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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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公 示

为积极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进程,更好地引导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修编工作。2010年2月,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9-2030)经省建设厅审查批准。3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总体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完成了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的成果草案。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适应我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草案)予以公示,以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0年3月26日——2010年4月26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信件寄往“常德市规划局总工办”,信封上请注明“城市总体规划公示意见”;

2、拨打电话至常德市规划局总工办。

电话:0736-7720153 联系人:王莉、钟晨

附件:1、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 本

(草 案)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2010年3月

项 目 名 称: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委托方(甲方): 常德市规划局

承担方(乙方):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代码: 40001083—0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 甲 级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081001)

编制阶段:总体规划成果

送审单位:常德市政府

项目送审专用章: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城市规划与住房研究所

主管所长: 卢华翔,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主任工:李秋实,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编制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屈 伸,城市规划师

李慧轩,城市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

徐素敏,高级工程师

伍速锋,工程师,博士

刘明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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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龙,工程师

张黎明,助理城市规划师

陈 明,助理城市规划师

余 猛,助理城市规划师,博士

北京大学

参加人员:

曹广忠,副教授

江艺东,硕士研究生

袁文旭,硕士研究生

白 晓,硕士研究生

陈义勇,硕士研究生

边 雪,本科生

任 帅,本科生

李 沁,本科生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则 1

1. 项目概况 1

2.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2

2.1 城市发展目标 2

2.2 城市发展策略 3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第二部分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

3. 市域人口发展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3

4.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4

5. 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5

6.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 7

7.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 7

8. 市域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8

9. 市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10

10.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1

11. 市域基础设施规划 14

第三部分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17

12. 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 17

12.1 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 17

12.2 城市规模 17

13.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18

14.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18

14.1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18

14.2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18

14.3 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19

14.4 中心城区用地构成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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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中心城区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规划 20

16.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1

16.1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21

16.2 行政办公用地 21

16.3 商业金融业用地 21

16.4 文化娱乐用地 22

16.5 体育用地 22

16.6 医疗卫生用地 23

16.7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23

17. 中心城区工业与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23

17.1 工业用地 23

17.2 仓储物流用地 24

18. 中心城区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24

18.1 绿地系统规划 24

18.2 景观系统规划 25

19.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26

20.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7

20.1 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27

20.2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27

20.3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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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32

20.5 停车系统规划 34

20.6 慢行系统规划 35

21. 中心城区市政与公用基础设施规划 36

21.1 给水工程规划 36

21.2 排水工程规划 37

21.3 雨水系统规划 38

21.4 供电工程规划 38

21.5 通信邮政工程规划 39

21.6 燃气工程规划 40

21.7 环境卫生规划 41

22. 中心城区公共安全规划 42

22.1 防洪排涝规划 42

22.2 抗震减灾规划 43

22.3 消防规划 44

22.4 人防规划 45

23.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46

24.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48

25. 中心城区城乡统筹与村镇建设 49

25.1 镇规划指引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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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乡村规划指引 49

第四部分 规划实施 50

26. 空间管制与建设指引 50

26.1 市域空间管制 50

26.2 市域分区规划指引 51

26.3 中心城区“四区”划定 51

26.4 中心城区“四线”划定 52

26.5 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强度管制及分片区指引 55

27. 建设时序与远景发展构想 56

28. 政策建议和实施保障 58

表格 1常德市新型城市化目标指标体系一览表 60

表格 2常德经济、社会、生态发展评价指标表 60

表格 3常德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表 62

表格 4常德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 62

表格 5常德市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63

表格 6常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表 69

表格 7市域生态功能区划 69

表格 8中心城区“四区”划定一览表 70

表格 9中心城区四区划定面积 70

表格 10中心城区城乡用地汇总表(2030年)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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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11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年) 71

表格 13中心城区主次道路规划一览表 71

表格 14 中心城区道路规划主要断面一览表 75

第一部分 总则

1. 项目概况

第1条 项目背景

为了贯彻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坚持建设两型社会和新型城市化的要求,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应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空间结构与布局的新要求,常德市人民政府提出对1999年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根据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修改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湘建规[2009]128号),特编制《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第2条 指导思想

