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我国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推动工程硕士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文档

更新时间:2023-09-20 08:27:01 阅读量: 医药卫生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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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我国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推动工程硕士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教育不断突破束缚、与经济建设需要不断适应的产物。从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试点工程类型硕士,到1997年正式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开始规模培养,各个培养单位锐意改革,大胆探索,在工程技术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的人才模式与社会需求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资格的衔接仍不够密切,还存在着较大差距。解决这个矛盾的重要途径即是建构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全面开展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以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为导向,促进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满足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于创新型工程技术人才的需要。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相应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相衔接困难重重、步履维艰

陈希同志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否与职业资格衔接不仅是专业学位教育能否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标志,也是直接影响专业学位教育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个结论是大家已经取得的共识,问题是二十多年来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与职业资格相衔接

困难重重、步履维艰,我们感到不仅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的意义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有一个好的、能够支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的政策和得力的措施。

1984年由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11所院校提出培养工程类型硕士的建议,就是为了尽快培养大批适应工矿企业需要的能够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高级人才,以满足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但是由于工程类型硕士仍归为工学硕士,各个培养单位为了“保证质量”,仍然用学术性标准培养与审查工程类型硕士学位,不仅招收规模上不去,而且人才规格改变也受到约束。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将其从工学学位中分离出来,使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始了规模发展,也为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明确指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关联的专业学位。为此,各培养单位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如校企合作、双导师制、企业选题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特别是各培养单位有一部分是以企业为单位组班培养的,可以与企业共同制订培养方案,接受企业的监督,聘用企业的高级工程师作为指导教师,承担企业的课题,这一部分工程硕士与工程领域的职业资格衔接相对比较密切,企业称他们是“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但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是以学校培养为主,以学术性导师指

导为主,仍然有比较多的工程硕士完成的是学校承担的国家课题,审查学位的组织是以学校教授组成的学位委员会,这就难免以学术性学位标准审视专业学位;二是企业和企业的高级工程师缺乏参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缺乏企业与市场的引导,这样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工程师职业资格相衔接仍然有很大差距。 鉴于国家未来发展对于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的大量需要,从2009年开始,国家又出台新的政策,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大规模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指出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质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但是这要比原来从有实践经验的人员中招收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起来更加困难。从应届毕业生中招收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既无企业背景,又无企业实践,对于在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中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一套做法对他们未必适用,规模性地组织全日制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参加企业实践也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他们在培养过程中很难有真正的实践活动。特别有些培养单位为方便起见,将从应届毕业生中招收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与学术性研究生采用统一的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完全抹杀了工程性以及对于工程技术的创新性,这部分工程硕士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险,将会更加远离相应的工程领域的职业资格。

二、施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解决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与工程师职业资格衔接的根本保证

专业学位是培养单位设计的一种人才培养标准,工程师职业资格是企业需要的一种人才需求规格,虽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模式是培养单位主动适应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才需求设置的,但是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始终未得到企业与相关部门应有的重视,从而培养单位很容易回归到学术性研究生的培养上。这就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未能与相应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密切衔接的重要原因。正像企业生产离开市场驱动缺乏生命力一样,培养单位离开人才市场驱动同样步履维艰。培养单位与企业行业是人才供应与人才需求的两个方面,欲使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真正发挥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必须发挥培养单位与企业行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而保证人才供应与人才需求两方面相衔接的重要途径是在政府支持与引导下有两方面共同参加构建的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是通过一定的管理体系、管理机构、管理法规、管理方式对获取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者,认证其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领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工程师职业任职资格。有了这样一个制度,培养单位就不会我行我素,就能在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制约下,改革自己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式,更好地去适应企业的人才需求,在人才市场竞争中用质量保声誉,求得生存和发展。而用人单位才能真正体会到培养单位的良苦用心和企业所能得到的最终的效益,更好地发挥其主动

性,体现其责任心,为培养单位创造更好的条件,积极参与工程硕士教育的全过程,促进培养单位在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质量上更加符合企业的人才需要。

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核心是职业资格认证的评价标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工程硕士学位不能只从单纯的学术角度来衡量,应有与工程岗位任职资格相联系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了我国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国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与工程岗位任职资格相联系的质量评定标准应突出工程性和创造性。工程性应包含工程设计能力、工程集成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工程管理能力;而创造性是在高度责任心的驱使下,对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精益求精,不断改进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生产材料,节能环保,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彻底改变重论文、轻设计、缺实践的评判行为。但是要建立一个体现工程性与创新性的高层次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的评价标准必须要首先建构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首先明确了与相应的工程领域相关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工程师的职业资格的具体要求,并通过一定的管理体系鉴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工程师职业资格,并把这个资格作为工程师从业与上岗的必要条件。这样做不仅培养单位与个人有了明确的要求,并且这种要求具有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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