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及其经验归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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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及其经验归纳法

一、培根的生平(1561-1626)

英国哲学家、思想家、作家、科学家。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在逻辑学、美学、教育学方面有许多思想。主要著作:《新工具》、《论说随笔文集》等。

1、少年:培根于1561年1月22日出生于伦敦一个官宦世家。 父亲是伊利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曾在剑桥大学攻读法律,他思想倾向进步,信奉英国国教,反对教皇干涉英国内部事务。母亲娴熟地掌握希腊文和拉丁文,是加尔文教派的信徒。良好的家庭教育使培根成熟较早,各方面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才智。12岁时,培根被送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深造。在校期间,他对传统的观念和信仰产生了怀疑,开始独自思考社会和人生的真谛。在剑桥大学学习三年后,培根作为英国驻法大使的随员来到法国,在旅居巴黎两年半的时间里,他几乎走遍了整个法国,接触到不少新鲜事物,汲取了许多新思想,对其世界观的形成起到了很大作用。

2、青年: 1579年,培根的父亲突然病逝,他要为培根准备日后赡养之资的计划破灭,培根的生活开始陷入贫困。在回国奔父丧之后,培根住进了葛莱法学院,攻读法律,谋求职位。1582年,他取得了律师资格,1584年当选为国会议员,1589年成为法院出缺后的书记。但这一职位竞长达20年之久没有出现空缺。他四处奔波,却始终没有得到任何职位。 此时,培根在思想上更为成熟了,他决心

要把脱离实际,脱离自然的一切知识加以改革,把经验观察、事实依据、实践效果引入认识论。这一伟大抱负是他的科学的“伟大复兴”的主要目标。

3、中年:1602年,伊利莎白去世,詹姆士一世继位。由于培根曾力主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合并,受到詹姆士的大力赞赏。培根因此平步青云,扶摇直上。 曾先后担任詹姆士的顾问、副检察长、首席检察官等职位。 但培根的才能和志趣不在国务活动上,而存在于对科学真理的探求上。这一时期,他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并出版了多部著作。

4、晚年:1621年,培根被国会指控贪污受贿,被高级法庭判处罚金四万镑,监禁于伦敦塔内,终生逐出宫廷,不得任议员和官职。虽然后来罚金和监禁皆被豁免,但培根却因此身败名裂,从此不理政事,专心从事理论著述。1626年3月底,培根坐车经过伦敦北郊。当时他正在潜心研究冷热理论及其实际应用问题。经过一片雪地时,他想做一次实验,宰了一只鸡,把雪填进鸡肚,以便观察冷冻在防腐上的作用。但由于他身体孱弱,经受不住风寒的侵袭,支气管炎复发,病情恶化。1626年4月9日清晨病逝。 培根死后,人们为了怀念他,为他修建了一座纪念碑,亨利·沃登爵士为他题写了墓志铭: 圣奥尔本斯子爵 如用更显赫的头衔应

称之为“科学之光”、“法律之舌”

二、哲学思想:四假相说

培根的哲学思想是与其社会思想是密不可分的。他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代表,主张发展生产,渴望探索自然,要求发展科学。他认为是经验哲学阻碍了当代科学的发展。因此他极力批判经验哲学和神学权威。

(一)对传统哲学的分析与批评 1、传统哲学的两条路线

(1)自然哲学路线:主要是以阿纳克萨格拉、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等人为代表,他们能够深入到自然中去,把研究自然本身作为哲学出发点。(2)抽象哲学路线:主要以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他们把自然的本性归结为超自然的抽象物,如数、理念等。

2、批判经院哲学:经院哲学是伪知识体系。

(1)经院哲学是神学和哲学的混合物,在根本上是为神学服务的,它们歪曲并扼杀了真理。(2)经院哲学以权威或神作为知识的源泉,严重妨碍了人们认识真理。(3)经院哲学习惯做概念文字游戏,以抽象的概念推演来寻求知识或真理。

结论:过去的科学不是给人类提供新的发现和力量,而是为了猎取虚名,维护教条;不是联系实际,而是玩弄概念,进行无谓的争论;不注重实验,而是沉溺于思辨玄想之中,这都是经院哲学造成的恶果。

(二)四假相说

1、提出的原因:要从根本的理论上尤其是认识论根源上来彻底地深刻地批判经院哲学。

2、假相的含义:假相(idols,也翻译成:幻相、偶像),即盘旋在人的头脑中的一些错误观念,它们形成了成见或偏见,使人们不能正确地认识到真理,严重妨碍了科学的复兴。 培根根据错误的不同来源,把假相分为四类。

