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知识点

更新时间:2023-05-28 10:5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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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知识点

6、我国现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以什么为基础?

答: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7、《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有谁发包?

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8、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土地应当怎么处理?

答: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9、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土地应当怎么处理?

答: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10、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是否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11、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几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答:半年

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

答:承包方

1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多少天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30日之内

14、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答: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15、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规定是什么? 答:按《土地承包法规定》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16、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是否应当补发?

答:应当补发证书

17、各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过程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有哪些规定?

答: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不得强迫农民按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

18、《农业法》关于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的规定有哪些?

答:(1)农村义务教育除按国务院规定收取的费用外,不得向农民和学生收取其他费用;(2)禁止任何机关或者单位通过农村中小学校向农民收费;(3)禁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4)禁止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

19、非法向农民收费、罚款或者摊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答:上级主管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并公告、已经收取的钱款,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归还、已经使用人力、物力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折价偿还已经使用的人力、物力、情节严重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国家逐步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救济的主要对象包括哪些?

答:农村五保户、贫困残疾农民 、贫困老年农民 、其他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

2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哪些材料?

答:提供有关文件 、提供有关证照 、提供有关资料 、说明情况

22、《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有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5、哪些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答: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26、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哪些方式流转?

答: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的方式

2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答:(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起诉。

28、颁布《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何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法》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和农民心愿,对于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9、《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没有区别?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同一概念,没有区别。土地使用权是法律上比较规范的说法,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也是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对应。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农民手中拿到的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普遍被广大农民所接受。

30、农村土地是指哪些土地?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以及养殖水面等。

31、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两种方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32、妇女与男子是否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43、农村耕地流转程序:

(1)土地流转用途:根据农业部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2)流转委托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指村委会)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3)签定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4)流转合同备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44、农民信访程序:

农民因土地承包经营出现纠纷,首先由村委会调节并出具处理决定,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由镇政府处理并出具《处理意见书》,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到县信访办《复查》,对复查不服的,可到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或起诉。

45、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程序:

(1)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4)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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