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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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前 言 ................................................................................................. 1 2.环境监察主要程序(试行) ............................................................. 2 3.废纸制浆造纸行业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 3 4.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 10 5.电镀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 16 6.制革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 25 7.水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 30 8.火电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 34 9.铅蓄电池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 39 10.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 45 11.有机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 50 12.生物农药化工行业现场检查简要指南(试行) ......................... 56 13.染料化工行业监察工作简要指南(试行) ................................. 61 14.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 66 15.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 72 16.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 75 17.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 78

前 言

本指南适用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察工作,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指南包括造纸、印染、电镀、制革、水泥、火电、铅蓄电池、化工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简要介绍了上述各个行业的主要工艺、设备等情况,分析了主要产污节点与污染处理工艺,提供了现场监察的要点与检查技巧,给出了有关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列举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等。另外,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或编写人员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得出,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有所出入。

本指南首次发布,为试行阶段,欢迎各地监察人员对指南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本指南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组织编写,主要编写人员:胡晓林、高祥、徐志锋、钱贵龙、汤华、李珊珊、李腾、包崇志、徐京、陈小强、沈贵方、方宏锋、陆雪锋、陶全明、俞建春、金路阳、黄健、冯锋强。在执行过程中碰到有关疑问,由编写单位负责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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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主要程序

(试行)

一、监察准备

收集相关材料和信息,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类环保标准;辖区内同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数量、地理位置、基本工艺、生产规模、群众投诉等;拟检查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评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费核定及缴纳通知书,以及现场检查历史记录、环境违法问题处理历史记录等基本环境管理信息。

根据一般企业环保执法的具体任务,环境监察人员应当选择配备必要的装备,主要包括:记录本及执法文书,通讯器材,全球定位系统,录音、照相、摄像器材,现场采样设备,快速分析设备,便携式电脑等。

二、制定方案

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制定相应监察方案,确定检查重点、步骤、路线等,必要时,邀请专家或其它部门配合监察。同时,根据本地区企业的特点,采取暗查、突击性检查等。

三、执法人员

现场监察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环境监察人员必须取得环境监察资格证书,检查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或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等执法证件,按制定的监察方案进行现场检查。

四、现场监察

1、查看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文件、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等环保手续情况,重点关注企业环评审批规模、主要工艺和设备、主要污染治理措施等。

2、调阅企业的物耗和能耗相关报表以及生产销售台账、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危险固废处置和转移联单、在线监测数据报表、企业日常环保管理记录、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环保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3、检查企业生产规模、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是否合理性、卫生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已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与环评审批是否相符,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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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雨污分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偷漏排情况,环保污染应急设施是否完善等。

4、核算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所收集的材料和现场检查情况,采用产污系数法、物料衡算等方法,估算企业排污量,核查企业有无擅自扩大规模,有无超标或超总量排放。

5、走访车间及周边居民,与车间操作工人进行随机性访谈,了解企业生产概况,寻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走访周边居民,了解企业环保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日常环保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对附近居民造成污染。

对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关键设备、物品、工具、参数等应拍照取证,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应及时取样监测。

五、视情处理

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进行现场取证,制作相关的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视情进行现场处理或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现场责令改正。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依据的,企业违法行为属环境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范围的,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范围的,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一般程序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六、监察报告

现场监察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重点就项目建设情况、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情况、生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总,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所在环境监察机构依法处理。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应依法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或处罚;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不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限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七、总结归档

按期总结各类企业环境保护执法情况,注明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内容,将监察报告及所有的原始记录、材料分类归档备查。

废纸制浆造纸行业监察简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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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第一章 行业概况

1.1生产工艺

废纸制浆造纸是指以废纸为原料生产纸浆,再由纸浆生产纸张、纸板,生产工艺主要分制浆工序(车间)和造纸工序(车间)。

造纸浆料分为面浆→衬浆→芯浆→底浆,

制浆工序分为碎纸→除砂→分离→磨浆→筛选→成浆; 造纸工序分为脱水→成形→压榨→烘干→涂布→卷取→包装。 1.2生产设备

主要设备有碎浆机、磨浆机、浓缩机、网辊、烘缸等。 1.3纸品与原辅材料

主要纸类品种有白板纸、牛皮纸、箱板纸、瓦楞纸、生活用纸以及其他用途特种纸等。

主要原辅材料有废纸、碳酸钙、淀粉、各类助剂等。 1.4污染物排放因子

废水污染物排放因子主要有pH、COD、BOD5、SS、NH3-N等。 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供热锅炉,其排放因子主要有烟尘、SO2、NOX;废纸拆包分解及辅料添加环节产生少量粉尘,一般可自然沉降;烘干及污水处理环节产生的废气一般是无组织排放。

噪声排放主要来自制浆和造纸工段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时的噪声。 固废污染物主要有制浆工艺产生的废塑料、沉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1.5污染治理工艺

废水治理:格栅-斜网收浆-初沉池-气浮池-曝气池-二沉池(或纳管集中统一处理)-出水。

锅炉废气治理:分脱硫除尘、湿法除尘及大锅炉脱硝等。 固废污染物治理:废塑料、沉砂、污泥等综合利用、焚烧、填埋。

第二章 材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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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环保手续

环评审批:审查所有生产线与环评审批意见是否一致,重点关注纸机机型、纸类品种及产能、主要设备型号及参数(如门幅宽度、烘缸数量)等。

竣工验收:审查新建企业试生产情况、竣工验收文件是否齐全、一致。

排污许可证:查看年度排污申报表合理性,审查排污许可证排污总量、审批允许总量与实际排放量是否一致。

纳管企业的签订纳管协议情况,及其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2.2产业政策

禁止新、改、扩建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

新建、扩建造纸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新闻纸年产30万吨、文化用纸年产10万吨、箱纸板和白纸板年产30万吨、其他纸板项目年产10万吨。 2.3环境敏感区

禁止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制浆造纸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 2.4卫生防护距离

符合已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 2.5环保管理台账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污泥运输处置台账、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维台账、其他一般固废台账。

第三章 现场勘验

3.1检查方法、技巧与关键点

“问”:企业规模、生产情况,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大致排污情况; “望”:对锅炉烟气排放瞭望,排放是否稳定、有否冒黑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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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及时查看污水、废气(锅炉)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采样,记录在线监测数据,初步判断排污量与生产规模是否符合;

“查”:治理设施废水进出管路是否规范、清晰,进出水量是否一致,回用管路是否有标识,用水量与排水量、回用量是否一致;

“走”:对企业周边环境(特别是厂外四周)走一遍,查看是否有明显排放痕迹或倾倒工业固废而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 3.2主要产污环节、工序、设备情况的监察要点

记录生产车间的造纸生产机型或纸机大小(宽幅、烘缸数量),查看纸张品种(白板纸、牛皮纸、箱板纸、瓦楞纸、生活用纸以及其他用途特种纸),调阅生产车间的日生产报表(用于记工时用);对照审批文件的造纸生产机型或纸机大小(宽幅、烘缸数量),纸张品种(白板纸、牛皮纸、箱板纸、瓦楞纸、生活用纸以及其他用途特种纸)是否一致,审批产能与当日生产能力换算的全年产能(一般按250-300日计)是否一致(特殊情况除外),产能计算公式为:产能=干燥能力×车速×幅宽。

废水主要集中在制浆工序(车间)和造纸工序产生,其中制浆工序(车间)排水在除砂、分离和筛选过程产生,造纸工序(车间)排水在抄纸、脱水、压榨过程中产生。

废气主要集中在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

废塑料、沉砂主要集中在制浆工序(车间)排水除砂、分离和筛选过程产生,污泥集中在污水治理过程中产生。 3.3主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察要点

一是看曝气池,正常情况下表面颜色为黄褐色,表面漂浮物体为少量泡沫和浮渣,异常情况下表面颜色为黑或红色,池面出现大量白色或棕黄色等其他颜色气泡;二是看二沉池,正常情况想表面清澈、有少量浮渣,异常情况下表面有发黑腐败大块上浮,或者呈块状上浮现象,泥块中含有大量小气泡,污泥颜色呈黄褐色、无异味,或者发生污泥膨胀,呈浅褐色,伴有大量细微泡沫,不易打散。

通过运行台账、在线监控流量计数据、经验判断系数进行比较,若初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偷排行为,经验判断系数是行业平均污水排放量为20吨水/吨纸。

3.4在线监控等重要数据监察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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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测因子应包括pH、COD、NH3-N等,现场监察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看硬件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范,如防雷接地、室内恒温、站房钥匙保管、取样口设置等;

二看是否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开展日常维护工作,是否定期比对监测及监控数据的有效性审核情况;

三看监测指标是否全面,在线数据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显示屏是否正常显示,调阅历史数据查看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存连续出现恒值、超低值等异常情形;

四看可能导致数据不真实的人为因素,如仪器量程设置过高,通过稀释、吸附、过滤等方式处理监控样品,改变采样点水流状况规避采样监控等。

3.5污染物收集、处理、外排等环节监察要点、采样技巧

污染物收集环节:一是看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污水收集管道是否做好防渗漏措施,污水收集管道最终去向是否明确;二是看雨水收集管道及排口是否有油污,雨水、循环水、污水是否分流,厂区污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污水管线设置是否清晰;三是看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有多余管道、可移动潜水泵等设备。