“种族假相”: 是指全人类所共有的、植根于人的本性之中的一种偏见,大致相当于希腊人所说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和现代人所说的“人类中心”论。它使得人类在认识事物时,以自己的主观感觉和成见为尺度而不是以宇宙事物本身为尺度,因而在对自然的认识中掺杂着许多主观的成分,从而陷入主观主义,歪曲事物的真相。例:人创造任何事物都是有目的的,于是人们就习惯于把自然事物也看作是有目的性的。

“洞穴假相”: 是指个体差别形成的偏见,即由于个人的天性不同,每个人所受的教育不同,而形成的个人的偏见。就像每个人都居住在自己的“洞穴”里,因个人立场、观察角度、思维方式、成见等不同而导致主观性、偏隘性等认识偏差。 例:这好比我们中国俗语所说的“坐井观天”。

“市场假相”:是指语言交往中产生的误解,即人们在相互交往中,由于用词的错误和混乱而造成的假相。人们相互间的思想交流过程如同市场上的物质交换活动一样,必然会使用语言,有的语言有其名而无其实,有的语言虽然表示实在,但定义不精确,含义模糊,使用不

当,这些都会产生混乱;语言的混乱又会产生思想的混乱,使人是非不分,真假难辨。所以如果对名称和概念的规定和理解不当,就会以假冒真、名实不符,造成错误的观念,形成假相。例:市场假相,相当于现代分析哲学所要消除的“语义的混淆”。

“剧场假相”:是指各种哲学体系以及流行理论造成的错误,即人们盲目崇拜各种传统的哲学体系和错误的证明法则,并将其移入人的心中而造成的偏见。培根把历史上的哲学和思想比作舞台上演出的一出出戏剧,人们往往不知不觉地对各种哲学体系的“剧本”信以为真,丧失了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例:亚里士多德,他以他的逻辑败坏了自然哲学。除了亚里士多德和经院哲学等“诡辩派哲学”外,狭隘的“经验派哲学”(指中世纪的炼金术等伪科学)和“迷信的哲学”(指将“迷信以及神学糅语哲学”的毕达哥拉斯主意和柏拉图主义)也属于这一假相之列。

3、克服假相:可能性:要彻底地弄清错误或假相产生的各种原因和根源。必要性:找到正确的方法,要依靠人的理智能力,正确地运用人的理智。

三、哲学方法论——

(一)《新工具》:培根(FrancisBacon,1561-1626)的主要哲

学著作之一,首次发表于1620年。培根本计划写一部大书,名为《伟大的复兴》,分为六个部分,《新工具》是其中的第二部,但未能完成,本书的中文译本可看许宝骙译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新工具》是关于科学方法论的重要著作。本书的书名是针对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工具论》而起的。培根批判了亚里士多德逻辑学说和三段论方法,认为《新工具》是对《工具论》的修正,是促进科学研究的正确的方法。

《新工具》一书的主要思想是:认识自然界不能靠演绎法,而应靠归纳法。 演绎法一开始就从极抽象的原理出发,不论它的演绎过程是多么的精巧,都不能帮助人们理解自然,它是一种不结果实的方法。 归纳法则教导我们:一开始要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出发,从中引出一些中间的、普遍的原理。归纳法是认识自然的科学的方法。 《新工具》一书分为两卷,第一卷主要讨论制定归纳法的原理。第二卷主要讨论收集事实的方法。在第一卷中,培根提出了他的“四假相”论。在第二卷中,培根提出了著名的“三表说”。

培根批判了传统的自然哲学,认为其最大的特点是崇尚争论,流于空谈。认为这是科学长时期停滞不前的一个原因。从方法论的角度出发,培根讨论了三种理解自然的方法,即蚂蚁式的、蜘蛛式的和蜜蜂式的方法。 他认为实验家像蚂蚁,只会采集和使用材料;推论家像蜘蛛,只凭自身的材料织网;上述这两种方法都把实验和理性分开来了,是不可取的方法。真正的哲学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像蜜蜂那样从花朵上采集花粉,又以自身的能力将其消化。

(二)、经验论的基本原则和观点

1、基本原则:一切知识都起源于经验,认识的全部路程应当从

感官的原始的知觉开始。

2、基本观点:

