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军区独立师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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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军区独立师历史沿革

辽宁省军区

辽宁省军区独立师/1966年7月改称辽宁省军区独立第一师(81573部队)/1976年2月改称辽宁省军区独立师/1981年1月改称沈阳军区守备第11师/1991年5月沈阳军区守备第11旅/1992年撤销

前身是1948年2月25日在营口起义的国民党军暂编58师,师长王家善,以前是伪满军官学校校长,该部队是王家善召集伪满军官为骨干拉起来的一只地方杂牌部队。起义后,改编为辽东军区独立第8师、辽东军区独立第5师。1949年2月改称第167师,隶属东北军区。1949年9月改为150师,编入50军,从东北南下。1949年10月25日随50军参加鄂西南战役,12月30日参加解放鄂川战役,进军到重庆。1950年2月荆江分洪区的筑堤建设。1950年8月份到达河南驻马店担任剿匪、肃特、维护交通任务。1950年10月上旬北上吉林海龙地区集结,10月26日到达丹东待命。 1950年10月27日入朝先后先后了确保汉江南岸滩头阵地,掩护主力休整任务和第四次战役汉江五十昼夜阻击任务。汉江阻击战时,450团为阻击主力。448团为150师中最有战斗力的一个团,坚守北汉江17昼夜,顶住美军的猛攻,为第四次战役战役反击提供了重要保障。1951年4月上旬回国在凤城地区休整,6月25日再次入朝修建顺川机场。1951年11月移师定州,渡海解放清川附近的艾岛,并在清川江到达川江一线执行海岸防御任务。1953年10月,组建师炮兵团(曾用炮兵530团番号). 在赴朝作战四年多的时间,全体指战员发扬了高度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先后参加了第一、二、三、四次战役和渡海攻岛。在朝鲜共歼敌4517人。1955年4月27日奉命回国在宽甸县石盆沟地区驻防,为随时准备支援朝鲜的一线部队。1960年4月改称陆军第150师。1963年7月21日移防庄河县徐岭杨树房地区担任海防任务。根据沈阳军区1964年12月28日和1965年1月3日关于组建地方部队的命令和指示,150师自野战部队改编为辽宁省军区独立师,于1965年4月1日起正式归辽宁省军区建制. 辖步兵第1、2、3、4团、高炮营、通信营、工程营,编制表中没有师属炮兵团。1965年12月50军150师炮兵530团调归沈阳军区守备一师。1966年7月改称辽宁省军区独立第一师. 1969年珍宝岛反击战爆发后,为了加强赤峰地区防御作战力量,1969年10月奉命移防内蒙昭乌达盟巴林左旗林东镇。师部机关驻大板镇。76年2月改称为辽宁省军区独立师。1981年1月10日根据辽宁省军区(1981)辽军务字第2号命令, 改编为沈阳军区守备11师。1981年11月25日赤峰守备区成立,归属赤峰守备区编制,番号为赤峰守备区第十一师. 1991年5月1日缩编为沈阳军区守备第十一旅。1992年随赤峰守备区撤编。

师长 王家善 赵国泰 潘宗元 王万金 张志礼 王戒武 胡有发 魏书庆 阎洪喜 丁永耀 政委 谢甫生 张悻真 李冠克 胡若 方段 张希和 张春榆 张本岚 冯建中 刘国君 马国君

王家善 曾任热河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1955年转业到地方,曾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 原414团政委张春榆后来曾任该师政委多年,后又升任辽军省军区副政委,后又升任了1981年成立的赤峰守备区第一任政委。

独立师1团:81577部队 原系国民党暂编第58师499团,1948年2月25日随师在营口起义。1949年9月改称150师448团。1966年初1团移防辽宁省桓仁县雅河地区。1968年6月移防宽

甸县石盆沟地区。1969年调驻巴彦琥硕镇。1981年1月10日改编为沈阳军区守备第十一师三十一团。1991年5月1日缩编为守备十一旅一营。

独立师2团:81579部队。1969年调驻幸福之路苏木。

独立师3团:81581部队。1969年调驻沙巴尔台苏木。 该师老兵网址:http://81573.gxyxw.net/

辽宁省军区独立二师(1)

1966年由辽宁省公安总队改编。师长董家义。辖5团、 6团抚顺、7团凌源、8团、9团、10团、11团、12团。著名田径教练马俊仁1962-1968年在该部队服兵役。1969年2月与黑龙江省军区独立二师对调。

辽宁省军区独立二师(2)

1969年2月与黑龙江省军区独立二师对调。政委黃廷廉。4团(宽甸)、9团(后为省军区独立1团)。1976年该师撤编。

辽宁省军区独立第二师第八团(1402/81753部队):1955年,由健康第二、七团机关和接收公安第二团2个营、公安第三团1个营、东北公安军警卫团3个连、旅大警卫团1个连组建,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内 卫第三十三团(3541部队)。1957年6月,改编为黑龙江省军区内卫第四团。1959年1月,改编为北安县公安局武装警察大队。1960年3月,改编 为黑龙江省公安厅武装警察总队第七支队。1962年4月,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第四团。1963年2月,改编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第四团。1966年7月1日,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步兵第八团(3391部队)。1969年3月,部队调防到辽宁省锦州市, 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独立第二师第八团(1402部队)。1976年10月,第八团改编为辽宁省军区独立第二团(代号81753部队),建制4 个步兵营、15个步兵连、1个警通连、1个机炮连,拨归营口军分区领导。1982年9月23日,改称为辽宁省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独立第二团。1983年1月 1日.根据公安部[1982]公发(武)字第172号文件精神,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第二支队。

吉林省军区

吉林省军区独立步兵师/1966年7月改称吉林省军区独立第1师/1976年2月改称吉林省军区独立师/1980年12月改称沈阳军区守备第10师/1992年10月撤销

1961年2月15日,沈阳军区命令,以陆军第190师步兵第570团、第190师轮训队、通信营和吉林省军区的3个独立连为基础组建长白山岳师,3月13日总参谋部批准番号改称“陆军第213师”。师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下辖步兵第637团、第638团、第639团,共编2523人。归吉林省军区建制。师部驻安图县二道白河。【1961年尚没有省军区独立师编制,这是一个温带山地步兵师的试验】

1964年12月28日,沈阳军区命令,陆军第213师改编为吉林省军区独立师(驻地未变),将步兵第638团、第637团、第639团依次改称为独立师步兵第一团(3营制)、第二团(2营制)、第三团(2营制)。同时,在汪清组建步兵第四团,师直属独立炮兵营。全师共编6920人。 【四团制独立师】

1966年7月21日,沈阳军区命令,将吉林省军区独立师改编为吉林省军区独立第1师,隶属关

系不变。

1969年8月7日,军委办事组指示,将独立第1师步兵第4团和师炮兵营合编为该师炮兵团(3营制),并组建师高炮营(4连制)。 【全国的各个省军区独立师都于此时改编为3个步兵团与师炮兵团的编制,回归到普通陆军师路子】

1970年5月7日,沈阳军区命令,独立第1师步兵第3团转隶通化军分区建制,并改编为吉林省军区独立第4团;将独立第2师步兵第7团调归独立第一师建制,并改编为该师步兵第3团。独立第1师师部移驻汪清柳树河。部队驻扎在汪清县与黑省东宁县境内。 【防区由长白山变更为吉林省的中苏国境的二线设防地域】

1972年10月15日,沈阳军区批复,独立第1师组建相当团级农场和相当营级马场

1976年2月29日,沈阳军区命令,将独立第1师改称为吉林省军区独立师,其所辖3个步兵团和炮兵团依次改称为独立师步兵第1团、第2团、第3团和炮兵团。

1978年3月25日,沈阳军区通知,独立师组建工程营(6连制),编1000人。9月15日.沈阳军区通知,独立师农场正式列编(正团级)。

1980年10月31日,吉林省军区奉命,由守备3师自行火炮团1个营扩编组建独立师坦克团,番号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独立师坦克团”。共编867人。12月31日,吉林省军区奉命,将吉林省军区独立师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守备第十师”。其辖属的步兵第一、二、三团和炮兵团、坦克团,依次改称为守备第二十八团、第二十九团、第三十团和师炮兵团、坦克团。撤销师工程营。

1981年11月1日,沈阳军区通知,将守备第十师从12月1日零时起成建制转隶于第六十八军建制。

1985年9月转隶第16集团军领导指挥。 1985年10月3日师部迁到延吉市。 1990年底 守备十师隶属吉林省军区

1992年10月守备十师解散,留守处于1993年9月撤消。

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二师3375/1325/81761部队

1966年7月21日,遵照沈阳军区命令,吉林省军区接收吉林省公安总队(计8986人),并改编为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二师番号3375部队,驻长春市西安桥外。下辖步兵第五团(驻长春坦克学校番号3376)、第六团(驻吉林番号3377)、第七团(驻长春市番号3378)、第八团(驻镇赉四方坨子番号3379)、第九团(驻磐石番号3380)。全师编员7417人。

1969年3月13日部队代号为1325部队,1975年8月1日部队代号为81617部队。1976年2月撤销建制,至8月24日完成撤消。所属部队整编为三个独立团、二个独立营、二个独立连,归所在军分区(警备区)领导。 师长

