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北京大学西方哲学史2015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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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5年西方哲学史真题解析

一、名词解释(5×8=40):

1.德行即知识(参见2015年高分讲义第三章历年真题,2003年真题)。 2.流溢说(参见2014年真题)。

3.波菲利问题(参见2015年高分讲义第三章历年真题,2002年真题)。

4.能动的自然与被动的自然(参见2015年高分讲义第十一章“考点预测”之论述题)。 5.上帝是人的本质(参见《西方哲学史》费尔巴哈章节)。 二、简单题(25×2=50)。

1.柏拉图的分有说的困境(参见2015年模拟试卷3之论述题《试论《巴门尼德篇》中对于“分有说”批判》)。

2.贝克莱的物质观(参见2015年高分讲义第十五章历年真题——2001、2006年真题《贝克莱为什么说“物质或有形实体是矛盾概念”?》()。 三、论述题(30×2=60)。

1.笛卡尔的“我思”与亚里士多德的灵魂观的比较(参考2015年高分讲义第五章与第十三章)。

2.康德的一段论述材料,进行分析。——其内容是通过对“自在之物”<物自体>、“时间”和“空间”等范畴的论述,表明他先验唯心主义的立场。这个立场不同于以莱布尼茨为代表的先验实在论,也不同于以贝克莱为代表的唯心主义经验论。(参见2015年高分讲义第十七章历年真题——2004、2009年真题)

【真题解析】

一、名词解释。

1.德性即知识。

【参考答案】苏格拉底将“认识你自己”作为自己的哲学原则。他认为,哲学的真正对象不是自然而是人自己,即认识人自身中的善。以此,他要求人们首先研究人自身,通过审视人自身的心灵的途径研究自然。他认为人的心灵内部已经包含着一些与世界本原相符合的原则,主张首先在心灵中寻找这些内在原则,然后再依照这些原则规定外部世界。而对苏格拉底而言,认识人自己就是认识心灵的内在原则,亦即认识德性。

所谓“德性”是指过好生活或作善事的艺术,是一切技艺中最高尚的技艺。他认为这是一种每个人都能够学会、或可以确定地知道的原则。在此意义上,他把德性等同于知识。他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如果一个人自称知道一件事是善的,但又不去实现这件事,这恰恰说明,他实际上并未真正知道这件事的好处(善),他并没有关于这件事的知识。相反,一个人知道什么是善,必然会行善,知道善而不实行善是自相矛盾的,因而是不可能的。苏格拉底提出“德性就是知识”的主要目的,在于强调知行合一,真善一体的道理。可以说,苏格拉底的道德实践就是对“德性就是知识”的最好注释。

2.流溢说。

【参考答案】古希腊新柏拉图主义学说。普罗提诺把“太一”生成其他本体的过程叫做“流溢”。“流溢”并不是主动的创造,创造是一种外求的活动,但“太一”却是完满自足的,“因为它既不追求任何东西,也不具有任何东西,更不需要任何东西,它是流溢的,流溢出来的东西便生成其他本体。”或毋宁说,流溢是善(“太一”)的自然流淌,普罗提诺说,物满自溢,这个道理甚至连无生命的事物也要遵从。另外,流溢是无损于自身的生成,正如太阳放射出光芒无损于自身的光辉一样。“太一”通过“流溢”生成“理智”和“灵魂”,这样便产生了普罗提诺的三大本体。这种流溢说影响了某些基督教神学家和泛神论者,在印度哲

学中也有类似的学说出现。

3.波菲利问题。

【参考答案】共相性质的问题是12世纪的经院学者激烈争论的焦点。公元3世纪的柏拉图主义者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篇注释》中提出了关于共相性质的三个问题,它们是:“①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者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②如果它们是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③如果它们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感性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之中,并与之一致?”波菲利问题经由波埃修引进经院哲学,成为12世纪经院哲学争论的焦点。

