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避免误入犯罪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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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避免误入犯罪歧途

一、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犯罪的主要特征;

(2)了解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犯罪份子应受到的刑罚处罚; (3)理解我国刑法的任务。

2.情感态度观念

教导学生认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识犯罪行为及其刑法处罚,保护人民,远离犯罪。

3.运用

分辨身边的违法与犯罪行为。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什么是犯罪,犯罪有什么主要特征

怎么区分违法与犯罪,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则属于犯罪行为,是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以及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犯罪的法定概念,从根本上回答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为什么这些行为是犯罪的问题,它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总的标准。

2.教学难点

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的三个主要特征是区别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键。违法与犯罪都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它们的危害程度不同,如殴打他人,轻伤的,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那么它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触犯了刑

法,则属于犯罪行为。所以教导学生分辨社会危害程度,能让学生分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了解犯罪的危害程度。要突破这一难点的话,从一些特殊的案例可以更好加深学生的认识,比如说案例1,抢劫罪的判罪标准一方面是推动的金额,另一方面是对受害人的伤害程度,但是无论抢劫多少钱,都是犯罪,因为它具有一个潜在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可能给受害人身体甚至生命带来危害。

3.结构线索

本课的教学目标是引导学生认识犯罪,用刑法制裁犯罪、保护人民。从认识犯罪的特点出发,过渡到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最后引导学生认识我国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

三、学情分析

由于中职学生一方面是未成年人,进入中职学校学习时间不长,文化知识较为薄弱,认知水平也相对较低,心智仍不成熟;另一方面还因为思想意识、心理发展不成熟,看问题容易偏激,爱钻牛角尖,加上生活经验的欠缺,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和意外灾害的侵害,个别中职学生误入犯罪歧途。所以对学生而言,既需要认识犯罪的危害,远离犯罪,防止犯罪的发生,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四、教学方法

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讲授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案例1:抢劫八毛钱 被判罚八千

由山东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华(化名)抢劫8毛钱一案,法院作出判决,沈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16岁的沈华是日照市某酒店员工。因嫌自己的收入不够花销,就与朋友王某(另案处理)预谋“抢几个钱花花”。2006年3月6日18时许,被告人沈华伙同王某窜至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文登路居委菜市场处,将路经此处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陈某、安某拦住,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不料翻遍陈某、安某全身上下,只有陈某的衣服口袋里有8毛钱,沈某、王某二人不甘心,又继续殴打、搜身,后陈某、安某趁沈某不备逃跑。2006年3月16日,沈华到被害人所在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玩耍,碰巧被陈某、安某二人认出,被抓获归案。该案起诉至法院后,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定沈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系未成年、初犯、认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思考问题①:沈某只抢了8毛钱?为什么法院要判罚这么重?

②:假设沈某是在公交车上偷偷划破了陈某的衣袋,也是偷到了8

毛钱,会被判得那么重吗? 学生分小组结合教材中的知识进行讨论并派代表在全班交流,老师参与讨论并加以提示:

抢劫之所以会判得重,主要是因为在抢劫过程中,罪犯不单侵犯了受害人的

财产权,同时也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也就是说,抢劫行为的危害不仅仅是财产,还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公民人身安全,所以,即使获得的钱财都很少,一般偷窃行为和抢劫行为相比,其社会危害性是有本质区别的。只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才能构成犯罪。

案例2: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植入木马程序后盗号牟利,此种行径为广大网民深恶痛绝,但一直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不够。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经批准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它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这一新增的条款,南京鼓楼检察院3月2日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一起盗号木码案提起公诉,使此案成为全国首例起诉提供程序工具“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件。

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前,对‘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植入木马程序后盗号牟利’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为什么?这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学生讨论发言,老师加以点拨和总结:

某种行为是否可以定为犯罪行为,不仅要看它的社会危害程度,还必须有刑法作为依据,即,它必须触犯刑法。 课堂补充资料:什么是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我国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制定的。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刑法进行了修订。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内容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方面的内容,这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刑法所作的一次新的修正,是刑事法律自我完善的最新体现。

老师提出问题:通过对上面两个案例的讨论和思考,我们能够概括出犯罪有哪些主要特征?

学生归纳,老师加以补充,师生共同得出结论: 犯罪的主要特征: 1)、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2)、触犯刑法和应受刑罚处罚。

资料分析: 张三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是否应算作犯罪行为?如果他在街头与人斗殴,并未造成重大伤害,还是犯罪行为吗?如果不是犯罪行为是不是就不能

对他进行任何处罚呢?

