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考题及答案

更新时间:2023-03-08 06:30:2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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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测试题

一.单选(20分)

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C ) A.国有企业 B.私营企业 C.合伙企业 D.外商投资企业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属于( D )

A.本国企业 B.外国企业 C.居民企业 D.非居民企业

3.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销售货物所得,按照( B )确定 A.合同签订地 B.交易活动发生地 C.销售方注册所在地 D.购买方注册所在地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所得税税率为( B )。 A.25% B.20% C.15% D.10%

5.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 B )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A.全部资产原值 B.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 C.关联方购买价格 D.全部资产历史成本

6.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 A )所得 A.股息 B.投资 C.红利 D.清算

7.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 A )确定。

A.公允价值 B.交易价格 C.市场价格 D.重置完全价值

8.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 B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A.期初即期 B.期末即期 C.期初同期 D.期末同期

9.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 C )的部分,准予扣除。

A.工资总额2% B.计税工资总额2% C.工资薪金总额2% D.薪金总额2%

10.甲企业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为100万元,该公司按照( D )万元予以税前扣除,该公司。

1

A.60 B.100 C.240 D.20

11.甲公司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1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支出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200万元,该公司应按照( B )万元予以税前扣除。 A.150 B.200 C.120 D.50

1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D )

A.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5%、准予 B.销售(营业)收入14%、准予 C.销售(营业)收入15%、不得 D.销售(营业)收入15%、准予

1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B.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也准予扣除。 C.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得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准予扣除。 D.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得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也不得扣除。

1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不得扣除。 B.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不得扣除。 C.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扣除。

D.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15.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 B )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A.区级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16.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 D )为计税基础。

A.重置成本 B.可变现净值 C.公允价值 D.历史成本

17.下面哪项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 A )。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

1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C.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D.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

E.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

19.下列关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说法正确的是( B ) A.房屋.建筑物,为10年;

B.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C.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4年; D.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5年; E.电子设备,为2年。

20.企业从事( C )项目所得,减半征收所得税

A.坚果的种植 B.水产品初加工 C. 海水养殖 D.远洋捕捞

二、多选(40分)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CD )。 A.股份有限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合伙企业

2.居民企业,是指(ABCD)。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事业单位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D.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3.非居民企业,是指( BD )。

A.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B.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未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4.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ABCD)。

A.企业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3

5.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ABCD)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A.生产经营 B.人员 C.账务 D.财产

6.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这里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ABCD )

A.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B.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C.提供劳务的场所

D.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7.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所称所得,包括(ABCD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A.销售货物所得 B.提供劳务所得 C.转让财产所得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8.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ABD )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C.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9.某企业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有可能是(ABCD) A.25% B.20% C.15% D.10%

10.下面有关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法正确的是( ABCD)。 A.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C.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

D.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为15%

11.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和(ABCDE )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B.利息收入;C.租金收入;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E.接受捐赠收入

4

12.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 ABD )

A.应收账款 B.应收票据 C.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D.债务的豁免

13.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ABD) A.股权投资 B.存货 C.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D.劳务以及有关权益

14.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ABCD)取得的收入。 A.原材料 B.包装物 C.低值易耗品 D.其他存货

15.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ABCD)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A.生物资产 B.无形资产 C.股权 D.债权

16.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ABCD)等收入。 A.存款利息 B.贷款利息 C.债券利息 D.欠款利息

17.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ABC )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A.固定资产 B.包装物 C.其他有形资产 D.无形资产

18.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ABCD)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A.专利权 B.非专利技术 C.商标权 D.著作权

1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ABCD)、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A.资产溢余收入 B.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C.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D.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20.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ABC)

A.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C.企业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D.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

三.改错(10分)

1.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不得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错 将“不得”删除

2.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错“投资”改为“被投资”

5

3.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对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对

5.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对

6.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原则,除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错 “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

7.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交易价格确定收入额。

错 “交易价格”改为“公允价值”

8.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债权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错 “债权”改为“权益”

9.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实际收到收益款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错 “企业实际收到收益款项”改为“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

10.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对

四.计算题(10分) A企业于2014年1月2日新购入一台专用于研发的设备,其原价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1%。

要求:计算A企业2014年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分不同情况计算)

根据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A企业可选用直线折旧法或者缩短折旧年限、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税前扣除。

1.直线法:

月年折旧率=(1-1%) ÷(10×12)×100%=0.825% 2014年折旧额=200×0.825%×11=18.15(万元) 2.缩短折旧年限:

月年折旧率=(1-1%) ÷(10×60%×12)×100%=1.375% 2014年折旧额=200×1.375%×11=30.25(万元) 3.双倍余额法:

年折旧率=2÷10×100%=20%

6

2014年2月至2015年1 月应提的折旧额=200 ×20%=40(万元) 2014年应提的折旧额= 40÷12×11=36.67(万元)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10÷(10+9+8+7+6+5+4+3+2+1)×100%=18.18%

