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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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城市性质、规模发展目标与战略 ...................................... 2 第三章 县域城乡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 ........................................ 4 第一节 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 4 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 4 第三节 县域交通规划 ................................................... 10 第四节 县域基础设施统筹规划 ........................................... 10 第五节 县域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 ................................... 13 第六节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 14 第七节 县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 18 第八节 县域文物保护规划与旅游发展规划 ................................. 19 第九节 县域空间发展管制区划 ........................................... 23 第四章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 26 第一节 城市用地总体布局 ............................................... 26 第二节 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 33 第三节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及景观风貌规划 ................................. 35 第四节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 37 第五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 41 第六节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42 第七节 近期建设规划 ................................................... 43 第八节 规划实施 ....................................................... 47 第五章 附则 ............................................................ 48 附表1: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汇总表(2011年) ........................... 49 附表2:中心城区2015年建设用地平衡表 ................................... 50 附表3:中心城区2030年建设用地平衡表 ................................... 51 附表4:中心城区规划道路一览表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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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指导大名县城乡建设和发展,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

2、从城市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是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6、《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壮大中心城市促进城市群快速发展的意见》 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9、《河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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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11、《大名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12、《大名县镇村体系规划(2010—2020年) 13、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4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2年—2030年,其中:近期:2012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0年—2030年。

第5条 规划区范围

根据《河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城市规划区为大名县县域行政管辖范围。土地面积1052.98平方公里,包含大名县管辖的6镇14乡。

第6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城市性质、规模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7条 城市性质

历史文化古城,三省交界商贸物流基地,以食品加工和新型材料为主导的旅游型园林城市。

第8条 战略定位

邯郸市东部三省交界中等城市,区域商贸物流中心。 第9条 人口规模

规划确定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约为45万人。 第10条 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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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确定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约为46.74平方公里。

第11条 发展目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生产力布局,建设实力大名县;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大名县;保护生态环境,加强节能减排,建设绿色大名县。

第12条 发展战略

1、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与相邻县市的经济联系,实现产业合作和功能互补,积极推进与相邻县之间的沟通服务,成为周边地区的新核心,。

2、交通拉动发展战略:利用交通优势,将工业、企业及物流商贸沿交通干线延伸,规划大名依托现有面粉加工、花生加工企业和自身丰富的农产品资源,进一步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休闲食品制造的食品加工产业,形成集加工、包装、运输、交易、储存为一体的食品商贸物流基地,迅速提高大名经济实力。同时大名的交通优势将带动旅游服务业的蓬勃发展。

3、打造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战略:强化城市特色,建设现代化的历史文化名城,挖掘深厚的文化底蕴,培育充满活力的现代都市文化,把大名县建成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完美结合,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交相辉映,环境优美的历史名城。

4、现代城市农业发展战略:借助新兴科学技术在城市农业方面应用而迅速崛起的现代农业,规划大名依托现有农业资源,打造科研示范型城市农业、休闲观光型城市农业和生态保护型城市农业,成为大名城市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5、旅游服务业发展战略:结合大名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线路和现代城市农业,打造集吃、住、行、游、娱、购为一体的休闲观光旅游服务业,构筑“览在宋城,游在明城,玩在新城”的特色旅游体系,并以此带动大名第三产业的发展。结合大名周边市场需求和旅游资源,力争把大名打造城“短途旅游目的地”和“长途旅游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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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县域城乡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13条 县域产业发展思路

走产业化、特色化与效益化农业发展之路;走园区化、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工业经济整体水平;发展现代服务业,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空间;扩大对外开放、创自主品牌;形成紧密的一、二、三产业链、提高产业间的对接度。

第14条 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大名县的产业布局结构为“一核、五带、三区”。 一核:大名县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核心;

五带:沿313省道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带;沿束北线的生态农业发展带;沿常元线的重工业产业带;沿215省道的轻工业产业带;贯穿金滩、宋城、明城等众多旅游景点的三产发展带;