污水处理环节:一是看处理设施设备如风机、压滤机等能否正常开启运行;二是看药剂添加量是否合适、沉淀时间是否充足等;三是结合纸品种类、回用工序、原水浓度等因素看中水回用量是否合理。

外排环节:一是检查污染物排放口的数量和位置、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污去向,与企业排污申报登记、环评批复文件的一致性;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或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现象,是否有偷排口或偷排暗管,是否存在将废水稀释后排放,是否将高浓度废水(主要是污泥)利用槽车或储水罐转移出厂、非法倾倒。

采样主要是在标排口、非正常排口及雨水排口等位置,若企业存在清污不分、雨污混排、管路混乱等情况,则应重点检查其清水收集管道及收集池、雨水收集系统等,在雨水总排口及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排口处实施采样。

3.6企业原料、产品、污染治理药剂等使用情况监察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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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方面主要是对照环评当中的主要原辅材料与实际使用的种类、数量,以此判断生产规模、产品种类、污染物因子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产品方面主要通过现场查看其类型和产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污染治理药剂主要查看加药桶中药剂添加是否正常,备用药剂存量是否足够。

3.7企业台账查看,操作人员、车间工人询问要点与技巧

主要查阅原辅材料及产品台账、生产运行记录、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装置日常运行状况和监测记录、污水处理药剂添加台账、在线监控设施运维保养记录、污泥处置台账等,查阅时应注意原始凭证数据与统计数据是否对应。

询问操作人员的生产方面内容应包括生产工艺、生产时间、单位产量等;询问污水处理方面的内容应包括处理工艺、实际处理量、药剂添加量、用电量、污泥产生量等。 3.8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

检查企业一般固废(主要是污泥)转运、处理处置协议,现场检查固废是否专门放置,是否由专人负责,固废堆场是否设置围堰,固废若企业未能综合利用,应作为工业固废处理,应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采用无害化处置措施。

第四章 技术核算

4.1企业生产规模核算、产污量核查

生产规模核算:根据纸张成型宽度(由造纸生产机型或纸机大小决定)、纸张品种克重、平均车速、生产天数,即能核算实际生产量。

产污量核查:废水排放量可通过在线数据统计值或通过进水泵功率来确定进水量,污水泵功率来确定处理量,回用泵功率来确定回用量后核算,再计算吨纸排放量和全年排污总量。

废气排放量可通过在线数据统计值或通过锅炉吨位及型号、耗煤量等经验数据测算。

废塑料、污泥、煤渣等固废可通过经验系数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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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企业原材料消耗、药剂使用情况反推测算

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相关调研数据,废纸造纸行业所用废纸量约为产能的1.2倍,废纸造纸所需原料废纸一般都是进口废纸(特别是产能大的企业),废纸进口数量由环保部审批许可,因此可根据此数据推算实际产能。

污水治理药剂使用方面,一般是纸品越差、回用水量越大,单位废水排放量所需药剂量越少,纸品越好、回用水量越少,单位废水排放量所需药剂量越多。

4.3该行业平均污染治理水平与企业排污情况比较

废水原水浓度与纸品种类及回用水量有关,一般情况纸品越差可回用水量越大,则原水污染因子浓度也就越大,在治理设施运行稳定、去除率一定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也就越大。

一般情况,原水COD浓度可达数千毫克每升,引入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的去除率可达90%以上,无生化处理工艺的去除率要低于该水平。

回用水与工序、废水处理工艺有关,工序不同水质要求也不同,如破碎工序回用水质要求最低,其他工序则要求较高;废水处理引入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其处理后水质较好,故可回用水量较大,一般可达到80%,其他处理工艺回用水量低于该水平。

第五章 常见违法行为

5.1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标排口水质超标,不正常使用的形式通常是设施故障、加药量不够、沉淀时间不足等。

5.2稀释排放,通常是增设清水管道从隐蔽处接入二沉池或标排口前的位置,以达到采样监测不超标的目的。

5.3私设暗管或超越排放,通常是采用预埋好的管道或移动潜水泵等隐蔽方式将未处理完全的废水排出,甚至将造纸污泥排出厂外。

5.4擅自扩大产能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通常是利用停产维修的机会加宽纸机门幅,而不是另起炉灶重新引入更大产能的生产线,故一般较为隐蔽不易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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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试行) 第一章 行业概况

1.1印染企业典型的生产工艺

织物→退浆→煮练→漂洗→染色/印花→水洗→轧光→拉幅→预缩→成品。

其中退浆、煮练、漂洗称为前处理,水洗、轧光、拉幅、预缩称为后整理。此外,染色/印花前还要进行烧毛、丝光、碱减量等工序。 1.2主要生产设备

烧毛机、退煮漂机、丝光机、碱减量机、轧染机、染色机、印花机、定型机、预缩机、水洗机、锅炉(或热媒炉)等。 1.3主要污染物排放因子

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cr、色度、氨氮、SS等。不同织物染整废水水质各不相同,染整废水氮、磷一般含量很低,蜡染和部分使用尿素的工艺废水含氮量较高。

废气一是来源于锅炉或热媒炉烟气;二是定型机废气,主要是树脂有机挥发组分(甲醛)、印花浆中的丙烯酸、均染剂溶剂、印染助剂氨、醋酸、染料分解产物等挥发产生;三是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气和硫化氢。

固废主要来源污水或中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燃料产生的煤渣以及定型机废气处理后产生的废油等。 1.4主要污染治理工艺

污水处理主要工艺:混合废水→格栅→PH调整→调节池→水解酸化→好氧生物处理→物化处理→进城市截污管。

第二章 材料审查阶段

2.1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等

环评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审查主要染整设备及锅炉(热媒炉)数量和规格是否与审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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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审查项目竣工验收手续是否齐全,配套环保设施落实情况,验收意见是否落实到位。

2.2产业政策符合性、卫生防护距离、周边敏感点等

产业政策符合性:技改、搬迁项目棉、化纤机织物印染设计年生产能力应≥3000万米/年,麻、丝绸机织物设计年生产能力应≥2000万米/年,毛机织物印染设计年生产能力应≥200万米/年,针织或纱印染设计年生产能力应≥2000万米/年。高科技和特种产品印染项目不存在规模准入条件限制。另外,根据2010浙江省落后生产能力目录,年生产能力小于3000万米的印染生产线、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属于淘汰目录。

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是否符合已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 周边敏感点判断:企业周边有没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城镇人口集中区域、疗养院等环境敏感区。 2.3企业各类污染物台账

察看各类污染物台账和生产报表,审查污水产生和处理量、药剂投放量、污泥产生量、固废产生和处理量、煤炭等能源消耗量等数据,重点审核污染物排放浓度有没有超标,排放量有没有超过排污许可证限量。检查危险固废处置协议、管理台账、转移计划和转移联单,对产生、处置、转移、贮存数据进行核查。

第三章 现场勘察环节

3.1检查方法和关键点

1、收集相关企业信息。检查前,收集拟检查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成立时间、地理位置、基本工艺、生产规模、群众投诉等,查找拟检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及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费核定及缴纳通知书、现场检查历史记录、环境违法问题处理历史记录等基本资料。

2、询问核实企业资料。到企业后,通过听汇报或询问等方式,向企业核实相关信息,同时请企业出具相关项目的环评及审批文件、验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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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设备清单和生产报表。同时,要求企业提供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危险固废处置协议、转移计划、转移联单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实地踏勘检查。对厂界四周及附近河流、沟渠水质进行巡查,有没有偷排或跑冒滴漏痕迹;对污水排放口管线进行梳理,有没有旁路软管;对烟气处理装置和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检查,有没有正常运行;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对比在线监测和企业采样分析数据,分析污水处理量、浓度和药剂投放量、污泥产生量间的逻辑关系;清点企业主要印染设备,核算生产能力和规模,有没有少批多建;检查危险固废堆场,核查现场量与台账记录的符合性,有没有非法处置;检查燃煤和煤渣堆场是否符合要求,下雨时这些堆场的冲洗水是否会进入雨水口而外排环境;检查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是否到位,重点为是否有应急预案,应急池和应急物质是否配备,应急阀(闸)是否安装。 3.2主要产污环节、工序、设备情况

废水产生环节:主要为退浆、煮练、漂洗、丝光、碱减量、染色/印花、漂洗等工序,相对应的设备为退煮漂机、丝光机、碱减量机、轧染机、染色机、印花机、水洗机等。

废气产生环节:锅炉燃烧烟气;定型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固废产生环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锅炉产生的煤渣。 3.3主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察要点

1、污水处理设施监察要点

一是水量:检查企业取、用水量与污水处理站进水量是否一致。辨别方法:可通过水泵参数及运行时间进行取、用水量估算,也可通过水费缴纳记录获得取水量数据,再排除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水、生活用水,与废水处理站排水量进行比较,若水量出入较大,则存在偷排的可能。

