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2008) - 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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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管网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佃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八、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九、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册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5市政管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八章: 1.管道铺设。

2.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 3.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

4.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5.顶管。 6.构筑物。 7.设备安装。 8.模板、井字架。

二、本计价依据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的市政管网工程。 三、本计价定额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3.《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4.《给水排水标准图集》05S502。

5.GB11836-89《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 6.CJ/T3012-89《铸铁检查井盖标准》。

7.CJJ3-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8.GBJ141-90《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四、本定额与建筑、安装计价定额的界限划分及执行范围

1.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以及本册计价定额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均应执行相应册计价定额。

2.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中的通用机械应执行C.1《机械设备安装》计价定额中相应项目。 3.市政管道与厂、区室外管道以接人市政管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为界:检查井、接户井以外的室外排水管道,均执行本定额。 五、本定额与市政其他册计价定额的关系

1.本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支撑、围堰,打、拔桩,降水,便桥,拆除等工程,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采用D.9措施项目相应定额。

2.刷油、防腐、保温超出本册范围按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计价定额。

3.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井点降水、临时便桥等执行D.9措施项目相应定额。

4.给水管过河工程及取水头工程中的打桩工程、桥管基础、承台、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安装等执行

D.3桥涵工程相应定额。

5.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执行D.1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

6.本定额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缺项部分按c.1《机械设备安装》计价定额。 7.本计价定额不包括管道穿越工程。 热力管道设计参数标准见下表: 介质名称 蒸 汽 热 水 温度(摄氏度) T≤350 T≤200 压力(MPa) P≤1.6 P≤2.5 七、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D.5.1管道铺设 说明

一、本章工作内容包括缸瓦(陶土)管、混凝土管、镀锌管、铸铁管、钢管、直埋式预制保温管、塑料管安

装、砌筑渠道、混凝土渠道、套管内铺设管道、管道架空跨越、管道焊口无损探伤及各种管道基础、渠道基

础、管道接口、管道试压、消毒冲洗。

二、混凝土管道基础、管道铺设、管道接口,是依据06MS2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标准图集》。适用于市政工程雨水、污水及合流混凝土排水管道工程。

三、D300mm~D700mm混凝土管铺设分为人工下管和人机配合下管,D800mm~D2400mm为人机配合下管。

四、如在无基础的槽内铺设管道,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五、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支撑下串管铺设,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六、若在枕基上铺设缸瓦(陶土)管,人工乘以系数1.18。

七、实际管座角度与本计价定额不同时,采用非定型管座相应项目。

八、企口管的膨胀水泥砂浆接口和石棉水泥接口适于360°,其他接口均是按管座120°和180°列项的。

如管座角度不同,按相应材质的接口做法,以管道接口调整表进行调整(见下表): 管道接口调整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90° 135° 90° 135° 90° 120° 135° 180° 90° 120° 135° 180° 120°定额基价 120°定额基价 120°定额基价 120°定额基价 计价定额中1:2水泥砂浆 计价定额中1:2水泥砂浆 计价定额中1:2水泥砂浆 计价定额中1:2水泥砂浆 计价定额中1:2水泥砂浆 10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11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12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计价定额中1:2水泥砂浆 计价定额中1:2水泥砂浆 计价定额中1:2水泥砂浆 注:现浇混凝土外套环、变形缝接口,通用于平口、企口管。

九、定额中的水泥砂浆抹带、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均不包括内抹口,如设计要求内抹口时,按抹口周长

每100延长米增加水泥砂浆0.042m3人工9.22工日计算。

十、如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与本计价定额所采用的标准图集不同时,执行非定型的相应项目。

0.500 0.625 0.670 0.750 0.500 0.625 0.670 1.330 0.890 1.330 0.890 0.750 项目名称 实做角度 调整基数或材料 调整系数

十一、本章工作内容除各节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沿沟排管50mm以内的清沟底、外观检查及清扫管材。

