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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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适应上犹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升上犹县的整体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的

规定,结合上犹县发展实际情况,特编制《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是指导上犹县各城镇(片区)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安排的重要依据,编制县域内相关专项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时应以本规划为依据。

第3条 本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县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其中县域为上犹县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544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东山镇与黄埠镇,面积为245平方公里。

第4条 规划区范围南至厦蓉高速公路,东至黄埠工业园区,北至东山镇行政边界,西至梅水河,包括东山镇的东门村、滨江村、南河村、茶亭村、高桥村、南塘村、城东社区、犹兴社区、和平社区、犹江社区、城南社区及黄埠镇的黄沙村、上丰村、丰岗村、南村、感坑村等,总面积约88平方公里

第5条 本规划的期限为2009—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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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09年—2015年近期, 2016年—2020年为中期, 2021年—2030年为远期。 第6条 文本中斜体并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一节 发展目标 第7条 发展总目标

大力实施“融入主城区、打造后花园、建设新上犹”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步伐,到规划期末将上犹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环境友好、基础设施高效、环境污染得到严格控制的“生态经济示范区”。

第8条 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县GDP达到57.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0:45:35;到2020年,全县GDP突破92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5:45:40。到2030年,全县GDP突破24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40:48。县域总人口在37万左右,城镇化水平65%左右,主城区内城镇人口控制在15万人左右。

第9条 社会发展目标 (1)近期(2015年):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县域内城镇化水平达到47%,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健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设施,万人医院床位数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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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万人医生数达到10人。

(2)中期(2020年):县域内城镇化水平达到54%,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设施的建设,万人医院床位数达到35个,万人医生数达到20人,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8%,万人藏书量达到7000册。

(3)远期(2030年):县域内城镇化水平达到65%,万人医院床位数达到50个,万人医生数达到35人,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万人藏书量达到10000册。

第二节 发展规模 第10条 人口规模

(1)县域人口规模: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近期内全县人口控制在32万人以内,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47%;中期全县人口控制在33.5万,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54%;远期全县人口控制在37万以内,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65%;

(2)县城人口规模:近期县城人口控制9.5万以内,中期县城人口控制在11万以内,远期县城人口控制15万以内。

第11条 建设用地规模

合理配置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优化布局,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近期县域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县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5平方公里以内;中期县域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平方公里以内,县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平方公里以内;远期县域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平方公里以内,县城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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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总目标 第12条 生态环境保护总目标

遵循自然生态演变规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促进生态经济科学合理地发展,将上犹县建设成为自然文化与人文文化交相辉映、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和谐共融的生态园林城市。

第二节 县域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与控制标准 第14条 水环境功能区 (1)饮用水源功能区 一级保护区:上犹自来水厂以及规划的上犹二水厂、各乡镇水厂的取水口周围半径200米水域,包括陡水水库营前河入口处赣州市联网供水取水口周围半径200米水域、陡水水库和南河水库为备用饮用水水源。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上述水库各取水点周围半径1000米水域。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Ⅲ类标准。

准保护区:包括水域保护范围和陆域保护范围。水域保护范围指上述各水厂取水口上、下游各2000米水域;陆域保护范围指以自然防洪堤为界,取水口上、下游各2000米,纵深至水厂一侧500米形成的区域。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Ⅲ类标准。

(2)工农业用水区

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外的水域,主要分布在黄埠镇、营前镇、社溪镇等镇区。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Ⅳ类标准。

第15条 大气环境功能区

(1)一类区:包括五指峰自然保护区、五指峰国家森林公园、陡水湖国家森林公园、各类疗养区、主要大中型水库及其他特殊区域。

(2)二类区:指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其它一、三类不包括的地区。

(3)三类区:包括黄埠工业区、营前工业小区和社溪工业小区。 一至三类环境功能区分别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相应的一级至三级标准。

第16条 声环境功能区

(1)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的是疗养区、高级宾馆等特别需要保持安静的地区。主要包括五指峰自然保护区、五指峰国家森林公园、陡水湖国家森林公园、各类疗养区、各主要大中型水库以及其他特殊区域,昼间噪声限值为50db,夜间噪声限值为40db;