二是处理工艺:检查企业污水处理每个流程和工序,调节池、沉淀池、生化池的大小。辨别方法:通过污水处理初步判定采用物化沉淀、生化厌氧、生化好氧等哪种类型和几级处理工艺。通过调节池、沉淀池、生化池的大小判断污水停留处理时间。根据处理工艺和时间,对照不同生产工艺产生污水的特点,判定是否能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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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运行状态:检查主要工序表现状态及运行参数,包括污水处理量、进水浓度、耗电量(污水站独立电表)、药剂投用量、污泥产生量等。辨别方法:查阅企业运行台帐,对比耗电、药剂投用、污泥产生情况与废水负荷波动情况,若有较大出入,则存在污水站没有进行正常运转的可能。

2、锅炉(热媒炉)废气处理设施监察要点

检查锅炉台数、吨位是否与环评一致;热媒炉有没有采用无毒或低毒、无刺激性气味的清洁型导热油,严禁使用联苯—联苯醚混合物;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中是否故意开启烟气旁路通道直接排放;检查脱硫、除尘效果。辨别方法:通过查阅企业锅炉相关材料,包括环评及审批文件、验收资料内容,与实际核对锅炉台数、吨位。根据企业锅炉台帐,通过检查运行台帐,查阅脱硫剂购买发票(视情况而定),检查烟气的黑度、水膜除尘(进)出水PH值来大概判定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情况(如已明确要求锅炉上除尘脱硫设施的,则应看是否已安装独立的布袋除尘设施和独立的脱硫设施,查看脱硫设施的进出水是否呈碱性)。可通过现场(在线监测)监测锅炉进出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来计算脱硫除尘效率。

3、定型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的监察要点

定型机废气治理通常有水喷淋处理工艺和静电式处理工艺两种,检查定型机是否安装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运行是否正常。辨别方法:通过检查运行台帐,检查现场电机运行状况(静电式处理工艺主要看电场电压状况)、废油产生情况(水喷淋处理工艺的主要看油水分离箱状况,循环喷淋水泵是否开启),车间内和厂界下风向能否闻到异味来判断收集处理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处理效果如何。

4、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的监察要点

有些企业的污水处理要求较高,在废水处理时需要采用A/O处理工艺,故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的异味(恶臭)气体逸出,主要产生部位包括初沉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检查上述废气产生部位有没有加盖密闭并集气收集,通过收集装置风机开启状况和池壁附近闻到气味浓度来判断收集的有效性,有没有泄漏点;通过吸收处理塔水泵开启状况、吸收洗涤水的PH值、污水站周边下风向能否闻到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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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判定吸收塔运行是否正常,处理效果如何。

5、固废处理监察要点

检查企业固废处理处置协议,现场检查固废是否专门放置,是否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是否具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污水处理站污泥、锅炉产生的灰渣应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置;检查转运、销售、代处理合同或协议,必要时对接收单位的资质、现场一并检查;对堆放场地的防雨、防漏、防渗进行检查;定型机废气收集处理后的废油是否妥善处置。

3.4在线监测监察要点

检查在线设施安装、运行、联网情况,相关参数设置是否合理,采样点是否合理,有没有擅自移动,检查排放浓度、排放量达标情况。 3.5污染物收集、处理、外排等环节监察要点、采样技巧

废水通过沟渠、管道汇集到污水站集水池,车间地面有没有渗漏现象,污水管与冷却水管有没有贯通,管道间有没有跑冒滴漏现象。初期雨水必须得到有效收集并接入污水集水池。污水站进出管线必须清晰,不能有不必要的管线和设备存在(如三通、软管、移动泵等)。在排放口取样前,必须检查排放口后有没有多余管线,有没有逃避监管和稀释排放的可能。

3.6企业自行台账查看,操作人员、车间工人询问

1、看各类污染设施运行台账。通过翻阅原始记录台账,查找、比对处理量、浓度、耗电量、药剂投用量、污泥产生量等参数的内在逻辑关系,判定处理效果,企业有无违规排放行为。如污水处理,可根据处理前浓度,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好氧生物处理池等容积、停留时间来判定污水处理实际能力(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2、询问操作人员、车间工人处理设施的有关基本操作过程,通过原始细节的描述和真实数据的回忆,查找其中的逻辑错误,从他们的只字片语中追问出真实情况,查找企业的违法痕迹。

第四章 技术核算环节

4.1企业生产规模与产污量核查

1、生产规模核算:通过染色机缸数量、规格、生产时间(以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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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能估算出企业染色规模;同理,通过印花机数量、规格、生产时间也能核算出企业印花加工规模;通过定型机走速、数量和生产时间能核算出企业后整理规模。

2、废水水量核算:不同织物、不同生产工艺单位产品的废水量不同,针织棉及棉混纺织物为150-200吨水/吨、毛纺织物为200-350吨水/吨、丝绸织物为250-350吨水/吨。以全厂用水量估算时,废水量一般为全厂用水量85%。

3、污泥量核算:生化污泥量按有机物浓度、污泥产率系数计算,物化污泥量根据废水量、悬浮物、药品投加量、有机物去除率等进行计算。 4.2企业原材料消耗、药剂使用情况反推算

污水处理药剂使用由染整污水水质、污水处理工艺、药剂种类和有效成份含量等多重因素确定。

4.3该行业平均污染治理水平与企业排污情况比较

该行业平均单位产品COD排放量:棉、麻、化纤及混术机织物、丝绸机织物为0.108kg/百米产品、针织物及纱线为6kg/t产品。

第五章 常见违法行为

1、建设项目少批多建,主要包括擅自增加设备、随意变更设备型号(增加生产能力)等。

2、没有落实好“三同时”制度,没有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的配套设施,长期处于试生产状态,久拖不验收。

3、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一是通过暗管或软管将部分未经处理的污水绕过处理设施或在线监控点直接进入城市管网;二是违反操作规程或对处理设施不及时按规程维修,造成污水超标进管。

4、污水有跑冒滴漏现象,造成冷却水排放口或雨水口水质超标。 5、污泥非法转移和倾倒,委托给无处理能力的个人处置,甚至跨界转移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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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试行) 第一章 行业概况

1.1基本原理及生产方法

电镀是以直流电通入一定组织的电解质溶液,通过电能向化学能的转变,把金属镀到零件表面上的过程,即镀件置于含有被沉积金属离子的电解液中,通过外来的直流电,使镀件表面覆盖上一层薄的金属镀层。主要有吊镀和滚镀两种生产方法:

1、吊镀,镀件通过挂具进行电镀,一般镀件体积比较大,表面比较平整,如锁具、汽车配件等,相应镀槽体积比较大。

2、滚镀,没有挂具,采用滚筒电镀,镀件直接放入滚筒中,并通过滚筒导电。镀件体积比较小,不易破损,如小五金制品、装饰精品小件、仪表和电器装配上的小零件等,一般镀槽体积比较小。 1.2电镀生产工艺

电镀的基本生产工艺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镀前处理、电镀阶段、镀后处理,其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毛坯→表面平整→除油脱脂→清洗→酸洗→清洗→上挂具(吊镀)→一层电镀→清洗→二层电镀→清洗→钝化→清洗→干燥→下挂具→包装→成品。 1.3生产原料

酸类:硫酸、盐酸、硝酸、磷酸、铬酸、硼酸、氢氟酸、醋酸、柠檬酸等。

碱类:氢氧化钠、氨水等。

盐类:硫酸盐、氯化物、磷酸盐、重铬酸盐等无机酸盐(铜、镍、钠、锌、锰)、氰化物或硫氰酸盐(钠、钾、亚铜)、有机酸盐(酒石酸钾、十二烷基硫酸钠、间硝基苯璜酸钠、柠檬酸盐)等。

有机物类:添加剂、乳化剂、光亮剂、皂化剂等。 1.4主要生产设备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1、除油(脱脂)槽(前处理槽)。镀液主要成分:碳酸钠、磷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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钠、硅酸钠、表面活性剂、乳化剂等。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油、脂类有机物(体现为COD)。

2、氰化镀铜(预镀)槽。镀液主要成分:氰化亚铜、氰化钠、硫氰酸钾、氢氧化钠等。镀液PH值为11.5左右,镀液颜色为淡黄色,表面有泡沫。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N-、Cu2+ 、〔Cu(CN)3〕2-(铜氰络离子)、OH-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含氰废气。

3、焦磷酸盐镀铜槽。镀液主要成分:焦磷酸铜、焦磷酸钾、硫酸铜、柠檬酸钾等。镀液PH值为8左右,镀液颜色为蓝色(略带绿色)。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u2+ 。

4、硫酸盐镀铜(简称酸铜)槽。镀液主要成分:硫酸铜、硫酸、光亮剂等,镀液PH值为4左右,镀液颜色为深蓝色。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u2+ 。

5、镀光亮镍槽。镀液主要成分:硫酸镍、氯化镍、硼酸、光亮剂等,镀液PH值为4~4.5,镀液颜色为绿色。镀镍的另一种方法是镀黑镍(枪黑)。废水主要污染因子:Ni2+ 。