三区:以城区为中心的中部综合经济发展区;以北峰镇为中心的东南部特色农业种植及农副产品加工发展区;以杨桥为中心的西北部工业及商贸物流发展区。

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5条 县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5年,全县总人口达到90.46万人,城镇人口达到37.9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1.9%;

规划至2020年,全县总人口达到94.24万人,城镇人口达到49.53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2.6%;

规划至2030年,全县总人口达到101.49万人,城镇人口达到66.5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5.6%左右。

第16条 镇村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的五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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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体系等级结构。

中心城区:大名县城。

中心镇:杨桥镇、龙王庙、金滩镇和北峰镇。

一般乡镇:束馆镇、沙圪塔镇、黄金堤、万堤镇、王村镇、西付集镇、张集镇、大街镇、旧治镇、西未庄镇、铺上镇、红庙乡、营镇乡、孙甘店乡、埝头乡。

中心村:共规划24个中心村。 基层村:共规划56个基层村。 第17条 城乡职能结构

城乡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职能层次 城镇名称 职能类型 中心城市 大名城区 金滩镇 龙王庙 中心镇 杨桥镇 工贸型 北峰镇 万堤镇 铺上镇 西未庄 旧治镇 沙疙瘩 大街镇 西付集镇 一般乡镇 王村镇 束馆镇 黄金堤 张集镇 埝头乡 红庙乡 孙甘店乡 营镇乡 农贸型 旅游型 工贸型 工贸型 综合型 旅游型 商贸型 城镇性质 运河古道上的大名府城,三省交界地区商贸物流枢纽城市,以发展现代农业与旅游服务业为主的生态宜居城市。 县域东北部次中心,以发展旅游服务和食品加工为主 县域南部次中心,以发展运输和商贸物流为主 县域的西北部次中心,农业以小麦玉米种植为主,发展养 殖业;工业则以农产品加工为主 县域东南部次中心,农业以花生油料种植为主,工业以发 展面粉加工为主 以发展装备制造、轻纺服装、商贸物流为主 以发展精细化工、绿色化工为主 农业以蔬菜种植为主,同时发展养殖业 以发展设施蔬菜种植、商贸业和交通运输业为主 以发展纺织印染、粮油加工、物流运输为主 以发展旅游服务为主的城镇 以发展商贸物流、服装加工及工艺品为主 农业以水果生产为主,工业以水果加工、柳编加工为主 以发展设施农业、花生种植和发展养殖为主, 以大蒜种植和养殖业为主 以设施农业、花生种植、花生露加工及棉纺加工为主 以花生种植及面粉加工为主 以大蒜种植为主 以花生加工为主 以发展养殖和大棚蔬菜种植为主 第18条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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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县域城镇的空间结构为指状空间布局结构。

“掌心”:中心主城区,形成北至邯大高速,南至卫河,西至大广高速公路,东至106国道的城镇发展核心区。

“大拇指”:依托束北线形成的城镇发展带,贯通西付集和龙王庙两个镇。 “食指”:依托313省道形成的城镇发展带,包括龙王庙、孙甘店和北峰三个“指肚”以及南李庄花生油料市场和龙王庙蔬菜批发市场。

“中指”:依托营东线形成的城镇发展带,包括大街、红庙、金滩镇以及金滩工业园区。

“无名指”:依托215省道形成的城镇发展带,包括万堤、黄金堤以及万堤工业园区和商贸综合市场。

“小拇指”:依托常元线形成的城镇发展带,常元线为血脉,贯通起铺上、杨桥和沙疙瘩三个乡镇,铺上化工园区和沙疙瘩工业园区。

第19条 分区发展指引

规划将大名县全县划分为三个经济区:以城区为中心的中部综合经济发展区、以杨桥镇为中心的西北部工业及商贸物流发展区、以北峰镇为中心的东南部特色农业种植及农副产品加工发展区。