十二、本章管节长度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不同时,不做调整。 十三、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十四、混凝土管安装不需要接口时,按计价定额中相应项目执行。 十五、本计价定额中给定的消毒冲洗水量,如水质达不到饮用水标准,水量不足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十六、新旧管道带气接头未列项目,各地区可按煤气管理条例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耗用量和煤气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进行结算。

十七、本章各项所需模板、井字架、钢筋加工,执行计价定额相应章节中相应项目。 十八、管道除锈、防腐、保温、防护等除管道内涂外其他项目执行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十九、预制保温直管、管件保温接口按厂家施工考虑不含接口。如由施工单位施工,按计价定额中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角度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管、缸瓦管铺设,井中至井中的中心扣除、检查井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按下表计算。 检查井规格(mm) Φ700 Φ1000 Φ1250 Φ2000 Φ2500 扣除长度(m) 0.4 0.7 0.95 1.70 2.20 检查井规格 各种矩形井 各种交汇井 各种扇形井 矩形跌水井 阶梯式跌水井 扣除长度(m) 1.0 1.20 1.60 1.70 按实扣 二、管道接口区分管径和作法,以实际按口个数计算工程量。 三、管道闭水试验,以实际闭水长度计算,不扣各种井所占长度。

四、本章中各种管道的工程量均按延长米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到支管末端交接处的

中心),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五、埋地钢管使用套管时(不包括顶进的套管),按套管管径执行同一安装项目。套管封堵的材料费

可按实际耗用量调整。

六、铸铁管安装按N1和X型接口计算,如采用N型和SMJ型人工乘以系数1.05。

D.5.2 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 说明

一、本章工作内容包括承插式预应力混凝土转换件、铸铁、钢管件、塑料管件、钢塑过渡接头、分水栓、

盲堵板、除污器钢支架、新旧管连接、马鞍卡子、二合三通等。

二、铸铁管件安装适用于铸铁三通、弯头、套管、乙字管、渐缩管、短管的安装。并综合考虑了承口、插

口、带盘的接口,与盘连接的阀门或法兰应另计。

三、铸铁管件安装(胶圈接口)也适用于球墨铸铁管件的安装。 四、马鞍卡子安装所列直径是指主管直径。 五、异径管安装以大口径为准,长度综合取定。 六、中频煨弯不包括煨制时胎具更换。 七、挖眼接管加强筋已在计价定额中综合考虑。

八、新旧管线连接项目所指的管径是指新旧管中最大的管径。 九、本章不包括以下内容:

1.与马鞍卡子相连的阀门安装,执行本章计价定额中相应项目。

2.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安装的排水内容,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3.新旧管连接所需的工作坑及工作坑垫层、抹灰,马鞍卡子、盲板安装。实际发生时执行本册计价定额中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件、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的安装按施工图数量“个”或“组”为单位计算。 二、遇有新旧管连接时,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到碰头的阀门处,但阀门及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

管、法兰盘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项目内,不再另计。 D.5.3 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 说明

一、本章工作内容包括法兰安装、阀门安装、阀门解体、检查、清洗、研磨、阀门水压试验、操纵装置、水 表、消火栓安装等。

二、电动阀门安装不包括电动机的检查接线。

三、阀门解体、检查和研磨已包括一次试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均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相应项目执行。

四、阀门压力试验介质是按水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其他介质,可按实调整。

五、计价定额中内垫片均按橡胶石棉板考虑,如垫片材质与计价定额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六、各种法兰、阀门安装,计价定额中只包括一个垫片,不包括螺栓使用量,螺栓用量参考下表。

七、法兰式水表组成与安装计价定额内无缝钢管、焊接弯头所采用壁厚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其材