杜秀章(1966.08─1969.04) 刘纯仁(1969.04─1976.08) 政治委员

朱改(1966.08─1969.04) 叶萍(1969.04─1972.02) 姚祥(1972.02─1976.08) 副师长

齐连生(1966.08─1976.08) 彭健(1966.08─76.08)

李盛兰(1969.01─1976.08) 渠平时(1969.10─1976.08)

徐金升(1970.01─1976.08) 副政治委员

马奔腾(1966.08─1976.08) 李芳(1966.08─1969.12) 唐克新(1968.12─1976.08) 刘卓亭(1969.10─1976.08) 张绍春(1970.06─1976.08) 李群星(1972.01─1976.08) 石怀祯(1973.11─1976.08) 吴起(1974.01─1976.08) 参谋长

渠平时(1966.08─1969.10) 高振田(1969.10─1976.08) 政治部主任

李群星(1966.08─1972.01) 傅本琛(1972.01─1976.08) 后勤部 部长

任其风(1966.08─1969.03) 孙忠会(1969.03─1973.11) 宋进福(1973.11─1976.08) 政治委员

赵瑞熙(1966.08─1969.11) 宋礼良(1969.11─1976.08) 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二师

1966年7月21日,遵照沈阳军区命令,吉林省军区接收吉林省公安总队(计8986人),并改编为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二师番号3375部队,驻长春市西安桥外。下辖步兵第五团(驻长春坦克学校番号3376)、第六团(驻吉林番号3377)、第七团(驻长春市番号3378)、第八团(驻镇赉四方坨子番号3379)、第九团(驻磐石番号3380)。全师编员7417人。 黑龙江省军区

黑龙江省军区独立师/1966年7月改称黑龙江省军区独立第1师/1968年2月改编转隶第23军

1965年4月,23军73师改编为黑龙江省军区独立师,下辖步兵第1、2、3、4团,73师炮兵349团归23军直属。1966年7月改称黑龙江省军区独立第1师. 1968年2月黑龙江省军区独立第1师归建23军,恢复73师及各团番号。

---------------------------------------------------------------------------------------- 黑龙江省军区独立二师(1) (1966.6-1969.2)

1966年6月30日,黑龙江省公安总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独立第2师。辖步兵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团及1个独立营。师政委黃廷廉。 1969年2月,黑龙江、辽宁两省军区独立二师对调。

1969年3月原黑龙江省军区独立第二师第十团进驻凌源,当地为辽宁省劳改监狱基地,设有省

监狱局凌源分局,管理众多监狱。

该师出了著名作家李栋恒。写了很多以公安内卫为题材的作品。

步兵第11团: 1948年8月,奉东北公安总处命令,哈尔滨市公安局执法大队改编为哈尔滨特别市公安总队,辖执法、民警、警卫3个大队、18个中队、1所医院、1处教导队,共2510人。1950年3月,哈尔滨市公安总队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哈尔滨市总队,辖3个大队,12个中队,2个警卫中队。1951年9月,根据东北公安部队司令部指示,哈尔滨市公安总队隶属松江省总队领导。1952年1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哈尔滨市总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哈尔滨市公安大队,管辖3个中队,定编1478人。1954年4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改称中国人民公安军。哈尔滨市公安大队改称哈尔滨市公安军第一团,隶属省军区领导。1955年,改称公安军内卫30团,1957年改称公安军内卫一团。1959年,公安军内卫一团改称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第一支队。1966年,改称独立二师十一团。

--------------------------------------------------------------------------------------- 黑龙江省军区独立第2师(2) (1969.2-1975.12)

1969年2月,黑龙江、辽宁两省军区独立二师对调。师长董家义(1969-1971)。

1969年6月,根据沈阳军区指示,省军区独立第二师七团、黑河、奇克两个边防中心站合编为一个边防团,划归黑河军分区领导。

1969年6月,在合江地区的6个边防中心站与省军区独立二师十团的基础上组建了3个边防团划归合江军分区领导。

1969年12月组建沈阳军区守备5师时,黑龙江省军区独立2师步兵6团(驻嫩江地区)、10团改编为守备13团、守备14团。守备13团在大兴安岭伊列克得设防。

1975年底,黑龙江省军区独立第2师撤销,所属部队整编为3个独立团,若干独立营,划归各军分区领导。 天津警备区

天津警备区独立师/1976.8天津警备区警备师/1983.3天津市武警总队

1969年3月,内蒙古军区独立师率步兵第6、7、8团调防天津,短暂称天津警备区独立第2师,不久就改称天津警备区独立师。师政委傅力戈。天津市1967年才升格为直辖市,因此,没赶上1966年各省公安总队改编为独立师那波。

1976年8月改称天津警备区警备师,辖警备1、2、3团。

1983年3月,警备师及警备第1团、第3团、教导队、轮训队、医院、卫生队、汽车连、修理所、招待所、仓库、农场移交给天津市公安局,组建天津市武警总队。师长王俊杰、师政委陈晋民改任总队长、总队政委。警备第1团整编为武警第一支队,警备第3团整编为武警第二支队,市公安局武装民警支队(劳改看押、城市武装巡逻)整编为武警第三支队,市局民警处和其领导的郊县各中队整编为武警第四支队。武警第1、2、3支队下辖3个大队,每个大队下辖4个中队。

1988年12月10日,成立武警第五支队,为三三制,担负机动任务。

1990年2月,组建武警第六支队,辖3个大队、11个中队、警通中队、特勤中队,担负机动任

务。

河北省军区

河北省军区独立第1师/1969年3月改称河北省军区独立师(51179部队)/1980年12月北京军区守备第7师/1985年10月北京军区守备第7旅/1992年撤销

1966年7月,由河北省军区独立第1、2、3、4、5、6团和独立步兵连组建河北省军区独立第1师。这六个独立步兵团在1964年年底开始组建,来源都是野战师的营、连,基础很好,如陆军第28、63、74、107、187、193、194、197师等。独立第1师师部设在沧州市,1团驻地河北省静海县唐屯、2团驻地张家口市沙岭子、3团驻地承德市、4团驻地滦县、5团驻地沧州市、6团驻地深县前磨头。

1969年3月,因为河北省军区独立第2师调防改为山西省军区独立师,故1969年3月起河北省军区独立第一师改称为河北省军区独立师。此时,河北省军区独立师辖: 步兵第1团——由原独立1师1、5团合编。驻沧州,担负海防。

步兵第2团——独立1师7团,原内蒙古军区独立师5团。1980年12月,独立师改为守备7师时,步兵第2团调出归河北省军区直属。1981年8月,改称河北省军区独立团。1983年3月,河北省军区独立团缩编为河北省军区独立营。

步兵第3团——由原独立1师在北线的步兵第2、第3团合编。驻滦县,担负海防。1974年4月改为北京军区守备4师14团.(51165部队)

步兵第4团——原独立2师8团。担负内卫任务。1977年调归省军区直属,改称河北省军区独立步兵第1团。

步兵第5团——由独立1师步兵第4、6团合编。

1974年4月,河北省军区独立步兵师第3团调出,改为北京军区守备4师14团;北京军区守备第4团由独立师代管。

1976年3月组建河北省军区独立师炮兵团。

1977年3月,独立师4团调出,归河北省军区直属,改为独立步兵第1团。守备第4团改番号为守备第34团。

1980年12月,独立师步兵第2团、守备第34团调出,归河北省军区直属。

1980年12月河北省军区独立师师直与步兵第1团、步兵第5团、师炮兵团整编为北京军区守备第七师,师部迁移到承德地区围场县,由二十四军代管。 1985年,北京军区守备第七师整编为北京军区守备第七旅。 1992年,北京军区守备第七旅撤销建制。

------------------------------------------------------------------------------- 河北省军区独立第2师

1966年7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河北省总队改编为河北省军区独立第2师,辖步兵第7、8、9、10、11团。

1969年,河北省军区独立步兵第2师带步兵第7、9、10、11团改编成山西省军区独立步兵师。步兵第8团调归河北省军区独立第1师改编为步兵第4团。

步兵第7团前身为河北省公安总队第1团,是由天津市武警总队于1962年3月7日缩编。 山西省军区

山西省军区独立师(1)

原为解放初期1949年至1950年山西省各县各专署的公安队,经历了取缔反动会道门、镇压国民党残余反动势力,保卫新中国政权的斗争。1966年7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山西省总队改编为山西省军区独立师,代号4540部队,原来的公安总队所辖6个支队改编为6个步兵团。一支队4541部队在雁北、朔州地区,二支队4542部队在晋中地区,三支队4543部队在大同市,四支队4544部队在太原市,五支队4545部队在太谷、介休地区,六支队4546部队在晋东南地区。在山西长期担任省级重点警卫单位的内卫和保卫任务,绝大部分干部和战士是山西人。 1969年3月山西省军区独立师率步兵第1至第5团,移防内蒙古,改称内蒙古军区独立步兵师。同时,原山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6团给了河北省,驻防保定地区。

------------------------------------------------- 山西省军区独立师(2)

1969年3月河北省军区独立第2师调防山西改称山西省军区独立师。原辖之河北省军区步兵第7、9、10、11团依次改称为山西省军区步兵第1、2、3、4团。

1976年9月,山西省军区独立师及所辖各团番号和建制撤消,组建山西省军区独立第 1、第2团,分别归太原警备区和晋中军分区领导。1982年年底,两个团移交给武警山西省总队,改为直属第1、第2支队。 内蒙古军区