第20条 镇区建设指引 1、杨桥镇区

重点向东向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2.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4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两轴、两区”,依托常元公路、郑南公路两条城镇发展轴线,形成北部居住生活区、南部商贸物流区。

2、沙圪塔镇区

重点向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56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两区一带”,以大广高速界线,分为东部居住综合服务区和西部工业区;沿常元公路东段形成公共设施综合服务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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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龙王庙镇区

主要向东、向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2.1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52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轴三区”,以106国道为发展轴线,东侧为西部旧城改造区,东南部新区,东北部为综合商贸区。

4、金滩镇区

主要向东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2.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心、四区”,“一心”为镇区综合服务及旅游服务中心,“四区”为北部回民特色居住区,南部旧城改造区,西部新区以及东南部金滩工业园区。

5、北峰镇区

重点向南、向东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9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28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两轴、两区”,“两轴”是指环绕镇区的省道313以及王卞线两条对外交通联系轴线;“两区”为西部生活居住区和东部物流工业区。

6、万堤镇区

重点向南、向东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92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四轴、三组团”,“四轴”是指环绕镇区的省道215、西吴线、店万线以及后王线等对外交通联系轴线;“三组团”是指西部的居住组团、西南部的仓储物流组团和东南部的装备制造工业园组团。

7、束馆镇区

以填空补齐和旧城改造为主,改善镇区结构松散的现状并适当向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两轴、四区”,“两轴”是以贯穿镇区的束北线以及王卞线为发展轴;“四区”是指西北部的居住新区、东北部的综合服务区、西南部的旧城居住区以及东南部工业区。

8、西未庄镇区

镇区搬迁至大广高速以南的未村。2030年规划人口1.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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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156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心、两区”,“一心”指镇区的综合服务中心;“两区”指西部旧村改造区和和东部新区。

9、旧治镇区

以填空补齐和旧城改造为主,改善镇区结构松散的现状并适当向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心、三片区”,“一心”为镇内综合服务中心;“三片区”为镇区主要道路分割而成的西北部居住片区、东南部居住片区以及东北部的商贸片区。

10、王村镇区

主要向东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带、两片”,“一带”为依托后王线形成的商业景观带;“两片”为东部居住片区和西部服务片区。

11、大街镇区

镇区搬迁至邯大高速以北张谷村南部。2030年规划人口达到1.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68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轴、两片”,“一轴”为依托邢九公路形成的发展轴;“两片”为东部综合商贸区、西部居住区。

12、黄金堤镇区

主要向东、向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68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核、三轴”,“一核”黄金堤镇综合服务中心;“三轴”环绕镇区而过的西吴线、215省道等三条对外交通干道形成的发展轴。

13、张集镇区

主要向西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带、两区”,“一带”为依托从镇内北侧而过的从峰线形成的城镇商贸发展带;“两区”为主要道路分割形成的西部居住新区和东部旧城改造区。

14、西付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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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向东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68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两轴、两片”,“两轴”为束北线和金韩线形成的发展轴,“两片”为东部居住片区和西部服务片区。

15、铺上镇区

主要向东、向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达到1.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带、两组团”,“一带”为依托常元线形成的商贸发展带;“两组团”为北部居住组团、南部化工园区组团。

第21条 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2030年大名县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为169.46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3.87平方米,建设用地46.74平方公里;建制镇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总建设用地25.92平方公里;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总建设用地41.88平方公里;工业聚集区建设用地27.3平方公里。

第22条 城乡用地结构

2030年大名县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建设用地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H 其中 特殊用地 采矿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水域 E 其中 农林用地 其他非建设用地 合计 城乡用地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乡用地比例(% ) 16946 14184 1843 538 30 235 116 88393 1264 87099 30 150339 16.09 13.47 1.75 0.51 0.03 0.22 0.11 83.91 1.20 82.68 0.03 10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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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功能;其二位于阳平路与兴达路交口以东,兴大路两侧,利用环城水系及其周边开阔的场地空间,培育文化创意、公共娱乐、休闲游憩、青少年及老年活动等功能。

