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分析试样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3-22 19:4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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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分析试样管理程序

1、 制定的目的:为使理化试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以备产生分歧时仲裁试验,同时使得理化试验过程管理更加规范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的范围:理化测试或试验后的所有试样残样和取样时多余的部分,重点适用于供应商提供的原辅材料试验试样和成品试验试样。 3、 术语和定义:

3.1试样:试验或检测后的完整试验样品(以下简称试样)。 3.2标识:用于记录和追溯试样信息识别的方法。

3.3毛样:在工件或产品上截取的待加工成标准试样的坯料。 3.4残样:完成试验后的试样。

3.5毛样余料:毛样被截取加工式样后的残留物。 4、 职责和权限: 4.1 试验员:

4.1.1试验员负责分类整理、保存试样并保持记录; 4.1.2负责按规定要求处置和处理过期的试样;

4.2.3负责管理(摆放以及摆放的位置、易识别性、易检索性及防丢失和损坏、防变质等)存档的试样; 4.2.4对试样的标识与其相对应其它信息(如委托单、试验记录、报告)一致性负责; 4.2.5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试验试样。 5、管理的办法:

5.1试验员试验结束后,应对残样进行标识(如名称、规格、制造号、材质等信息)对于试样不能标识的信息可用黑色墨水笔在试样袋记录,字迹应清晰、易辨认,然后上架。

5.2试验记录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质量部资料员作为交工材料、一份理化室存档,年终分类移交档案室。 5.3当以上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和识别有问题时,质量部资料员应马上主动与交接的试验员及时沟通,以获取准确和完整的信息,保证存档数据和信息的质量及有效性。此时试验员有义务和责任提供和协助。坚决杜绝无信息入帐,无信息存档的现象。

5.4试样编码和标识的方式很多,主要是以油漆记号笔为主,在试样的明显部位进行标识。其次是用不干胶标签。

5.5试样的摆放考虑必要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其合理性(如形状、材料等),同时还要考虑其逻辑性(同项目、同类、同种等的分门别类原则)。不能杂乱无章的摆放,要有序、摆放整齐,同时还要考虑其专业性(化

学试样、物理试样和力学试样等),总之坚持易于检索的原则。

5.6要注意在存放有效期内标识的永久性问题,试验员在试样存档期间应该时刻关注这个问题,当发现有标识脱落、标识失效、标识不清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进行补救,防止其追溯性失效。 5.7处理过期的试样时,要遵循永久处置的原则,不能在存放架周围随意摆放或堆放。如果因需要而要继续或暂时留存的试样,要隔离妥善存放,不得与有效期内的试样混放,且要有明显的特殊标识进行标示。 5.8试样架上不得摆放任何与试验完需要保存的试验试样无关的物品或其它东西。

5.9对文件或资料(试验记录、试验报告等),不符合要求的文件资料员有权拒收,并责令其整改,合格后方可接收。

5.10试样和文件的保存周期:

5.10.1 合同或附加协议有规定时,按合同及协议规定执行。

5.10.2合同或附加协议无规定,则核电类试样保存24个月;非核电类试样保存6个月

5.10.3合同或附加协议无规定,则核电类文件保存至核电站该产品退役;非核电类文件保存至该产品质保期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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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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