(1)经验的特性: ①确定性 经验必定是确定可靠的,而不是传闻的或模糊的。 ②丰富性 经验的数量要足够多。 ③全面性 要具备正反两个方面的不同经验。

(2)经验的来源:感觉和实验的相互作用。感觉经验具有局限性,如主观、狭隘、虚假等,科学实验能够通过实践的方式验证感觉的真实性,从而确保经验的准确性。

(3)经验和理性的关系: ① 经验为理智能力提供基础。 ② 理性的任务在于对感性材料进行整理和消化。 ③ 经验必须与理性相结合,只有这样才是促使科学知识发展的正确途径。 ④ 从根本上说,重经验轻理性,目的是经验,理性只是手段。 3、培根经验论的意义

(1)培根是第一个提出经验论原则的哲学家。但培根仅仅是提出了原则,并没有建立一个经验论哲学体系。

(2)近代唯物主义反映论的一个初步表述。但尚不成熟。 (3)初步认识到感性和理性的关系。但还没意识到社会实践的重要性。

(4)把科学实验引入认识论,给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增加了新的内容。但没有付诸合理的实践。 (三)、哲学方法——经验归纳法

1、批判演绎逻辑:(1)经院哲学的旧逻辑脱离经验和自然,专

门玩弄抽象概念,不能帮助人们去发现真理。(2)经院哲学广泛使用的三段论只能强迫人们同意命题,而不能帮助我们发现自然的原因。

2、经验归纳法三大步骤

第一步,收集材料。准备一部充足、完善的自然的和实验的历史。这是全部工作的基础。培根将他的归纳法区别于简单枚举归纳法,认为后者“是很幼稚的;它的结论是不稳固的,只要碰到一个与之相矛盾的例证便会发生危险;它一般地只根据少数的、并且只是根据那些手边的事实来作决定”。

第二步,运用“三表法”来整理材料。培根提出的三种例证表是: (1)“具有表”,把具有所要考察的某种性质的一些例证列在一起。 (2)“接近中的缺乏表”,在这里列举出与上表中的例证情形近似可是却没有出现所要考察的某种性质的一些例证。

(3)“程度表”或称“比较表”,在这里列举出按不同程度出现的所要考察的某些性质的一些例证。

第三步,进行真正的归纳。培根所谓真正的归纳又分为三个小步骤:(1)排除法,即排除和拒绝这样一些性质:这些性质是在有给定的性质存在的例证中不存在的;或在给定性质不存在的例证中存在的;或者在这些例证中给定性质减少而它却增加,或给定性质增加而它却减少的。在进行这种排除的过程中已经为真正的归纳打下了基础。 (2)根据三表所列示的事例,做一次正面地解释自然的尝试,就是通过排除之后得出正面的结论。

(3)纠正解释偏差的几种帮助。培根列举了九种帮助,如“具有

优先权的例证”,“归纳法的改正”,“按题目的性质改变研究方法”等等。这九种“帮助”旨在较正以上程序中的失误,以求得尽可能准确的结论。

3、培根经验归纳法的意义:(1)培根的经验归纳法开创了归纳逻辑。(2)提出了归纳推理的基本原则。但没有明确制订归纳推理的形式和规则。(3)偏重机械的列表例证和片面分析,而不懂得归纳和演绎的辩证关系,在贬低演绎法和三段论的作用的同时,片面地夸大了归纳法的作用。

笛卡尔与演绎法

一、 笛卡尔生平及著作

勒奈·笛卡尔(1596-1650)是法国17世纪著名的哲学家和科学家,现代理性主义的创始人,法国启蒙运动的先驱之一。黑格尔称他为“现代哲学之父”。

笛卡尔主要著作:《谈谈方法》,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一哲学沉思集》,商务印书馆 1985年;《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 1958年;《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商务印书馆 1991年

二、 笛卡尔的方法论思想——以方法论的四条原则为叙述

主线

“第一条是:凡是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的东西,我决不把它当作真的加以接受。也就是说,要小心避免轻率的判断和先入之见,除了清楚分明地呈现在我心里、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以外,不要多放一点别的东西到我的判断里;

第二条是:把握所考察的每一个难题按照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成若干部分,以便一一妥为解决。

第三条是:按主次顺序进行我的思考,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直到认识最复杂的对象:就连那些本来没有先后关系的东西,也给它们设定一个次序。

最后一条:在任何情况之下,都要尽量全面地考察,尽量普遍地复查,做到确信毫无遗漏。 (《谈谈方法》,商务印书馆2000年,p16)

“凡是我们清楚明白地设想到的东西都是真的。” 这条规则就是检验一切真理的绝对准则。

1、 普遍怀疑是方法的起点:

(1)怀疑的原因:对早年所学的神学知识和经院哲学深感不满。 “如果我想要在科学上建立起某种坚定可靠、经久不变的东西的话,我就非在我有生之日认真地把我历来信以为真的一切见解统统清除出去,再从根本上重新开始不可。”因此,笛卡尔首先要进行一次普遍的、彻底的怀疑。 首先,感觉经验是不可靠,骗人的。其次,一切研究各种复合物的科学如物理学、天文学、医学等,都是极可疑的,极不确定的。 再次,上帝也可能是一个骗子(“恶魔论证”)。 (2)怀疑的目的:通过普遍怀疑去寻找那些不可怀疑的东西。怀疑是为了“把沙子和浮土挖掉”,从而“找出磐石和硬土”。

(3)怀疑的准则:“清楚明白”的理性。“凡是我们清楚明白地设

想到的东西都是真的。” 这条规则就是检验一切真理的绝对准则。

(4)怀疑的范围:仅限于思想范围,不涉及实践生活领域。 “永远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运,只求改变自己的愿望,不求改变世间的秩序。

(4)怀疑的结论:笛卡尔进行了一番彻底怀疑之后,发现有一点是无可怀疑的,那就是“我在怀疑一切”。我在怀疑,所以我存在;我在受恶魔之骗,那么我受骗,所以我存在;如果说我在怀疑一切,而我自己却不存在,这是一个明显的矛盾。怀疑是思想,因而“我思想,所以我存在”(Cogito,ergo Sum)。这是一个无可怀疑的事实。

第一、“我”的特征: “我”是一个纯粹精神性的主体,“我”的唯一本质属性就是思维。 “严格地说,我只是一个在思想的东西,也就是说,我只是一个心灵、一个理智或一个理性。”

第二、“我思故我在”的意义: 不是逻辑推理的结论,而是直觉活动的结果(“思”即“我”)。笛卡尔作为唯理论哲学的创始人,最初也是从内在经验(直觉或反省)出发的。第一次明确地用自我取代上帝来作为哲学的出发点,表现了近代哲学中自我意识的觉醒。

注意:笛卡尔的怀疑主义与哲学史上其它怀疑主义的区别。 以理性为基础的怀疑主义、 有限度的怀疑主义、 有原则的怀疑主义。

笛卡儿由方法论的怀疑主义走向对知识确定性的寻求,因此,进一步提出方法上的具体要求或希望,那就是:一是把一般(普遍)

数学作为方法的理想模型;一是把直观和演绎当作方法的实质内容。

2、 方法的核心:普遍数学;直观和演绎

(1)第一个主张:一般(普遍)数学是方法的理想模型。从何处能得到这种赖以获得确实的、无误的知识的一般方法呢?“已知各门

科学之中,只有算术和几何可以免除虚假或不确实的缺点。” 笛卡尔发现,在许多数学家的著作中一些结论和命题虽然是正确的,但他们在心灵中并没有足够清楚地认识到为什么那些事物是如此,他们是怎样发现它们的。也就是说,数学家们没有研究科学发现的逻辑,没有研究获得真理的方法。

笛卡尔看到,除算术和几何学之外的一些科学,其共同性就在于它们都研究“顺序”(order)和“度量(measurement)。”正是这两点把各门研究统一起来了,使它们和数学相关。所以,他想“应该由一门普遍的科学,去解释所有我们能够知道的顺序和度量,而不考虑它们在个别科学中的应用。事实上,通过长期使用,这门科学已经有了他自身的专名,这就是数学或普遍数学。”

普遍数学(universal mathematics)和普通数学(ordinary mathematics )的区分。对数学以及作为方法的推崇,其深刻意义就在于,笛卡尔要改变经院哲学那种用质的方式去观察世界的观点,而在承认世界的质的统一性的前提下,用量的方式去观察世界。因而这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变革。

(2)第二个主张:直观和演绎是方法的实质内容。 什么是直观?