6、镀铬槽。镀液主要成分:铬酐(CrO3)、硫酸、氟硅酸等,镀液PH值为2左右,镀液颜色为棕黄色。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r6+;废气:铬酸雾(HCrO3)。

7、镀金槽。镀液主要成分:金(以金氰化钾形式加入)、氰化钾、钴氰化钾、氢氧化钠、碳酸钾等,镀液PH值为8~9,镀液颜色为淡黄色,产品颜色为金黄色。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N-;废气:含氰废气。

8、镀仿金槽(铜-锌、铜-锡、铜-锌-锡)。镀液主要成分:氰化亚铜、硫酸铜、氰化锌、硫酸锌、氰化钠等,镀液PH值为12 左右,镀液颜色为淡黄色、透明,产品颜色为金黄色。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N- 、Cu2+、Zn2+;废气:含氰废气。

9、镀锌槽。镀锌方法主要有硫酸盐镀锌、锌酸盐镀锌、氯化物镀锌等,以硫酸盐镀锌为最多,适应于形状简单的零件。镀液主要成分:硫酸锌、硫酸铝、明矾、氯化铵等,镀液PH值:4~4.5。废水主要污染因子:Zn2+ 、H+。

10、褪镀槽。镀件出现不合格,需进行褪镀返工;挂具用久了也应进行褪镀。褪镀液种类比较多,一般含有:硝酸、硫酸、盐酸等各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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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以及氰化钠、硫氰酸钠、氰化铜、铬酸等。

11、清洗槽。即水洗,目的是把工件上附着的镀液清洗干净,避免污染槽液。目前比较普遍采用的方法是多级逆流清洗,该方法用水量较少,比单槽清洗节约水95%以上,一般采用三级,清水从最后一级进入,废水从最前面一级出来,达到连续操作。 1.5主要污染物治理工艺

1、废水治理工艺。电镀废水治理工艺种类多样,如:化学+生物法、膜法、电化学法等。目前主要为化学+生物法,此法要求车间废水按要求进行前处理(含油)、氰、铬、重金属等废水分流分质处理。化学法通过氧化还原反应后再进行絮凝沉淀实现固液分离,从而去除废水中的氰、铬、重金属等污染物。电镀前处理废水(含油)经预处理后与处理后的混排废水一起进入好氧生化(活性污泥法)处理,确保COD达标排放。各分类废水处理方法如下:

(1)含镍废水处理:含镍废水的处理方式是采用加碱沉淀法,需要注意考虑pH值控制条件(一般控制pH为9~9.5)和镍离子相互作用的影响。

(2)含铬废水处理:常用化学还原法,化学还原法是利用硫酸亚铁、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还原剂,将废水中Cr6+还原成Cr3+,再加碱调整pH值至9左右,形成Cr(OH)3沉淀除去。

(3)含氰废水处理:常用碱性氯化法破氰,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将氰氧化成氰酸盐,称“不完全氧化”,第二阶段是将氰酸盐进一步氧化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氮气,称“完全氧化”,含氰废水中含有铜氰、镉氰、银氰、锌氰等络合物,通过碱性氯化法可以破除络合物,将CN-氧化成CO2和N2,所以破氰后,重金属离子通过后续的综合混凝沉淀得以去除。

(4)综合废水处理 :除了以上几种废水以外,其它不同镀种的废水的重金属化学性质相似,其氢氧化物的溶度积都可以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因此合并一起加碱沉淀法处理。需要注意考虑pH值控制条件和金属离子共存时相互作用的影响。各种金属离子去除的最佳pH值,一般控制pH为8.0~9。

(5)混排废水处理:“跑、冒、滴、漏”产生的含氰废水与含铬废水等的混合清洗水。采用碱性氯化法两级破氰后,排入含铬废水一起处理。若处理后出水COD浓度较高,则与前处理废水一起进入生化系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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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前处理废水处理:电镀前处理废水COD的浓度很高,主要是表面活性剂,其化学性质稳定,在经过微电解预处理后排入生化处理系统一起处理。

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限值要求,太湖流域执行表3排放限值要求。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总量不得超出地方环保部门核定的范围。

2、废气治理工艺,主要有抛光废气、酸洗废气、含氰废气、铬酸废气、褪镀废气等。常见处理工艺:一是抛光废气:袋式除尘;二是酸洗废气、铬酸废气、退镀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法,饱和喷淋夜排入相应的废水集中池,褪镀废气还需经活性炭等特殊处理;三是含氰废气:一般采用碱液+次氯酸钠或硫酸亚铁溶液喷淋法。产生大气污染物(硝酸雾、氢氰酸雾、铬酸雾、前处理酸洗废气)的工艺装置应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氢氰酸雾、铬酸雾产生工段应单独设置处理装置,气体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要求。

3、固废处置。电镀污泥、电镀废液、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危险废物,要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第二章 材料审核

2.1材料提供

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生产设备、规模等;产品物耗和能耗相关报表以及生产销售台账等企业生产管理的基本信息资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及审批文件、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资料、排污费缴纳单据、在线监测数据报表等环境管理基本资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规程等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基本资料。 2.2环评制度执行情况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如吊镀还是滚镀、无氰还是有氰等)、卫生防护距离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评审批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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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三同时”与限期治理执行情况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是否齐全,验收意见是否落实到位,与污染防治有关的隐蔽工程是否已备案,限期治理项目是否按文件要求执行,工程的规模、进度、质量等是否符合限期治理文件要求。 2.4产业政策符合性

电镀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2011年省环保厅、省经信委联合下发)的要求。取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淘汰类项目)明确的含氰沉锌、含氰电镀(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等落后工艺、产能;淘汰氰化镀锌、六价铬钝化、电镀锡铅合金、含硝酸褪镀等工艺;禁止使用铅、镉、汞等重污染化学品;全面淘汰手工电镀工艺(金、银等贵重金属电镀确需保留手工工艺的,应经设区市经信、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对无法实现自动化的手工电镀线(包括前处理和铬钝化等工段)必须确保全部废水得到收集处理。

判断镀液是否含氰的方法:一是取样实验室监测。二是现场取镀液样品加酸调节pH至酸性,若镀液变成乳白色,说明镀液含氰。三是现场取镀液样品加碱调节pH至11左右,再加次氯酸钠溶液搅拌,若镀液样品呈天蓝色,说明镀液含氰。

第三章 现场勘察

3.1集水系统

1、废水分流情况:厂区雨、污是否分流,车间前处理、氰、铬、重金属等是否彻底分流。

2、车间及集水沟渗漏情况:车间地面与各集水沟是否有破裂或防腐损坏废水渗漏,是否已做好防腐措施,各废水是否均已流入相应的废水集中池。车间是否设有暗管(地漏),是否存在暗管接在集水渠道的拐弯处或暗沟处。

3、废水集中池情况:采用停止治理设施运行,在集水池继续进水或集水池不进水的情况下,观察集水池水位变化情况,来判断集水池有无渗漏、有无暗管或池壁上部开口(满出)。检查是否存在用大型水泵或借用污水提升泵直接从集水池偷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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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废水治理设施

1、检查治理设施有无运行,是否正常。化学反应系统主要查看各反应池仪表值(各仪表控制参数:氰一级反应池:ORP为300-400mv,pH为11左右;氰二级反应池:ORP为600mv左右;铬反应池:ORP为250-350mv左右,pH为3左右;混、絮凝池:PH为9.0左右),观察反应颜色判断是否正常运行(铬反应池:正常情况为反应池呈墨绿色、絮状沉渣,若反应池呈深墨绿色,沉渣颗粒状,且电位下降说明加药过量;反应池呈黄绿色,且电位很高说明加药不够反应不正常。氰反应池:正常情况为反应池呈天蓝色、絮状沉渣,若反应池呈深褐色或黑色,且电位很高说明加药过量;颜色较浅且电位太低说明加药不够。沉淀池:正常情况为透明清澈,若沉淀池浑浊说明出水重金属超标)来。生化系统(活性污泥法)运行情况判断如下:

表观状态 曝 气 池 表面颜色 黄褐色 黄褐色 不正常状态 黑色 红色 池面出现大量白色气泡 泡 有发黑腐败大块上浮,有臭味 先出现零散的片状上浮污泥,并陆续蔓延至全池,该上浮污泥呈浅褐色,伴有大量细微泡沫,不易打散,二 沉 池 表面清澈 加水稀释搅拌后仍不沉淀,无异常些漂浮的细小污泥 呈块状上浮现象,泥块中含有大量小气温高,细菌活性差;或总氮气泡,污泥颜色呈黄褐色、无异味 气 味 鱼腥味 有臭味 高,发生反硝化;或曝气过量 表面漂浮物 有少量浮渣 气味,出水非常清澈,但经常夹杂发生污泥膨胀 不正常状态可能原因 污泥有死区 可能开始发生污泥膨胀 池内混合液污泥浓度太低 波动较大或曝气过高 污泥有死区,发生厌氧;或有污泥沉淀死角 曝气池表面 少量泡沫 漂浮物体 二 沉 池 少量浮渣 表面清澈 出现大量棕黄色气泡或其他颜色气丝状菌大量繁殖或污水负荷表面漂浮物 有少量浮渣 2、检查废水处理中间环节。有否通过沉淀池排泥阀门接软管直接外排、有否用水泵将污泥池污泥直接外排、生化处理系统二沉池污泥回流管有否接旁通外排管等现象,好氧池曝气是否均匀。检查压滤机(或离心机等污泥干化设备)、污泥池运行情况,现场堆放污泥的新鲜程度,可看出近期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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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标准排放口