(2)片区级文化设施:在各片区中心位置相对集中地布置片区级文化娱乐设施,作为片区的主要文化功能支撑和对县级文化设施的重要补充。

(3)社区级文化设施:在各社区中心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要。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41.32公顷,人均用地0.92平方米。 第65条 教育科研用地

现状教育科研设施集中在城区的西北部相对集中的区域,地点是大名一中的周围区域。按照人口分布布局中小学、幼儿园。旧区改建时,应保证就学半径内中、小学的合理容量。新建居住区的中小学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与居住区建设同步完成。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19.03公顷,人均用地2.65平方米。 第66条 体育用地

规划完善的体育设施,并进行三级配置:县级体育中心、片区级体育设施、社区级体育设施。着重考虑为城市居民服务的公益性、群众性的体育设施。

(1)县级体育中心:规划了建设一座现代化县级大型体育场,地点一处在平安大街与北京路交汇处,结合文教区统一布局,争取使其成为举办省级比赛的场所;规划一处体育馆于北京北路与京府路西北侧,是开放性综合性体育场馆。

(2)片区级体育设施:各片区建设中小型体育场馆。

(3)社区级体育设施:完善各社区体育设施,社区级体育设施按照配建标准建设,确保每千人享有500平方米的健身活动场所。鼓励学校、单位的体育场地和设施向社会开放,满足市民日常健身活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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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体育用地10.75公顷,人均用地0.24平方米。 第67条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积极建设以现代化大型综合医院为核心、专业医院为辅助、防疫保健站为基础的县级、社区级二级卫生医疗系统。

规划在南部阳平路中段设置一所综合医院,规模在1000床以上。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内现有医疗卫生设施,同时结合片区中心布局200床规模的医院。结合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级医疗、防疫和保健中心,满足市民就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完善紧急救治网络。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31.17公顷,人均用地0.69平方米。 第68条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现状主要位于古城内及南二环与滨河路西北侧,规划布置县级社会福利院和救助管理站。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第69条 布局原则

1、合理配套原则: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与城市发展方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口分布相适应。

2、分级设置原则: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依据城市功能和规模分级设置,满足城市不同层次的需求。

第70条 布局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等级分明、分布合理、功能完善的商业服务业体系。商业服务业中心分为三级:县级中心、片区中心和社区中心。

1、县级中心

为整个大名县城提供商业服务、商务服务、娱乐康体以及公用设施配套网点等的配套服务设施,这一级中心的功能主要辐射城区范围。

2、片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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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各片区提供商业服务、商务服务、娱乐康体以及公用设施配套网点等配套服务设施,这一级中心的功能主要辐射本片区范围,一般服务人口在10万人左右。

3、社区中心

社区级商业服务业中心主要分布在各功能片区内,配套社区级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一般服务人口在3万人左右。

第71条 规划布局

规划对全县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梳理和完善,形成三级商业中心:县级商业中心、片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

(1)县级商业中心:共设置三处县级商业中心。

①提升大名府路(府西街—贵乡街段)和京府街(大名府路—天雄路)所形成的传统商业服务业中心,完善各项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②在北部新城区北京北路以北,京府路以东形成重点培育面向区域的现代商业、金融、服务中心。

③完善为大名香油城、大名农机市场和京府商贸城等批发市场配套的各项商业服务设施,将之打造成为大名特色商品批发市场,使其不但服务于城区及县域,在三省交界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批发市场。

(2)区级商业中心考虑大名南湖公园、北湖公园、植物园和宋故城的旅游开发建设,以及京府工业区的建设,并结合均衡的原则布置片区级商业中心。

(3)社区级商业中心主要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商业服务设施为主,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均衡布置。

规划中心城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11.02公顷,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的6.65%,人均用地6.91平米。