内蒙古军区独立师(1) (1966.7-1969.3)

1966年7月1日,内蒙古公安总队改编为内蒙古军区独立师。共移交4个团、另2个营、1个军马场、1所医院,共计4590人。内蒙古军区独立师辖步兵第5、第6、第7、第8团。此时,内蒙古军区还辖独立步兵第1、第2、第3、第4团,这4个团于1967年组建为陆军第30师时改编为3个步兵团与1个师属炮兵团。

1969年3月22日内蒙古军区独立师率第6、第7、第8团调防天津,改为天津警备区独立师。第5团调归河北省军区独立第1师。

杨德松,1916年生,湖南澧城人。1931年参加红军,1934年5月入党。历任战士、副班长、班长、排长、副连长、连长、营长、团长、副科长、旅参谋长、军分区副司令,1951年4月任绥远省公安厅武装处处长,1952年4月任绥远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公安部队绥远省总队第一副总队长,1952年11月任内蒙古公安部队副司令,1958年12月任内蒙古武警总队副总队长,1962年6月任总队长,1963年2月任公安部队内蒙古总队总队长,1966年7月任内蒙古军区独立师师长,内蒙古军区副参谋长,河北省军区顾问。1985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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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军区独立师(2) (1969.3-1983.5)/步兵第30师 (1983.5-1985.9)

1969年3月山西省军区独立师奉令调内蒙,改称内蒙古军区独立师,在调内蒙前,绝大部分干

部和战士是山西人。下辖5个步兵团及师训练大队,师的代号是1769部队,一、二、三、四、五团代号分别是1770、1771、1772、1773、1774部队,完全是内卫部队的轻步兵的装备和编制。当时全师装备了5种枪支,既54式手枪、56半自动步枪、56式冲锋枪、56式轻机枪和53式重机枪,没有装备1门炮。担负呼和浩特、包头两市的重点目标、内蒙古铁路的桥梁隧道、内蒙古党政军战时指挥枢纽等处的警卫守护任务。独立师师部与第3、第5团驻呼和浩特,第1、第4团驻包头,第2团驻和林格尔县。

1971年裁撤了步兵第5团,变成了辖4个步兵团的师,开始装备82迫击炮、75无后座力炮、40火箭筒。步兵营的1个步兵连改编为机炮连;每个步兵团由三个营九个步兵连的编制改成每营一个机炮连、两个步兵连,即每个团辖三个机炮连、六个步兵连加团部警通连,共10个连队;每个机炮连辖3个排,重机枪排、75无后座力炮排、82迫击炮排,共9个班,装备三挺53重机、三门75无、三门82迫。每个步兵连在原来三个排9个步兵班的基础上,增加辖四个班的炮排,即步兵连变成四个排13个班的连队,编制达140多人。炮排的4个班是60迫击炮两个班,每班一门炮;40火箭筒两个班,每个班3具火箭筒。

1975年,独立师步兵第2团第2营调卓资山参与组建北京军区独立守备第一团,随后独立师第2团组建了新的第2营。

1975年8月1日,部队代号改为五位制,内蒙独立师改称51130部队,一团是51151,二团是51132,四团是51147,三团是51140。

1976年4月,独立师又向野战师编制靠拢,步兵第4团改编为独立师炮兵团(51147部队),独立师编制变为3个步兵团又一个炮兵团。师炮兵团驻凉城,辖有160迫、122榴、107火箭、85加农各一个营。84师炮兵团1营调到炮团为160迫击炮营。步兵团的增编了团直属的100毫米迫击炮连、12.7毫米高机连,警通连拆编为特务连和通讯连。

1976年9月初,独立师担负内卫任务的部队移交给新组建的内蒙古军区独立团、包头军分区独立第1、第2营等单位。独立师从此主要担负机动作战的国防任务。

1980年1月1日,随着东盟各盟回归自治区建制,黑龙江省军区独立第3团改为内蒙古军区独立第2团,原军区独立团改为独立第1团。

1982年12月下旬,内蒙古军区独立第1、第2团、独立第1、第2营、各个盟市军分区的独立连独立排划归新组建的内蒙古武警总队。

1983年5月,内蒙古军区独立师改编为步兵第30师。

1985年9月,在百万大裁军中步兵第30师撤编,2个团编入内蒙古武警总队,2个团编入守备6师。

杨勤生,1916年5月生,陕西省耀县人。1933年5月参加红军,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陕北红26军战士、班长,陕北庆阳游击队中队长,洛川游击队队长,红26军骑兵团指导员,红军蒙汉骑兵支队政委,延安留守兵团军政研究班学员,八路军骑兵旅教导大队大队长,绥远军区丰凉骑兵大队大队长,第8军68团3营营长,绥远军区路北支队副支队长兼参谋长,

华北军区团长,山西省民警总队后勤处处长,山西公安总队后勤部部长、副总队长,山西省军区独立师副师长,内蒙古军区独立师副师长,1979年5月任内蒙古军区司令部顾问,副军职离休干部。1955年被授予中校军衔,1962年晋升为上校军衔,曾获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9年8月3日逝世。 陕西省军区

陕西省军区独立师(1) (1966.7-1969.4)

1952年7月1日以商洛军分区所属之陕西军区独立第十二团机关为基础组建陕西省公安总队部,隶属西北军区公安司令部建制。55年8月 陕西省公安部队整编,撤销西安市公安团,由该团组成一个预备团的机构赴甘肃天水,一、二营与省公安团合编成内卫第七十四团,三营与独立营合编成内卫营。公安第十团与独立三营合编为内卫第七十五团。骑兵营组成骑兵大队。1958年12月 根据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军委《关于公安部队整编问题的报告》和兰州军区党委关于公安部队整编的指示。全省担任警卫、守护、看押的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连同任务移交陕西省公安厅领导。同时撤销公安内卫第一、二团番号,省军区编留1个独立团(陕西省军区独立步兵团,现在沿革为宁夏军区独立步兵团)及1个骑兵连,并为兰州军区组建1个舟桥营。

196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统一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决定和军委6月7日电令:从1966年7月1日起撤销公安部队番号。将陕西省公安总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独立师。该总队所辖之第一、二、三、四团依次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一、二、三、四团。原陕西省军区独立团改编为独立师步兵五团。原总队直属营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独立师直属步兵营。

1966年9月,陕西省军区独立师接收宁夏军区独立师1个直属步兵营和甘肃省军区独立师第5团1个连编为独立师直属步兵第2营。

1969年4月18日 遵照中央军委电令和兰州军区3月1日命令:陕西省军区独立师和甘肃省军区独立师相互对调;所属各步兵团同甘肃、青海、宁夏军区的所属团换防;各军分区的独立营、连和各县人武部的县中队在省内相互调防。 其中,陕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1、第2、第3团调甘肃,改称甘肃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1、第2、第3团;陕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4团调入青海,改称青海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2团;陕西省军区独立步兵第5团(该团直属于陕西省军区)与宁夏军区独立师步兵第2团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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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军区独立师(2)84601部队(1969.4-1976.7)

1969年4月18日 遵照中央军委电令和兰州军区3月1日命令:陕西省军区独立师师部和甘肃省军区独立师师部对调;陕西省军区5个步兵团同甘肃、青海、宁夏军区的所属步兵团换防。调入陕西省军区独立师的4个步兵团为: 步兵第1团——原甘肃独立师2团; 步兵第2团——原甘肃独立师1团;

步兵第3团——原青海独立师5团(欠2营),及甘肃独立师3团第2营; 步兵第4团——原青海独立师2团 ;

1970年12月,遵照总参谋部命令,陕西省军区独立步兵第5团(1969年换防前的宁夏军区独立师步兵第2团)调归陕西省军区独立师建制,编为该师步兵第5团。

1976年7月1日,陕西省军区独立师番号撤销,所辖5个步兵团改称独立步兵团。其中独立步兵第1、2、3、4团分别划归咸阳、西安、渭南、宝鸡军分区领导,独立步兵第5团直属陕西省军区。

1982年12月武警陕西省总队成立,下辖4个直属支队(由省军区移交的4个独立团整编)和榆林、延安、渭南、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汉中、安康、商洛10个地(市)支队。

1983年1月陕西省军区独立步兵第5团第2营移交给武警总队,改为武警第2支队第3大队。

1983年6月13日,陕西省军区独立步兵第5团改称陕西省军区独立团。

1985年10月,陕西省军区独立团撤编。部分部队缩编为陕西省军区独立营。

1990年1月,武警陕西省总队组建第5支队,担负机动任务。该支队经过2005年6月调整后,改称第2支队。

陕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1团-驻咸阳吴家堡]-[84611部队]1982年12月改编为武警陕西总队1支队

陕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2团-驻西安姜城堡]-[84621部队]1982年12月改编为武警陕西总队2支队

陕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3团-驻渭南]-[84631部队]1982年12月改编为武警陕西总队3支队 陕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4团-驻宝鸡姜城堡]-[84641部队]1982年12月改编为武警陕西总队4支队

陕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5团-驻西安北关]-[84651部队]1983年6月改编为陕西省军区独立团,1985年10月,陕西省军区独立团撤编。部分部队缩编为陕西省军区独立营。。 甘肃省军区