以国家提出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以中部崛起、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贯彻实施湖南省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意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加强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城市长远发展骨架,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职能的转换。实现常德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3条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集约发展: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前提,实现可持续发展;

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动力,推动城市的空间整合和城市职能的提升;

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以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为原则,增强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平原与山区、城区与郊区、市区与周边市县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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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近结合、留有弹性:以远近结合为原则,建立立足长远的空间结构,深化近期的用地布局,提高可操作性与弹性;

立足事权、注重实施:以政府职能转型为目标,以空间政策和实施制度保障为重点,实现规划由技术性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化。

第4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

4.《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5.《湖南省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

6.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7.常德市其它相关文件

第5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9年-2030年,其中:近期为2009年-2015年,中期为2016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远景规划为2030年以后。

第6条 规划的空间层次层次包括:

1.市域:面积18190km²,包括常德市区和津市市、汉寿县、安乡县、澧县、临澧县、桃源县、石门县;

2.中心城区:面积622.8km²,包括武陵区全部行政辖区;鼎城区的武陵镇、灌溪镇、斗姆湖镇、白鹤山乡、太阳山林场、牛鼻滩乡2个村(白洋湖村、拦马口村)许家桥乡4个村(民族村、中堰村、跑马岗村、双堰岗村),以及石门桥镇15个村(观音庵村、桐林坪村、青龙岗村、八斗湾村、鲍家湾村、范家潭村、湾堤村、洞阳观村、何家堤村、二港桥村、二牛岗村、新堰岗村、乌塘岗村、邱家岗村、伍家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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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 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规划区范围与中心城区范围一致。

2.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2.1 城市发展目标

第8条 城市发展总体目标

具有独特竞争力的经济强市和生态宜居的人文城市。

“独特竞争力”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端产业集群;“经济强市”指巩固城市区域中心地位,主要经济指标在湖南省“3+5”城镇群5个省域次中心城市中名列前茅。“生态宜居”指保持“山水城市”、“园林城市”等人居环境优势;“人文城市”指城市文明,拥有先进文化和大量高素质劳动者,有较高的城市知名度。具体量化指标见附表1和附表2。

2.2 城市发展策略

第9条 经济发展策略

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巩固轻工业优势产业群,提升城市整体经济实力;融入长株潭,打造工业走廊,实施产业对接;对接珠三角和长三角,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培育发展新兴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产业,增强常德自身劳动安置能力;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提高常德城市竞争力;发挥常德农业优势,打造绿色食品基地;充分挖掘旅游文化资源,建成文化休闲旅游名城;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强分工协作,推动常德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10条 社会发展策略

注重城乡统筹,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巩固和扩大“普九”成果,加强职业教育;推进产学研结合,实施农村科技富民行动,提升科技竞争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事业的社会化产业化。

第11条 环境保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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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产业结构,统筹污染产业布局,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控制水体污染,维护常德城市水乡特色;加强酸雨控制力度,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强化噪声管理;综合治理固体废弃物;建设绿色宜居城市。

第二部分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 市域人口发展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12条 市域人口发展目标

规划常德市域总人口规模2015年达到650万人,2020年达到670万人,2030年达到710万人。

第13条 市域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市域城镇化水平2015年达到44%左右,城镇人口约为290万人;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9%左右,城镇人口约为330万;203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9%左右,城镇人口约为420万人。

第14条 人口与城镇化发展策略

常德市人口与城镇化发展的人口策略是强化社会保障,淡化户籍含义,促进人口迁移。空间策略是实施开放型城镇化策略,引导人口乡村—城镇迁移。产业策略是因循农业产业化、各级工业园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趋势,引导企业向城市和重点镇集中,整合工业园区与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人口与产业同步集聚。

4.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15条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为“一主、一副、四轴”。

“一主、一副”分别指常德中心城区和市域北部副中心城市(津澧一体化发展);

“四轴”包括两条一级发展轴和两条二级发展轴,两条一级发展轴分别是沿张常高速公路和常长高速公路的西北-东南向发展轴、沿常岳高速公路和常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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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公路的东北-西南向发展轴;二级发展轴指沿澧水流域的北部城镇发展轴,以及沿二广高速和市域南北向高等级公路的中部发展轴。

