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饮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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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日食三餐,饭食品种多为面条、馒头、包子、烙饼、水饺、干饭、稀饭;还有烧锅、信铬锅盛、花卷、连锅面、揪面片、干捞面、臊子面等,油香与做子是其节目名点。 回族的名食甚多.如涮羊肉、酱爆羊肉、炸羊尾、炖羊羔、水爆羊肚仁、滑溜羊里脊、手抓羊肉、偎牛蹄筋、牛干巴、发子面肠、羊肉水饺粉汤、天水瓜瓜、羊杂碎、香酥鸡、金陵桂花鸭、红烧鲤鱼、油烹大虾,以及蜜裸子、牛奶阴米酥、羊肉臊子信钻面、牛羊肉泡馍、炒糊饽、白运重包子、马家烧麦、伊斯兰烧饼、翁子汤圆、绿豆皮、牛肉米粉、促皮、兰州拉面、大卤面、油炒面、张川锅盔等等。 回族饮食生活中,甜食占有一定的地位,这和阿拉伯穆斯林喜欢吃甜食有一定的渊源关系。阿拉伯穆斯林妇女生下小孩后,用蜜汁或椰枣抹入婴儿口中,才开始哺乳;宁夏回族婴儿出生后,也有用红糖开口之俗。回族著名菜肴中,有不少是甜菜,如它似蜜、炸羊尾、糖醋里脊等。米面中的甜食就更多了,如凉糕、切糕、八宝甜盘子、甜麻花、甜馓子、糍糕、江米糕、柿子饼、糊托等,回族饮料较讲究,凡是不流的水、不洁净的水均不用。 忌讳在人饮水源旁洗澡、洗衣服、倒污水。回族也喜饮茶和用茶待客,西北地区回族的盖碗茶很有名。 宾客食俗 回民好客,特别亲爱本族的乡邻,有\十家回民九家亲,天下回民是一家\的说法。到了回民的家,不论熟识与否,只要你能按照穆斯林的传统礼仪和宗教习俗,正确使用语言、手势和习惯动作,均会受到友好的接待 。 同时,来客必有茶、点;亲密的客人,要备饭菜;贵重的客人轻则宰鸡,重则宰羊,甚至会摆出几十个盘磁的\全羊席\。他们的迎宾席,很注重口彩,如\五罗四海席\(五种炒菜加四种汤菜)、\九魁十三花\(九道大菜带十三个碟子)、\十五月儿圆\(十五道大菜)、\十八盘\、\二十四盘\等。 婚宴食俗 回族结婚宴席一般都要有八至十二道菜,忌讳单数,象征新婚夫妇永远成双成对。 节日饮食。回族860多万人口,在少数民族中仅次于壮族。全国各省市都有分布,但却具有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宁夏回民比较集中,约120万人口,其分回民大多分布于甘肃、河南、河北、青海、新疆、云南、山东等地。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是著名的回族聚居地。其民族形成可上溯到公元7世纪阿拉伯人、波斯人来中国经商留居中国一部分,及13世纪被迫迁到我国的中亚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不断与汉族等民族通过通婚、信教等。由于信仰伊斯兰教,因而有其特有的饮食习俗,且善于理财,善于经营。居住在农村中的回民多从事农业、运输业、畜牧业等;城市中的回民多从事手工业、商业、屠宰业、饮食服务行业,以经营清真小吃而闻名。回民饮食禁忌比较严格。喜食牛羊肉及偶蹄类食草动物的肉以及鸡、鸭、鹅等家禽。不吃猪、驴、骡等不反刍动物的肉和凶猛禽兽的肉,不吃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动物,不吃带鳞的鱼,不嗜烟酒等。绝大多数回民不吃马肉,但新疆阿尔泰地区回民吃马肉,有些地方的回民也吃兔子肉。回民虽有共同的宗教信仰和饮食禁忌,但因隶属教派(新教、老教、小坊派教等)、居住分散、各地自然地理条件不同,受周围各民族的影响及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诸因素,各地回民饮食风俗也有差异。 从主食上来看,南方回民以大米为主食。北方的宁夏贺兰山麓、银川平原、京津地区因产大米较多或大米供应多,也以大米为主食,面食为辅。其他地区大体以面粉为主食,兼食大米、小米、玉米及各种杂粮。宁夏南部山区的回民,以土豆、荞麦、莜麦、糜子、豌豆为主食,新疆阿尔泰地区回民吃马肉和奶食品,米面食品退居次要地位,这显然是受哈萨克饮食习俗的影响,居住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和西藏一带的回民,主食与藏民一样,吃青稞、豌豆、三餐离不开糌粑和酥油茶。他们吃大饼、馒头和龙眼包子,也是采用当地藏民的做法。北方以面粉为主食的回民,擅长制做各种面食品,或蒸或煮或烙或炸。甘肃回民喜食抻制的面条,擅长做苦豆子馍馍等;风行全国的兰州拉面,就是甘肃回民的创造。宁夏回民喜食干拌面、连锅面、蘑菇面、羊肉臊子面等各种面条;新疆回民喜食拌面、炒面、烩面、凉皮子、馕、炸糕、饺子、馄饨等;北京回民喜食芝麻烧饼、肉饼等各种饼类和焦圈、油香、馓子、麻花、炸糕等各种炸货。 下边简介几种回民食品:[油香]:也称香香锅。是一种又圆又厚的油炸面饼。宁夏一带回民做油香分为普通油香、糖油香和肉油香三种。炸油香是非常严肃的事,炸前要沐浴净身。吃时正面向上,撕开吃。只有在宗教节日或办红白喜事时才做油香吃。