4、工业用地规划 第72条 布局原则 1、布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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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区东侧215省道(五得利大街)以西的工业企业向京府工业企业搬迁,通过经济杠杆置换出中心城区。

(2)城区周边的工业用地向京府工业区集中。 第73条 规划布局

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实行“退二进三、退二还绿”的战略部署,规划期内有计划地搬迁对城区生活居住有污染有干扰的工业企业,搬迁至城区东南部的京府工业区内。整个工业按照不同的工业门类分为三区域:食品产业区、装备制造区、新材料产业区。

规划工业用地933.8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98%,人均20.75平方米。 5、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第74条 规划布局 规划建有两处物流区:

(1)规划在中心城区的西南角,府南路以南,兴大街以西,南二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结合大广高速下道口建设一处物流园区。

(2)规划在工业区的西侧,富强路以西,建成路以东,中兴东路以南,泰安路以北,建设一处为工业区服务的物流园区。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145.4公顷,占规划城区建设用地的3.11%,人均用地3.23平米。

第二节 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第75条 对外交通 1、公路系统

规划邯大高速公路为大名预留1个出入口,此出入口位于215省道与邯大高速交汇处,距离现状城区7公里;现状大广高速公路,在阳平路与平安大街交口向西一公里处设置下道口。高速公路至市区的引线,应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省道215与城区东外环线相连,省道313通过西外环线和南外环线穿过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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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丛峰线穿故城遗址与北环路相接; 乡道西吴线穿过北环路与城区万大路衔接; 2、对外货运枢纽

规划两处物流中心,一处依托打光高速下道口,布置在中心城区的西南角;一处依托京府工业区布置在工业区的西侧。

第76条 道路等级

中心城区道路网采用以方格网为主,环路和放射路相结合的方式,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级别构成。

第77条 道路网结构

建立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络。

快速路:西环路、北环路、东环路、泰民路是中心城快速路系统,用以实现过境交通的快速通达,并隔离货运交通。

主干路:规划“七横八纵”主干路方格网骨架,其中七横为:广达路、北京路、天雄路、大名府路、府南路、阳平路、南二环路;八纵为:平安大街、元城街、京府大街、贵乡大街、五得利大街、园中街、园东街、园区街。

次干路:规划的次干路在道路网络中起到集散分流主干路交通的作用,是分区内部出行主要道路。

支路:规划城市支路是城市交通运行的微循环系统,担负了次干路和主干路交通的集散作用,也是居住区、商业区、办公区的内部相互联系的道路。

主次干道间距原则上控制在550—800米之间,但是由于部分已建成道路间距过短,对于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的缓解不利,故而务必实施严格的交通管理,保障道路畅通。城市次干路和支路间距控制在200—350米之间。

第78条 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1、非机动车道路系统:规划城市主次干道的非机动车道主要承担城市的非机动车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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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门站位于园中路南段,占地2公顷;天然气储配站位于城区西北角,储配站占地约3.0公顷;在门站和储配站各建天然气汽车加气站1座;根据用户的性质和地理位置选择区域或专用调压站,占地10-60平方米/座。

4、管网布置

燃气管道尽量避免在快车道下,一般布置在人行道或慢车道下,在个别狭窄道路,可考虑布置在绿化带内。

第93条 供热工程规划 1、热源规划

中心城区在西南、东北部建设2座大型区域锅炉房,锅炉房占地4公顷。 2、热负荷预测

规划2015年县城集中供热热负荷290MW,2020年县城集中供热热负荷521MW, 2030年集中供热热负荷879MW。

3、热网系统规划

规划建议热力管网采用枝状为主的布置方式,管道地下敷设,长距离输送时采用架空敷设。

第94条 环卫设施规划 1、生活垃圾总量预测

垃圾产量按人均1.0千克/人·日计, 2015年城区垃圾产生量约为260吨/日;规划期末城区垃圾产生量约为460吨/日。

2、垃圾填埋场

大名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旧治乡李六台村,规划原地扩建日处理量达到460吨。城区特种垃圾焚烧厂设置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在其内配建特种垃圾焚烧厂一处。