检查标准排放口出水情况,出水颜色有无异常(如带蓝色说明铜离子超标),出水pH值是否正常,出水有无泡沫产生(若无任何泡沫产生应怀疑是否为稀释水),有无从标准排放口偷排的痕迹,排放口与标准是否规范等。

3.4厂区周围水域

检查周围河流、下水管道、排水沟等,主要是检查有无偷排口、渗漏口以及偷漏排情况,方法:检查不明用途的管道,判断是否为偷、漏排口,观察周围水域水质颜色有无异样,用pH试纸监测水质情况,周围水域有无异味气体产生,有无偷排废水痕迹等。 3.5各类台账

检查有否专用环保管理台账档案柜,环保管理台账是否齐全。运行记录是否正常,主要看:

处理水量(根据生产规模与生产情况来估算,滚镀:3~5吨/只滚镀·日;吊镀:20~30吨/万升·日);

用药量NaOH:每吨废水约需0.55kg,98%H2SO4:每吨废水约需0.45kg,FeSO4:每吨废水约需1kg,PAC:每吨废水约需0.2kg,PAM(阴):每吨废水约需0.005kg,10% NaClO:每吨含氰废水需11.5kg,NaHSO3:每吨含铬废水约需1.5kg,27%H2O2:每吨前处理废水约需3kg);

治理设施用电量,根据治理设施的总、常用装机容量与运行时间来估算并比较专用电表,以及污泥产生量(电镀污泥产生量:碱用NaOH每吨废水约产生含水率为80%的污泥2.5kg左右;碱用石灰每吨废水约产生含水率为80%的污泥6kg左右),分析逻辑关系来判断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运行记录是否规范,并检查污泥转移联单。 3.6废气治理

检查抛光废气、酸洗废气、含氰废气、铬酸废气、褪镀废气的收集、治理及高空排放情况。

第四章 常见违法行为

4.1偷漏排行为

电镀企业常见偷漏排情况的特征:1、治理设施用电量明显偏少;2、在线监控显示标准排放口流量不够或瞬间流量比较大;3、污泥量明显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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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4、治理药品用量明显偏少;5、处理池水面长时间积灰尘;6、周围河流、下水管道、排水沟等经PH试纸监测有酸、碱废水;7、集水池附近有多余电源插座;8、治理设施附近有多余的污水泵与软管;9、集水池提升泵三通阀门有经常性破损现象;10、治理设施操作人员兼职的;11、沉淀池内废水接近于自来水,PH值接近中性;12、废水监测结果各污染因子浓度很低,一些指标低于监测下限(稀释排放);13、车间废水分流不彻底、仪表损坏长时间未维修、各反应池仪表参数不标准、反应颜色不正常而出水效果较好。 4.2设施不正常运行

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主要原因:1、操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造成的;2、有意减少药量的;3、设施损坏不及时修理的;4、有意不经过某些处理环节的(有些设备不开,如风机等);5、拆除或闲置某些设备或设施的(如压滤机等)。 4.3超标排放情况

因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不够造成,可从以下几方面判断:1、根据生产规模与生产情况估算废水产生量(也可参考自来水用量);2、调查运行时间与运行周期,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并参考治理设计方案查出每小时最大处理能力;3、判断反应池的处理能力(破氰反应时间需50分钟左右,除铬反应时间需30分钟左右,PH调节时间需20分钟左右);4、判断沉淀池的处理能力(每平方面积可处理1.2-1.5吨废水),观察每小时处理量与沉淀池上层水的浑浊度;5、判断好氧生化池的处理能力,好氧生化池停留时间一般在10小时以上(COD浓度高的需加大)。其他工艺需查治理设计方案。

4.4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工艺

主要为擅自增加电镀槽容量规模(电镀槽容量规模以正常生产条件下实际镀液的体积为准,即电镀槽内侧长×宽×实际所盛镀液的高度),擅自将滚镀工艺改为吊镀工艺、将吊镀工艺改为滚镀工艺、将无氰电镀工艺改为有氰电镀工艺等。 4.5非法转移、倾倒电镀污泥

质量较好的电镀污泥因非法买卖价格较高,部分企业存在电镀污泥非法转移现象。质量较差的电镀污泥因需交污泥处置费,部分企业存在电镀污泥非法倾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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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技术核算环节

4.1企业产污量核查

一般情况,加工猪皮产生废水57.5吨/吨-原皮、牛皮55吨/吨-原皮、羊皮60吨/吨-原皮。重点核查企业废水量,企业生产转鼓车间原则上要安装流量计A,检查时要反复和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流量计B比较,如果A明显大于B的,则判断企业存在偷排的现象,如果A明显小于B的,则判断企业存在用水稀释代替处理的行为。 4.2企业原材料消耗、药剂使用情况反推测算

一般情况,企业每加工1 t盐湿皮需耗用硫化物40 kg,耗用铬盐约50 kg。

4.3该行业平均污染治理水平与企业排污情况比较

目前,以生皮为原料的企业COD平均排放浓度为200~400 mg/L,氨氮平均排放浓度为50~100 mg/L;以蓝皮为原料的企业COD平均排放浓度为200~400 mg/L,氨氮平均排放浓度为30~40 mg/L。

第五章 常见违法行为

废水超标排放(以氨氮为常见)、稀释排放(以周边方便取水的企业为常见)、私设暗管、设施闲置,固体废物不按规定处置(尤其是铬泥等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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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试行) 第一章 行业概况

1.1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

简述为两磨一烧:原料经采掘、破碎、磨细成生料,生料经过锻烧成熟料,熟料经球磨成水泥。

生料:石灰石-采掘-破碎-磨细-生料;

熟料:生料(加砂岩等)-均化-预热分解-回转窑煅烧-冷却-熟料粉磨站:熟料-破碎-混合-球磨-水泥;

主要设备:回转窑、破碎机、各类磨机等 1.2主要污染物排放点及治理工艺情况

废气:1、粉尘:有组织的,主要在回转窑煅烧、原料破碎、半成品球磨等工序中产生;无组织的,主要生熟料的储存、装卸,设备入料、出料,产品包装、装卸等过程中产生;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在回转窑煅烧过程中产生。

治理工艺:1、有组织粉尘,水泥企业普遍采用布袋除尘器和电除尘,熟料企业两者兼用,粉磨站则主要采用布袋除尘;无组织粉尘,主要通过设备封闭、集气罩收集、洒水抑尘等方式治理;2、煅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在烧制过程中控制两个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噪声:在熟料生产线和粉磨都回产生,主要在破碎机、各类磨机、拌料机、风机、电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有些熟料企业有自用的矿山,开采、破碎石灰石也会产生噪声。

治理工艺:水泥企业一般选取低噪声设备,或通过建立隔音间(磨机等)、安装消声器、隔声罩、减振垫等方式,降低噪声排放;矿山采石则尽量控制炸药量、采用微差爆破等方式,减少噪声排放。

废水:主要在熟料出窑冷却、高速高温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冷却废水和少量的生活废水。

治理工艺:厂内一般都建有回水池,水经冷却后回用了;少量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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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置后回用于农业生产。

固废:主要是回转窑维修过程产生的废窑砖和工人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二章 材料审查环节

2.1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

查看企业的环评文件及批复和三同时验收资料,重点应该关注验收资料,有些水泥生产企业验收时提出了很多整改意见,还有些企业仅进行阶段性验收等。 2.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主要看生产设备和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属于淘汰范围。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淘汰范围: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窑径2.2米以上、3.0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2012年);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除外);水泥干法中空余热发电窑(2012年);水泥湿法窑(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除外);直径2.2米及以下的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水泥粉磨站直径3.0米以下的球磨机(西部省份的边远地区除外,2012年)。

2.3卫生防护距离及周边敏感点

可以查看环评及批复上对卫生防护距离是否有要求、距离多少、对防护距离内敏感建筑是如何规定的(一般要求搬迁)等。水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综合考虑企业规模和风速等因素,距离选取在300米和600米之间,具体如下表:

生产规模 年产水泥,X万吨 ≥50 <50 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M/S) <2 600 500 >2,<4 500 400 <4 400 300 2.4各类环保台帐

查看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建设情况、进料单、进煤单、除尘等环保设施的运维记录等,重点关注记录及台帐的完整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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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现场勘察环节