学生根据上面学到的知识进行判断,巩固对犯罪的特点的认识。 老师补充:

殴打他人,如果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它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触犯了刑法,则属于犯罪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老师:刚才我们了解到,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那么,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哪两大类?分别包括哪几种?

学生分组学习教材中的内容,师生一起进行归纳:

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同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指导学生阅读课本115页关于“管制”、“罚金”的相关内容。

我国刑法将各种犯罪行为归纳成十大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 案例:“熊猫烧香”电脑病毒案

2007年2月12日湖北省公安厅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病毒作者李俊。这是中国警方破获的首例计算机病毒大案。其他重要犯罪嫌疑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等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盗窃各种游戏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 这是中国近些年来,发生比较严重的一次蠕虫病毒发作。影响较多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且对于一些疏于防范的用户来说,该病毒导致较为严重的损失。由于此病毒可以盗取用户名与密码,因此,带有明显的牟利目的。所以,作者才有可能将此病毒当作商品出售,与一般的病毒制作者只是自娱自乐、或显示威力、或炫耀技术有很大的不同。另,制作者李俊在被捕后,在公安的监视下,又在编写解毒软件。

你的电脑受过病毒的侵害吗?如果没有刑法的有效打击,后果会怎么样? 学生自由回答

思考问题:结合案例和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谈谈我国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

分析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

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法规定的任务,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决定的。我国刑法的根本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刑法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保卫国家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第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第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体验导行】 1、学以致用

(1)结合课文内容,思考:怎么区别违法与犯罪?

(2)2009年5月14日,重庆市第一、三、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

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集中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十二名被告人涉及罪名主要包括故意杀人、故事伤害、抢劫、放火罪等。因其罪行极其严重,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收集分析一两个实例,说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及我国刑法惩治犯罪的作

用。

板书设计

一、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 1、犯罪

(1)犯罪的含义 (2)犯罪的基本特征

(3)犯罪分子应受到刑罚处罚 2、我国刑法的任务 (1) 我国刑法的根本任务 (2)我国刑法的主要任务

六、教学反思

法律方面的教学有相当丰富的案例,既能吸引学生,调动学习积极性,形成良好的互动,又能从案例中学到法律知识,所以,教师的提问与案例的分析极为重要,这关系到学生到案例的理解,对法律知识点的掌握。但部分学生容易用自身有限的生活经验去思考,甚至钻牛角尖,所以要注意对这部分学生的引导。 另一方面,有丰富的案例就有复杂的案情与判决,太过复杂的话,部分中职学生难于理解,所以应该尽量找些与日常生活联系较紧密的,案情与判决相对较简单的,易于学生理解的案例。还有提问的问题也不应该太理论,太复杂,以便于学生思考。

第十课 避免误入犯罪歧途二、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自觉预防犯罪;

(2)懂得职业活动中的各种腐败现象可能构成犯罪,树立自觉防范意识。 (3)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与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共利益及贪污腐败等犯罪行为作斗争。

2.情感态度观念

要认同法律、自觉守法;树立以守法为荣、以违法可耻的观念,增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守法的劳动者。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3. 运用

全面地、辩证地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学会廉洁自律,做守法的劳动者。自觉依法律己,见义勇为、见义智为,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

未成年人犯罪是全世界的共同问题。当今,未成年人犯罪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列为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公害。只有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才能自觉依法律己,也才能在此基础上,谈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问题,以及怎样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所以这是教学重点。

2.教学难点

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

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这是两个道德概念,不属于法律用语。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是本课道德方面的要求。因为特定群体中小学生一般是18周岁

以下的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还很差,见义勇为的后果很可能是以付出生命为代价,所以对未成年人不提倡见义勇为,而是把它作为公民的义务。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优良传统,“不提倡”并不等于反对,而是要让学生认同这是一种高尚的行为的同时,强调见义勇为的方式方法,要见义智为。换句话说,要求未成年人懂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见义勇为,要教育学生依靠自己的智慧使用有效手段,结合自己的身心特点进行见义勇为;要避免蛮干,以免导致不必要的伤害和死亡。所以是教学难点。

3.结构线索

本课时的主题是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教材首先从加强未成年人自觉预防犯罪意识入手,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帮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预防犯罪;其次提出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要廉洁自律,做守法的劳动者。最后,培养学生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引导学生提高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自觉性,在将来走向社会后,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三、学情分析