(2)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住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昼间噪声限值为55db,夜间噪声限值为45db;

(3)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昼间噪声限值为60db,夜间噪声限值为50db;

(4)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主要指黄埠工业园区、营前工业小区和社溪工业小区等。昼间噪声限值为65db,夜间噪声限值为55db;

(5)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内河航道两侧区域。昼间噪声限值为70db,夜间噪声限值为55db;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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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水环境保护措施

(1)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饮用水源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陆域范围原则上为河堤外坡脚向陆地纵深200米),应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和保护水源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粪便和其它废弃物。二级保护区内(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堤外坡脚向陆地纵深1000米内的陆域范围)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的排污口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使水质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准保护区要严格控制新排污口,需新建的,在经过环保部门批准下执行DB426-2001一级排放标准。

(2)加快、协调城镇生活污水厂建设。按照区域协调原则和共建共享要求,突破行政界线,协调建设污水处理厂。加快制定和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保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保本微利运行,大力培植从事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专业公司,提高运营和管理水平。

(3)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实现环境准入制度,大力控制工业污染。提高工业中水回用率,规划期末工业废水回用率应达到35%,远期工业废水回用率应达到60%。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监测管理,对于造纸、钢铁冶炼等高污染型企业应坚决予以关闭。进一步强化县域内特别是库区集水流域范围内的小型矿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管,远期关闭营前矿业或推动其搬迁转型。继续监管县域内玻纤厂的生产工艺流程,对不达标的锅炉等工程设备应要求限期更新,逾期不更新者应予以坚决关闭。

(4)加强非点源污染的控制与管理。城市新建小区应充分利用绿地系统延滞暴雨径流的产生,对暴雨径流中的污染物进行净化;对于陡水宾馆、京明度假村等库区内旅游度假设施,应采用生态建设与景观建设乡结合的方法,通过生态措施处理净化初期暴雨径流中的污染物;清理整治水上餐饮设施,严格管理污水、污物排放,逐步实现水上餐饮岸上营业。

(5)积极有效地防治农业生产对水体产生的污染。探索开展农业生态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种植—养殖—果蔬、花卉苗圃建设、农副产品加工业;在上犹江水库常年水位以外1000—1500米范围内,划定水体防污缓冲区,逐步迁移缓冲区内的居民点,禁止在缓冲区内进行耕种与畜牧养殖;积极推广生物灭虫技术,鼓励使用农家肥,减少农药与化肥对水体质量的影响;合理指导上犹江水库内的网箱养殖,避免过密分布。

第18条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层层落实,在大、中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2)引入环保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禁止吸纳三类工业项目;严密监管有色金属、冶金、建材等工业企业,督促其改善生产工艺流程与设备,控制小燃油、燃煤锅炉的发展,对现有锅炉进行整治,增加除尘脱硫设施,保证工业燃烧废气达到国家相关污染排放标准。

(3)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充分发挥上犹县水电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引入LNG,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控制能源消耗总规模。

(4)综合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行车顺畅;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和监测,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车辆和老旧车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明确公交导向,逐步提高公交出行比例,鼓励公交使用清洁能源。

(5)抑制扬尘污染。加强建筑与市政施工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二次扬尘,完善小区绿化建设配套工程,消除建成区内裸露地面,对开挖山地进行复绿,减少地面扬污染。

第19条 声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噪声管制。对城区主干路实施交通噪声管制,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限期治理、拆除不达标的工业噪声源设备;新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噪声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防治产生新的噪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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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分利用生态绿地系统减少噪声污染。完善道路绿化系统,在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进行绿化植树,建设防护林带,建筑物积极进行垂直绿化,工业区与居民小区间应设置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隔离带,减少噪声源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20条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1)防治城镇生活垃圾污染。逐步实现市场化和社会化管理城镇生活垃圾,对县城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加快垃圾填埋场的标准化建设,在重点城镇建设封闭式垃圾转运站,减少城镇生活垃圾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

(2)强化危险废物严控废物和医疗垃圾的监督管理,尽快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

(3)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形成区域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场所,对资源性利用价值较高、易形成规模效益的固体废物应作为新兴环保产业加以孵化、培育。