料预算价格,其他不变。

八、中压法兰、阀门安装执行低压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 平焊法兰安装螺栓用量表

外径×壁厚(mm) 57 ×4.0 76 ×4.0 89×4.0 108×5.0 133×5.0 159×6.0 219×6.0 273×8.0 325×8.0 规 格 M12×50 M12×50 M16×55 M16×55 M16×60 M16×60 M16×65 M16×70 M20×70 重量(kg) 0.319 0.319 0.635 0.635 1.338 1.338 1.404 2.208 3.747 外径X壁厚(mm) 377×10.0 426×10.0 478×10.0 529×10.0 630×8.0 720×10.0 820×10.0 920×10.0 1020×10.0 规 格 M20×75 M20×80 M20×80 M20×85 M22×85 M22×90 M27×95 M27×100 M27×105 重量(ks) 3.906 5.42 5.42 5.84 8.89 10.668 19.962 19.962 24.633 对焊法兰安装螺栓用量表 外径×壁厚(mm) 57×3.5 76×4.0 89×4.0 108×4.0 133×4.5 159×5.0 219×6.0 273×8.0 M12×50 M12×50 M16×60 M16×60 M16×65 M16×65 219×6.0 M16×75 0.319 0.319 0.669 0.669 1.404 1.404 1.472 2.310 规 格 重量(kg) 外径×壁厚(mm) 325×8.0 377×9.0 426×9.0 478×9.0 529×9.0 630×9.0 720×9.0 820×10.0 M20×75 M20×75 M20×75 M20×75 M20×80 M22×80 M22×80 M27×85 3.906 3.906 5.208 5.208 5.40 8.20 9.00 18.804 规 格 重量(kg)

D.5.4 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说明

一、本章工作内容包括各种砌筑检查井、定型井、非定型井砌筑、混凝土检查井、雨水进水井、其他砌筑井、设备基础、出水口、支(挡)墩、混凝土工作井、取水工程及井盖、井座、爬梯的制作安装。

二、砖砌圆形阀门井、砖砌矩形卧式阀门井、砖砌矩形水表井、圆形排泥湿井按《给水排水标准图集》05S502编制,消火栓井按《给水排水标准图集》01S201编制,且全部按无地下水考虑。

三、其他类井是依据06MS2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标准图集》编制的,实际设计与本计价定额不符时,执行非定型中相应计价定额项目。

四、各类井均为砖砌,如为石砌时,执行非定型中相应计价定额项目。

五、本章中计列了砖砌、石砌一宇式、门字式、八字式适用于D300mm~D2400mm不同复土厚度的出水口,是按95S517《给排水标准图集》考虑,非定型或材质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六、各类井的井盖、井座、井箅均系按铸铁件计列的,如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件,除扣除基价表中铸铁件外应按下列规定调整: ((1)现场预制,执行非定型相应项目;

(2)厂集中预制,除按非定型相应计价定额项目执行外,其运至施工地点的运费另行计算; (3)设计要求采用其他(新型)材料井盖、井座,可以换算材料价格,其他不变。 七、混凝土过梁的制、安,当小于0.04m3/件时,执行小型构件项目;当大于0.04m3/件时,执行本章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八、各类井预制混凝土构件所需的模板,执行本册计价定额相应项目。但已包括构件混凝土部分的人、材、机费用,不得重复计算。

九、当井深不同时,除本章中列有增(减)调整项目外,均按井筒砌筑进行调整。十、如遇三通、四通井,执行非定型井项目。

十一、本章各项目均不包括脚手架,当井深超过1.5m,执行井字脚手架项目;砌墙高度超过1.2m,抹灰高度超过1.5m所需脚手架执行相应计价定额项目。 十二、收水井的混凝土过梁制作、安装执行小型构件的相应计价定额项目。 十三、跌水井跌水部位的抹灰,按流槽抹面项目执行。 十四、混凝土枕基和管座不分角度均按相应项目执行。 十五、干砌、浆砌出水口的平坡、锥坡、翼墙执行相应项目。

十六、计价定额只计列了各井内抹灰的子目,如井外壁需要抹灰,砖、石井按内侧抹灰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

