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ZSFL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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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校园足球联赛总规程

此规程含ZSFL“特步杯”浙江省第六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希望杯”浙江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布局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协办单位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体育新闻中心、省、市中学生体育协会,浙江省足球协会、省中学生体协足球分会、省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

四、赞助单位

省级赛(男子组)冠名赞助商:特步(中国)有限公司 支持赞助商:杭州索迪曼工贸有限公司 五、推广单位

浙江泛洋体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兴邦体育策划公司 六、联赛赛程

(一)第一阶段:足下生辉活动(“校长杯”校内联赛)。由全省各中、小学在校内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参加的足球活动或比赛(形式不限,各地各单位根据情况因地制宜)。

开展时间:2014年11月底前完成。 活动地点:全省各中、小学校。

(二)第二阶段:小鬼当家赛(校园足球市级联赛分区赛)。在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组织下,开展小学5人制、初中8人制、高中、中职11人制的比赛,赛出县(市、区)各组别名次。相邻县、区可设为一个赛区,各赛区每个组别参赛队不得少于4支。

比赛时间: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比赛地点:各县(市、区)。

(三)第三阶段:中流砥柱赛。在市教育局、体育局组织下,各县(市、区)小学5人制、初中8人制、高中、中职组11人制的优胜队参加市级联赛,赛出市级联赛男、女各组别名次。

ZSFL小学男子甲组5人制晋级赛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

比赛时间:初中8人制、高中、中职组11人制的市级联赛于2015年3月中旬前完成,小学5人制市级联赛于2015年4月中旬前完成。ZSFL小学男子甲组5人制晋级赛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

比赛地点:各参赛市和承办市。 (四)第四阶段:

ZSFL小学男子甲组5人制总决赛、ZSFL初中男子组8人制总决赛、ZSFL高中、中职男子组11人制的总决赛。

初中女子组获得决赛资格球队,参加“希望杯”省校园足球初中女子组8人制总决赛。高中女子组获得决赛资格球队,参加“希望杯”省校园足球高中女子组11人制总决赛。各布局城市小学男子乙组、女子(甲、乙组)获得决赛资格球队,参加“希望杯”省校园足球小学组5人制总决赛。

省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 比赛时间:ZSFL小学男子甲组总决赛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ZSFL初中男子组总决赛于2015年4月底前完成,ZSFL高中、中职男子组总决赛于2015年7月中旬前完成,其余组别总决赛将在暑期完成。

比赛地点:待定。

(五)参加省校园足球市级联赛阶段的每支球队,要求达到小学组至少11场比赛,初中组至少7场比赛,高中组至少6场比赛。

(六)大学组联赛相关赛程详见大学生体协足球分会下发的规程;幼儿组足球表演大赛与幼儿足球节活动方案,由省校足办另行下文。

七、竞赛办法 (一)赛制规定

1.第一阶段:足下生辉活动。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形式的足球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参加学校内部"校长杯"比赛和活动。第一阶段的比赛,以培养兴趣,争取更多学生参与活动为目标。在组织形式、比赛方法、比赛内容、年级段的划分上可以根据各地、各校的实际,改革创新。如障碍带球、定点射门、顶球、颠球等均可作为活动内容,使比赛形式、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具体竞赛办法由各布局城市校足办协调各县(市、区)和学校制定。

2.第二阶段:小鬼当家赛。在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的组织下,由布局城市校足办协助,依据省里的要求(每个赛区各组别参赛队不少于4支),以学校为单位组织5人制(小学)、8人制(初中)、11人制(高中、中职)比赛

等(义乌市直接进行市级校园足球联赛),定点学校原则上应参加。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尽可能组织主客场制比赛,努力营造浓郁的校园足球氛围。

3.第三阶段:中流砥柱赛(ZSFL小学男子甲组晋级赛)小学、初中、高中(男、女组),中职男子组市级联赛共分为11个赛区,每个赛区各组别参赛队小学不少于8支,初中不少于6支,高中不少于4支。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最终名次。义乌赛区不进行第三阶段的比赛,其第二阶段的优胜队直接获得第四阶段总决赛的参赛资格。

ZSFL小学男子甲组晋级赛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每个市可派出该组别市级赛前两名的球队参赛(获得上届分区赛前两名的球队直接进入总决赛,不占名额),晋级赛分4个小组先进行组内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前两名的球队将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有条件的市在比赛期间可举行ZSFL嘉年华活动,展示校园足球文化和学生足球技艺,为更多的普通学生提供参与的平台和机会。