3、垃圾转运站

小型转运站每2-3平方公里设一座。占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2030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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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城区共建设垃圾转运站20座。2015年杨桥、金滩、龙王庙各建垃圾转运站1座。2030年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各设置1座垃圾转运站。

4、公厕

中心城区按3座/平方公里建设公厕;主、次干路500~800米设1座公厕,支路800~1000米设1座公厕;工业区可适当减少公厕数量。

第五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95条 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大中型工矿企业防洪标准定为50年一遇,中心镇区、一般乡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县城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50-100年一遇洪水有出路,超标洪水不进入县城。

2、防洪措施

加高加固城区西侧漳河大堤,建设分洪口南侧导洪堤,沿城区东南外环路外侧建设阻洪堤,阻止洪水进入城区,堤顶高程为设计水位加超高1.5米;北部及、东部地势较低的区域,地面高程适当填高,建设区域地块及道路路面高程均应高于泛区洪水位0.5米。在城区东部留有大于2.5公里的特大洪水行洪通道。

开挖整修引河,使其保证50年一遇洪水通过。在引河与中心城区南、北环路交叉处建设节制闸,泛区运用时,阻挡外来洪水进入城区。在北环路与引河交叉处、城区东北部建设排水泵站,排除中心城区雨水,防止内涝发生。

第96条 消防规划

1、中心城区建设6座消防站,其中一座为特勤站兼消防指挥中心,在杨桥镇、龙王庙、金滩镇、北峰镇4个中心镇各建消防站1座,并按二级站级别配备相应消防设备。

2、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管网。市政消火栓,应沿着道路两旁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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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距不应超过120米。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150毫米或100毫米和两个直径为65毫米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应有100毫米和65毫米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

第97条 抗震规划

县域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要按七度设防;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单位和生命线工程要按八度设防。设计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县城避震疏散场人均不小于1.5平方米,建制镇(乡)人均不小于3平方米。 第98条 人民防空规划

战时留城40%的比例,留城人数18万。按人均1.5平方米掩蔽工程计算,需掩蔽工程27万平方米。

第六节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99条 规划目标

环境污染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工业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城乡总体环境质量优良,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

第100条 全县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地下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名泛区,城镇建设区。 第101条 中心城区环境规划 (1)大气环境

依据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96中环境质量区划分原则,中心城区全部为二类环境区,执行二级大气标准。

(2)水体环境

203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依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关于水环境质量分区划分的原则,漳河、卫河、小引河、环城水系等主要河渠城区段景观用水环境功能区执行IV类标准。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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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其他沟渠、城区排水及一般景观用水环境功能区执行V类标准。

(3)噪声环境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规定,中心城区噪声标准分为4类,无国家规定的特殊噪声要求的功能区。

(4)固体废弃物

规划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

第七节 近期建设规划

第102条 建设目标

将大名县建设成综合实力更强,产业结构更优,城镇化水平更高,生态环境更加宜人,幸福生活指数更高的现代化中等城市,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103条 人口规模

2015年县域总人口90.46万人,城镇人口37.90万人,城镇化水平41.9%;其中,中心城区26万人,建制镇镇区11.90万人,农村人口52.56万人。

第104条 建设规模

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为130.8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29.39平方公里(含大名工业区),各建制镇镇区总建设用地15.72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63.12平方公里;工业聚集区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不含大名工业区)。

第105条 城乡建设重点 1、新农村建设

近期共建设35个新农村,搬迁村庄347个,近期建设的新农村,应编制建设规划,按规定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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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近期规划村庄一览表