笛卡尔说;“我用直观一词,指的不是感觉的易变的表象,也不是进行虚假组合的想象所产生的错误判断,而是??即,纯净而专注的心灵中产生于唯一的光芒——理性的光芒的不容置疑的构想,这种构想出于更单纯而比演绎本身更为确定无疑,尽管我们前面说过人是不可能作出谬误的演绎的。”

因此,直观应该有两个特点:一,直观的命题必须是最清楚明白的,二、命题必须是同时地(而不是相继地)整个地被理解。

演绎:除了直观以外,笛卡尔还提出一种认识方法即演绎,“我们指的是从某些已经确知的事物中必定推演出一切”的方法。

演绎同直观区别就在于:1、演绎中包含着运动或某种前后相继的关系,而直观中则没有;2、演绎并不要求像直观所拥有的那种直接呈现出来的证明,它的确定性在某种程度上,可说是记忆赋给它的; 3、第一原则只是由直观直接给予的,而相反,要通过一系列的间接论证才能得来的结论只是演绎提供的。

3、作为辅助工具的列举或归纳

《方法论》的第四条方法论原则说:“把一切情形尽量完全地列举出来,尽量普遍地加以审视,使我确信毫无遗漏。” 这可以理解为笛卡儿针对上述直观方法的缺陷而做出的补救措施 。

直观的局限在于:1、有些真理并不能从起始的自明之理中直接演绎出来;2、直观并不能毫无遗漏地看清事物的序列中的一切环节; 3、即使较简单事物序列的一切环节有可能全部看清,我们的记忆在

这个思维运动终结时也往往不再可能恢复经历过的全部过程了。

4、分析与综合是方法的具体形式 第二条方法论原则体现的是分析 第三条方法论原则体现的是综合

这样,一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分析,一个综合,构成了一个认识的总过程。

三、笛卡尔的方法论的地位与影响

1、对近代哲学的影响 :斯宾诺莎(比如《伦理学》的写作); 莱布尼茨(《人类理智新论》,全面批驳了洛克的经验主义白板说,捍卫理性主义的基本原则 ); 康德(笛卡尔的天赋观念为康德的“知性范畴”作了充分的准备,认为认识的“形式”是先天的,这些先天的形式给予感性材料以客观必然性)。

2、对近代科学思想的影响:笛卡尔认为,整个世界“由在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物质运动构成,而具有目的、情感和第一性质的人,作为一个不重要的旁观者,作为在这部伟大的数学戏剧之外的半真实的结果,则被推离这部机器。”这种机械论立场对后来的霍布斯和牛顿的科学观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对归纳方法与演绎方法的总结与评价

近代哲学所说的唯理论和经验论的对立,一般就是从培根和笛卡尔两个人开始的。归纳主义抬高归纳,贬低演绎,把归纳看成是

万能的、唯一的认识方法,认为一切科学理论都是靠归纳法得来的。而演绎主义则正相反,把演绎看作是唯一可靠的认识方法,认为一切真实可靠的知识,都是从先验的或直观把握的原始原理推演出来的。

休谟的经验及因果性问题

“自从有形而上学以来,对于这一科学的命运来说,它所遭受的没有什么能比休谟所给予的打击更为致命”。

--康德

一、 生平

大卫·休谟(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是18世纪英国著名的经验论哲学家、怀疑论者,他同柏拉图、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一样,是对西方哲学的发展有持久而深远影响的哲学家。

休谟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家系名门,但到休谟时家境已经衰落。其父亲约瑟夫·霍姆是律师,其母凯瑟琳·福尔克纳是法院院长之女,另外他还有一哥一姐。

休谟两岁时丧父,依靠母亲为生。童年时代,休谟是在出生地奈因微尔士度过的。从小休谟性情文静,天资聪慧,喜欢读书与思考,

尤其是文学。1722年休谟入爱丁堡大学,学习期间受洛克的影响,怀疑精神萌芽。1725年辍学回家。从1725年—1734年,休谟自学时期,方向有法学、文学、哲学及其美学,后来慢慢集中于哲学。1734年,休谟经商,但很快回到哲学研究上来。1734年夏,休谟来到法国的拉福来舍(一个小镇),在此地的耶酥会学院里博览群书。1737年,休谟完成《人性论》的写作。1737年秋回到英国,1738年9月26日,《人性论》出版。但出版后学术界的反应冷漠,令休谟大失所望。此后的一段时间,休谟对自己的《人性论》进行了改写,将原来的“论知性”、“论情感”、“论道德”三卷分别改成《人类理智研究》,《论情感》和《道德原理研究》三书,以便引起人们的重视。1744年,当休谟有机会在爱丁堡大学谋得道德哲学教职的时候,学术界对《人性论》的冷遇甚至攻击致使休谟的这一愿望落空。而且还招致六条罪名:①怀疑主义;②无神论;③关于上帝存在的错误观点;④关于上帝是第一因的错误观点;⑤否认灵魂的非物质性;⑥认为是非之间只是人为的差别。1745年休谟担任安南戴尔侯爵的私人教师。1746年至1748年,休谟受远亲克莱尔将军之邀两次光顾欧洲大陆,一次是无功而返的军事征伐,一次是几无成效的外交出使(维也纳和都灵)。但休谟因此而获得了对上层社会的认识和丰厚的收入两项好处。而且在都灵时,还与孟德斯鸠成为好友。1749年至1751年休谟写作《政治论》、《自然宗教对话录》等书。1751年认识亚当·斯密,两人成为了密友,休谟在自己的家中为亚当·斯密留了一间房以便他来爱丁堡时居住。1761年,休谟利用图书馆管理员的有利条件经过多年的努