十七、砖砌检查井的升高、降低均执行《道路工程》相应项目。

十八、石砌体均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或平石时,块石与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09或1.19,其他不变。

十九、矩形卧式阀门井筒每增0.2m定额,包括2个井筒同时增0.2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井均按施工图数量,以“座”为单位。

二、管道支墩施工图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三、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以上至井盖顶计‘算。 四、本章所列各项目的工程量均以施工图为准计算,其中: 1.砌筑按计算体积,以“10m2”为单位计算。 2.抹灰、勾缝以“100m2”为单位计算。

3.各种井的预制构件以实体积“m2”计算,安装以“套”为单位计算。 4.井、渠垫层、基础按实体积以“10m2”计算。 5.各类混凝土盖板的制作按实体积以“m2”计算,安装应区分单件(块)体积,以“10m2”计算。

五、检查井筒的砌筑适用于混凝土管道井深不同的调整和方沟井筒的砌筑,区分高度以“座”为单位计算,高度与计价定额不同时采用每增减0.5m计算。 D.5.5 顶管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工作坑土方、人工挖土顶管、挤压顶管,混凝土方(拱)管涵顶进,不同材质不同管径

的顶管接口等项目,适用于雨、污水管(涵)以及外套管的不开槽顶管工程项目。 二、工作坑垫层、基础执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如果方(拱)涵管需设滑板和导

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三、工作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计算的,土壤类别不同,不允许调整。工作坑回填土,视其回填的

实际做法,执行相应项目。

四、工作坑内管(涵)明敷,应根据管径、接口做法执行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五、本章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费用按相关项目另行计算。 六、钢板内、外套环接口项目,只适用于设计所要求的永久性管口,顶进中为防止错口,在管内接口处

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不得套用。

七、顶进施工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m2的,按箱涵顶进项目或规定执行。

八、管道顶进项目中的顶镐均为液压自退式,如采用人力顶镐,人工乘以系数1.43;如系人力退顶(回 镐)时间乘以系数1.20,其他不变。

九、人工挖土顶管设备、千斤顶,高压油泵台班单价中已包括了安拆及场外运费,执行中不得重复计算。

十、工作坑如设沉井,其制作、下沉套用相应项目。 十一、水力机械顶进,未包括泥浆处理、运输费用,可另计。

十二、单位工程中,管径Φl650以内敞开式顶进在lOOm以内、封闭式顶进(不分管径)在50m以内

时,顶进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系数1.3。

十三、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顶进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下列系数分级计算: 中继间顶进分级 一级顶进 二级顶进 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 1.36 1.64 三级顶进 2.15 四级顶进 2.80 超过四级 另计

十四、安拆中继间项目仅适用于敞开式管道顶进,当采用其他顶进方法时,中继间费用允许另计。

十五、钢套环制作项目以“t”为单位,适用于永久性接口内、外套环,中继间套环、触变泥浆密封套环的制作。

十六、顶管工作中的材料是按50m水平运距、坑边取料考虑的,如因场地等情况取用料水平运距超过50m时,根据超过距离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作坑土方区分挖土深度,以挖方体积计算。

二、各种材质管道的顶管工程量,按实际顶进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顶管接口应区分操作方法、接口材质分别以口的个数和管口断面积计算工程量。 四、钢板内、外套环的制作,按套环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 D.5.6 构筑物 说明

本章工作内容包括沉井、现浇钢筋混凝土池、预制混凝土构件、折(壁)板、滤料铺设、防水、施工缝、井 池渗漏试验等项目。 一、沉井:

1.沉井工程系按深度12m以内,陆上排水沉井考虑的。水中沉井、陆上水冲法沉井以及离河岸边近

的沉井,需要采取地基加固等特殊措施者,可执行“隧道工程”中相应项目。

2.沉井下沉项目中已考虑了沉井下沉的纠偏因素,但不包括压重助沉措施,若发生可另行计算。

3.沉井制作不包括外渗剂,若使用外渗剂时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浇钢筋混凝土池类:

1.池壁遇有附壁柱时,按相应柱定额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 2.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向内出檐以承托池盖用。

3.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座。 4.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项目。

5.混凝土池壁、柱(梁)池盖是按在地面以上3.6m以内施工考虑的,如超过3.6m者按: (1)采用卷扬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和人工见下表: 序号 1 2 3 项目名称 池壁、隔墙 柱、梁 池盖 增加人工工日 8.7 6.1 6.1 增加卷扬机(带塔)台班 0.59 0.39 0.39 (2)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塔式起重机台班,按相应项目中搅拌机台班用量的 50%计算。

6.池盖基价表项目中不包括进人孔,可按相应计价定额项目执行。

7.格型池池壁执行直型池壁相应项目(指厚度)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8.悬空落泥斗按落泥斗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其他不变。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混凝土滤板中已包括了所设置预埋件ABS塑料滤头的套管用工,不得另计。 、 2.集水槽若需留孔时,按每10个孔增加0.5个工日计。

3.除混凝土滤板、铸铁滤板、支墩安装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均执行异型构件安装项目。

4.本章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构件。凡大于0.04m3的检查井过梁,执行混凝土过

梁制作安装项目。

5.拱(弧)形混凝土盖板安装,按相应体积矩形板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四、变形缝:

1.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断面尺寸 1 2 3 4 5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 油浸木丝板 紫铜板止水带 氯丁橡胶止水带 其余均为 3cmX2cm 2.5cmXl5cm 展开宽45cm 展开宽30cm 15cmX3cm 2.如实际设计的施工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各项目的工作内容为:

(1)油浸麻丝:熬制沥青、调配沥青麻丝、填塞。 (2)油浸木丝板:熬制沥青、浸木丝板、嵌缝。 (3)玛碲脂:熬制玛碲脂、灌缝:

(4)建筑油膏、沥青砂浆:熬制油膏沥青,拌合沥青砂浆,嵌缝。

(5)贴氯丁橡胶片:清理,用乙酸乙酯洗缝;隔纸,用氯丁胶粘剂贴氯丁橡胶片,最后在氯丁橡胶片上 涂胶铺砂。

(6)紫铜板止水带:铜板剪裁、焊接成型,铺设。

(7)聚氯乙烯胶泥:清缝、水泥砂浆勾缝,垫牛皮纸,熬灌取聚氯乙烯胶泥。 (8)预埋止水带:止水带制作、接头及安装。

(9)铁皮盖板:平面埋木砖、钉木条、木条上钉铁皮;立面埋木砖、木砖上钉铁皮。 五、井、池渗漏试验:

1.井、池渗漏试验容量在500m3是指井或小型池槽。

2.井、池渗漏试验注水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本项目中已包括了泵的安装与拆除用工,不得再另计。

3.如构筑物池容量较大,需从一个池子向另一个池注水作渗漏试验采用潜水泵时,其台班单价可以换算,其他均不变。

4.给排水构筑物的垫层执行本章相应计价定额,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87,其他不变;如构筑物池底混凝土垫层需要找坡时,其中人工不变。 六、执行其他册或章节的项目:

1.构筑物的垫层执行相应计价定额。

2.构筑物混凝土项目中的钢筋、模板项目执行相应计价定额。 3.需要搭拆脚手架者,执行相应项目。

4.泵站上部工程以及本章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执行相应计价定额。 5.构筑物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执行相应计价定额。

6.构筑物的防腐、内衬工程金属面,非金属面应执行相应计价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井:

1.沉井垫木按刃脚中心线以“100延长米”为单位。

2.沉井井壁及隔墙的厚度不同,如上薄下厚时,可按平均厚度执行相应计价定额。 二、钢筋混凝土池:

1.钢筋混凝土各类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混凝土实体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 2.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孔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结构,工程量合并在池盖中计算。 3.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的扩大部分;池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坡底计算,锥形底应