第四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21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2020年与2030年,上犹县将形成城镇人口大于10万的城镇一个(东山镇-黄埠镇),人口大于1万的城镇两个(社溪镇、营前镇),其它城镇人口均小于1万人

等级 人口规模(万人) 数量(个) 城市(镇)名称、城镇人口规模 Ⅰ级 >10 1 上犹县城(东山镇-黄埠镇) Ⅱ级 1~10 2 社溪镇、营前镇

Ⅲ级 <1 10 寺下乡、陡水镇、梅水乡、安和乡、双溪乡、平

富乡、紫阳乡、五指峰乡、油石乡、水岩乡

第22条 城镇职能结构

职能地位 数量(个) 城镇名称(职能类型) 县域中心城镇 1 上犹县城-黄埠镇(A) 地方性中心乡镇 4 营前镇(C、D)、社溪镇(C、B)、陡水镇(D)、寺下乡

(E)

一般乡镇 8 梅水乡(D)、油石乡(E)、五指峰乡(D)、水岩乡(E)、平富乡(E)、安和乡(E)、紫阳乡(E)、双溪乡(E)

注: 城镇职能类型:A-综合型;B-工业型;C-商贸;D-旅游;E-三农服务型(1)县域中心城镇:上犹县城—黄埠

充分利用厦蓉高速公路等高等级交通设施建设的机会,建设区域性、高档次的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发展会议培训、休闲度假等职能,打造成为赣粤湘三省边界地区的生态明珠与旅游基地

(2)地方性中心乡镇:营前、社溪、陡水、寺下

1)营前镇:充分发挥地处“二省四县”的地缘优势与边际效应,大力兴建区域性集贸市场,加快上三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区域性商贸中心;深入挖掘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与五指峰乡的自然文化资源以及平富乡的温泉自然资源相整合,建设旅游服务设施,打造成为上犹西北部的旅游中转中心。2)社溪镇:大力发展玩具、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村居民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逐步促进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集中,有计划的发展针对务工农民与返乡农民的房地产项目,建设成上犹县东北部重要的城镇服务扩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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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陡水镇:发挥库区山水资源优势,着力构建以旅游业为主的产业支撑体系,促进旅游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促进会议培训、健身娱乐、度假房地产、旅游商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完善旅游产业各项配套设施,增强服务接待能力。

4)寺下乡:发挥森林资源丰富的优势,促进油茶、毛竹、林木等资源的规模化生产;积极挖掘草山资源,培育都市型农业与城郊农业发展潜力;进一步加强卫生、教育设施建设,以优良的公共服务吸引乡村居民聚集。

(3)一般乡镇:梅水、油石、五指峰、水岩、平富、安和、紫阳、双溪

以一般乡镇为依托,大力发展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吸引乡镇内特别是深山地区、库区居民向乡镇地区集中,促进城镇规模效应与集聚效应的发挥。

第23条 城镇空间结构

(1)总格局:板块聚集、中心带动、轴线联系 重视经济地区的现实禀赋差异,合理制定差异性政策,促进同质要素向地区中心聚集,在做大规模的基础上,培育专业化服务业的发展,在地区中心形成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并逐步连点成轴,依托县域内主要交通干道,打造产业与经济聚合轴线,带动全县域稳步增长。

(2)板块聚集:促进城区、库区、山区差异化发展 根据区位条件与资源禀赋的差异,将整个上犹县域划分为城区、库区和山区三大板块。 城区板块以上犹县城-黄埠镇为中心,主要包括上犹县城、黄埠镇与油石乡,国土面积332.3平方公里,2008年总人口11.1万人。充分发挥交通与区位优势,积极建设区域性服务设施特别是会议、培训场所,重点发展休闲产业,建设区域性度假房地产,成为赣州都市区的会议培训与休闲度假基地;发挥水电能源丰富的优势,继续做大做强现有主导产业,重点引进发达地区转移出来的无污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岗位,并应将产业集聚与产业结构提升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为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