力,完成了四卷《英国史》的出版工作。第一卷为《从尤里·凯撒入侵至亨利七世即位的大不列颠史》(两册)(1761年版);第二卷《都铎家族统治下的大不列颠史》(两册,1759年版);第三卷《从詹姆斯一世至查理一世统治时期的大不列颠史》(1754年版);第四卷《从查理一世死至1688年革命的大不列颠史》(1756年版)。此书的出版,使休谟一改哲学家的冷漠,而成为了普受欢迎的历史学家。1763年(52岁)因为英国驻法公使赫特福德伯爵的邀请,让他以使馆秘书身份随同赴法。受到巴黎各界人士的普遍欢迎。从1763—1766年,休谟在工作期间与法国的“百科全书派”的主要代表交谊很深,如狄德罗、霍尔巴赫、爱尔维修、达朗贝尔等。期间还认识了著名的思想家卢梭。1766年1月13日,休谟出于好心为了拯救卢梭因《爱弥尔》招致的迫害,携同卢梭来到英国。1767年卢梭因狭隘、多疑不辞而别离开了休谟,回到法国。卢梭也因此与“百科全书派”的杰出人物决裂。1767年休谟成为国务大臣康威将军的助理秘书,直到1769年才从伦敦回到爱丁堡。1771年—1776年休谟在爱丁堡的新城区的家里度过了一生中最后的五年。期间休谟与本杰明·富兰克林、博斯韦尔、亚当·斯密交往。1776年8月25日逝世。一生未娶,墓碑上只写下他的名字和生卒年月。1776年4月休谟写下了《自传》,他自述的人生态度有二:一是看重文名;二是对文字之争处之泰然。“和平而能自制,坦白而又和蔼;愉快而善与人亲昵,最不易发生仇恨,而且一切感情都是十分中和的。”

哲学思想

一、知觉(观念):知识的基本要素是知觉

1、知觉分为两类:“印象”(impressions) ,和“观念”(ideas)。印象和观念的差别也就是感觉和思维的差别,不过按照休谟的理解,两者之间的差别在于强烈和生动程度不同。

(1)所谓印象指的是一切比较生动的知觉,包括“听见、看见、触到、爱好、厌恶或欲求时的知觉”,即当下所生的感觉、情感和情绪等生动活泼的知觉,它们是一切思想的来源和材料。

印象又分为两种,一是感觉印象,一是反省印象。感觉印象是由于我们所不知道的原因产生于心中的,“反省印象只是在它们相应的观念之前产生,但却出现在感觉印象之后,而且是由感觉印象得来的”。

(2)所谓观念是印象在心中的摹本,在记忆和想象中的再现,即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向,或者说是当理智反省感觉运动时,我们所意识到的那些比较不生动、不活跃的知觉。印象最先产生,在心中留下一个复本,印象停止以后,复本仍然存在,我们就称这个复本为观念。

(3)就印象与观念的关系而论,“我们的印象和观念除了强烈程度和活泼程度之外,在其他每一方面都是极为类似的。任何一种都可以说是其他一种的反映;因此心灵的全部知觉都是双重的,表现为印象和观念两者”。 a、印象和观念本质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二者都

说知觉;b、印象是观念的基础,观念来源于印象。

2、简单观念与复杂观念:除了印象和观念之外,我们的知觉(不论印象或是观念)还有另一种区别,这就是简单与复合之间的区别。简单观念直接摹写简单印象,复合观念或是来自对复合印象的摹写,或是来自对简单观念的排列和组合。

“虽然我们的思想似乎具有这样无边无际的自由,如果我们加以比较切实的考察,则将发见它实际上是限制在一个狭隘的范围之内;人的精神所具有的创造力量,不外乎是将感官和经验提供给我们的材料加以联系、置换、扩大或缩小而已”。例如,“金山”不过是将已知的“金”与“山”两个观念结合在一起,“有德性的马”不过是把“德性”与“马”两个观念结合在一起罢了

