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通高速公路路基交工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24-01-21 08:3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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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通高速公路二分部路基交工验收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统一咸通高速公路二分部管段内路基工程交工验收各项工作,严把交工验收质量关,确保交工路基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和交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规定,同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部成立交工验收小组,由项目总工王利民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由各工区技术人员及各协作队伍技术人员组成。

3、路基交工验收由各协作队伍根据完成段落自行组织并上报成型段落,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二、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2、《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通部交公发〔2004〕446号);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4、《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5、《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7、《咸宁至通山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路基、路面工程);

8、咸通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检测有关《合同文件》等。

三、路基交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交工路段的路基宽度、压实度、中线位置、路床顶面高程、横坡度、平整度、弯沉、边坡坡率及边坡修整必须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挖方段交工验收段落必须保证临时排水通畅;

3、填方路段边坡绿化、防护工程或急流槽还未完成的必须按要求设置具有防冲刷功能的临时排水设施;

4、结构物台背回填符合质量要求,资料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能进行该段路基的交工验收。

5、涵洞洞口(八字墙、一字墙)必须完成,路基防护、排水等工程不要求施工完毕。

6、根据实际情况,每次交工路基长度建议不少于1Km,最少不能少于0.5Km(特殊路段除外)。并宜安排连续、整段地交工。

7、所提出的交工路段的自检资料必须齐全。 四、交工验收检测项目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路基交工验收的实测项目包括:压实度、弯沉、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横坡、边坡和路基外观质量鉴定。详见下表:

项次 1 2 3 4 5 6 检查项目 压实度 弯沉值(0.01mm) 纵断面高程(mm) 中线偏位(mm) 宽度 平整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96 L0≤180(1/100mm) 10,-15 50 YH两点 不小于设计值 ≤15 用尺量每200m测4处 3m直尺每200m测4处×10尺 检查方法和频率 每200m每压实层测4处 按后附文件执行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全站仪每200m测4断面,弯道加HY、7 8 横坡(%) 边坡 ±0.3 不陡于设计值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检查每200m4处 为全面测定路基填料及压实质量,增加路基检测,由项目部统一协调配备1台单桥车进行路基弯沉值检测。

五、交工程序

各工区管内路基协作队伍在完成路基施工后,按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的项目和频率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交工路段的施工资料、自检评定资料上报项目部工程部,待自检合格,确认符合交工条件后通知业主有关人员、路基施工单位、路面施工单位参加现场交验。

六、路床交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资料准备

各工区管内路基协作队准备好水准点一览表、导线点一览表、逐桩坐标表、路床顶面高程计算表(纵向按20米间距,并加设ZH、HY、QZ、YH、HZ点,横向按高程检测布设点进行计算)等资料,并准备足够的空白检测表格,供路床交工验收时使用。

(二)现场准备

各工区管内路基协作队须对拟交工路段全面恢复路线中桩、边桩,包括整公里和百米桩,中桩埋设必须牢固,确保能重复使用。供交验时使用的中桩间距20m,ZH、HY、QZ、YH和HZ点各加设一桩,横断面按设计车道线布设高程测点,(整体式路基同一断面左右幅各至少四点,分别按距中桩1m、5.5m、9.25m、13m布设)。分离式路基同一断面左右幅各至少四点,分别按测设线、距测设线4.5m、8.25m、12m布设。各工区管内路基协作队伍须提前放线,用石灰线明确标识上述线位和点位。

(三)仪器及试验设备准备

1、水准测量(全自动水准仪)仪具:由项目测量组准备。 2、导线及中线等放线仪器,由协作队伍或项目部测量组准备。 3、弯沉测试设备:弯沉车和弯沉仪由项目部提供,弯沉车轴载标定由项目试验室负责;