甘肃省军区独立师(1) (1966.7-1969.4)

1966年7月1日,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甘肃省总队改编为甘肃省军区独立师,下编5个团、两个独立营、1个医院,全员额为9247人。改编后,一、三团执行看押任务;二团守护天兰、兰新铁路;四团、五团担负守卫任务。

1966年秋,独立师步兵第5团调防四川。

及6410部队抽调部分人员为基础在镇江小裔庄组建。1965年3月,移驻大丰大中集。1969年11月调驻响水陈家港。小蟒牛是全师在前沿所设的一号哨所,二团一连驻守。头罾二团二营营部。1976年1月,原独立第1师步兵第2团与守备第28团合并整编为守备第28团,划归盐城军分区建制领导。

步兵第3团6357部队。1964年10月,守备第70团撤销。南通地区“五山”工地的守备第70团和第2营营部与第6连、第3营及陆军第20军抽调部分干部为基础在南通狼山组建。以1965年3月,团部移驻金沙。1966年9月,团部驻狼山。1969年底,步兵第3团从南通东方红农场移防滨海头庄、六垛地区,担任海防守备任务。团部驻头庄。

步兵第7团。1969年10月,陆军第60军第181师步兵第105团划归独立第1师建制领导,改番号为步兵第7团。驻滨海小林,担任海防守备任务。1975年5月,步兵第7团随独立第1师师部调往浙江洞头、南北麂岛,接替守备第26团防务。改编为南京军区守备第29团。1985年底,以守备29团为基础,组建了浙江衢州军分区。

炮兵团。1969年10月,在师机炮营的基础上,以12军原105团部分机关分队、江苏省军区苏北沿海8个边防哨所为框架组建炮兵团。炮兵团驻防江苏滨海坎北公社。此时的炮兵团是个基层没有营级建制、机关没有股级编制、全团仅7个连队的小团。

师后勤运输连当年的装备是非常强的,是一个排三个班,一个班9辆车,一个连三个排(一个教导排,是专门培训汽车驾驶员的),另外还封存了20辆新解放牌汽车为战备车。75年调防时一路上是浩浩荡荡,去连云港上登陆舰。当时有两辆油罐车作开进保障。

刘绍毅同志1923年9月出生于山东省招远县四区西良陈家村一个农民家庭,原名刘绍义。他早年受进步思想影响,积极投身革命,1940年2月在招远县参加胶东五支队特务营并入伍,194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2月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抗日战争时期,刘绍毅同志历任山东纵队胶东第五支队特务营通讯员,胶东军区东海独立团二营七连政治战士、六连班长、六连排长,胶东军区东海独立团一营三连排长、副连长,山东军区警备第四旅七团二营四连副连长等职。他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对敌斗争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抗日斗争。在残酷的革命斗争中,他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英勇战斗,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贡献。解放战争时期,刘绍毅同志历任山东军区警备第四旅七团二营五连连长、二营副营长、营长、第二十七军八十师二三八团营长、二三八团副参谋长等职。他先后参加了潍县战役、济南战役、上海战役、淮海战役、孟育崮战役、昌邑城战斗、蟹子湾战斗、三户山战斗、南麻战斗等战役战斗。在众多战役战斗中,他切实贯彻上级的作战指示和方针,执行命令坚决,指挥英勇果断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绍毅同志历任第二十七军八十师二三八团参谋长、副团长、第一副团长兼参谋长、团长,二十七军司令部作训处处长、八十师二四○团团长、七十九师司令部副参谋长、工程兵一四三团团长、陆军八十一师副师长、陆军七十四师副师长,江苏省军区独立一师师长,浙江省温州军分区司令员、上海警备区副司令员等职。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参加了第二次战役和第五次战役一、二阶段等战役战斗。在战役战斗中,他英勇顽强,指挥得当。1982年8月离职休养后,仍关心国家和军队建设,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保持一致,平时关心和支持干休所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参与各类活动。1955年,刘绍毅同志被授予少校军衔,1960年晋升为中校军衔。1988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2010年4月28日8时55分在上海华东医院病逝,享年87岁。

著名作曲家印青,16岁入伍,在师部通信营当架线兵,一干6年,从战士干到排长,因为创作了重唱歌曲《我是一个架线兵》被南京军区政治部文化部门发现,送去参加参加作曲培训班。1984年底,一支名为“北斗星小乐队”的电声乐队在浙江省军区诞生,那是我军历史上第一支业余电声乐队,全队7人,拥有小号、长号、电子合成器、吉他、贝斯、架子鼓的精巧配置。这支精干的现代小乐队一经问世,就火爆三军,奏着流行乐与军乐混合风格的《当代士兵进行曲》,走边防、下海岛为战士演出,轻松快乐地挺进人民大会堂,挺进中南海。这支乐队的创建者与指挥,便是印青。 同年,印青写出了他的成名作《当兵的历史》:“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也不会感到懊悔??”

张启良,男,汉族,1923年11月出生于荣成市崖头镇崂山屯村一个农民家庭。1942年9月参加八路军。194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张启良先后任荣成县独立营战士,东海军分区教导营班长、排长。解放战争时期,张启良先后担任胶东军区警备四旅和六师司令部参谋、华东九纵26师77团连长、27军80师239团司令部作战股股长。 朝鲜战争时期,任志愿军27军239团副参谋长,参加了反击美军侵略者的第二次战役和五次战役。 朝鲜战争结束回国后,先后任27军80师司令部作战科副科长、80师炮兵360团第一副团长兼参谋长。1957年8月,张启良调任江苏省兵役局统计科科长、江苏省军区司令部军务处处长、守备74团团长、75团团长,江苏省军区独立1师副师长、师长、政委,浙江省军区温州军分区政委、温州市委书记。1979年11月,张启良任浙江省军区司令部参谋长、浙江省军区副司令员,曾担任浙江省第五届政协委员、常委等职。1984年1月,张启良离职休养。 1989年4月,张启良因病在杭州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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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军区独立第1师(2) (1975.4-1976.1) /江苏省军区独立师(2) (1976.1-1981.1)

1975年4月4日,在江苏省军区独立第1师师部调往浙江的同时,原属南京军区装甲兵部建制领导的陆军第74师师部、师直,调驻滨海,划归江苏省军区建制领导,接替已调驻温州的原江苏省军区独立第1师师部,领导原独立第1师留下的步兵第1、第2、第3团和炮兵团。师长刘奎基。1975年5月,陆军第74师师部改称江苏省军区独立第1师师部。

1976年1月,江苏省军区独立第1师改称江苏省军区独立师。原独立第1师步兵第2团与守备第28团合并整编为守备第28团,划归盐城军分区建制领导。原驻洞头的守备第26改编为独立师步兵第2团。

1979年初,独立师精选的600多名军事素质优秀的班长、骨干,赶赴广西十万大山,编入广西对越自卫还击部队,他们以过硬的基础技术战术功底,成为编入部队对越作战的重要战斗骨干,他们中不少人巳成为我军不少部队的优秀指挥员。

1981年1月,江苏省军区独立师编制撤消。炮兵团调归南京军区守备第三师建制(该师原为济南军区守备第一师,调归南京军区后改称此番号),改称南京军区守备第三师炮兵团。【同期,“三北”各大军区担任设防守备任务的各省军区独立师改编为守备师番号】

独立师步兵第1团:原独立1师步兵第1团,不变。

独立师步兵第2团:1976年5月,以从浙江洞头岛调驻宿迁的守备第26团和江苏省军区工兵营及独立第2师工兵连、防化连合并整编为独立师步兵第2团,省军区工兵营整编为独立师步兵第2团第2营。原驻洞头的守备第26团(1975年4月调江苏后一直在盱眙为军事仓库打坑道)改编为独立师步兵第2团。1980年12月,步兵2团随江苏省军区独立师撤编,仅有两个连保留:一个是被国防部命名“军民联防模范连”光荣称号的二营六连(该连于1944年7月在山东省莒南县丰城镇组建),编入位于连云港的守备31团连岛守备营,现为连云港分区海防2团二营六连。另一个连队编入师炮兵团,为火箭炮营九连。 火箭炮营九连已在1983年整编时撤销。

独立师步兵第3团:原独立1师步兵第3团,不变。

独立师炮兵团:1975年8月,原温州军分区122榴炮营营部、原南京军区守备26团120重炮营营部、原陆军74师高炮营编入原独立1师炮兵团,分别编为122榴弹炮营、85加农炮营和130火箭炮营(实际配备的是107火箭炮)。团司政后机关分别设置了相应的股。团长黄秉镜,政委曾学才。1981年1月,独立师撤销时,师炮兵团调归南京军区守备第三师建制(该师原为济南军区守备第一师,调归南京军区后改称此番号),改称南京军区守备第三师炮兵团。过去是乙种师炮兵团的编制,三个营每营仅编两个连。这次整编全部齐装满员,整编中,分别从原独立师步兵三团调入2个连队编为榴炮营三连、85炮营六连,从步兵二团调入1个连队,编为火箭炮营九连(其生产费有八九千元。这让我们很多连队震惊)。团长先后为叶德光、章荣良,政委韩丛华。1985年9月5日,守备三师师部与连云港军分区(1983年4月组建)合并,改编为新的连云港军分区。炮兵团改称为连云港军分区炮兵团,85炮营在1986年整编时撤销,原南京军区守备第三师高炮营编入,部队调防移住江苏省灌云县。团长章荣良,政委韩丛华。是一个地炮与高炮混编的炮兵团。1990年11月17日,连云港军分区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连云港警备区。炮兵团改称连云港警备区炮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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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军区独立第2师 (1966.9-1976.5)