第16条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为特大城市(>100万人)—大城市(50-100万人)—中等城市(20-50万人)—小城市(10-20万人)—小城镇(<10万人)四个等级;

特大城市为常德市中心城区;

大城市为市域北部副中心城市,由澧县县城和津市城区一体化发展形成; 中等城市为石门县城(楚江镇)、津市市区、澧县县城(澧阳镇)和桃源县城(漳江镇)、汉寿县城(龙阳镇);

小城市为临澧城关镇、安乡县城(柳深镇);

小城镇包括5--10万人的小城镇2个,1--5万人的小城镇35个,1万以下的小城镇63个。详见附表3。

第17条 市域城镇职能规划结构为四个等级:市域中心城市及副中心城市(常德中心城区、津澧副中心城市共2个)——县域中心(桃源县城漳江镇,石门县城楚江镇,汉寿县城龙阳镇,安乡县城柳深镇,临澧县城共5个)——中心镇(共20个)——一般乡镇(共80个)。

第18条 市域主要城镇职能分工

常德市中心城区作为市域中心城市,以面向全市的综合服务、管理和文化中心功能作为主导职能,以工业职能作为城市主导职能的支撑功能;

津市-澧县作为市域副中心城市,是北部澧水流域的中心城市,职能类型为综合型,主要职能包括机械、食品、纺织、化工、医药、造纸、交通枢纽、商贸物流、旅游;

石门县城(楚江镇)为澧水流域次中心城市,石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电力能源、建材、生态旅游产业基地和交通枢纽;

桃源县城(漳江镇)为沅水流域的次中心城市,是桃源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食品、纺织、旅游产业基地和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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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城关镇、安乡县城(柳深镇)、汉寿县城(龙阳镇)各自承担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和作用。其中,临澧县城是食品、建材、纺织产业基地和商业中心;安乡县城是新型产业和机械产业基地及贸易中心;龙阳镇是特色农业、新型农业基地和休闲旅游中心。

第19条 市域中心镇职能规划

中心镇是县域内的、地方性的重要城镇,同县域中心城市共同承担着辐射带动县域发展的作用。

规划市域内综合型中心镇3个,包括大堰垱镇、保河堤镇和太子庙镇; 工贸型中心镇8个,包括灌溪镇、蒿子港镇、石门桥镇、甘溪滩镇、陬市镇、大鲸港镇、合口镇和蒋家嘴镇;

商贸型中心镇2个,包括斗姆湖镇和漆河镇;

商旅型中心镇4个,包括新洲镇、壶瓶山镇、桃花源镇和黄山头镇; 工矿型中心镇2个,包括新关镇和新安镇

农贸型中心镇1个,指四新港镇;

5. 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第20条 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为“工”字型制造业产业带、东西两大特色产业区、以主副双中心为核心形成市域综合服务业体系。

第21条 “工”字型制造业产业带

“工”字型制造业产业带是指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产业密集带,主要包括南部制造业产业带、北部制造业产业带和南北向中部制造业产业带。南部制造业产业带,即常德工业走廊,是指以常德中心城市为核心、沿沅水、319、207国道和常长高速公路、石长铁路的产业带,是全市项目和产业的重要集聚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示范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北部制造业产业带指以津市-澧县城区为核心的沿澧水、S1836省道、G207国道澧县段经济走廊,是常德市能源、建材、商品农业基地及经济发展的一级经济走廊,也是常德市能源(电力)、盐化工、汽车制造、建材等重化工业产业集群分布地带。南北向中部制造业产业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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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联结常德市区-临澧经济开发区-澧县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密集带,是新材料产业培育基地和市域南北向的经济联系通道。

第22条 两个特色产业区

两个特色产业区指西部生态旅游产业带和东部特色农业产业带。对西部地区石门县、鼎城区和桃源县的丰富旅游资源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开发建设已有的景区景点如壶瓶山、桃花源、花岩溪和夹山寺等,主动对接张家界旅游圈,构筑湖南西部的大旅游网络。东部地区着力推进体现河湖水乡特色的农业产业特色化和现代化发展,培育现代农业,依托农业产业园区提高种植业和牧业的规模效益;针对市场的需求情况有针对地引导农民进行珍珠、杨树等特色经营;对蔬菜水果等城市必需农产品生产进行品种改良,以质量优势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业收入。结合水网和自然资源景观,发展旅游业。