4.第四阶段:省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

(1)各市小学男子乙组、女子甲、乙组市级联赛前2名球队参加全省总决赛,且各布局城市必须有2支球队参赛。

(2)ZSFL小学男子甲组总决赛是由上届联赛分区赛前两名的球队和本届晋级赛小组赛前两名的球队共计12支队参加的比赛。先抽签分为两组,组内单循环决出组内名次,小组前四名进行交叉淘汰,直至决出最终名次。

(3)ZSFL初中男子组8人制总决赛是由各市冠军队、

省级足球特色学校(不占名额)、上届联赛的前四名(不占名额)和承办学校参加,抽签分为四组,组内单循环决出组内名次,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直至决出最终名次。初中女子组各市级联赛第一名(共12支球队)、上届省总决赛前三名(不占所属市名额)与东道主1支球队(不占所属市名额),共16支球队,参加“希望杯”省校园足球高中女子组总决赛。

(4)各市高中、中职男子组冠军队参加的11人制ZSFL省总决赛。省级足球特色学校不占名额,可直接参加省级决赛。根据报名情况抽签分为2—4组,组内单循环决出组内名次,前八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最终名次。高中女子组(包括中职)市级联赛第一名,共12支球队,参加“希望杯”省校园足球初中女子组总决赛。

第四阶段总决赛期间举行ZSFL“足下生辉”展示活动,展示若干优秀足球文化项目。

(二)竞赛规则

小学从第二阶段起的所有比赛为5人制足球比赛,实行“室内5人制足球规则”及相关条款,可根据各地各校条件,在室内、室外的场地上进行。初中从第二阶段起的所有比赛为8人制足球比赛,实行8人制足球规则。高中、中职从第二阶段起所有比赛为11人制足球比赛,实行11人制足球规则,各地可根据实施办法参照执行。

(三)赛制说明

比赛 形式 球员数量 (人/换人 场地大小 比赛 中场 休息 球门大小 球 (高x长)(m) 规则 (宽x长)(m) 时间

队) 5人8-10 不限 15-25x25-42 20’x2 5’-10’ 制 8人12-14 不限 40-50x60-70 30’x2 制 11人14-18 不限 制 45-90X90-120 2.44X7.340’X2 15’ 5 2 10’ 5 2x5 4 3.5 2x3 八、比赛项目、分组及参赛单位

(一)项目:小学5人制,初中8人制,高中、中职、大学11人制。

(二)组别:第一阶段比赛级别由各地各学校自行确定。第二、三、四阶段设小学男、女甲组(五六年级)、小学男、女乙组(三四年级)、初中男、女组、高中女子组、高中男子组和中职男子组。

(三)参赛单位: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以市为单位选拔球队。高中、中职男子组的总决赛,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台州、舟山、义乌每个市可各报1支球队,省级足球特色学校可直接报名参加。小学男子甲组的晋级赛各市和义乌市可各报2支球队。初中男子组总决赛各市可报1支球队(获得上届前四名的球队直接参加总决赛,不占用市里名额),省级足球特色学校可直接报名参加。

九、参赛学校(运动员、教练员)资格

(一)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省内全日制大学、高中(中职)、初中、小学。

(二)参加省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的学校必须是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的会员学校(初中男子组、高中男子组)与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定点学校。

(三)参赛学生必须是浙江省常住户籍。必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凡拥有双重户籍、身份证,非浙江省户籍(包括外国籍、港澳台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注: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允许已在本省/校正式就读两年以上的外来务工子弟学生与外籍学生参赛,报名时主动注明并提交相关学籍证明)。

(四)必须是被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录取,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其学籍必须纳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凡拥有双重学籍、多重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五)任何有学籍变更(如转学、休学、留级、跳级)的学生,必须符合浙江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自学籍变更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比赛。无论何种原因未在学校正常学习、训练3个月以上的(由省教育厅抽调的集训、比赛时间除外),即12个月内不得参加比赛。

(六)参赛学生的年龄和比赛年限按各学段的分组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要求进行(即高三年级比赛年龄为1996年至1997年出生,比赛年限为1年。高二年级比赛年龄为1997年至1998年出生,比赛年限为2年。高一年级比赛年龄为1998年至1999年出生,比赛年限为3年。其他年级依此类推)。超出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

(七)参加ZSFL初中男子晋级赛、总决赛及高中、中职组总决赛的学生须在浙江省学生运动员管理系统办理注

册(注册办法详见浙江学生阳光体育网www.zjsss.com)。

参加校园足球市级联赛及以上赛事所有参赛学生必须在《全国校园足球竞赛注册系统中》中办理注册,未办理注册的不允许参加浙江省校园足球各项比赛和活动。

(八)所有参加省校园足球联赛的参赛学生,须购买运动意外伤害险。

(九)参赛学生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进行注册报名参赛。

(十)凡目前属于或曾经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或浙江省体育局正式在编、现役、注册(非业余)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过浙江省教育厅或浙江省体育局所属的各类比赛的学生,均按违反资格要求处罚。