由于中职学生是未成年人,进入中职学校学习时间不长,文化知识薄弱,认知水平相对较低,心智还不成熟;还因为思想意识、心理发展不成熟,看问题容易偏激,爱钻牛角尖,加上生活经验的欠缺,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和意外灾害的侵害,个别中职学生误入犯罪歧途。所以对学生而言,需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中职学生思想活跃,个性活泼,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开始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独立性,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有较强的求知欲,有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能够增强法律意识,认同法律,自觉守法,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小组协作活动法、讲授法、任务驱动法等。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情境创设]

因盗窃罪判刑3年的小华在上小学时,就曾多次有过小偷小摸的行为,逐渐养成了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想尽办法据为己有的不良品性。初中二年级的一天,他从居民家的窗户爬进室内,将钱和首饰偷出,结果被判刑。 [问题思考]

●结合上述案例,分析说明未成年人小华犯罪的主观原因是什么? 同学们,未成年人犯罪是全世界共同的话题,它已经被列为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公害。为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如此猖獗呢?隐藏在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要想弄懂这些问题,我们就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也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内容,第十课第二个大问题,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请同学们打开课本116页,看一看教材首先提到什么观点? 一、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1.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

人的行为是在一定思想的支配下做出的,大家来说一说小华走上犯罪的道路的原因是什么?

很显然,小华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因为他有小偷小摸的坏习惯,而且认为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据为己有。概括地说,就是贪婪自私,价值观扭曲。那么,未成年人犯罪还有其他原因吗?

学生观察体会,思考讨论,总结归纳。 【引思明理】

<设置问题>

1.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2.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是什么? 请同学们看课本116—117页,我们阅读课本上的案例,再继续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我们先找一位同学来读一读。(略)

读得不错!下面大家一起来分析这个案例,思考以下几个问题。老师把每个问题布置给我们几个学习小组,由各组派代表来总结发言好不好?

①龙某为什么打伤医生李某?

②龙某故意伤害他人受到了什么法律处罚? ③我们青少年应该从中汲取什么教训?

教师结合案例引导学生思考,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归纳为什么要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进一步探讨总结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找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大致情形。层层推进,深入探究,及时拓展。

学生认真听讲,阅读教材,交流研讨案例,进行思维整合,解决问题: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目的是什么?

学生据教材内容回答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教育,并结合课本上的案例讨论,分析说明龙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由学生总结发言。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

总结: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2)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及常见情形 (材料)片刀的“用途”

北京市某中学三个初一的学生,上课传递“片刀已买好”的纸条,被老师发现,经过耐心的开导教育,三个学生说出片刀的用途。其中一个学生的邻居是私营企业主,买片刀是想将其杀死,他们享用企业主的钱财;另一个说他母亲爱唠叨,买刀想趁母亲熟睡时将其杀死,这样就不会有人烦他了。当问及三个学生杀人的后果时,他们都摇头说:“不知道。”一张纸条被及时发现,避免了血案的

发生,挽救了三个孩子。

(讨论)上述案例中的三个学生差点误入犯罪的歧途。简要说明他们差点误入犯罪的原因。

总结:三个学生差点误入犯罪的歧途,就是因为认知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念扭曲,不能正确对待父母、邻居和金钱。

归纳:青少年法律意识淡漠,自控力差,认知能力低,价值观念扭曲,缺乏正确的交友观。比如龙某就是因法律意识淡漠,自控力差,价值观念扭曲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他人、家庭和自己带来严重的损害。

由学生叙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大致情形。(略) (3)中职学生如何自觉预防犯罪

讨论总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充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学们,我们不仅要在中学阶段预防犯罪的发生,健康成长,还要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

2.廉洁自律,做守法的劳动者

看书第118页中间的案例,思考下列问题。

<设置问题>

1.程某是怎样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 由学生据教材相关内容总结回答。(略)

阅读课本118--119页相关链接的内容,归纳总结刑法中规定的职务犯罪都有哪些。由学生讲述。(略) 生活中有阳光就有阴影,有光明就有黑暗。说一说:

2.我们在职业生涯中怎样防范犯罪? 学生分组交流研讨,自主合作,探究问题。 (试一试)写出一个小贴士:预防犯罪的小提示

同学们,我们不仅要自觉预防犯罪,还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怎样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呢?首先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具体地讲就是——