1966年5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江苏省总队下辖第1团(南京市支队改称),第2团(盐城专区支队改称),徐州、盐城、南通、扬州、镇江专区支队,苏州、淮阴专区大队,无锡市大队,直属第1营,训练大队,连云港边防检查站以及启东、如东、东台、大丰、射阳、滨海、赣榆、连云港八个边防大队。

遵照中央军委1966年6月6日《关于全国公安部队整编报告的批示》和南京军区9月14日关于《公安部队整编问题的命令》,公安部队江苏省总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归省军区建制领导。总队机关改编为师部,师部机关驻南京市。总队第一团、第二团(欠第二营)、镇江支队,依次改编为该师步兵第4、第5、第6团;总队直属第1营改编为铁道守护营;南通、徐州、扬州支队及苏州大队依次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通、徐州、扬州、苏州军分区独立营;无锡市大队为无锡市人武部建制;73个县(市)公安队改编为解放军县(市)中队,归各县(市)人武部领导;连云港边防检查站归省军区建制领导,由独立二师代管;总队第二团第二营改编为盐城军分区独立守备营;撤销盐城支队部、淮阴大队部。全省31个边防哨所撤销

10个,其余21个边防哨所分别移交各有关县(市)人武部和守备部队建制领导。

1968年,组建了南京长江大桥守护营。

1970年1月起,独立二师兼南京警备区,1970年4月又免兼。后来又组建了直属警卫营。独立二师曾归陆军第27军建制领导,后来又归建于省军区。

1973年,将大桥守护营、四团四营等部调归南京警备区建制领导,连云港边防检查站移交给江苏省公安厅建制领导。

1976年1月,依据军委电令,独立二师师部撤销,所属步兵第四、五、六团,分别整编为江苏省军区独立第四、五、六团。根据省军区决定,师直警卫营、铁道守护营、教导队等部也移交给南京警备区建制领导。另外,师医院移交给江苏石油勘探开发会战指挥部领导,干部、战士均办理转业、退伍手续。1976年5月完成撤编。

1983年1月,省军区独立第4、5、6团,南京军分区大桥守护营编入江苏省武警总队。

步兵第4团:南京市人民武装警察支队。1963年2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江苏省总队第1团。1966年10月,省军区独立第2师步兵第4团。

师长 曾万标 1966.6~1970.4 郑永乐 1970.9~1976.5

政委 刘其章 1966.11~1970.4 孙法善 1970.9~1971.8 钟嘉麟 1972.11~1976.5

副师长 李枝义 1966.12~1969.5 黄森 1966.11~1969.12 王海 1969.11~1971.9 孙贵昌 1966.11~1972.9 任振亚 1971.5~1976.6 王道全 1974.2~1976.5

副政委 骆骥 1966.11~1971.8 郭荣崇 1966.11~1969.5 孙法善 1968.7~1970.8 王浩谦 1971.2~1973.3 王豫淮 1971.5~1973.5 许辅政 1972.4~1976.5 左成法 1974.5~1976.5 参谋长 王海 1966.11~1969.11 郑殿堂 1969.12~1976.5

政治部主任 孙法善 1966.11~1968.7 孙世法 1969.12~1973.5 陈巍 1971.7~1976.5

后勤部 部长 王连清 1966.1~1973.5 刘延德 1971.8~1976.5 政委 刑广真 1970.12~1972.1 张效十 1973.12~1976.5 安徽省军区

安徽省军区独立师(1) (1964.12-1966.6)/安徽省军区独立第1师(1) (1966.6-1975.5)

1964年底,以第一八〇师机关、直属分队、步兵第五四〇团、炮兵第五六〇团机关和直属分队及2个炮兵连为基础,从陆至第二十军抽调1个营及10个连的干部,从陆军第六十军抽调2个营及10连干部,在安徽蚌埠组建成安徽省军区独立师。辖第一、二、三等3个步兵团。1966年6月改称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一师。1967年9月,改属陆军第十二军代管。1969年11月14日,归建安徽省军区。1975年5月25日,与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一师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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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军区独立第1师(2) (1975.5-1976.3) /安徽省军区独立师(2)83107部队 (1976.3-1980.12)

原为浙江省军区独立师,1975年4月改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1师,进驻六安县三十铺,下辖三个步兵团及一个炮兵团. 1976年3月改称安徽省军区独立是。1980年底撤消。

安徽省军区独立一师二团(83142部队),1975年驻六安城西三里街,1979年撤销。 -------------------------------------------------------------------------------------------------------- 安徽省军区独立第2师: (1966.7-1976.5)

建国前,皖北解放区部分人民政权建立较早的县以上公安机关,就已有一些称为保卫队、保警队、警卫排(班)的公安武装。1949 年 1 月,蚌埠市解放。为了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成立了由原江淮区联络部武工队和洪泽湖大队二连合编的蚌埠市公安局保警大队,这是皖北解放区较早的一支成建制的公安武装。安徽全境解放和建国初期,皖南、皖北地区所属的县以上公安机关均建立了人数不等的公安武装队伍。县和专区的公安武装称公安中队或保卫队,人员数十人至百余人不等。芜湖市于 1949 年 10 月在市政府警卫连、市公安局保卫队的基础上,组建成立芜湖市公安大队。1950 年下半年,皖南、皖北军区部队整编,需要公安部队担负起警备城市的任务。1950年7月,皖北军区淮南警备司令部的所属部队1200 余人奉命改编为公安武装,成立淮南矿区公安总队(不久改称“淮南公安大队”)。总队下设司令部、政治处、供给处。9 月,皖北军区警备二团的 600 余人也奉命改编为公安武装,与原蚌埠市公安局保警大队合编为蚌埠市公安局公安大队,并以原警备二团团部为大队部。大队部设参谋处、政治处、供给股、管理股,下辖 5 个中队和 1 个警通排,与此同时,合肥、芜湖两市也分别以皖北、皖南行署公安局直属公安大队及市公安武装接替了城市警备任务。至此,安徽公安武装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除担负已有的各项公安任务外,已接替解放军担负起警备城市的任务。

皖北区公安总队: 1951 年 3 月,在皖北行署公安局直属公安大队的基础上,经皖北行署和中共皖北区党委报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批准,组建皖北区公安总队。总队部设参谋、政治、供给 3 个处,下辖安庆、巢湖、六安、滁县、宿县、阜阳等 6 个专区公安大队(营级)和蚌埠、淮南两个市公安大队(丙等团),专署公安处长兼大队长或教导员,市公安局长兼大队长或政治委员。总队受皖北公安局直接领导,同时受华东军区公安部队的领导。

皖南行署公安局武装科: 这一时期,皖南区公安武装未成立统一的领导机构。为便于领导和管理,皖南行署公安局及芜当、宣城、池州、徽州等 4 个公安处均设立了武装科,具体负责管理本区公安武装的各项事宜。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公安总队:1952 年 6 月 1 日,在原皖北、皖南区公安武装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公安总队。总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处、后勤处 4 个部门。总队辖 7 个专区大队、1 个省大队(均相当于团建制)和直属 2 个中队、蚌埠和芜湖市中队(均为营建制),以及医院、文化速成学校(后改为轮训队)。总队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公安部队和安徽军区领导,同时受中共安徽省委、省公安厅党组领导。

安徽公安军司令部: 1955 年 7 月,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全国公安部队进行统一整编,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的指示精神,撤销了公安总队机构,改编为安徽军区司令部兼安徽公安军司令部,下辖 3 个公安军内卫团,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内卫第四十一团(主要由原南京市公安总队一团等公安部队改编)、第四十二团、第四十三团(均主要由原省公安总队直属部队改编),分别担负看押治理淮河工程中的犯人、维护社会治安、看守省属监狱和劳改场所。

安徽省公安厅武装民警处: 与省公安内卫团并存的一支公安武装,是由省公安厅武装民警处建制领导的各专、市、县人民武装警察。这支武装是 1955 年 7 月公安部队统一整编时,由省公安总队所辖的专、市、县公安部队连同任务移交改编的。改编后,部队指战员集体转业,享受民警待遇,隶属各级公安机关领导,业务工作由省公安厅民警管理处统一指导和管理,下辖 7 个专、市民警大队。