3、“人性科学”的两条基本原则 :

第一条原则可以称之为“印象在先原则”, 强调“观念是印象的摹本”、“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这是经验论的基本原则。第二条原则也可以称之为“想象自由原则”:观念虽然由印象而产生,但是在心中却可以自由地结合,从而产生出印象中所没有的东西。当然,这种“自由”不能创造观念,因此观念无论多么荒谬,都可以在印象中找到根据。既然一切知识都来源于印象,休谟便以“感觉印象”作为衡量知识的标准。如果我们怀疑一个哲学名词是否有意义,只需考察那个假设的观念是由什么印象来的,要是找不到的话,那就说明它是没有意义的。

二、 “温和的怀疑论”

1、在认识问题上,感觉经验最有发言权,但是在感觉经验自身的来源问题上,经验也只好沉默了,因为超出经验之外,我们没有了经验,不可能产生任何知识。所以休谟说:“至于由感官所发生的那些印象,据我看来,它们的最终原因是人类理性所完全不能解释的,我们永远不可能确实的断定,那些印象还是直接由对象发生的,还是被心灵的创造所产生,还是由我们在造物主那里得来的”

“我们如果相信这些原则,那我们在巡行各个图书馆时,将有如何大的破坏呢?我们如果在手里拿起一本书来,例如神学书或经院哲学书,那我们就可以问,其中包含着数和量的任何抽象推论么?没有。其中包含着关于实在事实和存在的任何经验的推论么?没有。那么,我们就可以把它投在烈火里,因为它所包含的没有别的,只有诡辩和幻想。”

休谟的立场:①首先,休谟在感觉的来源问题上的确持存疑的态度,认为我们的感觉究竟从何而来是不可能知道的。②我们只要不去追问感觉的来源问题,能够合理地解释感觉经验就足够了。

2、人类理智的对象可以自然地分为两种,这就是“观念的关系”和“实际的事情”。与此相应,知识也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关于观念的知识,一类是关于事实的知识。 (1)关于观念的知识

“关于观念的知识”包括几何、代数、三角等数学知识。“这类命题只凭思想的作用,就能将它发现出来,并不以存在于宇宙中某处的任何

事物为依据。纵然在自然中并没有圆形或三角形,欧几里得所证明的真理仍然保持着它的可靠性和自明性。”因为这类知识只关系到观念自身的关系而于外部事物无关,所以只要它们与自身相符就是真理,因而是“必然的知识”。例:数学知识。

例:3×5=30÷2 两个计算概念具有必然相等的数量关系。 具有必然性,因此是绝对可靠的;它对我们的实际生活是没有帮助的。

(2)关于事实的知识

包括自然科学、自然哲学、历史学等在内的“关于事实的知识”就不同了,它们是“或然的知识”,不论真理性有多大,也不如关于观念的知识的真理性明确。“各种事实的反面仍然是可能产生的,因为它并不会包含任何矛盾,而且可以同样轻易明晰地被心灵设想到,正如那符合实际的情况一样。” 因为这类知识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而经验归根结底是或然的,例如“太阳明天将不出来”与“太阳明天将要出来”都是可能的,所以是没有矛盾的。例:火之燃烧导致水壶中水之沸腾。在火之煮水中并不能先验地发现其中包含了“水之沸腾”。思想凭助自身力量如何也分析不出来,假如在“火之煮水”之后现了“水之结冰”,在理智看来,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这并不包含任何逻辑矛盾。

既然如此,人们为什么把物理学等看作是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呢?这完全是因为我们的因果观念。关于事实的知识建立在因果关系

的基础之上,而因果关系则被人们看作是普遍必然的自然规律。

3、 对因果观念的怀疑

休谟的质疑:“第一,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每一个有开始的存在的东西也都有一个原因这件事是必然的呢?第二,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一些特定原因必然要有那样一些的特定结果呢?我们的因果互推的那种推论的本性如何,我们对这种推论所怀的信念的本性又是如何?”