4.能生的自然与被生的自然。 【参考答案】“能生的自然”指上帝作为被创造事物的本原。上帝与被创造事物的关系是无限的、永恒的存在对有限的暂时事物之间的关系,上帝、无限者为能生的自然,被创造物和有限事物为派生的自然。据传第一个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能生的自然”一词的,是阿威罗伊,但他没有使用“能生的自然”这个词。第一次把这两个词组联系起来使用,把能生的自然理解为创造的原则或上帝,而把派生的自然理解为上帝的创造活动的结果的是法国博韦的万桑。后为布鲁诺转用,并赋予新意。布鲁诺把产生者的宇宙叫做能生的自然,把被产生的宇宙叫做派生的自然。以后斯宾诺莎的哲学也采用这个概念来说明宇宙的运动变化与发展。认为神即自然界,即万物的本质;并把永恒的无限的本质与暂时的存在物,或永恒的本质和由这个本质的必然性所产生的万物区别开来,前者为能生的自然,后者为派生的自然。

“派生的自然”指作为本原的上帝所创造的事物。布鲁诺用以指由物质自身的运动、变化、发展产生的世界是充满各种事物的世界。根据他的“万物有灵论”或“生机论”,物质世界的运动、变化与发展并不借助于外力,而是物质自身的内出产生的,物质自身产生万物,派生的自然即指这种自身动力所产生的世界。从其能动的世界来说则称为能动的自然。能生的自然与派生的自然是辩证的统一。斯宾诺莎哲学也以同样意义使用这个概念。认为由自然界(神)的自因而产生运动,这种自然界的运动、变化与发展表现为现象世界,从自然界的现象世界来看就是派生的世界。从自然界能动状态看则是能生的自然。能生的自然与派生的自然是辩证地统一的。

5.上帝是人的本质(参见《西方哲学史》费尔巴哈章节)。

【参考答案】德国费尔巴哈用语。指对象与人的本质力量之间内在联系的一种方式,即人的内在本质在外在对象上的实现出来。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提出。认为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上帝就是人在幻想中把自己的本质构造为一个外在对象的结果。提出人的本质的一般的(非宗教的)对象化应该是人的理性本质(想象、表象、见解、意志和心等)与人的感性本质(欲望、爱、情感等)通过外在对象实现出来。对象不论性质如何,与人的关系和距离如何,只要成为人的理性或感性的对象,就能反映或表现人的本质。由此费尔巴哈把对象化的思想同审美联系起来,认为人是无限的、自由的,他的对象所显示的性质也是无限的、自由的,当他在对象上直观到自己的这些本质时,便会产生激动和愉悦。由此提出“音乐是感情的独白”,认为人们在音乐中听到的是自己的心声。 二、简单题。

1.柏拉图的分有说的困境。

【参考答案】柏拉图在《巴门尼德篇》中,借老年巴门尼德和少年苏格拉底的对话,揭示了自己“分有”说面临的困难(少年苏格拉底距巴门尼德之后还有约半个世纪的时间,两者的对话当然不是历史事实)。这场对话是柏拉图依据爱利亚派和理念论的分歧而建构出来的。他与爱利亚派分歧的焦点并不是理念型相是否存在,而是理念型相是否被可感个体所分有?爱利亚派否认理智对象的可分性,否认个别的、运动的事物存在;柏拉图承认这些事物对理念的分有,因此承认它们一定程度的存在(巴门尼德把“少年苏格拉底”的学说归结为

“把型相与分有它们的事物分离开来”,因此巴门尼德攻击的矛头指向“分有”说)。

①首先,“分有”以可感个体与理念型相的对应为前提,我们应能从可感个体推知相应的型相的存在。苏格拉底坚信伦理型相,如正当、善、高尚型相的存在,但对物理型相,如人、水、火的型相的存在有所怀疑,最后不得不否认卑贱物,如头发、污秽物有相应的型相。“分有”说的适用范围并不是全部可感事物,最确定的适用对象只是伦理行为。