乡镇名称 大名镇 杨桥镇 金滩镇 龙王庙镇 万堤镇 束馆镇 西未庄乡 旧治乡 沙圪塔镇 王村乡 大街乡 黄金堤镇 张集乡 孙甘店乡 营镇 西付集镇 埝头乡 北峰镇 红庙乡 铺上乡 合计 乡、村庄名称 镇区、霍庄 镇区、金马、金程 镇区、赵站 镇区、田六店、栗庄 镇区、冢北 西未庄、韩道 旧治 镇区、儒家寨 王村 大街、王董、韩赵 镇区、马时庄、南盘、王乍村、迤庄 镇区、劝善 孙甘店、小村、前营 营镇、何庄、前常村 镇区、户村 埝头、清水湾 镇区、丛善楼 红庙、朱庄 铺上、恒安、永安 35 迁并村庄 57 16 15 11 25 13 13 19 15 8 23 21 16 12 11 14 8 12 18 20 347 2、基础设施建设

近期交通设施近期规划

公路名称 邯大高速 邯大高速连接线 大广高速 大名南连接线 大广高速 大名北连接线 大广高速 出城口拓宽 北埝线 营东线 王村线 起止点 邯郸至大名 大桂村至县城 南环岛至S215线 肥馆公路大名段 大广高速至南环岛 北刘店至埝头 营镇至东门口 铁炉庄至魏县 长度(KM) 34.8 5.3 7.3 9.1 0.89 20.8 4 7.7 宽度(M) 全宽 车行道宽 45 34 45 30 45 18 18 18 24 24 24 12 24 7 7 9 路面结构 及类型 公路等级 沥青混凝土 高速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一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一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二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一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三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三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三级公路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各新农村应建设1所小学、1所幼儿园、1—2个村卫生室、1处文化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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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中心村应设置小型市场、养老福利设施。

4、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交通

重点改造近期建设的12个新农村的道路。改革现有城乡客运管理模式,设置通往12个新农村的公交线路、公交车停靠点。

(2)电力设施

近期12个新农村均建设10KV开闭所。架设大寨-大名220kv变电站220kv电力线,新建红庙、丁庄110kv变电站,新建金滩镇、沙圪塔35kv变电站,对里店、龙王庙、杨桥110kv变电站进行增容。

(3)通信设施 ①电信

加快建设超大容量、技术先进、灵活高效、安全可靠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由单纯解决电话业务而构建的窄带接入网向融合多种手段、能够提供多种多样综合业务的宽带接入网方向转变。规划电话普及率达到75%,电话终端数量达到19.2万部;宽带百户普及率达到40%,宽带用户达到10.26万户。近期建设的中心村每村建设1处电信服务点。

②邮政

每个新农村建设一个三农服务站,实现邮件当日送达大名分局。 ③有线电视

大力推进近期新农村有线工程建设,提高有线电视普及率,到2015年有线电视普及率达60%。

(4)给水设施

建设南水北调输水管道,在县城西北部建设以南水北调为水源的地表水厂,规模2.5万立方米/日。大名县饮用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浅层水污染区、高氟区、苦咸水区,考虑共建共享,多村联建供水站已建设16座供水站,近期建设未城、张集2座供水站。

(5)排水设施

近期铺上和徐杨庄各建设一座小型污水处理厂,新农村可因地制宜地建设地埋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中心镇采用雨污合流截流制,其余村庄采用雨污合流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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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制。

(6)供热、燃气设施

自邯郸-邢台铺D508管道接线分输站、铺设D273管道至县城门站,建设大名门站。每个新农村采用地源热泵、生物质能等作为供热热源,采用集中供热。有条件的镇村,尽量利用企业余热作为供热热源。每个中心村建设一座液化气配送站。

(7)垃圾处理设施

乡、镇政府驻地均按照2-4平方公里设一座垃圾转运站,近期建设10座垃圾转运站,每个新农村按照70米服务半径设置垃圾收集点。

(8)消防设施

近期建设龙王庙、金滩镇消防站各1座。 5、产业聚集区建设

大名京府工业园区在现有工业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做大做强现有工业区。金滩工业园区、铺上化工园区(城西工业区)、万堤工业园区、沙圪塔粮油物流及纺织印染园区等四个工业聚集区处于起步阶段,重点进行起步区的建设,配套好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将来的大规模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106条 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区域

