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更新时间:2023-03-08 05:10:28 阅读量: 高等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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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2009级专业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

培养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教学实施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为了使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现对制订2009级专业培养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适应广东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变化的需求,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成人高等教育质量观、终身教育思想和先进教育理念;突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注重学生的基础知识、动手能力、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贯彻成人高等教育“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树立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品牌。

二、基本原则

1.充分体现“确保基础,突出主干,注重技能,适应发展”的原则。课程设置符合国家教育部的规定,注重“知识、素质、能力”三个方面内容的有机结合,保证成人学生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课程设置与职业需求的结合,尽可能结合行业岗位考证或职业资格认证进行设置,以便更好地提升成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

2.课程体系和内容设置整体优化原则。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力度,构建专业基础课平台。专业基础课以模块化进行设置,既要保证课程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先进性,又要体现成人教育的实用性、针对性;相同专业培养计划课程设置要注意专科与本科之间的衔接、延续性,防止简单重复叠加。

3.专业培养要求和个性发展需求相统一原则。制定培养计划既要保证专业培养要求,也要考虑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在保证培养要求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尽可能增加选修课,提供给学生根据自身需求选课修读的机会,以利于解决目前成人学生供学矛盾的问题,推进学分制的实施。选修课要符合培养要求和专业方向,既要保证各培养层次的要求,也要为学生提供发展个人能力的机会。

三、培养计划的构成与要求

(一)专业培养计划的内容(标准格式附后,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 1.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含知识和能力要求); 2. 学制(含基本学制及学习年限);

3.专业主干课及学位课程的名称与内容简介;

4.最低毕业学分(含课程设置及教学学时学分分配表); 5.教学计划进度表; 6.必需说明。

(二)制定专业培养计划具体要求

1.学制要求

实行弹性学制,即“基本学制”加上“弹性学习年限”。

层次 科类 基本学制 学习年限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专科 经管、人文、艺术 3年 2.5~6年 85学分 理工 3年 2.5~6年 90学分 本科 经管、人文、艺术 3年 2.5~6年 85学分 理工 3年 2.5~6年 90学分 业余、函授各类专业的基本学制、学习年限、毕业最低学分安排如下表:

注:实行弹性学年学分制,在规定基本学制的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最低学分者可依时毕业;提前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最低毕业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在规定培养计划基本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经申请批准,允许延长修业年限。

2.学分计算方法

(1)课程教学计划学时数,16学时计1学分,8~15学时计0.5学分,不足8学时的不计学分; (2)独立开课的实验教学32学时计1学分,16~31学时(含16学时)计0.5学分,不足16学时的不计学分;

(3)实践教学环节(除实验教学外)按每周计1学分,3天以上不足1周的计0.5学分(含3天),不足3天的不计学分。

(4)奖励学分:为鼓励成人学生积极参加创造、发明及有关科技活动,对在读期间获创新科技奖励、国家专利、全国和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奖者;毕业设计被社会采用或在解决实际问题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表现突出者,经学院批准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奖励学分计入选修课学分中。奖励学分参照表见下表:

奖励学分参照表

奖励学分 序号 奖励内容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要求 提交社会调查报告,通过答辩者 1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个人被校团委或省团委评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者 集体被校团委或省团委评为优秀社会实践队者 1-2 2 获得国内外认可的各种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 获国家劳动部、人事部、教育部及国际通性证书者 获一等奖者 1-3 3 2 1 3 竞赛奖 校级 获二等奖者 获三等奖者 2

序号 奖励内容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要求 获一等奖者 省、市级 获二等奖者 获三等奖者 获一等奖者 全国 获二等奖者 获三等奖者 奖励学分 4 3 2 6 4 3 8 6 3 2 1 2 3 竞赛奖 4 科研成果奖、发明奖、国家专利 国家级奖项 省市级奖项 核心期刊 每项 每项 每篇论文 每篇论文 每篇论文 每项 5 论文 中文统计源 行业性刊物 6

技术革新等 视创新情况和经济效益 3.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最低毕业学分含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分。课堂教学包括课堂讲授、实验课、习题课、课堂演示、课堂讨论课、辅导课等;实践教学包括课程设计、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职业资格考证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最低毕业学分、毕业设计(论文)及面授学时要求如下表:

最低毕业学分、毕业设计(论文)及面授学时分配表

层次 科类 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 最低毕业学分 业余专业面授学时数(不少于) 函授专业面授学时数(不少于) 理工类 10周 90学分 经管类 10周 专科 人文类 8周 艺术类 6周 理工类 10周 90学分 本科 人文、 经管类 10周 85学分 艺术类 6周 85学分 85学分 85学分 85学分 1040学时 960学时 960学时 960学时 960学时 960学时 960学时 720学时 680学时 680学时 680学时 700学时 700学时 700学时 注:所有专业每学年按36周安排教学(含实践环节),业余学习应合理安排每周上课时间,函授学

