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政府论》

更新时间:2023-12-06 16:29:02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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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读书报告

教学班级:12电子商务一班

所在学院: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电子商务

小组:第五小组

小组成员:黄琪(组长)、李维、吕雪倩、傅美情

授课教师:万绍红教授

《政府论》读书报告

(一)作者简介

要理解一部书,就要先从作者入手。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洛克的生平事迹。

1、生平

作者

约翰·洛克,英国哲学家,生于1632年8月29日,卒于1704年10月28日,终生未娶。他开创了经验主义,也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权利”的哲学家, 他的政治理念深远地影响了美国、法国、英国以及其它的西方国家。

洛克出身于清教徒家庭,从小接受严格的教育。清教徒的父亲在内战期间为议会军队作战。1646年,洛克在威斯敏斯特学校接受了传统的古典文学的基础训练。1652年克伦威尔主政期间,洛克到牛津大学学习,并在那儿居住了15年。1656年,洛克获得学士学位,1658年获硕士学位。此时,牛津大学的哲学主张还是经院哲学的本色,洛克既憎恶经院哲学,又憎恶独立教会派的狂热,主张宗教宽容。他深受笛卡尔哲学的影响,穷其一生而不为独断论所困扰。

1666年洛克结识了艾希利勋爵(Lord Ashley)亦即后来的沙夫茨伯爵(Earl of Shaftesbury),成为他的助手兼好友,并在此期间开始了其一生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人类理智论》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的创作。1675年洛克离开英国到法国住了三年,结识了很多思想家,后来又回到伯爵身边担任秘书。1682年沙夫茨伯爵因卷入一次失败的叛乱而逃往荷兰,洛克也随行。伯爵在翌年去世,而洛克则在荷兰一直呆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在荷兰,洛克隐

姓埋名,并且完成了包括《人类理智论》在内的多部重要著作。洛克在伯爵家住了十五年之久,关系很深。沙夫茨伯爵做辉格党的领袖时,他们也时常交换关于政治问题的意见,这对洛克的政治主张的影响很大。

洛克原本是学医的,对哲学和心理学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却是他最重要的著作《政府论》。这是一本篇幅不大的书,大概写于1679——1683年的四年间。据说,这是一部为着非常实际的目的而写的书。当时,洛克加入了一个反对天主教徒詹姆斯继承王位的组织,他想为废黜一个国王提供理论根据,然而他们的计划失败了,查理二世的弟弟詹姆斯登上了王位,洛克因此逃到了荷兰。1689年,詹姆斯被废黜之后,洛克回到了英国,并出版了他的这部书。也许洛克本人也没有想到,他在《政府论》中所论证的理论竟然在一百年后,真的由包括他的许多“同乡”在内的一些人,变成了指导实践的法律文本,这就是那个著名的《独立宣言》,并从此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洛克不仅是托马斯.杰弗逊的宗师,也是这个新时代的指引者。这位医生在有意无意之中为他的后世社会开出了一个治世的药方。

2、主要著作及与本作品联系

1、《论自然法》 ,1664年出版,论述了这样一种思想:对自然法的理解与遵从是人作为上帝的创造物的本质所具有的属性,体现了浓厚的道德和宗教色彩;

2、《论宗教宽容》 ,1689年出版,此书的主要目的是提倡宗教宽容。在洛克时代的欧洲,基督教派迅速增多,路德教派、加尔文教派、英国国教与天主教之间互相迫害,斗争激烈。为了反抗这种不宽容的氛围,洛克提倡信仰自由,主张宗教宽容;

3、《基督教的合理性》 ,1695年出版,此书的主要目的是与当时的宗教分裂和迷信进行论争,提倡一种新的、理性、自由、宽容的宗教观;

4、《人类理解论》,1690年出版,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探求知识的性质以及人类认识真理的能力,确定了经验主义的认识论路线,从而奠定了洛克“经验主义的鼻祖”的地位;

5、《政府论》,1689年出版,它汇集了洛克主要的政治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自由古典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 ,而且对于后世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些作品都是洛克的重要论文,其中《政府论》尤为重要,且都具有宗教色彩,联系紧密,都是为了要捍卫自然人权,宣扬信仰自由,斥驳君权神授思想。

《政府论》是洛克思想成熟的过渡,具体地阐述了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具体措施,是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政治方案。在这些作品中,《政府论》汇集了洛克主要的政治思想。