(十二)比赛报到时未携带全部规定证件以及超过比赛报到时限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十三)参加校园足球联赛参赛队教练员,其资格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参赛资格条件的具体细则以ZSFL联赛手册为准。

十、报名

(一)5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0人(不得少于8人),8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

员14人(不得少于12人),11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8人(不得少于14人)。

(二)参加第三阶段中流砥柱赛的所有球队,必须是参加第二阶段所在县(市、区)联赛赛各组别名次列前的球队(初中、高中、中职男子组省级足球特色学校不受名次限制)。

(三)所有参加晋级赛以上赛事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不得参赛)、学生基本信息表、校园足球运动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赛区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要求各市在2015年3月15日前将初中男子组总决赛参赛队的报名表,2015年4月15日前将小学男子组甲组晋级赛和高中、中职男子组别总决赛参赛队的报名表,汇总后寄送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方式如下: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人:华云飞,电话:0571—88008735,传真:0571—88008878;电子邮件:huayf@zjedu.org。

参加“希望杯”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各组别总决赛所有运动队的报名表电子版, 由各市校足办汇总后于2015年5月31日前发送至浙江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QQ: 612012003)。纸质版(需学校和所属市校足办公章)由各市校足办汇总后寄至浙江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邮编:310004。 联系人:王劼,电话:0571-85152310。

(五)省总决赛阶段的特殊规定:

1.本届ZSFL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的小学男子甲组和初中男子晋级赛及第四阶段比赛的初中男子组、高中男子组和中职男子组运动队的比赛服装由特步公司提供赞助。比赛场上不允许有其他品牌的体育服装出现,否则将取消该队继续比赛的资格。

2.本届ZSFL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的比赛指定用球为“兰威”牌足球,五人制用球为LW-1334足球,十一人制用球为LW-1326足球。比赛场上不允许有其他品牌的足球出现,否则将按违反纪律予以罚没保证金1000元的处罚。

3.本届“希望杯”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用球由“奥联”提供,小学组5人制为3.5号低弹球,初中女子组8人制赛与高中女子组11人制赛均为5号球。

4.各阶段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衣着不整、男生蓄长发、染发、留怪异发型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十一、中运会计分办法

本次联赛初中组和高中组最终名次积分将按田径单项的名次积分的4倍记入第十三届中运会团体总分。

十二、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联赛小学男子甲组晋级赛小组赛前两名的球队将授予一等奖奖牌,第三名的球队将获得二等奖奖牌,第四名的球队将获得三等奖奖牌,全体队员授予证书。

(二)获得本次联赛小学男子甲组总决赛前三名的球队将授予奖杯或名次奖牌,全体队员将授予金银铜牌及证书;四至八名的球队将授予名次奖牌,全体队员将授予证书。

(三)获得本次联赛初中男子组前三名的球队将授予奖

杯或名次奖牌,全体队员将授予金银铜牌及证书;四至八名的球队将授予名次奖牌,全体队员将授予证书。获得小组赛第三名的球队将获得二等奖奖牌,第四名的球队将获得三等奖奖牌,全体队员授予证书。

(四)获得本次联赛高中、中职男子组前三名的球队将授予奖杯或名次奖牌,全体队员将授予金银铜牌及证书;四至八名的球队将授予名次奖牌,全体队员将授予证书。获得小组赛第三名的球队将获得二等奖奖牌,全体队员授予证书。

(五)本次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办法另定。

(六)本次联赛设立以下单项奖:

1.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最佳球员各1名。 2. 浙江省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最佳阵容各若干名。

3. 浙江省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最佳教练员各1名。

4. 浙江省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优秀教练员各3名。

5. 浙江省校园足球优秀裁判员10名。 6. 浙江省校园足球先进工作者6名。 7. 浙江省校园足球优秀组织奖(市3个)。 十三、资格审查

(一)浙江省校园足球联赛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律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

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或《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范》予以处理。

(二)凡对浙江省校园足球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纪律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与事实不符,申诉费将上交浙江省中学生体协和省校足办。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将根据联赛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四、经费

(一)第一阶段:所有费用学校自理。

(二)第二阶段:由县(市、区)教(文体广电)育局、体育局安排或解决。

(三)第三阶段:由市教育局、体育局安排或解决。分区赛由主办单位承担主要费用。

(四)第四阶段:主办单位承担参赛球队的主要费用。 十五、其他规定

(一)所有参赛队队员若未购买运动意外伤害险,均不得参赛。

(二)为加强对参加小学甲组分区赛、初中男子组晋级赛及第四阶段比赛队伍的管理力度,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l.参加比赛的各个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

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在比赛期间,“纪律委员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六、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p7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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