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1958 年 12 月,安徽军区和省公安厅遵照公安部、总参谋部 1958 年 10 月 21 日电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的指示,将安徽军区 3 个公安军内卫团(除留作军区警备营的部队外),连同其执行的公安内卫任务全部移交给安徽省公安厅,并以公安厅民警处和公安内卫第四十三团团部为基础,改编组建人民武装警察总队,隶属省公安厅建制领导。原内卫四十一团改编为第一支队,内卫四十二团改编为第二支队,内卫四十三团的部队分别编入第一、第二两个支队。其中,第一营改编为第一支队第四大队,第二、第三营改编为第二支队第三、第四大队。总队部驻合肥市。1959 年 1 月 1 日正式办公。总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处(1961 年底改为后勤部)。下辖两个直属支队,一个直属大队,及总队医院、民警学校(由公安厅和总队共同领导)。并对阜阳、宿县、滁县、六安、安庆、芜湖、徽州 7 个专区武装警察大队以及合肥、蚌埠、芜湖、马鞍山、铜陵等 5 个市民警大队进行指导。1959 年 5 月,在省公安厅直属大队的基础上组建第三支队。1960 年 8 月,在合肥市公安局民警大队的基础上组建合肥市公安局民警支队。以上由军区移交的部队为集体转业,干部战士均实行工资制,享受民警级别待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 根据中共中央 1961 年 11 月批准的公安部党组《关于改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体制的报告》和有关指示精神,1962 年 1 月,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其建制仍属公安机关,领导体制改由军事机关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总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所属部队的番号亦随之改变。各直属支队改为团,其中、第一支队改为第一团、第二支队改为第二团、第三支队改为第三团。各专区民警大队亦改为武警总队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在部队各项建设上,受上级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领导,在执行公安任务和公安业务方面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战士均转为现役,恢复军衔制度,享受解放军同等待遇。战士取消工资制,实行义务兵役制。总队辖 3 个直属团、医院、教导大队和阜阳、宿县、滁县、六安、安庆、芜湖、徽州 7 个专区大队、

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1963 年 1 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根据这一决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改称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其建制和领导关系不变,仍实行双重领导。所属部队番号也同时改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一团、第二团、第三团依次改称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一团、第二团、第三团。总队下辖 3 个直属团、医院、教导大队和几个专区大队(团级,其中巢湖、池州两个专区大队是1965 年组建的)。

1966年9月6日,安徽省公安总队调归安徽省军区建制,改编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总队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改称为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总队直属第一、二、三团依次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步兵第四团、第五团、第六团;直属各分队整编为一个高炮营和工兵防化连、侦察连、通信连、摩托连、警卫连、轮训队;总队医院改编为驻军医院,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61 医院”,归安徽省军区建制领导。各专、

市、县公安部队改编为军分区独立营、连和县(市)武装部中队,其任务不变。

1967年9月17日划归陆军第十二军代管。

1969年11月归建安徽省军区。

1975 年 12 月,安徽省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75)160 号批准的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县、市中队交由公安机关建制领导有关问题的报告》精神,将所属各县、市中队重新移交给公安机关,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其任务不变。省公安厅重建武装民警管理处,各专署公安处和市公安局设民警科,管理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1976年3月撤销师部和直属队,第四、五、六团依次改编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四、五、六团。第六团直属省军区建制,第四团划归芜湖军分区建制,第五团划归巢湖军分区建制。师医院移交江苏石油勘探指挥部。

师长李士怀(1966年9月—1969年10月)、狄循(1969年10月—1973年1月)、林华春(1973年1月—1976年5月),

政委高成贵(1966年9月—1969年10月)、郭文华(1969年10月—1970年7月)、吴甲申(1970年7月—1976年5月)。

1983 年 1 月,安徽省军区将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及其任务全部移交给省公安厅。在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领导下,省公安厅将武装民警部队、内卫执勤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统一组建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总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各部下设若干处(室)。省公安厅消防处、警卫处相继列入武警部队序列。省军区移交的独立第四团改编为第一支队、独立第五团改编为第二支队,独立第六团改编为第三支队、解放军第 696 医院改编为总队医院。1983 年初组建总队教导大队。1984 年 4 月组建合肥指挥学校。尔后在总队直属大队和合肥独立营的基础上组建第四支队。同时,阜阳、宿县、滁县、六安、安庆、巢湖、宣城、徽州 8 个行署公安处和合肥蚌埠、淮南、淮北、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 8 个市公安局,在民警科的基础上组建地区支队和市支队。总队受公安厅领导,同时受武警部队总部的领导。各地、市支队受同级公安处(局)党组(党委)的领导,同时受省武警总队党委的领导。

1984 年 3 月,接收陆军第十二军三十五师步兵一 五团的二营和一 四团的六连共500 人,改编为第四支队第三大队。同年又组建了黄山大队和合肥骆岗机场安全检查站等部队。

安徽省军区独立第四团: 1949年3月11日,由南下的山东北海军分区集训大队和胶东西海军分区集训大队为基础合编而成。1949年5月,改编为南京警卫团。1949年8月,缩编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大队。1949年12月16日,改为公安部队南京市总队第一大队。1951年1月13日与南京市公安总队第三支队合编为南京市公安总队第一团。1953 年 6 月,南京市公安总队第一团调防皖北,担负看押治理淮河犯人的任务。该团下辖 3 个步兵营,1个警通连,共 11 个连队。1954 年 11 月,接收抗美援朝回国的公安部队十一师三十二团一连(今第一中队)。其任务不变,团部驻南京市。

1955 年 8 月,全国公安部队统一整编,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军区 1955 年 8 月 1 日队字 266 号命令,南京市公安总队第一团与南京军区公安部队三十二团一营合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内卫第四十一团,隶属安徽军区司令部兼安徽公安军司令部领导。下辖 4 个步兵营,13 个连队。分别担负淮委工程总队在江苏盱眙、洪泽湖、 伯、射阳、安徽寿县头口,辽宁抚顺、山东德州黄河沿,青岛月子口水库,皖南水东镇、陈村水库、太湖县花凉亭水库以及淮南、宿县、蚌埠等地施行劳动改造的罪犯的76看押任务。10 月,团部移驻蚌埠西岗。1958 年 12 月,组建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公安军内卫第四十一团改编为总队第一支队。下辖 4 个大队,2 个直属中队,共 14 个中队。分别驻守在山东青岛月子口水库(1960 年归建)、安徽泾县水东镇、陈村水库、太湖县、蚌埠西岗、合肥东门外砖厂等地担任看押镇守任务和津浦铁路安徽境内各主要桥梁的守护任务。支队部仍驻蚌埠西岗。1962 年 1 月,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一支队改编为第一团。下辖 3 个中,12 个连,1 个警通(连)排,其任务不变。1963 年 1 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的番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一团,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一团。下辖单位不变。主要担负淮南、定远、蚌埠、阜阳、砀山等地劳改农场的看押任务以及望江堤防、津浦铁路安徽境内各主要桥梁的守护任务。

1966 年 6 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一团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步兵第四团。下辖 3 个营,每营 4 个步兵连,并组建直属机炮连、特务连,共14 个连队。担负津浦铁路固镇至明光段铁路桥、蚌埠市部分仓库的守护守卫任务和砀山果园场、阜阳东风窑厂、普济圩农场、六安独山农场的看押任务和军农生产。部队抽调了一批干部战士参加阜阳地区的“三支”“两军”工作。1967 年 9 月,独立第二师归十二军建制领导,番号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二军独立第二师步兵第四团。下辖单位不变。部队除部分担负原看押守护任务外,派出大量干部战士到长江航运公司芜湖分公司及所属安庆、铜陵、贵池、芜湖裕溪口等港口和芜湖江东船厂执行军管任务,以及执行普济圩农场、砀山果园场的“支左”任务。1969 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二军独立第二师归建。安徽省军区第四团随师归建,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步兵第四团。归建后的主要任务是担负长航芜湖分公司各港的军管任务、枞阳县普济圩劳改农场的看押任务、六 三导弹试验场的守卫任务和省广播电台、安徽光学研究所、省石油库、合肥二轮窑厂、巢湖铸造厂等单位的守护、看押任务。团部由蚌埠西岗迁驻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1973 年底迁驻芜湖市杨家门。

1976 年 5 月,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师部撤销,步兵第四团改为安徽省军区独立四团,隶属芜湖军分区(后改属宣城军分区)建制领导。整编中,先后接收安徽省军区警备营一连、原独立第二师高炮营二连、芜湖军分区独立营。撤销 3 个机炮连和直属高机连。整编后,下辖 3 个步兵营(每营 3 个连),2 个直属连,共 11 个连队。主要是执行合肥二轮窑厂的看押和省广播电台、合肥骆岗飞机场、舒城洪庙省档案库、肥东桥头集省储备局 352处,603 导弹试验场、铜陵 6708 油库、裕溪口铁路桥等守卫守护任务,以及省军区、第 104和第 105 医院、芜湖军分区、桐城 7532 工程(国防)等施工任务。

1983 年 1 月,安徽省军区独立第四团番号撤销,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一支队。支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原各营、连依次改为各大队和中队。支队下辖 3 个大队、2 个直属中队。

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五团:

1955 年 8 月,安徽省公安总队直属第一和第二中队(均为营建制)、省公安大队一个连、陆军第二一二团一个营部等合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卫第四十二团,隶属安徽军区领导。下辖 3 个营,13 个连。担负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委员会的警卫和洪泽湖劳改农场、淮委工程总队劳改犯的看押任务。团部驻合肥市。1958 年 12 月,安徽军区和省公安厅将安徽军区公安军内卫第

四十二团部分部队和第四十三团的两个营,改编为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第二支队。下辖 3 个大队,13 个中队。担负安徽省白湖农场、普济圩农场劳改犯看押任务。支队部驻安徽无为县。1962 年 1 月,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第二支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二团。下辖 3 个营、12 个连队另 1 个排,担负任务不变。1963 年 1 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二团,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二团。下辖单位及任务不变。