重点应关注粉尘和噪声的排放和治理,可以综合采用“听、问、查、看、测”等五种方法,对一些关键点和治污环节进行勘察。 3.1看选址

主要看企业选址与周边环境的契合程度,水泥企业不管是熟料生产线还是粉磨站,都有卫生防护距离这个国家强制标准的约束,如果企业的近周边遍布住宅等建筑物,则该企业很可能存在敏感点噪声超标和无组织粉尘超标等问题,进而还能推断出企业和当地政府对环评及批复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按照审批文件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住宅等敏感建筑都应当搬迁安置。 3.2看污染治理设施

1、除尘设施:水泥企业大量采用布袋的方法对有组织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效果较好,除尘率可达95%以上。新型干法回转窑烧成窑尾一般采用电除尘,粉尘排放浓度可以控制在≤50毫克/立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的排放浓度也能有效控制。检查除尘设施主要查看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漏风漏气等,可通过肉眼观察烟管排放情况、看引风机电源指示灯是否开启等的简便方法加以判明。对无组织粉尘排放情况,主要查看企业是否对关键设备进行密封、是否对一些扬尘点安装封闭罩等,企业未采取此类措施抑尘的,则应提出整改意见。

2、噪声防治设施:水泥企业采用的高噪设备比较多,噪声排放比较严重,关注企业是否进行了降声防噪治理。检查时应该检查企业对高噪设备是否建立了隔音间、安装消声器、隔声罩、减振垫等,企业如有不完善的,则应提出整改意见。水泥企业一般执行白天65分贝、晚上55分贝的噪声标准。评测企业的噪声治理效果应该可在厂界听、在敏感点听,并用噪声仪测量,发现噪声超标排放的应及时固定证据。

3、废水处理系统:主要查看冷却水的处理回用情况,是否有偷排现象;检查厂区内化粪池的使用情况,是否及时得到清理。 3.3看在线监控系统

查看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及各类记录和台账,对数采仪和电脑显示屏上的数据、在线数据与人工监测数据进行比对。 3.4检查是否有新建项目

这项主要针对熟料生产企业,很多熟料企业以高温回转窑为主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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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配套建设了很多附属项目,例如余热发电项目、综合利用项目等(利用高温处置生活垃圾、固废),这些项目也应纳入日常的监管,检查其环保审批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等。 3.5测排放指标

按照相关标准,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及执行标准级别如表所列

设 备 名 称 回转窑 立 窑 氮氧化物 氟化物 (以NO2计算) (以总氟计算) 级别 吨产品吨产品吨产品吨产品浓度 浓度 浓度 浓度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Mg/m3 mg/m3 mg/m3 mg/m3 kg/t kg/t kg/t kg/t 二级 100 0.3 400 1.2 800 2.4 10 0.03 二级 100 0.3 300 0.9 200 0.6 50 0.15 烟尘或粉尘 二氧化硫 第四章 技术核算

4.1相关经验核算系数

生产1吨熟料需要1.52吨左右的生料;生产1吨水泥需要0.72吨熟料、0.28吨混合料。以新型干法回转窑为例,1吨熟料耗115千克标准煤(约161千克原煤),产生5200立方米废气。

二氧化硫排放量

生产路线 窑 型 立 窑 湿 法 中空干法 新型干法 原煤消耗 224 kg/t熟料 291 kg/t T熟料 340 kg/t熟料 161 kg/t熟料 二氧化硫排放量 原煤含硫M% 0.5M kg/t熟料 0.7 M kg/t熟料 1.2 M kg/t熟料 0.5 M kg/t熟料 生料-熟料 二氧化氮排放量

生产路线 生料-熟料 窑 型 立 窑 湿 法 中空干法 新型干法 原煤消耗 224 kg/t熟料 291 kg/t熟料 340 kg/t熟料 161 kg/t熟料 二氧化硫排放量 1.85 kg/t熟料 2.1 kg/t熟料 3.15 kg/t熟料 0.48 kg/t熟料 第五章 常见的违法行为

1、生产规模及产能扩大:与设备规格、年生产天数等有关系; 2、噪声超标:厂界、敏感点等;

3、设施不正常使用,包括擅自拆除布袋、破损维修不及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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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试行) 第一章 行业概况

1.1定义及主要生产设备

火电企业是指利用煤、石油、天然气等燃料燃烧所产生的热能转换为动能以生产电能。主要生产设备有: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煤场及运输码头、电力输送系统、生产用水系统。我省火电企业以燃煤机组为主,燃油、燃气、热电企业现场监察可参考本指南。 1.2生产过程及主要污染物

生产流程:燃料化学能(通过锅炉)→高温高压水蒸气热能(通过汽轮机)→机械能(通过发电机)→电能(通过变压器)→电力系统。

主要污染物为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SO2、NOX。另外还包括化学水处理废水、煤场扬尘、生产噪声、煤渣等。 1.3主要污染物处理工艺

典型流程为:原烟气—脱硝设施—除尘设施—脱硫设施—排放。 除尘系统:火电厂主要采用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

脱硫系统:火电企业一般采用湿法脱硫系统,用石灰石液吸收烟气中的SO2,得到石膏;热电企业一般直接向锅炉内喷石灰石粉,在燃烧过程中吸收SO2。

脱硝系统:火电企业NOX的控制一般首先通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减少燃烧过程中的产生量,再通过烟气脱硝系统脱除NOX。目前火电企业脱硝系统主要采用干法脱硝工艺,利用NH3在一定温度下,将烟气中的NOX还原为N2和水,典型的工艺有两种:一种是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简称SCR),即需要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实现反应,脱硝效率较高。另一种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工艺(简称SNCR),不需要催化剂,成本相对较低,但脱硝效率也相对较低。

第二章 材料审查

2.1环保手续

环评审批:审查主要生产设备与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与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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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一致,重点关注环评对烟气处理措施有无特殊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等,有无落后机组需要淘汰。竣工验收:审查企业竣工验收文件是否齐全,验收整改意见有无落实。排污许可证:查看年度排污申报表合理性,审查排污许可证排污总量、审批允许总量与实际排放量是否一致。

2.2企业各类污染物台账

主要审查企业的燃煤用量和煤质分析检测报告、机组运行与发电量报表。污水处理记录台账、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重点查看脱硫系统与脱硝系统运行各类台账。煤渣等固废产生及处置台账,查看处置或委托处置协议、运输、转移记录。

第三章 现场勘验环节

火电企业常用现场检查程序包括“听、问、查、看、测”等五步骤,重点是查看脱硫设施、脱硝设施运行的情况,分析设施运行参数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3.1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了解企业建成投运时间、锅炉大小、机组大小、总装机容量,以及主要污染治理设施情况,有无脱硫设施、有无脱硝设施,执行的排放标准情况,减排任务落实情况等。 3.2问企业环保管理情况

1、燃煤情况。问企业近期燃煤质量情况,含硫率多少,含硫率是否较高,全省平均为0.8%-1.0%左右,超过1.4%可以认为高硫煤。

2、设施运行情况。问近期机组运行负荷是否稳定,脱硫、脱硝系统有无故障,能否正常运行,SO2、NOX的平均排放浓度等,问脱硫、脱硝系统的各项主要设计参数情况,为下一步查运行参数铺垫。

3、企业环保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重点了解设备检修、污染治理设施故障造成的事故性排放等情况的应急措施。 3.3查污染治理重点环节

1、除尘系统。火电企业的除尘设备相当先进,一般除尘效率在99%以上,可以凭肉眼观察烟囱,如果颜色较黑说明除尘效果较差。

2、脱硫系统。检查脱硫系统有无运行,查看浆液泵、增压风机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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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设备是否在运转,观察废气排放口情况,如脱硫系统未运行则烟气有点米黄色,如果运行比较白透。查看脱硫吸收塔有无腐蚀破损、石灰石仓周边是否整洁,检查脱硫石膏是否及时外运处置,有无长期未运行的痕迹。

3、脱硝系统。脱硝一般采用液氨、氨水、尿素等作为还原剂处理NOX,检查还原剂使用与贮存情况,氨气制备系统、喷氨系统、催化反应器等主要设备是否在运行,有无故障或无法正常开启,设施周边是否整洁,查看烟气排放颜色,未投运脱硝装置的烟气呈淡黄色。

4、废水处理系统。企业化学水处理车间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需要中和处理;煤场将产生一定量的冲灰水,需要沉淀处理。检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是否完善,有无正常运行,排放口出水是否清澈,有无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5、在线监控设施安装。检查在线监控设施(电厂一般称“CEMS”系统)是否安装,一般火电企业安装进出口两套监测系统、热电企业仅安装一套出口监测系统。检查出口在线监测安装的点位,是否位于旁路烟道之后的混合烟道中,可以监测企业撤出污染治理设施,开启旁路情况下能够监测烟气排放情况。 3.4看重要仪器设备数据