库区板块以营前镇为中心,主要包括营前镇、陡水镇、梅水乡、水岩乡、平富乡和五指峰乡,国土面积674.5平方公里,2008年总人口10万人。深入挖掘各乡镇的特色旅游资源,发展以陡水、梅水、水岩为中心的水上观光与休闲度假旅游,以营前镇、平富乡为中心的历史文化旅游,以五指峰乡为中心的自然生态观光与体验旅游;重点加强梅水乡至五指峰乡的交通联系,逐步强化上犹江水库的水上交通联系,水陆并举,共同建设生态旅游廊道;积极开发特色旅游产品,重点推动梅水乡茶叶以及五指峰乡生态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实现旅游与产业的相互促进。

山区板块以社溪镇和寺下乡为中心,包括社溪镇、寺下乡、安和乡、双溪乡和紫阳乡,国土面积537.1平方公里,2008年总人口8.6万人。山区板块应将区域内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的恢复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循环利用资源,壮大立体种养业,重点突出油茶、肉牛养殖等产业,逐步加大特色农业深加工力度,同时积极引进龙头企业,推广“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促进有限资源的合理集中。

(2)中心带动:以主、次中心为据点,培育公共服务能力

努力降低城镇进入门槛与生活成本,促进人口向上犹县城—黄埠镇主中心以及其它次要中心集中,优先配置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公共服务引导乡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同时,依托城镇,建设集约型工业园区,承接发达地区转移出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培育新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逐步拓展产业链条,并逐步引进专业化服务机构,形成产业专业化服务平台。

(3)轴线联系:以轴线带动更多边缘乡镇纳入发展主流

重点强化东西两条轴线。西侧轴线依托上犹—营前—桂东公路,在近期内对其进行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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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取直拓宽,强化库区板块各城镇与县城及厦蓉高速公路的联系并逐步发展库区水上游览设施,与森林小铁路共同形成生态旅游观光线路。东侧轴线重点依托上犹—社溪—遂川公路,积极拓宽寺下至双溪段以及寺下至紫阳段公路,大力推动社溪至南康市横市镇高速公路出路口联络线的建设,推动山区各乡镇与大广高速公路的联系。

第二节 县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24条 主导产业选择

上犹县的主导产业包括生态旅游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生态食品生产与精深加工业等六大产业。

第25条 产业发展道路选择

选择新型产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立足自身生态旅游资源丰富、有机食品资源独特的优势,积极发展旅游服务业和有机食品生产与深加工业,并深入挖掘水电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能源指向型产业,加大现有有色金属、黑金属加工冶炼业的污染治理力度,形成三次产业各具特色而整体有序合理的产业结构体系。

第26条 产业发展策略 (1)农业发展策略

重点发展东山—社溪—黄埠的生态有机果业基地、社溪—寺下—紫阳油茶基地、营前—梅水茶叶基地以及东山—黄埠瓜菜素食基地,积极推动水岩作为淡水鱼产业基地以及北部山区草食畜禽基地的建设,构筑起以茶叶、油茶、果业、淡水鱼、食畜禽基为支柱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2)制造业发展策略

坚持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产业发展道路,加强环境污染检测与治理力度,依法关闭重点污染企业,防止金属冶炼等产业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破坏。

促进同类产业聚集,重点建设黄埠工业园,将黄埠工业园打造成为以冶炼、建材、食品加工、竹木加工、机械制造、制衣为主导产业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的产业聚集区。

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氛围,实行政策扶持和财政资助相结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提高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3)服务业发展策略

迅速提升现有旅游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多种旅游专线交通、异地汽车租赁和水上旅游运输工具,全方位构筑便捷舒适的旅游交通网。

建设高档次的游乐与接待设施,加强各旅游景点硬件建设以及各旅游线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在县城、陡水湖、五指峰等地建设特色鲜明、客家民俗浓郁的旅游接待中心。

开发多种功能的住宅项目,发展区域度假房地产,提升土地价值。并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发展房地产服务业。