[馓子]:又名环饼、细环饼。面粉中加红糖、花椒水、牛羊奶、油,揉成面团,拉成细条,盘绕成椭圆形馓子坯,炸制而成。

[肉火烧]:用面粉做皮,包入羊肉馅,摁成饼状,入锅炸制。食时佐以酱油、米醋。

[软皮儿烧饼]:将蒸烂的糯米饭捣烂,调成面团,揪成剂子,包上豆沙馅,摁平,一面粘上芝麻,入油锅中炸成金黄色。吃切成四瓣,撒上白糖。这是北京回民的食法。[羊肉粥]:将羊肉切块,放入葱、姜、盐等作料煮熟,再放入大麦米与小麦片,煮熟即成。多在开斋节等传统节日吃,熬一大锅粥往往够几百人吃。[卷果]:分甜咸两种,甜卷果又称枣卷果。做法是在面粉中加上枣,核桃仁、栗子、山药、青梅调在一起,入油锅炸制,出锅后撒上青红丝、桂花即成;咸卷果是用牛羊肉做馅,加入葱姜末、盐、淀粉搅拌好,做成长条形,用文火炸熟,咸香酥脆,是北京天津一带回民的食品。

副食上,肉食品以牛羊肉为主,过去西北地区喜食骆驼肉,现在因饲养的少了,吃驼肉的人也不多了。天津等沿海地区多吃鱼虾鸡鸭,蔬菜因地而异,甘肃宁夏一带回民因蔬菜不多,同汉人一样常年制做浆水(用煮面条的汤泡加入芹菜发酵而成)。各地回民都喜欢在牛羊油中加入一定比例的植物油混合做菜用。回

