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更新时间:2024-02-01 20:4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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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出生登记

新生儿出生30日内,由新生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申报户口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户口簿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以及计生办出具的新生儿落户通报单 5、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户口变动证明 6、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的应出具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收养的孤儿、弃婴凭《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2、 3、

其他说明:复印件为A4纸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5元

投诉电话: 2289235 或 2289230 咨询电话:

莱州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死亡注销

居民死亡,在葬前由户主或死者亲属到死者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申报户口注销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持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推断书》或其他死亡证明。 2、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户口变动证明 3、死者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2、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免费

投诉电话: 2289235 或 2289230 咨询电话:

莱州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购商品房申请迁入

莱州市以外居民凡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持有合法的房产证明及土地使用证明,已经入住,生活有保障的公民及直系亲属可申请迁入落户。

申请户口准迁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户口迁入申请表》 2、拟迁入人员的户籍证明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村居委会出具户口变动证明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提交镇街计生办出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限16-49岁妇女)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2、

其他说明:复印件为A4纸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工本费5元 投诉电话: 2289235 或 2289230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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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迁入

大中专毕业生在毕业后,应及时将户口按规定落至工作地或家庭居住地派出所。 申报户口迁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迁移证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户口变动证明 5、户口簿

6、省外院校非山东省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分配后需落户我市单位的,需另行提供《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

7、镇街计生办出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限16-49岁妇女)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2、

其他说明:复印件为A4纸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元

投诉电话:2289235 或 2289230 咨询电话:

莱州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落户

军人退役后应及时到工作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申报户口迁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转业军官通知书》、《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等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军人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安置地落常住户口的)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夫妻投靠)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6、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户口变动证明

7、镇街计生办出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限16-49岁妇女)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2、

其他说明:复印件为A4纸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5元

投诉电话:2289235 或 2289230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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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注销

申请户口的迁出注销时,由户主或本人到派出所办理,办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迁证

4、因大中专招生申请迁出的,提供入学通知书

5、因服兵役注销户口的,提供《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

6、出境、国定居注销户口凭当事人出具的能够证明取得定居资格的有效证明:定居台湾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户口注销通知书;定居港、澳的,凭前往港澳通行证、公安机关注销户口通知;定居国外的,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出国定居证、护照等 7、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户口变动证明

8、镇街计生办出具育龄妇女交接证明(16-49岁)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2、

其他说明:复印件为A4纸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迁移证工本费5元,服兵役注销户口免费。 投诉电话:2289235 或 2289230 咨询电话:

莱州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变更姓名

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未成年人姓名变更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申请变更姓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变更姓名申请

5、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限未成年人变更姓名)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限未成年人变更姓名) 7、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8、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9、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10、因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的,须经父母协商一致。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2、

其他说明:复印件为A4纸

办理时限:未成年人申请10个工作日,成年人申请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元

投诉电话:2289235 或 2289230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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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户口的出生日期有误,与实际出生日期不符的,可申请更正。

申报更正出生日期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原始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老户口簿,出生医学记录等) 5、民警调查核实材料 6、村居委会证明

7、村居委会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2、

其他说明:复印件为A4纸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元

投诉电话:2289235 或 2289230 咨询电话:

莱州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投靠迁入

申请办理条件

1、夫妻两地分居,投靠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2、未婚子女(不含离婚或丧偶者),其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3、男年满60周岁或女年满55周岁,其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申请户口准迁证时,请您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户口迁入申请表》 2、拟迁入人员的户籍证明

3、被投靠人的户籍证明及户口簿 4、被投靠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限父母子女间互相投靠)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限夫妻投靠)

7、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限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8、镇街计生办出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限16-49岁妇女迁入) 9、村居委会出具的户口变动证明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2、

其他说明:复印件为A4纸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准迁证工本费5元

投诉电话:2289235 或 2289230 咨询电话:

莱州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办理居民身份证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也可申办身份证,有效期为五年。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领新居民身份证。

3、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4、公民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凭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核对人口信息,并现场采集符合标准的照片,在交纳工本费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签字确认;申领人按照预约领证时间,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户籍室领取;

临时身份证

公民在申办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证的,可以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市公安局户政科(莱州市文化东街1800号)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二代证20元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40元 临时身份证 10元

投诉电话:2289235 咨询电话:

或 228923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4f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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