习集中面授时间每学期安排 2-3次,(星期六、日上课的函授学习要求面授安排与业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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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程设置要求 (1)课程、学分分配比例

公共基础课约占25%,专业基础课约占40%,专业课约占35%。

其中必修课占总学分比例不大于90%,选修课占总学分比例不少于10%。 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比例应不少于最低毕业学分的15%。 (2)公共基础课的设置要求 公共必修课应包含以下课程,其学时学分按以下要求设置: ① 高中起点专科

理工、经管类(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专业除外): A.“高等数学(一)”总学时96学时6学分,第一学期开设。 业余面授:不少于80学时,函授面授:不少于64学时。 B.“大学英语”总学时144学时9学分,第一、二学期开设。

“大学英语(一)、(二)”业余面授:均不少于56学时,函授面授:均不少于48学时。 C.“公文写作”总学时32学时2学分。业余面授:不少于32学时,函授面授:不少于24学时。

D.“计算机应用基础”(非计算机类专业开设)总学时64学时4学分。

业余面授:不少于48学时(含上机24学时),函授面授:不少于32学时(含上机16学时)。

外语类:

A.“第二外语”总学时128学时8学分,第一、二学期开设。 “第二外语(一)、(二)”业余面授:均不少于48学时。

B.“大学语文(一)” 总学时64学时4学分,第一学期开设。业余面授:不少于56学时。 C.“计算机应用基础”总学时64学时4学分。业余面授:不少于48学时(含上机24学时)。

人文、艺术类(含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专业):

A.“大学英语”总学时144学时9学分,第一、二学期开设。

“大学英语(一)、(二)”业余面授:均不少于56学时,函授面授:均不少于48学时。 B.“大学语文(一)” 总学时64学时4学分,第一学期开设。

业余面授:不少于56学时,函授面授:不少于48学时。 C.“计算机应用基础”总学时64学时4学分。

业余面授:不少于48学时(含上机24学时),函授面授:不少于32学时(含上机16学时)。

注:1.专科校统考课程有:“大学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或大学语文(一)”。

2.“哲学”和“政治经济学”课程可结合专业要求选择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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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专科起点本科

理工、经管类(公共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业除外): A.“高等数学”总学时96学时6学分,第一、二学期开设。

“高等数学(二)、(三)”业余面授:分别不少于48和32学时,函授面授:均不少于32学

时。

B.“大学英语”总学时144学时9学分,第一、二学期开设。

“大学英语(三)、(四)”业余面授:均不少于56学时,函授面授:均不少于48学时。 C.“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总学时24学时1.5学分。 业余面授:不少于16学时,函授面授:不少于16学时。

外语类:

A.“第二外语”总学时144学时9学分,第一、二学期开设。 “第二外语(三)、(四)”业余面授:均不少于56学时。

B.“大学语文(二)” 总学时64学时4学分,第一学期开设。业余面授:不少于48学时。 C.“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总学时24学时1.5学分。 业余面授:不少于16学时。

人文、艺术类(含“公共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业): A.“大学英语”总学时144学时9学分,第一、二学期开设。

“大学英语(三)、(四)”业余面授:均不少于56学时,函授面授:均不少于48学时。 B.“大学语文(二)” 总学时64学时4学分,第一学期开设。

业余函授:不少于48学时,函授面授:不少于48学时。

C.“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总学时24学时1.5学分。 业余面授:不少于16学时,函授面授:不少于16学时。

注:1. 本科校统考课程为“大学英语(四)或第二外语(四)”、“高等数学(三)或大学语文(二)”。 2.“计算机网络基础”课程可结合专业要求以选修课形式开设。 (3)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设置要求 ① 专业名称相同而专业方向不同的专业

通过创建\专业基础平台+专业方向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按学科开设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程要求70%以上学分比例或学时比例设置相同,专业方向模块以开设选修课为宜。