第23条 市域综合服务业体系

市域综合服务业体系以主副双中心为核心构建。充分利用中心城区的区域中心地位,不断提升商贸业和科教文化事业发展水平,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能力。构建以柳叶湖地区为主要载体的都市观光和休闲度假为主、商务会议度假为辅的城市中心休闲区。充分发挥津市-澧县复合中心的传统区域服务中心的地位,积极发展面向北部地区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业,发展商贸业,完善经济社会服务设施,提高区域服务能力。围绕市域主副综合服务中心,合理构建以县城和重点城镇为节点的市域综合服务体系。

6.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

第24条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挥城镇和乡村各自优势,促进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经济协调发展,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以政府为主导,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履行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各经济主体谋求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逐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25条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针对常德市农业大市的特点,市域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重点是:促进城市与乡村地区的协调发展,保持特色;建设科学合理的城乡居民点体系;建立城乡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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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的基础设施布局体系;构建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布局体系;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与治理。

具体战略是:支持中心城区发展,鼓励非农就业的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适度进行村庄撤并,通过设施的优先配置引导农村居住人口适度集聚;加强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对接,提高农村生活质量;以新型工业化促进常德城市的快速发展;以特色产业带动市域小城镇的协调发展;以农业现代化推动新农村建设。

第26条 城乡建设标准

城镇人均建设用地2015年前控制在人均120m2以内,2030年控制在人均115 m2以内。

其中,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5m2以内;市域次级中心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00-110m2以内;重点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m2以内;一般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m2以内。农村地区建设应该通过乡村撤并,提高乡村地区建设密度,至规划期末,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30m2以内。

同时加强各级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

7.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

第27条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依法定级、建档:对现有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5处等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逐步树立保护标志或树立界桩,建立记录档案,必要的单位要设置专门机构或者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常德市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详见附表5。

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较完整地体现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特色的街区、建筑群,根据其历史、文化价值,划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进行保护,明确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一般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在保护区范围外需设置环境风貌协调区。

第28条 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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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存,特别是已经确认的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10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相结合,形成各具特色的民间艺术旅游区块。常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详见附表6。

第29条 旅游发展区域定位

常德市是国内外知名的文化生态观光与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以桃花源、柳叶湖和壶瓶山为核心吸引物、以荆楚文化和湖湘文化的有机整合为内涵的国内重要旅游目的地和特色旅游城市;西南(滇黔湘线与湘桂线)国家级精品旅游线与长江轴线上的旅游驿站与信息中心;大湘西旅游区的商务会议会展中心,游客集散中心、北部门户与服务基地,湖南省重要旅游城市。

第30条 市域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

打造两条旅游发展主轴线:沿常张高速、常荆高速等6条高速公路的陆路发展轴线;沿夷望溪、沅江、澧水的水上旅游发展主轴线;

构建五大类型主题旅游功能区:中部常德城市旅游区、南部世外桃源风景旅游区、北部中华文明史脉寻踪旅游区、东部河湖水乡湿地生态旅游区、西部山水景观生态旅游区。

8. 市域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31条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

突出常德市的区域经济特色和资源环境特色,在发展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将常德市建设成为空间布局合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人与自然和谐、生态文化繁荣、具备发达的产业体系、开放格局以及浓郁山水园林特色的现代化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

第32条 市域生态功能区划

市域划分为山地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区、城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区、生态产业环境综合整治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区、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区、城市新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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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环境建设区、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区、城市旅游度假景观建设区八个生态功能区。市域生态功能区划详见附表7。

第33条 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策略

促进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促进矿山企业规模调整、矿产品结构调整和矿山采矿技术结构调整;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规划石门县、澧县和临澧县三县交界地区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地区,市域共划分出鼓励开采区14处,限制开采区6处,禁止开采区15处。