第27条 工业生产中的环保与节能措施 (1)尾气污染防治措施。黑色金属与有色金属冶炼中的火法冶炼尾气含有极微量的氧粉和二氧化硫,其中二氧化硫应采用“CANSOLV”等方法富集成高浓度二氧化硫,并制成硫酸;氧粉可采用高效布袋收尘器对氧粉进行回收,确保外排烟气中氧粉的浓度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类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有色金属和重金属冶炼过程中的炉窑冷却水应汇集于冷却水池内循环使用,循环率应大于90%;生活污水近期内经三级化粪池设施处理,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浓度,排放浓度符合GB8978- 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规划在黄埠镇建设统一的工业污水处理厂,采用化学和物理处理等综合手段,对工业生产废水予以处理,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保证污水排放达到工业“三废”排放标准(GBJ4—73)和放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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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防护规定(GBJ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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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体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针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弃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分类处理,实现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对于含C、Fe、Si、Ca较高的固体废弃物,回收作为水泥或红砖、水泥砖等建材的熟料;对含有金属元素较高的固体废弃物,通过二次冶炼进行金属回收;其它固体废弃物通过压实、破碎等技术减小其体积容量,通过堆肥、填埋等技术予以恰当处置。

(4)工业节能和合理用能。在生产场地总平面布置上和车间内部运输上,按照工艺生产流程合理布置,以减少往返运输,节省车辆运输时的能源消耗;利用锅炉烟气热量提升给水温度,以较少用煤量达到提高锅炉的热效率,同时锅炉布置尽量靠近用汽点,尽量缩短管路;工厂内的电、水气等耗能系统均安装控制的计量仪表,以加强能源管理,减少损耗;生产中采用的冷却水进行循环使用;选用高效、节能的照明灯具,以提高电能利用率。

第28条 产业空间布局 (1)东部产业经济区

主要包括东山镇、黄埠镇和油石镇。以县城和南河湖为依托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建设服务于赣州中心城区的商务、会议、培训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档次与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区域性房地产业;以黄埠工业园区为依托,大力有色冶金、机械制造和金属材料加工、玻纤及新型材料、轻纺和电子加工等产业,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工艺革新以及产品创新步伐,促进中低层次加工技术加速向高层次加工技术转化;在东山、黄埠、油石等地逐步发展脐橙产业带,大力推广有机橙种植,并逐步推动脐

橙的精深加工。

(2)西部产业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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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陡水镇、梅水乡、营前镇、水岩乡、平富乡和五指峰。精心组织陡水至五指峰的生态旅游线路,整合沿线山水景观资源、红色旅游资源与客家民俗资源,完善旅游景点配套设施,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逐步实现关停并转营前工业小区内的金属开采与冶炼产业,重点发展生态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的深加工业;建设梅水乡、五指峰乡的特色茶叶生产基地,建设万亩茶叶观光带。以陡水湖为依托,大力发展无公害淡水养殖,重点扶持桂鱼、中华鲟、鳊鱼等特色养殖业。

(3)北部产业经济区

包括社溪镇、寺下乡、安和乡、双溪乡和紫阳乡。做大做强社溪工业小区,重点发展竹木加工、电子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吸引周边乡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集中建设紫阳、社溪、双溪、寺下等高标准万亩油茶基地,提高产油效率与茶油品质;鼓励紫阳、寺下、双溪等乡镇发展高山畜牧业,形成包括畜牧、观光等在内的高山畜牧产业带。

第三节 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29条 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将上犹建设成为赣州都市区的主要休闲度假旅游基地,逐步发展成为江西省旅游强县。

(2)中期目标:将上犹建设成为集会议、休闲、度假、观光、保健、娱乐为一体的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国水资源保护示范基地和“泛珠江三角洲”绿色生态旅游胜地,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会议、山水生态观光、休闲游憩、度假与保健养生的AAAA级生态旅游区。

(3)远期目标:将上犹建成全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开发的示范区以及中国生态旅游强县,使上犹成为中国南方著名的会议中心和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的天堂。

第30条 市场定位

(1)近期:定位于赣州市、上犹县周边县(市)、“红三角”近程市场,同时,注重“珠三角”、南昌等中程客源市场的开发。

(2)中期:重点应面向中程市场珠三角、闽三角以及港澳台地区客源市场的开发,积极谋求东南亚地区客源市场开发。

(3)远期:在开拓长江三角洲、京津地区及其他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日、韩、欧美境外旅游市场。