1966 年 7 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二团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步兵第五团。下辖 3 个营(每营 4 个步兵连),并组建了直属机炮连、特务连,共 14 个连队。1967 年 9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步兵第五团,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二军独立第二师步兵第五团。下辖单位不变,担负白湖农场看押任务和“军管”“支左”任务。团部驻白湖农场。1969 年 12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二军独立第二师步兵第五团随独立第二师一起归建安徽省军区,恢复原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步兵第五团。1970 年 12 月增编一个高机连,将直属机炮连改编为直属八二无后座力炮连。四、八、十二连分别改编为一、二、三营机炮连。

1976 年 5 月,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撤销,步兵第五团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五团,录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巢湖军分区。按总参颁发的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五团编制进行整编,共撤销、整编 6 个建制连,13 个建制排,3 个建制班和机关 3 个股。并对 6 个连队、7 个排和 1 个营部进行防务调整。7 月 20 日,巢湖军分区独立连编入五团,增编团直轮训队。1981 年 7 月,池州军分区独立连调归五团建制,编为独立第五团第二营特务连。 1983 年 1 月,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五团番号撤销,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二支队。主要担负白湖农场、巢湖铸造厂、三五二工程处等看押、守护任务。

安徽省军区独立第六团: 1959 年 3 月,在安徽省公安厅直属大队的基础上,连同省公安厅警卫连、第一支队 2个中队、铁道兵 2 个护桥连合编为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第三支队,主要担负看押任务,干部、战士实行工资制,享受民警待遇。支队部驻合肥市。1962 年 1 月,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第三支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三团。干部、战士均转为现役,恢复军衔制度,享受解放军陆军同等待遇,战士取消工资制,实行义务兵役制。1963 年 1 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三团,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三团。下辖 3 个营(每营辖 4 个连队),共 12 个连队。分别驻合肥市、巢县和芜湖市,主要担负看押、警卫等任务。

1966 年 6 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三团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步兵第六团。下辖 3 个营(每营下辖 4 个连队),直属连队有特务连、机炮连共 14 个连队。团机关驻合肥市。第一营营部驻安庆市九成畈农场,第二营营部驻庐江县白湖农场,第三营营部驻合肥市大西门。分别担负看押、桥梁守护任务。

1976 年 6 月,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步兵第六团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独立第六团。下辖 3 个营(每营辖 3 个连),直属连队有警通连、机炮连、轮训队,共 12 个连。团部驻蚌埠市西岗。第一营营部驻合肥市南七里,第二营营部驻蚌埠市曙光三巷,第三营营部驻蚌埠市蚌埠闸。部队分别担负看押、守卫和守护等任务。

1983 年 1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独立第六团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第三支队。下辖 3 个大队(每个大队下辖 3 个中队),直属中队有警通中队、机炮中队、轮训队,共 12 个中队。支队部驻蚌埠市西岗。

武警安徽省总队第四支队:

1983 年 10 月,安徽省公安厅直属第一、第二大队和合肥军分区独立营合建为第四支队。1984年1月,接收陆军第十二军三十五师第一五 团第二营和二 四团第六连共500 人。5 月,接收合肥军分区独立营营部及第一、第二中队共 223 人。支队下辖 4 个大队。1985 年 8 月,第三大队撤销。部队主要担负省内重要目标的警卫、守卫和守护任务。 浙江省军区

浙江省军区独立师(1) (1964.12-1966.7) /浙江省军区独立第1师(1) (1966.7-1975.3)

1942年组建的泰兴县独立团。1948年8月26日,改为苏北第一军分区特务第三团。1949年4月22日,参加渡江战役进入江南。1950年10月,改为公安第十七师第四十九团。1952年5月,改为公安第十五师四十三团。1952年10月,参加抗美援朝,1953年9月返回上海,1954年12月,从上海调至浙江台州地区。1955年8月,公安第四十三团与海门等武工队合改编为公安军边防第十五团,下辖4个步兵营,团部驻玉环坎门,隶属浙江军区建制。1958年3月,改编为守备第十六师第八十二团。

1964年12月4日,以守备82团(欠第一营)和守备第九十二团第二营、第八十二团第一、二连等为基础,扩编为浙江省军区独立师。辖步兵第一、二、三团和机炮营。师部及第三团驻上虞五夫,第一团驻温岭,第二团驻平湖乍浦。

1966年7月,改称为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一师。

1967年8月,划归陆军第二十军代管。

1969年11月14日,归建浙江省军区。1975年3月25日,该师与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一师对调,改称为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一师。

1976年5月26日,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一师改称为安徽省军区独立师。与此同时,陆军第七十三师炮兵团调为该师建制,师直机炮营增编一个高炮连。1980年底,安徽省军区独立师撤编。

师长戚庆连、张学智(1965年5月—1969年10月)、胡景义(1969年10月—1972年1月)、刘清明(1973年1月—1975年4月)、高钟文(1975年4月—1976年10月) 政委吕允钧、苗扶中(1965年2月—1972年1月)、金连德(1972年1月—1975年4月)、吕允均(1975年4月—1976年10月)。

第一团:由守备第八十二团第二营一部扩编而成;

第二团:由守备第九十二团第二营扩编而成;

第三团6517/2256/:由守备第八十二团第二营一部和守备第八十六团第一、二连及温州军分区独立营第一连扩编而成。团部在温州市委党校信河街,后调防丽水师专。1975年调防阜阳县。

师直机炮营:由温州军分区抽调一个营部,第一八师抽调1个82炮连、1个75无后座力炮连,守备第八十一团抽调1个高机连组成。

师直警侦连、通信连、防化连、运输队从浙江省军区警备营、守备第八十二团和宁波军分区防化连抽调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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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军区独立第1师(2) (1975.3-1976.5) /浙江省军区独立师(2) (1976.5-1980.12)

安徽省军区独立第一师调至浙江,接替原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一师的防务,改称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一师,师部驻诸暨,第一团驻余杭乔司,第二团驻上虞五夫,第三团驻丽水。

1976年5月,省军区独立第一师改称省军区独立师,陆军第七十四师炮兵团划归省军区独立师改编为独立师炮兵团。1980年12月,省军区独立师撤销。

历任师长:张树和;政治委员:金连德。

--------------------------------------------------------------------------------------------------------------- 浙江省军区独立第2师 (1966.7-1976.5) 6389/2259/83243部队

该师前身是浙江省公安总队。

1952年6月,以原有公安大队、公安队为基础,并从浙江军区抽调6109人及区武装骨干203人,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公安总队,原绍兴军分区机关改编为总队机关,总队长姜仕安,政治委员王芳(兼),共有官兵9834人,总队机关分别驻杭州市中华旅馆和水沟巷。1955年撤销总队机关,专业与市、县公安部队集体转业为职业制人民武装警察。

1958年,中共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改编为职业制人民武装警察,11月,原公安军内卫第三十八团(共16个连)、公安军内卫第三十九团第一营和第三营营部率4个连(该两团隶属于浙江军区)及内卫第二师第五团第一营率3个连、原公安厅民警处所属7个专区民警大队组成浙江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总队机关司、政、后三部共辖19个科室,驻杭州市民生路17号,总队长李克(兼),第一政治委员吕剑光(兼),总队直属单位编有警卫队、警通连、摩托连、执勤船队、训练大队、医院、运输排、修理所、直属营,下辖2个团6个营、4个支队13个大队和35个边防哨所,共有官兵8650人。

1961年初,浙江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改编为现役制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1963年4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改名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浙江省总队.浙江省总队机关设司、政、后三部及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25个科室。总队长李克(1966年2月后为文彬),第一政治委员吕剑光(兼),第二政治委员张崇贤,政治委员李克(1966年1月任)。下辖第一团、第二团、第三团(1965年3月建),温州、台州、宁波、金华专区支队,杭州(1966年4月扩编为支队)、舟山、嘉兴、绍兴、丽水专区(市)大队,温州边防检查站,直属营,执勤船队、医院、训练大队、警卫队以及11个边防县大队,53个边防哨所,64个县(市)队,35个连,15个直属中队,共有官兵10769人(1966年6月底数字)。

1966年7月1日,公安总队奉命划归浙江省军区建制领导,9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师长文彬,政委李克。师机关设司、政、后三部,下辖步兵第四团(原第一团,1970年4月归杭州警备区)、第五团(原第二团)、第六团(原第七团)、第七团(原杭州市

支队)。师直警通连有警卫排(一班、二班、三班、四班)、通信排(五班首长警卫、六班摩托通信、七班电话总机、八班有线架线)、无线电台(五十瓦台、十五瓦台、警报台)及炊事班等一百余人。师部和第五、第七团团部及第四团驻杭州,第六团团部驻龙游。

1967年9月,师奉命归陆军第二十军建制,旋为南、陈等诬为叛军,移驻江苏宜兴川埠。

1969年,(6389部队)移驻诸暨县城东郊原省荣军疗养院(此后当地人将此处称为师部)。

1969年11月归建省军区。

1970年春,省军区副参谋长、省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宋环出任师长兼党委书记,11月,杭州军分区副政委谢九思任政委。

1972年底,师部(2259部队)返杭,驻华家池原公安总队医院楼内。

1976年5月,独立第二师(83243部队)裁撤。其所属步兵第四、第五、第七团分别改编为省军区独立第四、第五、第六团,步兵第六团缩编为嘉兴军分区独立营。警通连随师部撤销。