②更重要的是,众多个体不可能分有一个型相。“分有”或者是对型相的全部的占有,或者是对型相一部分的占有,犹如一块帆布或者盖在一个人身上,或者盖在许多人身上,每个分占一块。但是,分有不等于占有:如果一类事物的每一个都占有型相的全部,那么这个型相将同时分布在不同的事物之中,全部不可能同时分布在不同的部分之中,正如一块帆布不可能同时全部地盖在不同人身上。如果每一个个体只是占有它们型相的一部分,那么个体将不具有型相的规定性,因为一个性质在被分割之后不再保持原来的性质。总之,不论把个体分有型相的方式理解为分有型相全部,抑或把分有理解为分有型相部分,都不能解释分有物何以与被分有的型相相似。在这里,巴门尼德通过混淆抽象和具体,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将“理念”当作是具体事物,否定了“分有”说。在柏拉图那里,分有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而巴门尼德将其解释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因此,分有说就难以成立了。

③型相是心灵内的概念指示的外部对象,这是柏拉图“分离学说”的一个基本观点。他借巴门尼德之口,再次重申:“思想必然是对于某物的思想”,概念只是关于型相的概念。假如型相只是概念,就是说,仅仅存在于思想之中,那么“分有”说也失去了基础;因为,如果型相只是思想属性,那么分有它的事物也有思想属性,“你必然要么说每一事物都由思想构成,因而都在思想;或者说它们是不再进行思想的思想”。这些说法都不合理,前者不符合事实,后者不符合逻辑。因为如果“理念”是思想,那么我们对“理念”的认识就不能具有知识的必然性和客观性。

④第四个问题是,假设型相使分有物相似,那么,它本身必然与每一个分有物相似。譬如,若B与C通过A而相似,那么惟一的可能性是B与A相似,C与A相似。然而,这种“分有”关系只能解释分有物之间的相似,却不能解释分有物与被分有的型相之间的相似。在上例中,为了说明B或C与A相似,又要设立一个使它们相似的型相A1,它们因分有A1而彼此相似;为了说明B或C和A与A1相似,又要设定另一个被分有的型相A2,依此类推,陷入无穷倒退,永远不能说明事物之间的相似何以可能。这一诘难的意义在于指出“分有”不表示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如果型相是介于两个个体之间的第三个个体,那么在解释型相的中介联系作用时,又需在型相和任何一个个体之间插入新的第三者作为中介。亚里士多德把“分有”的无穷倒退称作“第三者”问题,即:如果需要第三者来说明两个事物的关系,那么需要设立无限多的第三者。现代哲学家称之为“外在关系说”,即:如果两事物之间的关系是外在于它们的独立存在,那么需要设立无限多的外在关系。

⑤最后,可把“分有”理解为“摹仿”。“摹仿”说强调的不是上面遭诘难的型相与个体之间的相似性,而是认识与认识对象之间的相似。“老巴门尼德”把认知者与认识对象的关系比作主人和奴隶的关系。知识犹如理念世界的主奴关系,意见犹如可感世界的主奴关系。他接着反诘道,正如理念世界的“主人”不能驾驭可感世界的任何一个奴隶一样,理念型相也不可能把握可感事物;正如可感世界的任何一个主人不能控制理念世界的“奴隶”一样,可感的认识者也不能认识理念世界的对象,他说:“型相本身只能被认知的型相所把握”,可感对象只能被可感世界的认知者所把握。就是说,认知者(以及认识的内容)与认知对象之间的相似(或摹仿)只能分别发生在理念世界或可感世界,理念世界的型相与可感世界的对象以及认知者都没有被摹仿与摹仿的相似性。得出的结论:“我们不可能认识理念世界,神也不可能认识我们世界的事物。”这个论辩所指出的悖谬是:“摹仿”说原意是强调“神圣制作者”(理念型相)对可感世界的统摄作用,结果却导致了他对这个世界不起任何作用的结

论。

总之,上述五个论辩反驳的目标皆为“分有”概念的意义:论辩(1)指出“分有”不是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论辩(2)指出“分有”不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论辩(3)指出“分有”不是被思想所把握的概念与概念的关系;论辩(4)指出“分有”不等于个体之间的相似关系;论辩(5)指出“分有”不是认识者与认识对象之间的“摹仿”关系。这样,柏拉图就借巴门尼德之口,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理念论”的困难(至此,“分有”一切可能的意义俱被否定。这五个论辩都使用了揭示矛盾的方法,柏拉图选中巴门尼德作为自己的代言人的一个原因,大概是因为矛盾法的创始人芝诺是巴门尼德的学生)。

