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

更新时间:2023-12-31 04:1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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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问题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委托方账务处理: ①发出代销商品

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③收到手续费结算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④收到代销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款或代销清单二者中的较早者。两者都未收到的,发货后的180天。

综合题中,代销处理错误,可能影响增值税、消费税、会计收入、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的连环错误,应予特别注意。 2.销售代销货物

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受托方账务处理: ①售出代销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结转应收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计提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③收到委托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剩余货款: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送货物的一方:

借:其他应收款--内部应收款 贷:库存商品(或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接受货物的一方: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应付款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库存商品 (按成本结转)

应交税费——增(销) 按售价或按组价计算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用于集体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售价记账

应交税费——增(销) 按售价或组价计算 在其账务处理中注意事项:

A、将自产彩电分发给本厂职工,按照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因此生产彩电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B、将外购电暖器分发给本厂职工,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直接按价税合一记账。 (2)用于交际应酬消费等个人消费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贷:库存商品 按成本记账

应交税费——增(销) 按售价或按组价计算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销售费用(实物折扣)、营业外支出等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增(销) 按售价或按组价计算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销售费用(实物折扣)、营业外支出等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增(销) 按售价或按组价计算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销售费用(实物折扣)、营业外支出等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增(销) 按售价或按组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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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莲说 .周敦颐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藩(fán)。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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