1966~1976年,历任师长:文彬、宋环;政治委员:李克、谢九思。

1976年10月,省公安局武装民警处成立,下辖69个县(市)人民武装警察中队,共有干部战士1954人。处机关驻杭州市民生路66号。

1980年3月,省公安局边防处、武装民警处合并,组成浙江省公安局武装边防保卫局,对外称浙江省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总队。

1980年5月初,省公安局武装边防保卫局改称省公安厅边防保卫局。7月至10月,温州、台州、舟山、宁波地区分别建立本地区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支队(对内称公安局边防保卫局,正团级)。杭州、宁波、温州市和嘉兴、金华、丽水、绍兴地区建立了本地区(市)人民武装警察大队(对内称公安局武装民警科)。平阳、瑞安、洞头、乐清、普陀、嵊泗、岱山、定海、温岭、玉环、三门、临海、黄岩、象山、宁海等15个沿海县成立本县人民边防武装警察大队(对内称公安局边防保卫股,营级)。

1982年9月5日,省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总队海上公安巡逻大队成立,大队部驻椒江市。经充实发展后,省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总队辖4个支队、7个大队、16个县大队、69个县(市)中队、4个边防检查站(杭州、宁波、温州、沈家门各1)、73个边防派出所、1个海上巡逻大队、1个教导大队。

1983年1月1日,浙江省军区独立第四、第五、第六团,金华、台州、宁波军分区独立连,嘉兴军分区独立第二连及第一一一医院与原省边防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总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边防局、消防处,驻杭州市民生路17号。总队下辖第一、第二、第三支队,温州、宁波、台州、舟山、丽水、金华、绍兴、嘉兴、杭州支队,海上巡逻大队,医院,教导大队,杭州、宁波、温州、舟山边防检查站,杭州市消防支队。当年12月,嘉兴支队分设为嘉兴、湖州两个支队。

1984年4月,省总队教导大队改扩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杭州指挥学校,并增建省总队第四支队。1986年10月,第四支队撤销。11月,组建衢州市支队。1987年2月,省边防部队从总队划出,归省公安厅直接领导。同年8月,消防处及其部队也划归省公安厅直接领导。1990年3月,增组省总队第四支队。1983年至1990年,历任总队长:于克家、程兆富;第一政治委员:张秀夫(兼)、夏仲烈(兼)。

独立第四团 [83249部队] 1976年5月,浙江省军区独立第四团由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二师第四团改编,驻杭州,隶属杭州警备区领导。1983年1月,省军区独立第四团划归武警浙江总队建制,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第一支队。

独立第五团 1976年5月,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五团由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二师第五团改编,团部驻龙游,隶属金华军分区领导。1983年1月,省军区独立第五团划给武警浙江总队建制,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第二支队。

独立第六团 1976年5月,浙江省军区独立第六团由浙江省军区独立第二师第七团改编,团部驻金华,隶属绍兴军分区领导。1979年8月,独立第六团划归金华军分区领导。1983年1月,省军区独立第六团划归武警浙江总队建制,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第三支队。

温州军分区独立7团]-[83247] 福建省军区

福建省军区独立第1师32340部队 1967年4月1日,在福州市朝阳公安干校组建福建省军区独立第一师,下辖步兵第1、2、3团。1967年9月,福建省军区独立第一师师部从福州移驻闽侯县港头村。1969年4月该师划归闽北指挥部领导指挥。1969年7月,改称为陆军第85师,所辖各团依次改称为步兵第253、254、255团,调归29军建制;同年11月16日,改归福州军区直接领导指挥。1969年11月驻防连江,师部设朱公原“闽指”内。1970年连江的守备72团划入。1975年4月,重归29军建制。后全师迁往莆田。炮团驻防福清敬洋琯口(1975年4月至1977年2月,又进驻步兵八十五师二五五团)1985年9月撤消番号建制,253团调归步兵第93师建制。85师最后的辉煌是参加福马隧道施工,253团获得殊荣,中央军委为该团记集体一等功。 253团现归武警93师32343/8711部队.

29军85师第253团]-[32343] 29军85师第254团]-[32345] 29军85师第255团]-[32347] 29军85师炮兵团-]-[3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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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军区独立第2师/福建省军区独立师 (32610部队)

1966年4月以福建省公安总队改编为福建省军区独立二师。陈仕和任师长,于重远任政治委员。

1969年11月,奉中央军委命令,福建省军区独立第2师拨归陆军第29军建制领导。师部率4、5、6团从永安、三明调驻福清、莆田地区,执行机动作战任务。师长郭喜华,政治委员林均业。

1975年4月,福建省军区独立第二师从莆田、福州调防至南平,执行内卫治安等任务,重新归建福建省军区领导,师长周凤寿、政治委员林均业,师部驻黄金山,代号32610部队,所属第四、五团分驻龙岩、永安等地,其第六团驻防建瓯。

1976年2月,福建省军区独立第二师改称福建省军区独立师,师部仍驻南平,任务不变,原步兵第四、五、六团改称步兵第一、二、三团,师炮团由第二十九军负责组建后于2月底进驻南平大横乡,步兵第三团从建瓯移驻建阳新村。1980年12月,该师步兵第一团改编为福建省军区独立团,其余建制撤销。

福建省军区独立师第1团-莆田涵江调防龙岩县]-[32612部队]1980年12月改编为福建省军区独立团移防南平,1983年2月撤销。

福建省军区独立师第2团-莆田江口调防永安县大湖]-[32614部队]

福建省军区独立师第3团-福清城口调防建瓯县]-[32616部队]1976年2月移防建阳新村

福建省军区独立师炮兵团南平大横乡]-[32618部队]1976年2月组建,辖3个炮兵营6个连和1个指挥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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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军分区独立营-[32633部队] 龙岩军分区独立营-[32637部队] 江西省军区

江西省军区独立师(1)32866部队

1966年由江西省公安总队改编为江西省军区独立师。师长陈昌奉,师参谋长吕正光。1969年10月,江西省军区独立师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守备第四师,调厦门地区,接替陆军第九十三师防务。所属步兵第一、第二、第三团依次改称福州军区守备第四师第一、第二、第三团(12月,又依次改称福州军区守备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团)。 1970年2月1日,福州军区守备第四师与厦门军分区合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厦门守备区,建制属福州军区,归陆军第三十一军领导指挥,民兵兵役工作仍由福建省军区统一领导。司令员杨兆瑞,政治委员刘茂堂。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动员部,驻厦门市虎园路。辖守备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团,浯屿独立营,船运大队;警卫营(由原军分区独立营改编)、通信营、教导队;东风区、向阳区、鼓浪屿区、郊区、同安县人民武装部(1970年7月至1973年8月曾划归晋江军分区建制领导)等单位,编制员额7784人。代管厦门边防检查站。

1976年3月,划出守备区动员部组建厦门市人民武装部,守备区所辖各区、县人民武装部划归厦门市人民武装部建制领导。守备区所属部队建制此后亦有所调整。

1980年12月,厦门守备区改番号为福州军区守备第四师。

1985年10月,厦门市人民武装部与福州军区守备第四师合编为厦门警备区。

福州军区守备第12团32842部队 福州军区守备第13团32844部队

福州军区守备第14团32846/73323部队

福州军区守备第15团32848部队 “英雄三岛” 福州军区守备第4师炮兵团32841部队 福州军区守备第4师船运大队32840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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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军区独立师(2)----南昌]-[32710部队]1976年2月组建,1980年12月撤销。

江西省军区独立师第1团-新建]-[32712部队]1980年12月与独立1团合并组建新独立团 江西省军区独立师第2团-赣州]-[32714部队] 江西省军区独立师第3团-九江]-[32716部队] 江西省军区独立师炮兵团-南昌]-[32718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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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军区独立团-]-[32720部队]1976年2月分编为独立1、2团

江西省军区独立1团-南昌]-[32730部队]1980年12月与独立师1团合并组建新独立团 江西省军区独立2团-新建]-[32731部队]1980年12月撤销

江西省军区独立团-南昌]-[32708部队]1980年12月由江西省军区独立1团与江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1团合并组建,1982年12月缩编为独立营. 临川军分区独立营]-[32732部队] 南昌警备区独立营]-[32733部队] 九江军分区独立营]-[32734部队] 上饶军分区独立营]-[32735部队] 宜春军分区独立营]-[32736部队] 赣州军分区独立营]-[32737部队] 吉安军分区独立营]-[32738部队] 河南省军区

河南省军区独立师(1)/河南省军区独立第1师(1)/步兵第50师/河南省军区独立第1师(2)/河南省军区独立师(3)

1966年6月20日,经中央军委批准, 武汉军区决定, 河南省军区在原有8个军分区独立营的基础上组建一个师。师长南海, 政治委员赵永安。下辖3个团。其番号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独立师”,3个团依次为步兵第一、二、三团。9月,其番号更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独立第一师”,团的番号不变。师长南海, 政治委员赵永安, 副师长程毓庭,副政治委员刘太然, 政治部主任边保山。

1968年7月13日中央军委发布组建17军的命令。8月26日武汉军区开始组建17军。9月1日,河南省军区独立第1师调归重新组建的陆军17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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