1、新城区建设。北部重点做好行政中心及其周边北湖公园、艺术中心、图书馆等重点地区的打造;东北部重点做好植物园及其周边的温泉度假村等旅游服务业的打造。适时启动龙西工业区的建设,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现代服务业;东北部重点做好偏店新组团的开发建设。

2、工业区建设。加大京府工业区的建设力度,依托现有的食品加工、新材料等企业,进行产业链招商、按工业类型分区建设,加大工业区道路、供水、污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近期重点发展南二环路以北,阳平路以西区域的建设。

3、局部改造。主要指老城区,主要是明城及其周边区域的改造,包括条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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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的城中村改造,以及因此带动的周边用地调整改造,逐渐形成各项设施完整的级配体系。

4、功能调整。主要包括城市周边污染工业的搬迁改造,积极采取“退二进三”、“退城进区”、“腾笼换鸟”等措施,加快推进城区周边企业的搬迁改造,有效解决中心城区污染问题。

第八节 规划实施

第107条 规划法制化

1、健全规划法律体系,树立县域城乡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2、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及时深化城乡总体规划成果,并通过编制实施性的规划,如控制性详细规划将之转化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法规性文件。

3、强化城乡总体规划及各法定层次规划的法律地位,提升城乡总体规划执行主体的法律地位的层次。

4、加强城乡规划立法,尤其加强对于城市五线的立法控制。 第108条 区域协调

1、消除行政界限障碍,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关系协调,建立与资源环境、产业协作、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规划管理机制。

2、建立大名县与冀中南经济区和中原经济区的协作关系。 3、强化中心城区与邯郸市中心城区的协调,实现同城化发展目标。 第109条 城乡统筹

1、逐步消除城乡在土地、户籍、就业等方面的二元管理的体制障碍,统筹城乡发展。

2、依据总体规划空间管制规定,严格管理中心城区、工业聚集区、城镇、乡村建设用地使用。

3、鼓励人口、工业向城镇集中,保持农村地区良好生态环境。 第110条 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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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城乡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2、强化与城乡公共社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的协调,保障城乡基础功能的顺利发挥。

3、以提升城市整体投资环境为目标,建立政府部门之间政策制定的协调机制。 第111条 公众参与

(1)采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增强城乡总体规划公开透明的力度和公信力。 (2)增强全县人民规划意识,提高遵守、执行总体规划及有关法规的自觉性。 (3)设立监督机制,将公众参与引入规划编制、管理的各个阶段。

第五章 附则

第112条

本规划由大名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需要调整时,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 第113条

本规划文本、图纸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14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2008年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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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汇总表(2011年)

序号 1 用地代码 R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2 A 其中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宗教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商务设施用地 3 B 娱乐康体用地 其中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其它服务设施用地 4 5 6 7 M W S U 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化与广场用地 8 G 公园绿地 其中 防护绿地 广场用地 小计 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2(hm) 1079.2 117.1 30.89 2.52 62.06 0.25 12.68 0.95 3.88 3.87 108.59 103.33 0.67 2.28 2.31 413.55 11.61 201.26 9.94 38.81 35.17 0 3.64 1980.06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54.50 5.91 1.56 0.13 3.13 0.01 0.64 0.05 0.20 0.20 5.48 5.22 0.03 0.12 0.12 20.89 0.59 10.16 0.50 1.96 1.78 0.00 0.18 100.0 人均城市建设用2地面积(m/人) 65.79 7.16 1.89 0.15 3.79 0.02 0.78 0.06 0.24 0.24 6.64 6.32 0.04 0.14 0.14 25.28 0.71 12.30 0.71 2.37 2.15 0.00 0.22 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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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r7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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