族的饮食习惯,除了主食和汉族一样以面、米为主外,在肉食方面禁忌颇多。 禁食猪肉,回族对这一条执行得极严格、认真而自觉。在穆斯林心目中,家畜中的猪,贪馋、懒惰、丑陋、愚蠢,在污泥中打滚,令人作呕、生厌。因此,迄今为止,一切禁忌中,首推禁猪这一条,执行得最坚决,也最普遍。同时由禁食猪肉又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发展到禁用猪皮制的皮鞋、皮衣、皮带,禁用猪鬃制的毛刷、牙刷,不用含有猪油成份的肥皂、香脂等生活用品。不仅如此,穆斯林甚至避讳谈“猪”字,把它称为“黑牲口”,或者用阿拉伯语译音为“狠基勒”。更有甚者,连“猪”的同音字也忌讳,如姓“朱”的穆斯林改为姓 “黑”。出生于猪年,改称为属“黑”或属“亥”。 回族禁食的食物,在兽类方面还有狗、狼、虎、驴、猫等;在禽类方面有鹰、鹞等凶禽。穆斯林为什么禁食上述动物呢?伊斯兰教学者刘智在其所著《天方典礼》一书的“饮食篇”中是这样解释的:“性善之物,食之能助人志奋,以勇于行道;不善之物食之,则耗蚀性良,以致事理乖张。”他列举的性恶之鸟兽约有20种,为穆斯林所不宜食者,这些鸟兽的特征是:暴目者、锯齿者、环啄者、钩爪者、啮生肉者、杀生鸟者、同类相食者、恶者、暴者、贪者、吝者、性贼者、污浊者、秽食者、乱群者、异形者、异性者等。刘智还列举了数十种不可食的动物:侵夺类,如雕、鹰、鸦、鹊;暴恶类,如虎、狼、狮、豹;顽滑类,如熊、猴、狐、鼠;贪污类,如犬、猪;乱群类,如驴、骡、象;介虫类,如龟、蟹、蛤、蛇、蚁、蜂、蚕等。 回族禁食自死之动物、动物血。这些禁忌均源于伊斯兰教的经典规定。《古兰经》明确规定:“准许他们(指穆斯林——引者)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禁止他们吃自死的动物、血液 以及确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触死的、野 兽吃剩下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可以吃。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不 食自死动物和血液,在卫生科学上是有道理的,因为自死的动物和 血液,有可能含有诸多病菌,吃了自然对身体有害而无益。 饮酒也为伊斯兰教所严格禁止。《古兰经》规定: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 可食的禽、畜,大多请阿匐“下刀”。可食用之动物,刘智根据伊斯兰教经典,在《天方典礼》“饮食篇”中作了详细的阐述。“凡禽之食谷者,兽之食刍者,性皆良,可食”。于是家养的“六畜”之中,唯牛、羊、驼具备可食条件,所以其肉可食;野生之鹿、糜、漳、庸、兔, “刍食而益人,亦可食”;禽类中食谷的鸡、鸭、鹅、鸽、雁、鸠、鹤钨,啄木鸟、或食谷,或食水虫,其性皆良,其食皆可食;鱼类中凡有鱼首、鱼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者,身上长鳞者,皆可食,否则不可食。按伊斯兰教礼仪,宰鸡、鸭、鹅、牛、羊、驼一类可食的动物时,必须念“台斯米”,即诵读“奉其主之命”才合教法。只要是穆斯林,都可以自己动手宰。但一般穆斯林都很认真,要请阿匐或宗教职业者动手,在措词上,忌讳用“杀”字,也不大喜欢用“宰”字,通常称为“下刀”,在念“台斯米”时面向西方,对准规定的部位,将被宰之物下刀,割断喉部的嗓管、血管、气管,待血流尽为止。因此,每逢宗教节日,阿匐们为“下刀”而忙得不可开交,应接不暇。所有的清真牛羊肉铺、鸡鸭店、食堂饭馆,都必须采配阿匐“下刀”的肉食品,并公开悬挂带有阿文、汉文字样的特殊标志或招牌,其中有些牌子上同时绘有“汤瓶”图案,穆斯林顾客才放心。清真罐头肉,也必须贴上有说明、标志的商标。 然而回族吃鱼是不用宰的,这其中有个传说:据说,从前有一家回民,只有母子二人。由于家境贫寒,母亲有了病,连一点肉都买不起。儿子急得没办法,便去冰冻的河里破冰打鱼。他为了使冰块里的鱼不致被打碎,便用自己的胸脯把冰暖化,取出了一条活鱼。回到家里,母亲快要咽气了,可鱼还没有请阿匐宰。正在为难的时候,真主托话于他,说感于他对母亲的忠孝,可以不宰,立即给母亲熬鱼吃。那位母亲吃了鱼,病好转了。所以至今回民吃鱼是不用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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