4、压实度检测仪具:项目部试验室准备灌砂法现场检测压实度的设备2套(含辅助材料)。

5、路基特异点检测:由协作队伍自行配备1台18T或以上三钢轮压路机进行特异点检测。

6、其它测量设备: 30M钢尺、5M钢卷尺、3M直尺、塞尺、坡度尺、水平尺等测量设备由项目部测量组及试验室准备。

7、所有仪器、仪具须按规定经检验单位校验合格,并提供检校合格证。

(四)主要工作人员准备

路基交验的各项检测结果由路基协作队、项目经理部、驻地办、总监办、总经理部、业主及路面施工单位共同记录,检测完成后分别在有关检测表上签字确认,由项目部负责整理交工资料。

七、路床交工验收

现场进行路床交工验收时,检测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王利明带队,并由相关部门采集相关数据。

路床现场交验一般分三个小组,即试验组、测量组和内业组;单个小组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为:

1、试验组

主要工作是负责检测压实度和弯沉。由试验室主任邹素云牵头负责,路基、路面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项目部试验人员具体进行试验。

(1)压实度检测

根据规范,压实度采用灌砂法测定,按照双车道200M检测4处的频率进行检测。压实度检测完成后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计算该路段的压实度代表值,并按评定标准要求对交工路段进行评定。

(2)路基弯沉值检测

弯沉检测采用后轴重100KN的标准车(单后轴双轮的载重车,其后轴轴载为100±1kN,一侧双轮荷载为50±0.5kN,轮胎接地压强为0.70±0.05MPa,单轮传压面当量直径为213±0.5mm,轮隙宽度应满足弯沉仪测头伸入的要求)进行测量。检测频率为每车道每50m测两点,相邻车道检测断面应错开设置,弯沉车检测平面位置为:弯沉车测定位置为边轮距中心桩1.5m处,或路基外缘(边桩)1.5m处。非不利季节弯沉代表值(弯沉代表值=测量弯沉值的平均值+2×标准差)不得超过180×10-2mm。

评定时,以每一验收段落的弯沉代表值是否大于规定值来判定该路段是否合格,不能以单点弯沉值作为判定依据。当出现少量单值大于设计值时,应作为特异点处理。

2、测量组

主要负责检测中线、高程、宽度、平整度、横坡,由项目部测量组组长蒲乐迈负责进行测量,协作队施工测量人员、各工区测量人员、路面施工测量人员配合完成。

(1)首先完成中线放线测量,测定中线偏位情况。每200m测4个断面,弯道加测ZH、HY、QZ、YH、HZ等点位。

(2)纵断面高程测量。利用经过复核并已确认的中桩,按照规范规定,每200m测4个断面,曲线段增加为每20m测1个断面,检测结果与计算的设计值相比较,偏差不超过+10mm、-15mm。

(3)横坡测算。每200m测4个断面,与纵断高程测量同时进行,用同一断面的最近点、最远点的实测高程和平距计算横坡,允许偏差±0.3%。

(4)宽度测量。利用经过复核并已确认的中桩,用长钢尺从中桩处向路床左右方向(应与路中线或路中线的切线垂直)进行测量,分别检查路床左右半幅宽度是否达到要求,每200m测4处,要求实测值符合设计值。

(5)平整度测量。使用3m直尺,在路基左右幅每200m测量2处×10尺(沿路线纵向连续量测),允许值为15mm。 以上各项检查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加密检测。

3、特异点检测

由路基协作队、项目部、总经理部、驻地办、总监办及业主共同检测;首先用三钢轮压路机对交验路段逐车道进行全程中速(3Km/H)行驶,当钢轮轮印深度超过2mm地段,即为不合格特异点。由现场检测人员记录并用石灰圈定范围,再通过试验判定检测结果。

4、内业组

(1)现场所有的测量和试验数据,由各方共同记录,检测完毕应由路基、路面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共同在现场签字确认原始数据。

(2)采集的数据由交验小组整理汇总、评定,在48小时内出具报告。评定合格的路段在24小时内完成路基、路面施工单位和监理的签字工作,即完成路床交接验收工作。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交验小组酌定。

咸通高速公路二分部项目部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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