② 同类或相近专业

按学科开设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要求50-60%以上学分比例或学时比例设置相同。 ③按课程体系和内容设置优化原则,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应结合学科要求,设置模块化系列课程,构建专业基础课平台。本科层次的计算机类、电子类、建筑类、机械类、经管类、外语类专业基础平台课程设置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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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机类平台课程 模块 模块1 课程组成 离散数学 数字逻辑 数据结构 数据库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 模块2 离散数学 数字逻辑 数据结构 数据库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VC++) 学时、学分 64/4 48/3 64/4 64/4 96/6 64/4 48/3 64/4 64/4 80/5 适用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向:信息管理方向) [学位综合课: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数据结构] 软件工程 [学位综合课: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VC++)] 二、电子类平台课程 模块 模块1 课程组成 信号与系统 信息论基础 微机原理与应用 电工学 学时、学分 64/4 64/4 64/4 64/4 三、建筑类平台课程 模块 模块1 课程组成 工程力学 结构力学 土力学与基础工程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学时、学分 64/4 64/4 56/3.5 72/4.5 适用专业 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方向:交通土建工程)、土木工程(方向:道路与桥梁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学位综合课:数字信号处理、通信电路] 适用专业 四、机械类平台课程 模块 课程组成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VB) 工程力学 模块1 电工与电子技术 测试技术 机械工程材料 学时、学分 48/3 64/4 64/4 48/3 56/3.5 适用专业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方向:模具设计及计算机应用)、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方向:数控技术) [学位综合课:机械制造技术基础、先进制造技术] 6

五、经管类平台课程 模块 课程组成 管理学原理 经济学原理 模块1 统计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营销学原理 管理学原理 经济学原理 模块2 中级财务会计 财务管理 管理学原理 经济学原理 模块3 统计学原理 营销学原理 经济法 管理学原理 统计学原理 电子商务概论 模块4 物流学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VB) 48/3 48/3 六、外语类平台课程 模块 课程组成 高级英语 模块1 英语听力 英语口语 学时、学分 适用专业 128/8 104/6.5 128/8 英语、英语(外贸英语方向)、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学位课程:高级英语、英语写作] 80/5 48/3 64/4 64/4 48/3 64/4 48/3 64/4 48/3 32/2 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学时、学分 适用专业 64/4 64/4 48/3 64/4 64/4 64/4 64/4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学位综合课:管理学原理、营销学原理] 会计学、会计学(方向:电算化) [学位综合课: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 7

(4)专业主干课、学位课程设置要求 ①专科起点本科 层 次 主干课(十门) 科类 公共基础课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第二外语、大学语文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八门 专业基础课 与专业课 学位考试课程(四门) 公共基础课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两门 第二外语、大学语文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主干课 专业 综合课 理工、经管类 本 科 外语类 人文、艺术类 ②高中起点专科 层次 专科 科类 理工、经管类 人文、艺术类 外语类 主干课(十门) 公共基础课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第二外语、大学语文 八门 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 注:a.主干课和学位课均应在专业培养计划中注明;

b.专科的管理类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公共基础课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专升本的经管类公共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业主干课和学位课的公共基础课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c.根据学位授予条件要求,专升本学生若申报学士学位,必须参加学位课程统一考试。其中大学英语为广东省组织的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其它为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

(5)同一专业不同学习形式(业余、函授),其课程总学时和学分实行统一要求。主干课中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的函授面授时数应约为该课程总学时的2/3,其余主干课函授面授时数应不少于该课程总学时的1/2,非主干课函授面授时数应不少于该课程总学时的1/3;对于业余专业各课程的面授时数应不少于该课程总学时的2/3。

(6)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培养

为保证英语学习不断线,非英语各专业均尽量安排选修专业英语课程。非计算机类各专业除在公共基础课程中学习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外,还应加强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培养,建议理工类专业开设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CAD课程,其余专业开设数据库应用课程等。

5. 教学计划中要落实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

成人高等教育培养的目标是应用型人才,因此在培养方案中:知识、素质、能力三个方面应重点加强能力(技能)的实践教学培养。要求各专业在教学计划(培养方案)中除安排毕业设计、课程设计之外,还要落实实习、调研、实操、实训等环节,不允许为了经济效益减少甚至取消实践环节。有条件的单位,在安排专业课程时,要把实操技能考证或职业资格考证的内容与课程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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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生获取“双证书”打下良好基础。为此,各办学单位应根据本专业特点,联系建立较为稳定的实践、实习、调研基地,以满足教学实践环节的需要。

四、制订培养计划的注意事项

1.培养计划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和归口分类下达到校内各学院组织制定。培养计划的制订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规范的格式来进行,由主管教学的院长或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才可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2.上报的专业培养计划经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继续教育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培养计划一经审定,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经办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院长或负责人同意,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通过后方能执行。

3.制定培养计划时,统考课程及公共基础课尽量安排在第一学年内,最后一学期主要安排毕业实习、调研、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讲座等。

4.培养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及学位考试课程,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指定教材,并制订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其它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实践大纲由各办学单位组织编写。各办学单位于每学期末将下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实践大纲的纸质版(需加盖办学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备案。

5.专业培养计划的格式模板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下载,各专业须按规范格式制订,纸质与电子版的培养计划须一同上报。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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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w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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