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实务名词解释

更新时间:2023-11-11 06:5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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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贸易术语是指用一个英文短语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交易双方责任、费用与风险划分的专门用语。

2.象征性交货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义务,无须保证到货。

3.商品的质量简称品质,是指货物的内在素质与外观形态的综合,是商品适合一定用途,满足用户需要的各种特性。

4.FAQ(Fair Average Quality) :良好平均品质(适用于农副产品)FAQ俗称”中等货”或“大路货”,.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5.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又称为合理确定数量的机动幅度条款)是指卖方在交易时,可以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它一般是指在数量条款之中加订的。

6.中性包装: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厂名、商标或品牌的包装. 7.共同海损,是指在海洋运输途中,当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遇到意外而又实际存在的危险,船方为了解除这些危险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而有意识采取的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8.单独海损,是指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仅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损失。保险标的在运输途中遭遇海上风险直接造成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属于这种特定利益方的部分损失,即为单独海损。

9.平安险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运输途中遭受保险范围内的风险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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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灭失或损害。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原来的含义是只保全损,即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损失。自然灾害系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后来又加上了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造成货物的部分损失。对装卸、转运时的货物落海损失,避难港的卸货损失,避难港、中途港的特别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和分摊,救助费用,以及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也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内。

此外,在货物遭受保险责任内的危险时,被保险人采取抢救、防损措施以减少货物的损失,因而支付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这种施救费用可以在赔付货损保险金额以外的另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偿还给被保险人,英国1982年新修订的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用“C?险代替了原来的“平安险”。

10.一切险:其的责任范围除包括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如被窃、雨淋、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钩损等。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

11.仓至仓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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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12.保险金额也可以称为投保金额,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金额,也是保险公司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还是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13.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由商品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包装和有关安全、卫生指标等进行检验、鉴定,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要求,通常简称商检工作。

14.仲裁是由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15.询盘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可能性的业务行为。

16.发盘法律上称之为“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17.还盘:受盘人不同意或者不完全同意发盘人在发盘中提出的条件,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的行为。

18.接受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以声明或行动向对方表示同意发盘条件的行为。

19.补偿贸易又称产品回购。是指一方在信贷的基础上,从国外另 一方买进机器、设备、技术、原材料或劳务,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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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产品、其他商品或劳务,分期清偿货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20.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

21.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签发的金融单据中附有商业单据或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22.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指有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他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货物,允诺将货物运到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同时海运提单也是收货人在目的港据以向船公司或其他代理人提取货物的凭证。

23.装运港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

24.分批装运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批或若干期装运。在大宗货物或成交数量较大的交易中,买卖数量根据交货数量,运输条件和市场因素,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

25.赊账(OA)把买卖的货款记在账上延期收付。:“赊账(OA)”付款方式是指买方在未付款或者未承兑汇票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取得货物或货运单据的销售合同的支付方式,包括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支付方式下的货物空运、陆运、部分货物单据直接寄至买方以及同等条件的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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