3.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

(小组活动)看书119页下方的案例和图片,讨论回答书上的两个问题: ①结合案例说明面对违法犯罪现象,做到见义勇为的必要性。 ②公民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依法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首先要知道什么是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看课本120页第1自然段。比一比,看谁找得快,看谁找得准。

(1)见义勇为的内涵及其重要意义

见义勇为,就是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所实施的救助行为。

分析归纳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

财产安全为目的;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举例:2008年抗震救灾小英雄事迹介绍。(略)

2008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事迹介绍。

由这些感人的事迹,我们可以看到见义勇为之所以代代相传,生生不息,就是因为见义勇为有着重要意义。哪位同学来总结一下见义勇为的意义?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同学们,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有高尚的见义勇为行为,也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看书120页相关链接内容。

比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思考)未成年人如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想回答好这个问题,我们先来做一个活动,P120[互动在线],回答问题:

①结合上述案例,说明如何做到见义智为?

②假如在公交车上遇到小偷行窃,应如何智为?

师生共同讨论回答问题。(略)

(2)见义智为,积极同犯罪行为做斗争

见义智为的内涵就是,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以避免造成更大悲剧和更多不必要的伤害。 如:在公交车上遇到小偷,可采取认亲戚的方式提醒受害者,而不是贸然与小偷打斗;或者打110报警??等。

因本节课学习的目的是让学生增强预防犯罪意识,认同法律,自觉守法,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为达到此意图,在教学中设置“交流研讨”环节。

【体验导行】

[生活感悟]

下面我们来分析材料中主人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材料)无影“杀手”

2008年7月14号下午五点多,上海浦东曹飞在家中服毒自杀,年仅27岁。在留给家人的遗书上,第一句话是“别碰纸杯,剧毒氰化物”。氰化物毒性很强,摄入几秒钟就使人致死且无救,对其生产、销售、运输都受到严密监控。随后一个多月里,河南的小亮、宁波的李某也因服用氰化钠自杀死亡。为什么受严密监控的氰化钠会落入三个普通自杀者手中呢?经警方侦察发现,它来自哈尔滨杨海东手中。审讯中交代,他从网上查阅信息并从网上邮购过来,然后再加价倒卖给三位自杀者,从中牟利2万元。而且他还有准备寄往全国各地的快递单20多份——危险在扩散。2009年2月13号,杨海东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设置问题>交流研讨,共同提高

(1)私自买卖剧毒氰化物触犯了什么法律?会受到什么处罚?

(2)谈一谈杨海东为什么走上犯罪道路? 学生在教师引领下,再次交流研讨、分析案例,结合课件的动态演示,形象理解认同法律、自觉守法的深刻内涵,增强预防犯罪的意识。

在教学中,通过问题的引导,用多媒体课件出示的案例,边分析案例,边解决设置问题,以此加深学生对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的理解掌握,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所设置问题需要学生在观察案例,学习本课知识的基础上,深入思考,找到答案。教师可予以讲解并补充介绍预防犯罪教育的目的和例子,及培养见义勇为品质、见义智为品质,让学生真正懂得违法犯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积极预防犯罪行为,同犯罪作斗争。

[课堂小结]

本课我们学习了解预防犯罪的重要意义,理解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廉洁自律,做守法的劳动者,同时要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对照板书总结。利用板书,引导学生就本节课内容进行总结,突出教学重点和难点,以便把握法律知识,深化德育主题。

学生参与小结,实现对知识的再掌握,从而提高课堂学习效果。 [课堂练习]

1. 2005年4月份一天中午,贵阳市17岁的小蕾在西餐厅为客人服务时,发现

客人落下一部价值6000多元的手机,随手装入自己的口袋中,同时还用客人手机给贵州老家打了一个长途电话。在客人返回寻找时,她拒不承认自己拿走手机。在警方调查时,依然拒绝交出客人手机。

(1)你认为小蕾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属于什么犯罪? (2)说一说当我们捡到物品时应该怎么做?

2. 2003年3月22日下午4时左右,广州市初二女生小苏坐公交车回家时,无意发现一个男子正盯着一名60多岁用手机与人通话的老太太。突然该男子夺过老太太的手机跳下车,跑出十几米远。小苏见状把书包抛在地上,跳下车追歹徒。曾是足球队员的她飞起一脚踹了过去,歹徒像足球一样在地上翻滚,挥手一刀划过了小苏的腋间。随后歹徒抛下抢来的手机,穿过数十个围观者扬长而去。当时没有一人上前助见义勇为的小姑娘一把,而老太太拿回被抢的手机,仅说了一声“谢谢”后就不见了人影。一名摩的司机则称赞小苏:“好样的!”晚上小苏洗澡时才发现伤口,被送到医院缝了六针。

(1)谈谈怎样看待小苏的见义勇为? (2)面对歹徒时,我们该怎么做?