2.贝克莱的物质观。 【参考答案】贝克莱从他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观点出发,进一步否定了洛克设定“实体”概念的理由,从而不承认物质实体的存在,得出了“物质是虚无”的结论。贝克莱对物质实体的批判的起点是洛克关于物质实体的观点,洛克虽然承认物质实体的存在,但他认为这一观念中有不确定的、假设的因素。贝克莱抓住了洛克观点中不彻底的成分,夸大了洛克怀疑实体存在的理由。贝克莱对物质实体的批判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贝克莱和洛克都承认人类知识的对象是观念。但洛克认为,构成观念的感觉作为心灵的印记、摹本,至少必须反映外物的一部分性质,与外物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贝克莱反驳说:“观念只能与观念相似,而不能与别的东西相似。”他提出了观念如何与观念之外的东西相比较的问题,这是洛克未能解决的问题。当洛克谈及观念与外物之间的“相似”时,他不是在进行比较,而是提出假设。贝克莱指出了这一假设成分,在认识论中切断了观念与外物的联系。

洛克区分了两种性的质的观念,认为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与外物的性质相似。贝克莱利用第二性的质的观念的主观性,论证我们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同样不反映外物的性质,而只存在于心灵之中。他的论证有这样一些理由。第一,事物的性质是不可分割的,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是同时被感知的对象,如果其中一个在心灵中,那么另一个也在心灵中。我们不能感知没有广延的颜色,没有运动的气味,或者没有声音的运动,没有硬度的广延。其次,不但第二性的质是相对的,第一性的质也是相对的,事物的广延、大小、运动、数目和冷暖、软硬、明暗一样依感知者的状态而变化。洛克把第二性的质的相对性作为它的主观性的主要依据,贝克莱反诘道,第一性的质的相对性岂不也证明了它们同样只能存在于心灵之中吗?

洛克承认物质实体存在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各种可感性质必须有一个不可感的支撑点,因此必须假定作为支撑点的实体的存在。贝克莱说,这是传统的“抽象观念学说”在作祟。他所谓的抽象学说指把可感物的被感知的性质从事物的存在中抽象出来,让“存在”成为不可感的支撑点。从历史上看,实在论和温和的唯名论承认心灵的抽象作用,因此承认共相反映外部实在。洛克站在温和的唯名论的立场上,承认“实体”概念既有名义本质,又有实在本质。贝克莱则站在彻底的或极端唯名论的立场上,否认抽象概念或共相的存在。他说,抽象作用只适用于可以被感知的存在,即观念,而不能设定不可感的存在;抽象只能从已知的东西出发,把一观念与另一观念分离开来,而不能设定观念以外的未知的东西。贝克莱反对抽象学说的用意是反对把事物的可感性质与事物的存在分开,把存在限制在可感的对象范围之内,这与“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基本命题是同样的意思。(贝克莱认为,即使有物质实体存在于心灵之外,我们也不能知道它。)

洛克还认为,感觉必须有一个外在的原因,否则不能说明观念的来源,但洛克有认为观念有双重来源,心灵和外物一样也是观念的来源。贝克莱说,一个来源就足够了。既然心灵自身可以通过反省得到观念,它为什么不能成为一切观念的来源呢?设立一个外在原因,但又不知道原因为何产生结果,外物如何产生观念,这一假设是不充分的。如果不假设这一原则,仍能说明观念的产生,我们仍能拥有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观念,这一假设就是没有必要的。

贝克莱的结论是,假定物质是感觉的外部原因,既无必要,又无用处。

总之,物质实体既没有自身存在的理由,也没有成为观念原因的理由;如果外物存在,则我们不可能知道,假如它不存在,也不妨碍我们相信现在所有的观念。贝克莱说:“你既不能说出你相信它存在的任何理由,又不能指出,假设它存在,它又会有什么用处。”这样,贝克莱就取消了物质实体的存在。