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者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4.池壁分别不同厚度计算体积,如上薄下厚的壁,以平均厚度计算。池壁高度应自池底板面算至池盖下面。

5.无梁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6.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7.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执行梁的相应项目。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按图示尺寸区分厚度以“10m3”计算,不扣除滤头套管所占体积。

2.除钢筋混凝土滤板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 体积。

四、折板、壁板制作安装:

1.折板安装区分材质均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稳流板安装区分材质不分断面均按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五、滤料铺设:各种滤料铺设均按设计要求的铺设平面乘以铺设厚度以“m3”’计算,锰砂、铁矿石滤料以“10t”计算。 六、防水工程:

1.各种防水层按实铺面积,以“100m2”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2.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七、施工缝:各种材质的施工缝填缝及盖缝均不分断面按设计缝长以“延长米”计算。 八、井、池渗漏试验:井、池的渗漏试验区分井、池的容量范围,以“1000m3”水容量计算。

D.5.7 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给水厂、排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建设项目的专用设备安装。通用机械设备

套用有关专业册的相应计价定额项目。 二、本章设备、机具和材料的搬运: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2.机具和材料:包括施工单位现场仓库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3.垂直运输基准面:在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在室外以室外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三、工作内容:

1.设备、材料及机具的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起重机具的领用、搬运、装、拆、清洗、退库。

2.划线定位,铲麻面、吊装、组装、连接、放置垫铁及地脚螺栓,找正、找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工作。 5.设备本体带有的物体、机件等附件的安装。 四、本章除各节另有说明外,均未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成品、半成品、构件等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点外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孔、预埋件的修整及调整所增加的工作。 4.供货设备整机、机件、零件、附件的处理、修补、修改、检修、加工、制作、研磨以及测量等工作。

5.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构件等的安装、制作、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和脚手架搭拆工作。

6.设备变速箱、齿轮箱的用油以及试运转所用的油、水、电等。 7.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地脚螺栓和产品图纸注明的标准件、紧固件。 8.负荷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工作。

五、本章设备的安装是按无外围护条件下施工考虑的,如在有外围护的施工条件下施工,人工及机械

应乘以1.15的系数,其他不变。

六、本章是按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的,除另

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进行调整或换算。 七、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执行的有关规定。

八、各节有关说明: (一)拦污及提水设备

1.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2.格栅制作是按现场加工制作考虑的。 (二)投药、消毒设备

1.管式药液混合器以两节为准,如为三节,乘以系数1.3。 2.水射器安装以法兰式连接为准,不包括法兰及短管的焊接安装。 3.加氯机为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4.溶药搅拌设备以混凝土基础为准考虑。 (三)水处理设备

1.曝气机以带有公共底座考虑,如无公共底座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如需制作安装钢制支承平台时,应另行计算。

2.曝气管的分管以闸阀划分为界,包括钻孔。塑料管为成品件,如需粘接和焊接时,可按相应规格项目的定额基价分别乘以系数1.2和1.3。 3.卧式表曝机包括泵(E)型、平板型、倒伞型和K型叶轮。 (四)排泥、撇渣及除砂机械

1.排泥设备的池底找平由土建负责,如需钳工配合,另行计算。 2.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

(五)污泥脱水机械: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定额中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与基价表不同时不得调整。 (六)闸门及驱动装置

1.铸铁圆闸门包括升杆式和暗杆式,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2.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3.铸铁堰门安装深度按3m以内考虑。

4.螺杆启闭机安装深度按手轮式为3m,手摇式为4.5m、电动为6m、汽动为3m以内考虑。

九、集水槽、堰板制作安装及其他: 1.集水槽制作安装:

(1)集水槽制作项目中已包括了钻孔或铣孔的用工和机械,执行时不得再另计。 (2)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和漆的人工和材料,不得再另计