运用上述两个案例材料进行课堂练习,利用案例强化认识,通过解决设置问题的活动渗透德育教育,进行能力升华。

学生学以致用,结合本节课所学知识分组交流讨论、分析案例,深入思考,强化守法意识,提升德育主题。

[课后作业]

1.完成学生用书[素质演练]部分练习题。

2.结合本节课所学内容,以“见义勇为”为题,写一篇演讲稿。(不少于500字)

学生通过实践性作业,分层次巩固知识,提高认识。 [板书设计]

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

廉洁自律,做守法的劳动者

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

六、教学反思

本节课的教学设计思路:创设案例情境——设疑探究——启迪思维——激趣导思——引导学习——巩固提高——能力升华——学以致用。

在教法学法上,以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为主,用案例作教学主线贯穿本课知识,精心设置问题,步步深入,激趣导学,根据案例从不同角度设计分析问题,通过学习案例让学生掌握教材知识。同时,进行多种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在知识教学中渗透品德教育。整体思路清晰,线索明朗,理论与实际契合度高,课堂教学效果较好。不足之处,还需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拓展知识、创新能力和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职业道德与法律

第十课 避免误入犯罪歧途

一、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犯罪的主要特征;

(2)了解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犯罪份子应受到的刑罚处罚; (3)理解我国刑法的任务。

2.情感态度观念

教导学生认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识犯罪行为及其刑法处罚,保护人民,远离犯罪。

3.运用

分辨身边的违法与犯罪行为。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什么是犯罪,犯罪有什么主要特征

怎么区分违法与犯罪,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则属于犯罪行为,是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以及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犯罪的法定概念,从根本上回答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为什么这些行为是犯罪的问题,它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总的标准。

2.教学难点

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的三个主要特征是区别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键。违法与犯罪都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它们的危害程度不同,如殴打他人,轻伤的,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那么它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触犯了刑法,则属于犯罪行为。所以教导学生分辨社会危害程度,能让学生分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了解犯罪的危害程度。要突破这一难点的话,从一些特殊的案例可以更好加深学生的认识,比如说案例1,抢劫罪的判罪标准一方面是推动的金额,另一方面是对受害人的伤害程度,但是无论抢劫多少钱,都是犯罪,因为它具有一个潜在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可能给受害人身体甚至生命带来危害。

3.结构线索

本课的教学目标是引导学生认识犯罪,用刑法制裁犯罪、保护人民。从认识犯罪的特点出发,过渡到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最后引导学生认识我国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

三、学情分析

由于中职学生一方面是未成年人,进入中职学校学习时间不长,文化知识较为薄弱,认知水平也相对较低,心智仍不成熟;另一方面还因为思想意识、心理发展不成熟,看问题容易偏激,爱钻牛角尖,加上生活经验的欠缺,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和意外灾害的侵害,个别中职学生误入犯罪歧途。所以对学生而言,既需要认识犯罪的危害,远离犯罪,防止犯罪的发生,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四、教学方法

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讲授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案例1:抢劫八毛钱 被判罚八千

由山东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华(化名)抢劫8毛钱一案,法院作出判决,沈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16岁的沈华是日照市某酒店员工。因嫌自己的收入不够花销,就与朋友王某(另案处理)预谋“抢几个钱花花”。2006年3月6日18时许,被告人沈华伙同

王某窜至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文登路居委菜市场处,将路经此处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陈某、安某拦住,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不料翻遍陈某、安某全身上下,只有陈某的衣服口袋里有8毛钱,沈某、王某二人不甘心,又继续殴打、搜身,后陈某、安某趁沈某不备逃跑。2006年3月16日,沈华到被害人所在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玩耍,碰巧被陈某、安某二人认出,被抓获归案。该案起诉至法院后,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定沈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系未成年、初犯、认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思考问题①:沈某只抢了8毛钱?为什么法院要判罚这么重?