三、论述题。

1、笛卡尔的“我思”与亚里士多德的灵魂观的比较。 【参考答案】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儿的形而上学的第一原则。笛卡儿认为我可以怀疑一切事情,包括我是否有一个身体。但是只要我在思维的过程中,我就存在。即使我怀疑我的存在,也必定有一个能怀疑的“我”存在着。否认正在思想的东西的存在是一个矛盾。

这里的“我思”包括一切意识活动,不管是理性的,还是感性的,或是情感的,都属于“我思”(而且更重要的它也是以意识活动为对象的自我意识,即反思)。笛卡儿认为思想的活动必须要有一个主体,因此,这个命题是确实的、不容置疑的。它是对不可知论的怀疑的第一个限制,是严格知识的起点,它是一个人关于存在所能肯定的第一件事。笛卡儿强调,我的存在的确实性不是一个逻辑推理,毋宁说是单一而直接的思维活动。

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是有生命的事物运动的原因。亚里士多德批判了关于灵魂的两种错误观点:第一种是倾向于把灵魂当作独立的运动实体的柏拉图观点,第二种是把灵魂和身体看成两个分离的实体的二元论观点。相比较与笛卡尔的“我思”,可以说“我思”作为意识活动,既是独立的运动的实体,也是与身体分离的实体。笛卡尔的“我思”既是唯心主义又是二元论。我们可以亚里士多德对于以上两种倾向的批判中,加以辨别。

关于第一种倾向,他说,灵魂必须有一个宿主,灵魂的活动是宿主的活动;因此,感情和知觉等活动不仅仅是灵魂自身的活动,而且也是宿主的活动(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人以他的灵魂感受、学习和理解)。关于第二种观点,他说,如果灵魂和身体是两个独立实体,那么很难解释两者在本性上的适合,灵魂不能以任何一种形体为工具,灵魂与身体之间的内在、必然的联系不能被归结为实体之间的外在关系。

亚里士多德强调,灵魂是生命的现实性原则。按照他的定义,生命是靠自身摄取营养和生灭变化的运动过程。和一切运动过程一样,生命有潜能和现实两个方面,灵魂使身体的潜能转变为现实的生命活动。更确切地说,灵魂在身体内部推动生命活动,是身体生灭和运动的原因。这种原因是自因和内因,与从外部推动无生命的事物做位移运动的推动力不同。

一切有生命的实体都有灵魂。有生命的实体分为植物、动物和人三大类,灵魂也相应地分成植物灵魂、动物灵魂和人类灵魂。植物灵魂的功能是消化繁殖,这是生命活动最普遍的特征。动物灵魂除了具有植物灵魂的功能之外,还执行着感觉、欲望和位移的功能。感性活动是动物的最普遍的特征,因此,动物灵魂也被称作感性灵魂。人类灵魂除了具有植物灵魂和动物灵魂的功能之外,还有理性思维的特殊功能,因此又被称作理性灵魂。

可以看出,植物灵魂、动物灵魂和人类灵魂在逻辑上是按照种和属的顺序排列的,在事实上则被排列为由低到高的等级。植物灵魂是最普遍的种,包含在一切灵魂的定义之中。动物灵魂是植物灵魂的属(它的定义由植物灵魂(种)和感性功能(属差)构成),人类灵魂是动物灵魂的属,它的定义由动物灵魂(种)和理性功能(属差)构成。因此,亚里士多德做了一个著名的定义:人是有理性的动物。

逻辑上由普遍到特殊的关系在事实上表现为由低到高的等级,较高一级的灵魂具有较低灵魂的功能,反之却不然。这意味着,较高级的灵魂包含着较低级的灵魂,以其作为它的一个构成因素。较高级的灵魂不是一个单纯的形式,因为它的定义包含着种和属差的区分。另一方面,灵魂不是一个复合体,灵魂以及它的构成因素是无形的。灵魂和它的构成因素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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