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中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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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中介收费标准

2011年06月16日 02:59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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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产协会经纪人专业委员会规定,房产中介为以下四部分:

一、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服务内容为房产政策咨询、需求登记、媒体发布、配同看房、谈判协调、签订中介合同等,收费标准为成交价的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权证办理服务费,服务内容为签订买卖合同、代办产权证土地证、代办银行贷款解抵押,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物业交割服务费,内容为协助办理户口迁出、协助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以及结清费用,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地产咨询服务费,口头咨询10—50元/次,书面咨询300-1000元/次,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工作繁简,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另外,已经办理过承诺担保(不动产、信誉)和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联合担保协议书》的中介机构上列各项费率可上浮1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7q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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