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奖学金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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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奖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部门: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普通学生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进行2011—2012学年度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校非2012级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 评选种类

校长奖学金;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三、 评选条件

1、校长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参选者必须具备获得优秀大学生甲等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2)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为国家、社会、学校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积极社会影响。

2、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3)甲等奖学金:平均成绩文科必须在88分以上,理科86分以上,最低单科成绩80分;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计算机等级测试达二级(计算机专业学生达三级或具有其它专业等级证书),并取得相应专业要求的普通话合格证书;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上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4)乙等奖学金:平均成绩文科必须在84分以上,理科82分以上,最低单科成绩75分;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计算机等级测试

达二级(计算机专业学生达三级或具有其它专业等级证书),并取得相应专业要求的普通话合格证书;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上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5)丙等奖学金:平均成绩文科必须在82分以上,理科80分以上,最低单科成绩70分;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计算机等级测试达二级(计算机专业学生达三级或具有其它专业等级证书),并取得相应专业要求的普通话合格证书;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上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6)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

(7)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文体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四、评选比例

校长奖学金以本年度参评人选的实际条件为依据,择优评选;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甲、乙、丙各等次的评选比例分别为参评学生总数的2%、5%、8%。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院系 机电系 化生学院 政法系 艺术学院 外语学院 经管院 建材系 文学院 数经学院 物电学院 计算机学院 教心系 体育系 国际学院 非2012级合计甲等(2%) 乙等(5%) 丙等(8%) 学生总数 (人) 436 616 300 1277 1806 1264 852 1068 1581 629 996 470 327 20 9 12 6 26 36 25 17 21 32 13 20 9 7 0 22 31 15 64 90 63 43 53 79 31 50 24 16 1 35 49 24 102 144 101 68 85 126 50 80 38 26 2 65 92 45 192 271 190 128 160 237 94 149 71 49 3 合计(人) 11642 233 582 931 1746 (注:此表格中非2012级学生总数来自各院系9月5日报送的本院系应到在籍学生出勤数据。)

五、奖励标准

1、校长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

2、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甲等1000元/人;乙等奖学金600元/人;丙等奖学金300元/人。

3、学校将对获奖学生授予荣誉证书。 六、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各院、系成立评议组,由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院、系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和班导师。各班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或班导师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及学生代表。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查后确定初审名单,将有关评审材料上交至院、系评议组。各院、系评议组审议公示后,交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并上报学校领导批准。

八、评选要求 1、基本要求

各院系要严格遵照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在正式报送获奖学生名单前,应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院系内进行公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其评选资格:(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2)违反校纪校规,受过通报批评或者院、系行政部门及党、团组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3)有专业必修课程不及格者。

2、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附件1、附件2、附件3。 电子材料报送:附件2、附件3。

请各院系在11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夏老师。 3、结果公示

奖学金的评选实行公示制,学校将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工在

线”网页上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若有异议,可在评选结果发文之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反映,电话:87943712。

附件1:2011-2012学年度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2:2011-2012学年度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发放表

附件3:2011-2012学年度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备案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1—2012学年度奖学金评审表

院(系):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参评奖 学金等次 学习成绩班级排名 综合素质发展 规划与评价总分排名 学号 班级或专业总人数 基本素质测评排名 专业班级 平均成绩 (分数) 学习成绩 测评排名 主 要 事 迹 班 级 意 见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此表一式一份。(可附详细材料)

院 系 意 见

附件2

2011-2012学年度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发放表

院系领导签字: 院系盖章: 甲等: 人 合计: 元 乙等: 人 合计: 元 丙等: 人 合计: 元

共计: 人 元 院系 文学院 文学院 文学院 文学院 文学院 文学院 卡号 622260061001985**** 622260061001421**** 622260061001861**** 622260061001457**** 622260061001943**** 622260061001693**** 姓名 朱雯雯 李诗琪 陈玉婷 向俊 王小俊 杨艳 金额 1000 1000 600 600 300 300 签字 注意: 2个字的名字中间不 要添加空格。 填表说明:1.此表需要报送纸质及EXCEL电子版格式各一份,学生的信息由金额的甲等至丙等排列。其中纸质版需要获奖学生签字确认,并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2.此表姓名排列顺序必须和附件3的顺序保持一致。

附件3

2011—2012学年度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获奖学生基本信息备案表

院系领导签字: 院系盖章: 院系 文学院 文学院 文学院 文学院 文学院 文学院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10级汉语言文学 10级汉语言文学 10级汉语言文学 10级汉语言文学 10级汉语言文学 10级汉语言文学 培养层次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获奖情况 甲等奖学金 甲等奖学金 乙等奖学金 乙等奖学金 丙等奖学金 丙等奖学金

备注 朱雯雯 李诗琪 陈玉婷 向俊 王小俊 杨艳 1050110013 1050110014 1050110015 1050110016 1050110017 1050110018 注意: 2个字 的名字中间不 要添加空格。

填表说明:1.此表需要报送纸质及EXCEL电子版格式各一份,学生的信息由金额的甲等至丙等排列。其中纸质版需要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2.此表姓名排列顺序必须和附件2的顺序保持一致。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k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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