除锈刷油费用。但如果油漆种类不同,油漆的单价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堰板制作安装:

(1)碳钢、不锈钢矩形堰板执行齿形堰板相应计价定额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6,其他不变。

(2)金属齿形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无连接板考虑的,如实际安装方法不同,不作调整。

(3)金属堰板安装项目,是按碳钢考虑的,不锈钢堰板按金属堰板安装相应计价定额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2,主材另计,其他不变。

(4)非金属堰板安装项目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3、穿孔管、穿孔板钻孔:

(1)穿孔管钻孔项目适用于水厂的穿孔配水管、穿孔排泥管等各种材质管的钻孔。 (2)其工作内容包括:切管、划线、钻孔、场内材料运输。穿孔管的对接、安装应另按有关计价定额项目计算。 4.斜板、斜管安装:

(1)斜板安装计价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固定、螺栓连接等,不包括斜板的加工制作费用。

(2)聚丙烯斜管安装计价定额中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铺装、固定、安装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机械设备类:

1.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搅拌机械、曝气机、生物转盘、带式压滤机均区分设备重量,以“台”为计

量单位,设备重量均包括设备带有的电动机的重量在内。

2.螺旋泵、水射器、管式混合器、辊压转鼓式污泥脱水机、污泥造粒脱水机均区分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3.排泥、撇渣和除砂机械均区分跨度或池径按“台”为计量单位。 4.闸门及驱动装置,均区分直径或长×宽以“座”为计量单位。

5.曝气管不分曝气池和曝气沉砂池,均区分管径和材质按“延长米”为计量单位。 二、其他项目:

1.集水槽制作安装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按“10m2”为计量单位。

2.集水槽制作、安装按设计断面尺寸乘以相应长度以“m2”计算,断面尺寸应包括需要折边的长度,不扣除出水孔所占面积。

3.堰板制作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以“10m2”为计量单位。

4.堰板安装分别按金属和非金属区分厚度按“10m2”计量。金属堰板适用于碳钢、不锈钢,非金属堰板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

5.齿型堰板制作安装按堰板的设计宽度乘以长度以“m2”计算,不扣除齿型间隔空隙所占面积。

6.穿孔管钻孔项目,区分材质按管径以“100个孔”为计量单位。钻孔直径是综合考虑取定的,不论孔径大与小均不作调整。

7.斜板、斜管安装仅是安装费,按“10m2”为计量单位。

8.格栅制作安装区分材质按格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制作所需的主材应区分规格、型号分别按计价定额中规定的使用量计算。

D.5.8 模板、井字架 说明

一、本章工作内容包括现浇、预制混凝土工程所用不同材质模板的制、安、拆,井字脚手架等项目,附属构筑物取水工程。

二、模板是分别按钢模钢撑、复合木模木撑、木模木撑区分不同材质分别列项的,其中钢模模数差部分采用木模。

三、计价定额中现浇、预制项目中,均已包括了钢筋垫块或第一层底浆的工、料及看模工日,套用时不得重复计算。

四、预制构件模板中不包括地、胎模,须设置者,土地模可按相应计价定额项目执行;水泥砂浆、混凝土砖地、胎模可按相应计价定额项目执行。 五、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增加8%系数,其他不变。 六、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执行。

七、模板的预留洞,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小于0.3m2者,圆形洞每10个增加0.72工日;方形洞每10个增加0.62工日。

八、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构件;地沟盖板项目适用于单块体积在0.3m3内的矩形板;井盖项目适用于井口盖板,井室盖板按矩形板项目执行,预留口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的实体积以“m3”计算。

三、砖、石拱圈的拱盔和支架均以拱盔与圈弧的弧形接触面积计算,并执行《桥涵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四、各种材质的地模胎模,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量,并应包括操作等必要的宽度以“m2”计算,执行《桥涵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五、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以“架”为单位计算,每座井计算一次。 六、井底流槽按浇注的混凝土流槽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q2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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