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物资领用回收、管理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3-11-29 22:0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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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壕煤矿选煤厂物资领用回收、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规范选煤厂物资领用管理工作,节约生产成本,杜绝各种物资的浪费,做到物资合理利用,保障各项工作良好运营现将物资领用管理办法暂定进行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计划提报要求及考核办法

一、计划提报具体要求:

1、各车间应每月5日前将材料计划提报至生产技术办,生产技术办统一审核汇总后报矿供应部门。

2、系统中无编码的计划车间材料员要提前与生产技术办或供应部门联系申请编码,无编码的计划生产技术办一律不予以接收。 3、各车间提报的计划要选好编码,编码对应数据内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要求齐全,提报单位数量要准确。 4、提报设备计划需要按照要求编写技术要求。

5、提报的计划编码要与系统编码内数据一致,不得私自修改数据内容。

6、国产设备及材料要提前3个月提报计划,进口设备及材料要提前6个月提报计划。

7、各车间提报材料计划前要先核对库存,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提报物资计划,确保计划的准确性、科学性。 二、考核办法:

1、各车间每月5日以后向生产技术办提报计划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10日后提报的计划一律不予以接收。

2、编码与计划数据不符的或系统带出单位与计划单位不符导致计划不准确的考核责任车间材料员100元。

3、私自修改计划编码数据导致计划与系统数据不符的一次考核责任车间材料员100元。

4、编码不正确影响计划提报的一次考核材料员100元。

5、因计划提报不及时导致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的考核材料员100元,车间主任连带50元,造成事故的考核责任车间500-1000元。 6、由于车间不把关导致材料库存大,消耗不了的考核责任车间车间主任500-1000元。

第二部分 物资领用流程及考核办法

一、物资领用流程及要求:

1、选煤厂从矿供应科领用物资流程:各车间班长或领料员→选煤厂库管员开领料单并签字→车间领导审核签字→厂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机电科签字→矿供应管理员审核签字并发料→选煤厂库房办理入库→选煤厂库管员入账(详见附表三:李家壕煤矿材料/配件领用审批单)。

2、选煤厂物资出库及旧件回收流程:各车间领用人员签名→库管员记录签字→库管员发料→领用人交回旧件并签名确认→库管员记录并储存好旧件(详见附表二:选煤厂物资领用清单)。

3、如急用物资材料或紧急抢修物资,库管员要配合生产的需求给予

领用,但是在领用结束后需在12小时内补全手续。

4、各车间在领用物资材料时要严格填写“物资领用单”写清领用部门、领用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领料人、使用方向等基本情况,名称、规格要填写规范,数量要和领用的数量相符,名称、规格要和实际领用相符。

5、物资出库单所填写的内容不能涂改,保证真实,不能在物资出库单上乱写、乱画,保证纸面整洁干净。

6、各车间从矿供应领用物资必须在厂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氧气、乙炔、钢材类可放置现场,并通知库管员到现场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7、库管员应妥善保管《物资入库表》以便核对,《物资入库表》必须说明物资品名、型号、数量、质量情况等。

8、库管员全面负责物资的仓库管理,库存物资实行分类、分库存储。物资摆放整齐,标识齐全,做到“账、卡、物”相符。 9、物资存放要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 10、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苫盖、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11、每月25日为结算日,库管员将领用物质统计表上交厂机电科,厂机电科月底将材料消耗分析表上交厂部。 二、考核办法:

1、未按照流程规定领料的处罚领料人100元,急用物资材料或紧急

抢修物资未按期办理物资领用手续的处罚领料人100元。

2、“物资领用单“填写不规范,数量不准确,随意涂改领料单的处罚领料人200元。

3、各车间从供应领用的物资未办理入库的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4、物资入库管理混乱,帐、物不符的考核库房管理员100元。 5、露天存放的物资未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或未做防护导致库存材料配件损坏的考核责任车间100-500元。

第三部分 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一、物资回收管理制度: 1、所有物资执行交旧领新制。

2、所有旧物资按物资回收率对照表回收。回收率见:附表一。 3、配件类新件出库后1周之内将旧件交回,周转物资及材料更换3天之内交回,属新增的配件、周转物资和材料要说明使用地点及使用原因。

4、废旧物资回收范围: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不构成产品实体的黑色、有色金属、合金、橡胶、原材料以及废油品等,加工过程中剩余的边角料和残损的零配件及损坏或报废的机电设备残体等,凡有回收、利用、修复价值或可出售的废旧物资,均属回收范围。固定资产不包括在此范围内。

5、各车间领用物资时,对要求实行领新交旧的配件,必需经过机电分管领导签字,执行领新交旧制度,各车间在领用新件后必须将更换下的旧件交回露天库,并办理回收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交回

的,要有原因说明,并由车间领导的签字,生产技术办负责核实。 6、交回的设备、配件、材料等,要当天办理回收手续并签字确认。 5、回收的旧件要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

6、每月25日为结算日,库管员将出入库物资数量及回收物资数量做对照统计,将统计表上交生产技术办。

10、每月28号前由生产技术办协调矿有关部门对选煤厂回收物资鉴定并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四:设备材料退库单)。 二、考核细则:

1、所有材料配件及周转物资未按照交旧领新管理制度要求交回旧件的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2、当天未办理回收手续按未回收处理,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3、不按照规定码放或不按照指定地点进行存放回收物资的罚回收单位50元/件。

4、现场发现该回收的不回收罚责任单位50元/件。 5、把新件充当旧件回收的,按照新件原价进行处罚退库人。 6、如领用物资与回收物资数量不符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7、各车间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如发现根据物资原价,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10000元。

8、上述考核细则中单位主管领导按30%执行处罚。

李家壕煤矿选煤厂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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