中国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大,更加受到世界的重视和尊重。历史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当之无愧地成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但是,党的领导方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要随着政治文明建设进程和执政方式的变化与时俱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键是实行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行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运用民主和法制武器,加强权力监督、强化权力保障,整合社会资源、聚合社会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善于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逐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从而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长期发展实践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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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工作的大局。人大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总之,全县各级党组织、行政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无限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的认识,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加自觉和主动的支持做好人大工作。

二、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要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找准定位、充分履职,深入总结和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经验和规律,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县“三个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重大决策转变成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并保证其实施;要把干部的依法任免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工作,确保党组织的意图经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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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重大问题,作出重要决议、决定,组织开展重要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等,都要事先向县委请示、报告。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的作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行使职权中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在人大工作的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执政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外人士共同开展好工作。

(二)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必须不断提高人大履职尽责的能力。一是要提高建设民主制度的能力。建设民主制度是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人大工作要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和程序化。要不断丰富民主的实践内容,除政治上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外,人大工作的视野还要拓展到包括公共财政预算监督、人民陪审制度等经济和司法的民主上来。二是要提高维护法律尊严的能力。全面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对权益的保护,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法制宣传,弘扬法制精神,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三是要提高履行监督职能的能力。不断探索和创造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在法律监督方面,要由程序性的监督逐步走向实质性的,涉及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的监督;在工作监督方面,要更加注重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由单纯听取“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工作汇报,转变为听报告与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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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询问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四是要提高保障人民权利的能力。人民的权利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最大的特性是人民性。人大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坚决维护人民的权利。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意愿,坚决纠正侵害人民权利的事情,维护人民的权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五是要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人大工作不是“二线”,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主动适应国际政治经济不断变革的新趋势,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断进步的新要求,大胆探索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大胆探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

(三)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必须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实效性。一是要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履职行权。要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意见;要从大局出发、从现实需要出发,审查审议相关重大事项,使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上,放在县委加快项目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服务业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一系列措施的落实上。二是要围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履职行权。着重加强对改善民生相关问题的专题研究、集中视察,汇集民意、集中民智。着重加强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增加收入、劳动就业、环境保护、饮用水安全、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现实利益问题的监督,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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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委组织部要积极沟通、协调配合;要不断优化人大代表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和激励评价约束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是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要及时为代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坚持和完善政情通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与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代表工作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行使职权提供条件。代表依法参加代表活动是依法履行职务,其所在单位要给予时间、经费等方面的保障。三是要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提高办理质量。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部门要按要求重新办理,并限期回复。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人大常委会要跟踪督办。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开展工作营造更好的环境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开展工作营造更好的环境。

(一)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体现在把人大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要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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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县委在届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县委常委会要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委、政府召开有关全局性的工作会议、组织相关重大活动等,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人大办的负责人参加。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各乡镇要依法按时召开人大会议,明确承担人大工作的人员。要把党委人大工作列入考核镇(乡)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要主动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具体工作制度,坚持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把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情况纳入“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考核内容。三是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把党员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学习、培训,纳入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培训必修课程和教学考核内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内要安排到党校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课程专题研修。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意见,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经常化、制度化。

(二)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体现在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上。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害是支持人大依法充分行使职权。一是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由县委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或由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提请审议,经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全民共同遵守的准则。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针对全县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依法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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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并督促行政司法部门贯彻实施。二是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依法实施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一府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督查落实,并形成规范的办理和反馈制度。三是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和任免权。县委决定任免重要岗位的干部要事先听取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县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县委的推荐意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选举或任命的干部依法进行监督。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涉及违法违纪时,县纪律、县组织部和司法机关应与人大常委会加强沟通协调,依法处理。四是要支持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开好会议。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按照法定程序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要合理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日程,保证必要的时间,确保会议质量。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的会议,“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参加会议。代表大会期间,“一府两院”要派出人员到各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改进工作。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体现在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上。在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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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建设高效率的人大机关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尤为重要。一是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建设。要重视和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既要有一定数量阅历丰富的同志,又要有相当数量的优秀中青年同志,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能在换届时连任,专职常委会组成人员比例逐步达到三分之二左右。逐步增加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织部推荐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应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二是要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和使用纳入党委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多渠道锻炼人大干部,对符合条件的要大胆提拔使用。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要不辱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尽心竭力做好人大工作。三是要改善人大机关工作条件。建立健全人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办公经费,安排必需的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强人大机关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努力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的办公设施、表决系统、工作用车等问题,改善人大机关工作条件。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事关全局,意义深远。这次会议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了大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富顺“三个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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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6g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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