2014年2月至2015年1 月应提的折旧额=200 ×(1-1%)×18.18%=36(万元) 2014年应提的折旧额= 36÷12×11=33(万元)

五.综合实务题(20分)

(答题时,若以元为金额单位,则不保留小数)

某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生产A视听产品,市场销价1万元/台(不含税),A产品单位成本0.6万元/台;2012年计提并支付符合税法税前扣除规定的工资1000万元;2012年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9000万元。2012年内发生过以下业务(题中业务若涉及视同销售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1.对下述业务做出会计分录。

2.假设该企业2012年度按会计上利润总额200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所得税年度申报,请就下述业务,在进行会计处理的同时,列明应当做出纳税调整的项目及金额,并简要说明调整的原因。

年内的几项业务

①3月份购进笔记本电脑20台,取得专用发票金额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000元。暂封存不使用。

借:固定资产-未使用笔记本电脑 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万元 贷:银行存款 23.4万元

②6月份中标管委会一套电子设备(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并签订了合同,协议规定合同总价款351万元(含税),合同签订日预付货款100万元,货到日付款134万元,剩余款项在该系统安装并检测合格后支付。该系统12月1日开发完成,成本200万元,当日运至管委会,至2013年2月1日安装、检测完毕,通过了验收。本业务所涉及到的款项均按合同约定及时收讫。

合同签订日,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预收账款 100万元

12月1日商品发出,依照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规定,纳税义务发生,应全额计提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51万元 银行存款 134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万元 预收账款 134万元

根据会计准则收入确定原则,此业务在2009年不确认为收入,因此不做收入实现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的规定,此业务也不确认为所得税应税收入。因此会计与税收无差异,不须做纳税调整。

7

③10月份将100台A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车间工人;将封存的20台笔记本电脑作为福利发放给管理人员;为销售人员报销旅游费15万元。计算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数额。(提示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1)给车间工人发放A产品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万元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A 60万元 此笔业务会计与税收无差异。

2)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给管理人员发放笔记本电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3.4万元 贷:固定资产-未使用笔记本电脑 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3.4万元

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按照《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外购资产可按购入价确定销售收入,因此,此业务在所得税调整上应当调增2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调减2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

3)给销售人员报销旅游费15万元,按照《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四十六条规定,

“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税法规定只能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因此,这部分费用不能计入职工福利费,既不能参与14%福利费比例计算,也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报销这部分费用时,

借:营业外支出 15万元 贷:银行存款 15万元 纳税调增15万元

4)根据受益对象计提职工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 117万元

管理费用 23.4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40.4万元

5)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工资1000万×14%=140万元

应做纳税调增=140.4万-140万元=0.4万元

④向大显股份公司支付11.7万元购进30个新款手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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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当月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该产品市场销售单价4680元/个(含税)。

此业务应属于企业交际应酬的业务招待费,增值税上应按用于个人消费的规定不得抵扣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按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的原则确认收入

借:库存商品-手机 11.7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7万元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1.7万元 贷:库存商品-手机 11.7万元

调增1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调减1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 此礼品与其他的业务招待费加总后,一并计算税前扣除数额。

⑤为星海会展中心免费维修视频设备,发生人工费等费用2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设备维修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无偿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增值税上没有视同销售的规定,也没有进项转出的规定(不是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税法要求不得抵扣进项的项目),因此,此业务增值税上不做处理。 借:管理费用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免费维修属于所得税法规定的捐赠劳务,因此所得税方面应视同销售,因没有同类业务的公允价值,因此可按成本利润率来组织计税价格来确认收入=20×(1+10%)=22万元 调增22万元(视同销售收入),调减2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

⑥与债权人金元大酒店达成协议,将以前年度所欠的100万元欠款,以70台A产品作抵偿,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数额总计81.9万元,其余债务金元大酒店让步予以免除。

此业务属于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存货偿债的作为销售收入处理,因此,此业务会计与税收无差异。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金元大酒店 1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万元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8.1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万元 贷:库存商品-A产品 42万元

⑦通过开发区管委会向舟曲灾区捐赠A产品500台,取得专用收据金额300万元。

根据财税[2010]107号规定,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因此,此支出会计与税收没有差异。但政策没有针对灾区货物捐赠不视同销售的规定,因此根据所得税法,此货物捐赠应按公允价值做视同销售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汶川捐赠 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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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库存商品-A产 300万元

调增500×1=5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调减500×0.6=3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

⑧本年发生的其他业务招待费80万元(注不用做分录,只用于计算税前扣除额)。

税收上计算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数

=主营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9000+20+10+22+500 =9552万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9552万×0.5%=47.76万元 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总额=11.7万+80万=91.7万元 按60%扣除=91.7×60%=55.02万, 超限额55.02-47.76=7.26万元 因此,应做纳税调增7.26万元 超限额91.7-47.76=43.94万元 因此,应做纳税调增43.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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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j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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