1、看中控系统数据(一般称“DCS”系统,即分散控制系统,是检查的重点)。

一是检查实时监控原烟气数据,重点关注机组生产负荷、烟气量、进出口的烟尘、SO2、NOX浓度。根据数据指标分析相关情况,如燃煤硫份为0.8%,则其SO2浓度为1400 mg/m3左右,如果SO2浓度超过2500 mg/m3,则说明企业燃煤较差,脱硫系统运行负荷很高,难以稳定运行。同时,要分析各数据是否具有逻辑性,如根据出口SO2排放浓度,推算脱硫、脱硝效率是否符合设计值;判断出口排放浓度有无偏离正常值,一般企业脱硫后的烟气SO2浓度在50 mg/m3左右(与原烟气浓度有关),NOX在脱硝以后在90mg/m3以内。

二是查看脱硫系统运行相关技术指标,重点要关注脱硫效率、旁路挡板、吸收塔、增压风机等指标。一般火电企业采用湿法脱硫,脱硫运行一般为90%左右(热电企业采用炉内脱硫效率为70%左右),旁路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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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度(一般为关闭状态0%),脱硫吸收塔浆液PH值(一般为5.3-5.8左右),增压风机电流是否正常(一般为230-260A左右),观察数据指标是否稳定,有无异常或偏离正常设计值。

三是查看脱硝系统运行相关技术指标。一般火电企业主要是采用SCR或SNCR工艺,重点要关注脱硝效率、运行温度、旁路挡板、氨气制备系统。采用SCR工艺,控制温度一般为300-400℃,脱硝效率为70%-80%;采用SCNR工艺控制温度一般为800-1100℃,脱硝效率为30%-50%。旁路挡板是否关闭,查看氨气进量数据和反应器中NH3浓度、逃逸率,根据机组负荷和烟气量分析喷氨是否充足,逻辑关系是否异常,判断是否正常稳定运行。

四是调阅历史数据,查看最近1月或一周内各项主要指标是否稳定,如烟气量、脱硫效率、脱硝效率、出口浓度是否完整,出口浓度是否达标,有无异常,企业这些历史数据要至少保存6个月以上。

2、看在线监控(CEMS)的一次仪表数据。企业在线监控设施数据首先会传输到烟囱底部的一次仪表站房,要求企业打开该站房,进入查看一次仪表数据。检查以下几点:一是监控设施站房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运维规章制度与相关记录台账,房间是否上锁;二是检查在线监控设施监测指标是否全面,火电企业一般包括废气量、烟尘、SO2、NOX、温度等指标,在线监控数据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显示屏是否正常显示;三是注意观察可能导致在线数据不真实的各种因素,如仪器设备存在问题、仪器量程过高、人为造假、维护不当等情况。

3、看脱硫、脱硝设施运行台账。火电热电企业的脱硫、脱硝等污染处理设施都是通过中控室控制,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这些具体的操作运行情况都有记录,翻阅这些原始记录台账,查找是否有开启旁路挡板、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等操作记录,查看发生事故性排放有无向环保部门报告的记录等。

3.5测烟气和含硫率等相关指标

1、监测总排放口情况。现有火电热电企业的排放标准非常宽,一般均能达标(一般为SO2标准为400 mg/m3,NOX为650 mg/m3)。新的国家火电企业排放标准将于2012年1月起实行,其中新建项目(SO2的标准为100 mg/m3,NOX为100 mg/m3),现有项目于2014年7月执行(S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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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准为200 mg/m3,NOX为100 mg/m3)。

2、监测燃煤硫份。现场要求企业提供煤场或传送带上的煤样,取1-2公斤带回化验燃煤的含硫率。

第四章 技术核算环节

4.1物料衡算法

根据燃煤量、含硫率、含氮率、脱硫率、脱硝率等,核算其SO2、NOX的排放量情况:

SO2排放量(kg)=1600(单位转换系数,转化率取80%)×燃煤量(t)×含硫率(%)×(1-脱硫率×运行率);

NOX排放量(kg)=1630×燃煤量(t)×[0.015%×燃煤中氮的转化率(%)+0.000938]。 4.2产污系数法

根据总量减排核算和污染源普查等相关产污系数,如果脱硫设施正常运行、采用低氮燃烧工艺,一般情况下吨煤产污系数为:SO2约1.0-1.6克/吨煤,NOX约为2.7-3.8千克/吨煤。

第五章 常见违法行为

废气超标排放,由于脱硫设施、脱销系统、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排放超标;项目未及时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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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蓄电池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试行) 第一章 行业概况

1.1行业主要生产工艺

铅酸蓄电池主要由电池槽、电池盖、正负极板、稀硫酸电解液、隔板及附件构成,按极板化成方式可分为外化成和内化成。其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外化成生产工艺

电解铅→熔铅→铅粉制造→和膏 合金铅→熔铅→板栅制造→涂板→固化干燥→槽化成(外化成)→干燥→分片刷耳→称片→包片→焊接→极群入槽→过桥焊接→封盖→焊端子→端子封胶→加酸→充放电→配组→包装→成品电池。

2、内化成生产工艺

电解铅→熔铅→铅粉制造→和膏

合金铅→熔铅→板栅制造→涂板→固化干燥→分片刷耳→称片→包片→焊接→极群入槽→过桥焊接→封盖→焊端子→端子封胶→加酸→充放电(内化成)→配组→包装→成品电池。 1.2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有:熔铅炉、铅粉机、铸板机、和膏机、涂板机、刷分机、称片机、包片机、铸焊机、灌酸(胶)机、充放电机等。 1.3主要污染物排放点和排污因子

根据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工艺,主要污染物排放点位有熔铅、铅粉制造、铸板、和膏、涂板、刷分、称片、包片、铸焊等工位,排污因子主要有铅烟、铅尘、酸雾和危险废物等,详见下表。

铅酸蓄电池企业污染物排放点位和排污因子

序号 1 2 3 污染物排放点位 熔铅工序 制粉工序 铸板工序 主要排污因子 铅烟 铅尘 铅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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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污染物排放点位 和膏工序 涂板工序 化成工序 分片刷耳工序 称片工序 包片工序 铸焊工序 铅零件铸造工序 灌酸工序 充放电工序 主要排污因子 铅尘、铅泥(废铅膏) 废水 废水、酸雾 铅尘、铅渣 铅尘 铅尘 铅烟 铅烟、铅渣 废水 酸雾 备注 外化成 1.4主要污染治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种类,铅酸蓄电池企业污染治理工艺中,废水治理工艺主要有化学沉淀法、絮凝沉淀法、生物法等;废气治理工艺主要有脉冲布袋除尘、静电除尘、滤筒、高效过滤器、湿式喷淋、强碱吸收等。在铅烟、铅尘治理中,采用二种以上治理工艺将有效防范铅污染物事故性排放风险,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

第二章 现场勘验程序

2.1前期准备

收集有关资料和信息,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类环保标准;辖区内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拟检查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排污申报、排污收费,以及现场检查记录、环境违法问题处理历史记录等基本环境管理信息。统筹安排现场执法需要的调查取证装备、交通设备等。 2.2资料审查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并认真查阅:企业的物耗和能耗相关报表以及生产销售台账等企业生产管理的基本信息资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准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及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资料、排污费缴纳单据等环境管理基本资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规程等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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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调查取证

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并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违法事实、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等进行全面、客观、及时地调查,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采取录音、拍照、录像或者其他方式如实记录现场情况。 2.4视情处理及总结归档

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进行现场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 编写结案报告,对查处过程中的文字、音像资料,及时分类归档。

第三章 现场勘验要点

3.1产业政策合规性监察

1、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检查企业生产规模、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达到整治验收标准,是否属于国家淘汰范围(2011以后,企业极板年产量应不低于300万套,组装量不低于25万千伏安时,产品不属于普通开口式铅蓄电池,废铅酸电池资源再生利用企业现有再生铅年生产规模大于1万吨;到2012年以后,极板外化成生产线改为内化成生产线(如确需保留外化成工艺的,需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具相关意见),含镉低于0.002%) 3.2选址合理性监察

环境敏感区判断。禁止位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城镇人口集中区域、疗养院等环境敏感区划定范围内。

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应当符合已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文件及《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59-89)的规定要求。 3.3建设项目管理监察

1、环评制度执行。新建、改建和扩建生产企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手续齐全。2008年10月1日前建成的企业环评等级应为报告表或报告书,2008年10月1日后建成的企业环评等级应为报告书。

2、“三同时”制度执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是否齐全,验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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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整改意见有无落实到位。

3、清洁生产审核。铅酸蓄电池企业应当每两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检查企业完成清洁生产评估验收的时间,如未完成,检查企业有无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4生产现场监察

1、厂区环境综合管理。厂区应进行绿化,生产场区干净有序,厂区道路应当经过硬化处理。实现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污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污水管线设置清晰。有酸水产生的生产车间地面要采取防渗、防腐措施。生产过程中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2、生产车间污染控制。产生铅烟、铅尘和酸雾的生产设施设置废气吸风收集装置,建设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治理设施应当运行正常,废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产生的含铅废水得到有效收集,通过污水管网送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废水实行循环回用或排入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化处理。厂区内淋浴水和洗衣废水作为含铅废水单独处理;对产生的铅渣、铅泥和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 3.5环保设施监察