第31条 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

构建“两带三圈四基地”的旅游空间格局。

“两带”指的是南部水域休闲带和北部山地观光带,其中南部水域休闲带主要包括仙人湖区、南河湖区、陡水湖区、水岩湖区及沿线水岸为水域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带,北部山地观光带主要包括五指峰乡至平富乡、双溪乡的沿线高山生态休闲体验带。“三圈”指的是上犹县的三个主要旅游圈,包括以南侧水域文化休闲旅游圈、北侧山体生态旅游圈和西侧山水文化旅游圈。“四基地”主要指的是上犹县城休闲度假基地、营前休闲度假基地、寺下休闲度假基地和陡水休闲度假基地,其中上犹县城休闲度假基地为县域内旅游服务主要基地。

第32条 县域内旅游线路

(1)黄金旅游线路:东山镇-南河湖-陡水湖-赣南树木园-东山镇;东山镇-森林小火车-元村漂流-窑下怀旧博物馆-东山镇;东山镇-陡水湖-赣南树木园-营前-燕子岩-水岩水上休闲中心-东山镇;东山镇-陡水湖-五指峰漂流-光菇山-盘古寺-五指峰温泉-东山镇。

(2)精品旅游线路:东山镇——南河湖-中稍果园-东山镇;东山镇-洋田村-梅水-森林小火车-窑下-陡水湖;陡水镇-龙潭瀑布-赣南树木园-三江口水上乐园-窑下太极八卦湾-陡水镇;东山镇-平富燕子岩-五指峰、温泉-光盘古仙寺;东山镇-双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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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水岩-营前-五指峰。

(3)专题旅游线路:包括水域带观光之旅、森林小火车风情游、户外探险之旅、客家风情之旅、上犹人文古迹之旅、上犹宗教文化之旅、高山草甸体验之旅、森林生态科普之旅、森林保健养生之旅等。

第五章 县域城乡空间统筹布局

第一节 县域城乡空间管制 第33条 禁建区管制

禁建区主要包括用于生态维育、农业生产、水源保护、廊道隔离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地区。生态维育区主要包括高程在150 米以上,坡度大于30 度的山地;农业生产区主要分布在上犹县地势相对平坦的丘陵地带和水库等地区;水源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城镇周围的水库、泉水、地下水汇集和富存地带和城市取水口地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指为保护历史人文景观而划定的区域,上犹县的文化保护区共29处。

禁建区内严格禁止非农建设,仅用于郊野公园、风景区、生态保护区、农业生产等用途,应积极提高绿化覆盖率,大力保护水体水质,防止污染随着水网散布蔓延。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应按照文物保护要求,对文物进行修缮整治,形成良好的文化保护氛围。

第34条 限建区管制

限建区主要包括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和旅游风景区,城乡协调发展地区指的是城镇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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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的乡村建设与农业生产用地,旅游风景区集中分布在五指峰自然保护区、五指峰国家森林公园、赣南树木园、陡水湖国家森林公园等区域。

限建区内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城乡协调地区内重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提高设施利用效率,不宜安排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确有必要的应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要求,并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旅游风景区应重点开展旅游设施建设和环境景观塑造等活动,不得开展与旅游无关的建设项目。

第 35条 适建区管制

主要指各乡镇城镇建设区的内未建设用地,主要分布东山镇、黄埠镇、营前镇、社溪镇及周边乡镇。适建区应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科学合理的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确保社会、经济和生态等综合效益最大化。

第36条 已建区管制

已建区主要指县城内和各乡镇内已经建成的城镇建设地区。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些地区应合理调整用地结构,适当提高土地的开发强度,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与公共空间,加大对棚户地区、旧城区的改造力度,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第二节 县域建设用地布局 第37条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末,全县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约为24km2。各乡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构成比例应严格按照《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予以执行。

在城镇建设中,应体现集约用地的原则,推动建设用地中心城镇集中,中心城区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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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建设用地标准按照100 m2/人计算,建设用地规模为15 km2,地方性中心城镇的建设用地标准参照《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第三级标准(即人均建设用地指标>80 m2、≤100 m2),一般乡镇的建设用地标准参照《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第二级标准(即人均建设用地指标>60 m2、≤80 m2)。