②:假设沈某是在公交车上偷偷划破了陈某的衣袋,也是偷到了8

毛钱,会被判得那么重吗? 学生分小组结合教材中的知识进行讨论并派代表在全班交流,老师参与讨论并加以提示:

抢劫之所以会判得重,主要是因为在抢劫过程中,罪犯不单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同时也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也就是说,抢劫行为的危害不仅仅是财产,还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公民人身安全,所以,即使获得的钱财都很少,一般偷窃行为和抢劫行为相比,其社会危害性是有本质区别的。只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才能构成犯罪。

案例2: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植入木马程序后盗号牟利,此种行径为广大网民深恶痛绝,但一直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不够。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经批准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它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这一新增的条款,南京鼓楼检察院3月2日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一起盗号木码案提起公诉,使此案成为全国首例起诉提供程序工具“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件。

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前,对‘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植入木马程序后盗号牟利’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为什么?这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学生讨论发言,老师加以点拨和总结:

某种行为是否可以定为犯罪行为,不仅要看它的社会危害程度,还必须有刑法作为依据,即,它必须触犯刑法。 课堂补充资料:什么是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我国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制定的。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刑法进行了修订。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内容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方面的内容,这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刑法所作的一次新的修正,是刑事法律自我完善的最新体现。

老师提出问题:通过对上面两个案例的讨论和思考,我们能够概括出犯罪有哪些主要特征?

学生归纳,老师加以补充,师生共同得出结论: 犯罪的主要特征: 1)、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2)、触犯刑法和应受刑罚处罚。

资料分析: 张三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是否应算作犯罪行为?如果他在街头与人斗殴,并未造成重大伤害,还是犯罪行为吗?如果不是犯罪行为是不是就不能对他进行任何处罚呢?

学生根据上面学到的知识进行判断,巩固对犯罪的特点的认识。 老师补充:

殴打他人,如果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它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触犯了刑法,则属于犯罪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老师:刚才我们了解到,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那么,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哪两大类?分别包括哪几种?

学生分组学习教材中的内容,师生一起进行归纳:

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同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指导学生阅读课本115页关于“管制”、“罚金”的相关内容。

我国刑法将各种犯罪行为归纳成十大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 案例:“熊猫烧香”电脑病毒案

2007年2月12日湖北省公安厅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病毒作者李俊。这是中国警方破获的首例计算机病毒大案。其他重要犯罪嫌疑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通过改写、传

播“熊猫烧香”等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盗窃各种游戏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 这是中国近些年来,发生比较严重的一次蠕虫病毒发作。影响较多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且对于一些疏于防范的用户来说,该病毒导致较为严重的损失。由于此病毒可以盗取用户名与密码,因此,带有明显的牟利目的。所以,作者才有可能将此病毒当作商品出售,与一般的病毒制作者只是自娱自乐、或显示威力、或炫耀技术有很大的不同。另,制作者李俊在被捕后,在公安的监视下,又在编写解毒软件。

你的电脑受过病毒的侵害吗?如果没有刑法的有效打击,后果会怎么样? 学生自由回答

思考问题:结合案例和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谈谈我国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

分析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法规定的任务,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决定的。我国刑法的根本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刑法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保卫国家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第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第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体验导行】 1、学以致用

(1)结合课文内容,思考:怎么区别违法与犯罪?

(2)2009年5月14日,重庆市第一、三、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

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集中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十二名被告人涉及罪名主要包括故意杀人、故事伤害、抢劫、放火罪等。因其罪行极其严重,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收集分析一两个实例,说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及我国刑法惩治犯罪的作

用。

板书设计

一、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 1、犯罪

(1)犯罪的含义 (2)犯罪的基本特征

(3)犯罪分子应受到刑罚处罚 2、我国刑法的任务 (1) 我国刑法的根本任务

(2)我国刑法的主要任务

六、教学反思

法律方面的教学有相当丰富的案例,既能吸引学生,调动学习积极性,形成良好的互动,又能从案例中学到法律知识,所以,教师的提问与案例的分析极为重要,这关系到学生到案例的理解,对法律知识点的掌握。但部分学生容易用自身有限的生活经验去思考,甚至钻牛角尖,所以要注意对这部分学生的引导。 另一方面,有丰富的案例就有复杂的案情与判决,太过复杂的话,部分中职学生难于理解,所以应该尽量找些与日常生活联系较紧密的,案情与判决相对较简单的,易于学生理解的案例。还有提问的问题也不应该太理论,太复杂,以便于学生思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5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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