第34条 土地资源保障的措施与对策

规划期内,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市域水域湿地面积不应再减少,林地面积需增加,各类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均要有较大增长;在严格控制城市和工矿新增用地的基础上,建设用地可适度增加。具体措施为:认真落实保护耕地政策;统筹生态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建设用地。

第35条 水资源保护利用策略

珍惜现有优良的水资源环境,树立节约用水和高效用水的良好意识,在市域范围内,恢复水系生态功能,建立水系自循环体系,增强水体自净和流量调节能力。

综合统筹流域水资源利用。各级城市应根据本地的用水习惯和经济发展目标,制定科学的生活及工业用水指标和用水计划,保障城市用水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地区则需继续扩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和覆盖范围,依靠塘坝水库等设施提高对水资源的利用率,逐步解决农业灌溉工程性缺水的问题。

对城市污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提出更为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流域综合治理,制定相关的法规及制度,切实保护区域内各类水体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的利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第36条 水资源保障措施

1、考虑到目前沅江沿岸各城镇所用水源均来自沅江水系,澧水沿岸各城镇所用水源均来自澧水水系,应对沅江和澧水以及两条河流的上游支流予以重点保护,按照《湖南省水功能区划》(2005)中的有关规定划分水功能分区,并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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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相关分区的保护要求,切实保证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安全。同时加强对沅江以及上游地区包括桃源等县市排污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污染源,确保沅江水系常德段的水质。

2、结合常德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用水量的增长情况,合理安排水利工程,以改善部分地区工程性缺水状况,保证不同用户的供水安全。水利工程的建设要充分考虑河流的其他功能。

3、除合理利用境外水资源外,还应重视本地水资源和再生水的开发利用,实现多水源供水,以构筑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4、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增强水资源的支撑能力。

第37条 能源节约、利用措施

大力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传统产业特别是高耗能工业的调整和改造;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电力等优质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 把农村能源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密切结合,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积极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秸杆制气等再生型、清洁性能源。

9. 市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38条 市域教育设施发展规划

贯彻常德市科教兴市战略,常德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努力扩大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乡镇和农村地区普及高中及义务教育,加快布局调整步伐。到2030年,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设施先进、管理有效、机制灵活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促进常德市的经济发展。

第39条 市域科技设施发展规划

常德市区应充分利用高等教育的优势,建立服务全市并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科技中心和专业实验室,发展成为全市的研发中心。

津市、澧县等工业基础较好的区域应结合区域经济特色形成科技开发推广机构,借助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在广大乡镇及农村的推广和服务。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汉寿、安乡等特色农业地区应加强实用农业技术的培训和普及工作,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村技术服务站。

第40条 市域卫生设施发展规划

构建与常德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常德市区及各区县(市)综合医院应针对各种新型疾病及时完善设施配备;乡镇卫生院具备基本的医疗设施,满足人民的日常就诊需要;尤其应加大对西部山区落后地区的医疗资源配备。

第41条 市域文化设施发展规划

常德中心城区以现有文化设施的充实提高为重点;东部平原地区在原有基础上推进文化设施向网络化发展,提高设施档次和服务水平;西部山地区加强中心镇的文化设施建设,各乡镇都应设置一定规模的文化站和影剧院。

第42条 市域体育设施发展规划

在全市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常德东部平原地区加大体育场馆建设,洞庭湖区结合水资源优势适度发展水上体育设施建设;西部山地区利用自然景观优势建设室外健身公园。

10.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43条 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至 2030年,实行交通对外拓展战略,对内网络衔接战略,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加强区域交通协作和一体化,共享区域交通设施资源,借国家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契机,加大城市的对外交通联系,发挥其“二传手”的作用,扩大其对周边的辐射和带动,促进常德区域中心城市的形成;以综合运输通道为主轴,综合运输网络为依托,加强多方式联运和集约化运输,把常德市建成湘西北区域的综合交通枢纽。

第44条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1、区域交通发展目标:立足常德,实现对外交通设施对接,通过国家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建立与我国三大经济区快速联系走廊。继续加强与长株潭、张家界、岳阳、怀化、湖北(沙市、武汉等方向)的交通联系,打通与西部成渝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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