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

更新时间:2023-11-27 14:0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

行动的情况报告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院收悉市发电《关于做好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促检查组到凌晨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后,及时查阅司法统计报告:我院没有审理过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刑事案件。

国务院于2010年10月发布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提出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我院也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和临沧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日常基础工作:一是提高审判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知识产权是建设法治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我院充分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积极学习有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关刑事法律法规,提高审判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参与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职能作用,为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

1

司法保障,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做好准备工作。按照省院要求,我院刑事庭平时注重加强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知识产权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如有相应案件能够在立案、侦查、批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审判等各个环节顺利进行,保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合力;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基础工作。我院虽然没有审理过此类型案件,但通过省高院公布的案例,平时注重学习积累,注重调查研究,做好理论学习的基础工作;五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在法制宣传月活动中,我院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抵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强大舆论声势。

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4e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