(二)洛克的思想 1、哲学思想

洛克是不列颠经验主义的开创者,虽然他本人并没有完全贯彻这种哲学思想。洛克认为人类所有的思想和观念都来自或反映了人类的感官经验。他抛弃了笛卡尔等人的天赋观念说,而认为人的心灵开始时就像一张白纸,而向它提供精神内容的是经验(即他所谓的观念)。观念分为两种:感觉(sensation)的观念和反思(reflection)的观念。感觉来源于感官感受外部世界,而反思则来自于心灵观察本身。与理性主义者不同的是,洛克强调这两种观念是知识的唯一来源。洛克还将观念划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不过并没有提供合适的区分标准。我们唯一能感知的是简单观念,而我们自己从许多简单观念中能够形成一个复杂观念。

2、政治思想

(一)洛克的自然权利思想

洛克是西方最早对天赋人权学说进行系统证的思想家。《政府论》是其主要政治著作。洛克提出,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在自然法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生命、财产、自由是自然法赋予人们的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生命即生存权。财产权是自然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起源于人类谋求生存的劳动。人是生而自由的,但不可以为所欲为。 (二)洛克的政府起源思想

人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这种自然状态是和平、善意和互助的,是完美的。人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活动,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天赋权利。但自然状态仍然是一种不断受到他人威胁和侵犯的状态。这是由于自然状态存在着很大缺陷:? 缺少一种确定的、明文规定的、众所周知的法律。? 缺少一个公正的裁判者。 ? 缺少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决,使判决得到应有的执行。人们为了确保生命财产和安全不受威胁,便订立契约,把个人在自然状态中拥有的两种权利交给社会;一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别人有权做他认为合适的任何事情的权利;二是自由惩处违反自然法的罪犯的权利。社会接受了人们基于契约而交出的权利,于是便设置政府,建立国家。 基于契约的政府,其权力不是专制的。政府的目的是为人民谋福利。洛克关于政府权力性质和目的的见解,代表了英国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

利益,鲜明地表明了他们要求新建的国家必须首先保护他们的财产权不受侵犯,以便他们能自由地积累财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他反对政府权力具有“专断的”性质,强调政府必须以人民福利为目的,这在当时是十分进步的。 (三)洛克的法治思想

洛克是一个比较进步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在国家的政体问题上,他坚决反对立法权由一个人掌握的君主专制而主张立法由社会多数成员掌握的民主制。洛克认为,民主制国家应当是一个法治国家。法治就是国家必须依据正式颁布的法律来统治。法治是人们生命、财产和自由的有效保障。因为:第一,法律是理性原则的体现,服从法律是服从理性,服从理性不仅不会限制人们的自由,反而会扩大其自由。第二,安全是自由的保障,服从法律,人们才能获得安全,从而获得自由。自由必须以守法为前提。法治不仅要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还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四)洛克的分权理论

实行分权是法治的重要保证,可以克服君主专制和个人大权独揽的种种弊病。在公民社会即资产阶级民主制社会中,国家权力应当划分为三个部分: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是享有权利来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证这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但不是专断的、随心所欲的、为所欲为的权力。立法机关是临时使机关。执行权是负责执行已被立法机关制定的继续生效的那些法律的权力。执行权从属于立法权,执行机关应受立法机关的统属并对立法机关负责。执行机关必须是常设机关。对外权包括战争与和平、联合与结盟、以及同国外的一切人士和社会进行各种事务的权力。执行权和对外权虽然有区别,但是根难把它们分开,并同时由不同的人掌握。洛克进一步指出,制定法律的人不能同时拥有执行法律的权力。洛克主张在英国,立法权应交由议会掌握,执行权和对外权则让君主掌握。君主必须服从议会,不得僭权。在政府解体的时候,人们可以运用革命的手段来建立新政府。当人民要求改变政府时,如果统治者妄图蛮横地用战争的强力来镇压人民,人民便可以用强力对付强力,消灭统治者。

3、洛克政治思想的历史地位

洛克是一个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其学说是站在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利益的立场。洛克是一个激进的反对君主专制的斗士,一个资产阶级自由思想的先驱,一个才华横溢的杰出的政治思想家。他用自然法和社会契约学说反对君权神授,反对君权至上,反对专制政体,第一次从理论上较为全面地论证了“天赋人权”的基本原则,使之成为各国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有力的思想武器。他最早提出的分权理论,第一次为资产阶级用民主形式组织国家提出了理论论证。他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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