利用上犹县优良的生态景观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建设南湖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42 km2,建设用地类型主要为商务办公、酒店旅馆和体育用地。

第38条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整治农村居民点,促进有限资源的合理集中,重点推动中心村和人口大于300人的基层村庄的发展,根据村庄综合因素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其中上犹中心城区与乡镇总体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应划定为限制发展型村庄,深山地区和库区内的村庄应划定为不再保留村庄。

村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以下要求控制:以非耕地为主建设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80-120 m2;对以占用耕地建设为主或人均耕地面积0.7 亩以下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60-80 m2。村庄各类建设用地的比例构成应符合《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县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第39条 生产型公共设施布局

以上犹县城为中心,应大力发展金融(以小额金融贷款为主)、商务会议、休闲娱乐、

旅游商品集散等生产型服务设施。各乡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特征,发展具有针对性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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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机构建设模式,开工建设营前、寺下中心敬老院。抓好被征地农民、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和工业园区企业的社保扩面征缴;创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在每个乡镇建立2个以上村级劳务服务公司,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800人以上;安置“4050”人员就业150人以上;继续实施“公民职业化”工程,完成城镇职业培训2500人以上。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894套,其中新建廉租房618套,建设新市民公寓100套、人才公寓176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 加大和谐平安创建力度。以“五五”普法为载体,全面推进法治县创建试点,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积极履行政府的法律援助责任,实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覆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大力构筑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监控力度,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完善人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升级扩装县城视频监控系统,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网络建设,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和谐上犹建设。着力形成大接访、大督查格局,完善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目标考核,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降低信访率。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坚持生态立县,唱响生态品牌,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节能降耗,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土地、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争创全省生态县。进一步加强林政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林业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行以电代柴、以气代煤生产、生活方式,鼓励农村发展沼气能源。搞好矿山生态恢复和农村环境整治,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通过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矿产、竹木资源整合、开发利用力度,坚持走资源精深加工路子。抓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苗木花卉业,完成造林绿化2.78万亩。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污染整治工作,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保基础建设,提高环保监测水平,逐步对所有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实行实时、连续和在线监控。 促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加强网吧管理和整治,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建成营前、寺下、安和综合文化站;完成县级文物普查和广播电视村村通任务。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实施“名师”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切实改善办学条件;科学规划教育网点,做好教学点撤并工作,整合教育资源,集中办好县城中小学校和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全面完成二小建设,力争实现新二中秋季开学;加大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启动县结防所、皮防所迁建工程;加强中医院建设,争创全省中医先进县;加强县、乡、村三级防保网络建设,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继续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参合率92%以上;开展新农合定点药房试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举办全国性客家龙舟邀请赛和帐篷节等活动,打造户外健身品牌。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继续开展“四清理六落实”专项活动,健全城区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2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8%以上,保持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省、市综合先进县。继续做好国防动员、兵役和民兵预备役整组参建工作,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统计、审计、科技、人防、对台、民宗、外侨、气象、档案、地方志、地方红十字会等工作,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编辑本段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过去的一年,县政府围绕“三保一弘扬”总体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责权统一,简化办事流程,全力提高政府效能。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5件,政协提案113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共清理政策文件145件,精减县级行政许可项目53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8项;建立了重大产业绿色通道,提高了审批时效。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完善了政务督查机制,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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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的新期盼,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行力,为推进上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努力创新政府管理。不断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把重心放到为市场主体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解决民生问题上。进一步完善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行政管理体制,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认真办好政府信息网、民生博客等电子信息沟通平台,切实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以行政服务中心、农民服务中心为载体,延伸便民服务网络,搭建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桥梁。 努力提升政府效能。强化依法行政,努力建设公平、正义、和谐的法治社会。完善政府和政府部门管理措施,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加快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步伐。继续深化政府机关效能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督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落实奖惩措施,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 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利民、便民、惠民、富民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牢固树立忠诚于人民事业的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以守信重诺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凝聚民心;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问题,多办暖民心、稳民心、得民心的实事好事;高度重视社会弱势群体,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各位代表,今天的上犹正处于新一轮发展的上升期,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党政和中共上犹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勇立潮头的无畏气魄,扎实工作、奋力开拓,为实现上犹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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