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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主 任:郑庆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主任:许舒翔(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委 员:杨

广东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活动组委会名单

陈 健(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方树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邵子铀(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处长) 蔡文雅(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处长) 袁本新(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 莫宝光(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张紫露(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主任科员)

周凤甫(省教研院教学教材研究室体艺科副主任) 何 平(省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 汪晓曙(省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 郭声健(省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 陈卫和(省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 王海英(省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 王勇杰(省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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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主 任:杨 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主任科员)

副主任:周凤甫(省教研院教学教材研究室体艺科副主任)

成 员:张咏竹、黎长学、江慧青、李许霞、梁燕飞电 话: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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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瑞莲(省学体艺联艺术教育活动管理中心主任)

020-37628026、37626912、84017803; 020-37626352、84017803。 附件2

广东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的类别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征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见附件3。

二、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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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等学校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教师,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三、分阶段工作要求 (一)第一阶段活动。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宣传展演。

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二)第二阶段活动。

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本地区集中展演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2015年8月30日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将评选出的本地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省展演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另文通知)。

(三)第三阶段活动。

2015年9月,省展演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报送的节目、作品、征文和论文进行评审和认定。

2015年10月上旬,省组委会举办现场集中展演活动,主要内容:举办小学组、中学组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举办优秀艺术作品展览;举办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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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阳光下成长”征文奖、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奖等六类奖项。

优秀组织奖:设地市及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阳光下成长”征文奖:设一、二、三等奖。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奖:设一、二、三等奖。 各地市除按要求报送省组委会参评的节目外,可增加报送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表演类节目10个(广州、深圳各15个)。各地市增加报送的自评节目列入省组委会统一公布的艺术表演类三等奖的推荐名单(报送办法另文通知)。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地市及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省组委会依照: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等条件,并根据举办本地区集中展演,有活动专题简报、工作总结等书面(音像)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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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进行评选。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名额,由各地市按本地参加展演活动的县(区、市)总数30%的比例报送推荐名单。

2.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阳光下成长”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有关奖项。

小学组的节目和作品、中学组的节目和作品,各地按规定数量报省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评选。

“阳光下成长”征文规定报送数量报省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评选。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按规定报送数量报省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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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广东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有关项目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须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应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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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戏剧节目。

含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 cm×60 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艺术作品需提交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电子文档(不超过400字)。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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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报送数量。各地市上报艺术表演类节目共20个(广州市、深圳市各25个);绘画作品40幅、书法(篆刻)作品20幅、摄影作品20幅(广州市、深圳各门类均可增加2幅)。

(三)报送比例。

1.总体比例:各地市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小学组和中学组的比例分别为60%和40%,其中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超过20%。

2.艺术表演节目。各地市小学组和中学组在艺术表演类的每个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须分别至少有1个节目、最多不超过5个节目(广州、深圳不超过6个),其中声乐项目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必须各有1个合唱节目。同一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3.艺术作品。同一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艺术作品类的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只能报送1幅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各地市报送的小学组和中学组艺术作品中,摄影作品均不得超过30%。

(四)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MP4数据盘,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允许多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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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只能出现节目名称、组别,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违规节目不予评选。

2.艺术作品不用装裱,按惯例,作者可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填写“作品信息卡”轻贴在作品背面。以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报送办法另文通知)

(五)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阳光下成长”征文要求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由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评选后统一报送,每地不超过15篇(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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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广东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

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

一、论文报告会主题

广东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以下简称论文报告会)的主题是“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研究重点

本届论文报告会重点关注三个方面:

(一)现状调研。包括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设、学生课外艺术活动开展、艺术教师队伍建设、艺术教育保障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

(二)改革成果案例。包括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等方面。

(三)评价制度研究。包括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的实践与研究。

三、论文要求

(一)围绕本届论文报告会的主题和重点,关注基础性研究,突出应用性研究,注重发挥行政、教研和教师的各自优势,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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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研究的合力,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二)现状调研要针对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准确把握、真实反映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实际情况,有数据、有分析,为学校艺术教育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三)改革成果案例要主题鲜明、内容翔实,有确凿的数据和生动的材料,为推进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四)评价制度研究要以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提出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5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篇末注的形式。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要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四、论文评选

参加论文报告会的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前四届全国中小学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和评选。

本届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参加报告会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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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论文报告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与会者名单另文通知。

五、组织工作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论文报告会的有关工作纳入本届展演活动中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发动中小学校长、中小学艺术教师、教研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等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国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成果。

各地要在广泛征集论文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论文评选,举办地市级论文报告会,保证报送论文的质量。

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跨上新的台阶。

六、论文报送 (一)报送数量。

各地市报送论文不超过8篇,其他单位(含高校)报送论文不超过3篇。各地报送的论文中,甲类论文和乙类论文的比例原则上为70%和30%。

(二)报送要求。

1.论文须经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推荐,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者应填写《广东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见附件4),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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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乙两类论文均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纸质文本双面打印,一式5份。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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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广东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论文题目 发表于何种报刊(期数、日期) 论文内容 □学校艺术教育现状调研;□学校艺术教育综合改革成果案例;□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研究 论文类别 □甲类 □乙类 作者姓名(含合作者不超过2 名,调研报告不超过5名) 姓名 性别 第一作者 有关信息 电子邮箱 单 位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专业 职务 邮编 地 址 电话(座机和手机) 作者声明 本论文系本人(和合作者)独立完成,并且没有参加过广东省第一、二、三、四届中小学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评选;本论文资料和数据真实确凿,不涉及泄密问题;本论文除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含其他任何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不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问题。本人同意本论文可由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复制保存、汇编成集。本人完全意识到以上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含合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签名必须手写(含合作者)。 2.“论文类别”和“论文内容”栏在所属项目前的方框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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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4h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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