相对、个别和偶然的经验重复一万次仍然是相对、个别和偶然的经验,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从中发现出必然性来,而且过去和现在的经验只对过去或现在有效,虽然可以推测但却不可能必然地推论出明天的结果。“由此看来,不但我们的理性不能帮助我们发现原因和结果的最终联系,而且经验给我们指出它们的恒常结合以后,我们也不能凭自己的理性使自己相信,我们为什么把那种经验扩大到我们所曾观察过那些特殊事物以外。我们只是假设,却永远不能证明,我们所经验过的那些事物必然类似于我们所未曾发现的那些对象。”

4、因果关系:习惯性联想

尽管经验不能提供因果之间必然联系的证明,多次重复的经验亦并不比单一例证提供更多的东西,但是它们却能够以一定的方式影响我们的心灵。当我们经常性地经验到事件A之后总有事件B相随时,这就使我们对事件A的经验与对事件B的经验之间产生了某种习惯性的联想,这就是所谓“必然联系”观念的来源。

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根据经验来的一切推论都是习惯的结

果而不是理性的结果”。因为经验的有效性就在于它能够使我们期待将来出现的一连串事件与过去出现的事件是相似的。假如没有习惯的影响,那么我们除了当下呈现在记忆和感觉中的东西之外,对于其他所有的事实都一无所知。这样一来,不但一切行动都无法开始,而且思想也难以进行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休谟强调说,“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

休谟是“英国经验论的逻辑终局”。

--罗素

评价:在这里,A、切不可误认为休谟打击了困果联系的普遍性本身,他并不怀疑此,也决不否认自然科学知识的存在及其有效性,他所怀疑的是对一事实所作的依据理智的解释。

出自在知觉活动过程中各个知觉状态之间前后相继关系的重复,这种多次重复造成被固定起来的联想律,在经验中起作用的逻辑范畴,其实正是这种联想律。即源于知觉活动过程的形成的想象力:未来必定符合过程,自然科学归根到底是建立在这一条其实是信念的真理上,除此之外,岂有他哉。

B、把感觉和理智的认识论研究引入对非理性的想像力的心理学研究,真理问题转化为心理问题,我们其实没有关于事实的真理,而只是关于事实的心理习惯,归诸于心理习惯所造成(就)的信念。这样,知识之为知识的本来意义被取消了——休谟问题的破坏力,其实归结一点:取消主体。这对近代哲学来说不可接受的。

康德的先验哲学

一、德国哲学的历史背景

与当时欧洲其他国家相比,德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都处在非常落后的境地。当英法等国经过资产阶级革命而相继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之时,德国仍然处在封建割据的状态,以至于年轻的黑格尔悲叹:德国已不成其为一个国家。然而,由于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德国始终处在欧洲文化的影响之下,所以尽管德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极其落后,但是在文化领域却卓有建树,终于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时,走在了文化领域的最前列。这是一个巨人辈出的年代:莫扎特、贝多芬、莱辛、哥德、席勒、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想一想就令人神往。

德国古典哲学家们活动的时代正是世界历史发生着波澜壮阔的激烈变革的时代。伟大的德国诗人哥德曾经在一次谈话中这样说道:“我所以得天独厚,是因为我出生在世界大事纷至杳来、方兴未艾的年代。”这段话也适用于德国哲学家们,他们是1776年北美独立战争、1789年法国大革命、拿破仑席卷欧洲以及他的失败等等世界大事的见证人。

正如黑格尔所说,“哲学的任务在于理解存在的东西,因为存在的东西就是理性。就个人来说,每个人都是他那时代的产儿。哲学也是一样,它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德国哲学家们作为时代的产儿,用他们的思辨语言把握并表现了那个伟大时代的精神。

二、康德哲学面临的问题

理性的危机 自由的失落 形而上学名存实亡

1、休谟问题:“我坦率地承认,就是休谟的提示在多年以前首先打破了我的独断主义的迷梦,并且在我对思辨哲学的研究上给我指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未来形而上学导论》

康德决不打算只做休谟式消极的形而上学的工作。认为人类最崇高的目的,仍是只有理性才能揭示的,这是形而上学这个科学部门存在的根本理由。理性在现有的形而上学形式中当然无法执行自己这项使命,这一点休谟讲得对,但休谟取消一切形而上学的结论,却下得仓促,不正确,康德开始灵为“未来形而上学”奠基工作。

休谟问题已使理性是否有能力从事形而上学成为巨大的疑问。因此,为未来形而上学的做奠基工作,无疑就应对理性能力本身做彻底地考察,康德称之为“纯粹理性之批判”。

休谟认识论因其对经验中的理智(逻辑范畴)所做的无情拷问和消解工作。无疑属于“理性之批判”,但他的批判产生的是否定性的结果,康德的批判在休谟之后重新确定理智之根据。划定其范围,而这种批判要导致另一确定的积极成果,达到纯粹理性之我阐明(先验哲学)。

康德先验哲学:阐明理性本身,同时是对现实经验世界之根据的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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