1、废水处理设施。一是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检查废水处理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废水处理使用的构筑物是否进行了防渗、防腐处理,操作工是否能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处理设施间歇性运行,检查设施能否正常启动,各接口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二是废水处理台账管理。检查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药品使用记录,环保设备运行及维修记录等,必要时查验药剂购买票据;三是排污口和自动监控装置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排污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流量计、铅、pH等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2、废气处理设施。检查铅烟、铅尘和酸雾净化处理设施能否正常运行,是否电路单列并安装用电计量表,日运转台帐是否放置现场,是否及时进行记录。

3、危险废物管理。一是危险废物堆放场所。各车间产生的铅渣、铅泥、报废电池和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定时清理,分类收集,堆存于规范贮存场所,检查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是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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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危险废物堆存场所是否设置统一识别标志;二是危险废物台帐。危险废物的产生、流向、贮存、处置等行为须及时登记,记录符合规范,并定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重点检查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帐登记的规范性和真实性;三是危险废物转移。检查企业是否填报危险废物年度转移计划表,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危险废物是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合法转移,重点检查转移联单单据是否保存完整,转移批次和转移量是否和实际相符。 3.6环境应急设施监察

1、硫酸贮罐应急设施。检查硫酸贮罐周围是否建有围堰,围堰高度是否满足应急要求。

2、初期雨水收集池设施和应急事故池。检查企业是否建有足够收集容量的雨水初沉池,是否有输送管道将初期雨水送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检查企业是否设置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故应急池,检查由围堰出口至事故应急池之间的管道是否畅通。

3、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管理。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预案是否具有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更新完善;是否制定了环境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督促企业配备各项应急物资,查看贮存情况。 3.7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监察

1、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年度环境监测制度、车间环境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台账制度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将上述制度上墙。

2、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应当明确设置专门的内部环保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人员,建立企业领导、环境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车间环保员组成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研究解决企业的环境问题。废气、废水等处理设施必须配备保证其正常运行的足够操作人员。主要查看归档材料。

3.8基本环境管理制度监察

1、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执行。企业必须如实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2、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企业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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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3、排污收费制度执行。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第四章 常见违法行为

铅酸蓄电池企业常见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8类:

1、现有生产规模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准文件规定。 2、违法环保三同时制度或擅自投入试生产。 3、含铅废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启动。

4、含铅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 5、铅烟铅尘处理设施和酸雾净化装置擅自闲置停用。

6、铅烟铅尘处理设施和酸雾净化装置未及时维护,超标排放。 7、未按要求规范贮存、转移、处置含铅废物。 8、擅自抛洒、倾倒废劳保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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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试行) 第一章 行业概况

1.1主要工艺与设备

医药化工行业: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或结构、或合成新物质,侧重以化工方式制药。

主要分化学合成制药、生物发酵制药、制剂等三大类。

主要工艺:化学合成或生物发酵、蒸馏、离心、吸附、萃取、提取、精制、烘干、溶剂回收。

主要设备:反应釜、冷凝器、离心机、过滤器、精馏塔、物料输送泵、真空泵、冷冻机、烘干机。 1.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医药化工行业(原料药和中间体类),废水:有机污染物浓度非常高,污染物组成也比较复杂,同时废水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的有机污染物和一些生物抑制因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发酵尾气、溶剂气体和恶臭气体,特别是溶剂废气,基本上为低沸点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溶剂废气有数十种之多,如甲醇、二氯甲烷、溶剂油、甲苯、丙酮、乙醚、乙酸乙酯、四氢呋喃等,按类别划分有醇类、卤代烃类、苯类、醚类、酮类、脂类、有机胺类等。危险废物:主要为蒸馏残渣、高浓废盐、废活性炭等。

医药化工行业(制剂)排放的废水相对污染较轻,主要为清洗废水,污染物组分也比较单一。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水蒸汽,以及少量的涉及到毒性较低有机溶剂(例如乙醇);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料药的内包装袋以及失效的各种制剂药品等。 1.3主要污染治理工艺。

废水方面:一般分为预处理、二级处理(一般为生化处理)、三级处理(深度处理)。预处理一般主要是沉淀、气浮、微电解等,生化一般分为厌氧和好氧,厌氧一般有水解酸化、UASB、ABR、IC等,好氧一般有活性污泥、接触氧化、SBR等。

废气方面: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碳纤维吸附、电解氧化、焚烧(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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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焚烧和催化焚烧)等。

危废方面:送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焚烧或安全填埋。

第二章 前期资料收集

属地监察机构一般建立企业的一厂一档,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文件、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环保应急预案、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费征收情况、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和整改情况、信访投诉情况等。

第三章 现场勘验要点

现场巡查调查中,主要围绕医化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活动,排污方式、去向、种类、浓度,治理设施设备的工艺、设施运行、记录等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现场巡查调查要根据目的和任务,按照基本情况和具体情况两大类分类实施,有所侧重。调查中,既要全面、客观反映情况,又要突出重点,抓住污染特征和重要环节。 3.1建设项目监察要点 3.1.1资料查阅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验收文件、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许可证、废气处理设计方案、废水处理设计方案、危险固废转移联单。

2、原辅材料使用台账,水、汽(煤或油)、电等能耗量,生产报表,企业销售台账。 3.1.2现场检查

1、厂区布局。对照环评报告中的平面布局,核实目前实际生产布局有无发生重大布局调整。

2、主要生产设备。以车间为单位,对照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和环境监理报告,统计反应釜的工艺编号、规格、型号、功能,根据反应釜数量和总容积差异,核算实际产能。

3、生产工艺流程。对照项目环评的工艺流程,调查各个反应釜配套的主要辅助设备数量、型号、规格,如冷凝器、离心机、过滤器等设置情况,结合原辅料使用和生产设备调查情况,核定实际生产工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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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在生产工序向前延伸)。

4、原辅料使用、消耗。对照环评的主要原辅料用量,调查企业原辅料仓库堆放和进出台账、车间现场原辅料使用情况,核定实际产品及产能。

5、突发事故应急设施、物资。核实对照企业最新编制的应急预案中应急体系、机构、物资和设施的配置落实情况。

6、“三废”处理设施。“三废”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的记录以及定期维护记录,危险固废暂存场地的规范性以及去向的合法性,相关环保管理机构设立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1.3常见违法行为

1、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未批投产;2、未履行“三同时”制度;3、批小建大,擅自扩大产能、生产工艺发生重大调整;4、危险固废去向不明确。 3.2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察要点 3.2.1资料检查

查阅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建成或投入使用时间、设计能力、实际处理能力、处理方式、工艺流程、企业日常监测数据、药剂使用台账、相关保养维护记录等相关资料。 3.2.2现场检查

1、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药剂消耗、使用情况。

2、检查、核实各车间废液产生、处置情况,以月为单位进行核实,核实废液的去向以及预处理和最终处置情况,检查车间外的废水收集池,主要从池壁、废水颜色等方面进行辨识,确认有无废液混入废水中进行处置。

3、查看在线监控数据是否异常,包括当天数据和历史数据。 4、查看出水水质是否异常,包括颜色和气味。 5、踏勘企业厂界四周有无暗管和废水偷漏排现象。

6、车间废水收集情况、车间污水收集池至污水站管路铺设情况、特征工艺废水预处理落实情况,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情况。必要时对车间、厂区雨水沟进行采样。

7、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包括运行台账、电能消耗情况、药剂使用情况、主要机械设备磨合情况和锈蚀迹象,必要时对各个处理工序水样、设施出水口、入网口进行全流程采样。

8、水平衡核算。对自来水用量、冷凝器蒸发量、在线废水排放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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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比对分析。核实废水全年的实际排放量,对照原环评批复,有无超出污染物总量排放。 3.2.3常见违法行为

1、采用稀释方式排放废水;2、稀释高浓度工艺废水,通常将冷却水直接汇入调节池进行稀释,降低工艺废水浓度;3、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或污水管网);4、采用规避检查方式排放超标水污染物,如经雨水沟;5、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或专用处理设施处理不达标直接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将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6、通过埋设暗管将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处理而排入环境(或污水管网);7、污泥处置未按有害废物进行处置。 3.3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监察要点 3.3.1资料检查

查阅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方案,废气处理设施建成或投入使用时间、设计能力、实际处理能力、处理方式、工艺流程、运行台账、定期保养维修记录、药剂使用台账等相关资料。 3.3.2现场检查

1、以车间为单位,各个废气产生点位收集、分类预处理的情况,包括车间反应釜排空、固液分离设备废气收集、烘干系统尾气收集、储罐区、固废堆场、污水站等。

2、车间配套预处理设施和废气末端设施情况,包括碱液喷淋塔pH值、运行台账、电能消耗情况、柴油消耗、活性炭和液碱等使用情况、主要机械设备磨合情况和锈蚀迹象。

3、厂区内、厂界附近恶臭情况。 3.3.3常见违法行为

1、车间部分废气未经收集直接无组织排放;2、擅自将废气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3、废气总排口超标,厂界特征污染物、恶臭超标。 3.4危险废物处置监察要点 3.4.1资料检查

危险废物年度转移计划表(经环保部门批准)、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危险废物转移单、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资质以及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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