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及其与中国的关系(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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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历史悠久,公元14世纪建立的澜沧王国曾是东南亚最繁荣的国家之一。1707—1713年逐步形成了琅勃拉邦王朝、万象王朝和占巴塞王朝。1779年至19世纪中叶逐步为暹罗征服。1893年沦为法国保护国。1940年被日本占领。1945年8月老挝人民举行武装起义,成立了伊沙拉阵线,同年10月12日老挝宣布独立,成立了伊沙拉政府。1946年法国卷土重来,伊沙拉政府解体。1950年爱国力量重建伊沙拉阵线,成立了以苏发努冯亲王为总理的寮国抗战政府。1954年7月法国被迫签署日内瓦协议,从老挝撤军。此后美国入侵,1962年美国又被迫签订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老挝成立以富马亲王为首相、苏发努冯亲王为副首相的联合政府。1964年美国支持亲美势力破坏联合政府,进攻解放区。老挝军民在爱国阵线领导下进行了英勇的抗美救国战争。1973年2月老挝各方签署了关于在老挝恢复和平和实现民族和睦的协定。1974年4月成立了以富马为首相的联合政府和以苏发努冯为主席的政治联合委员会。1975年12月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万象召开,宣布废除君主制,成立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老挝人民革命党执政。1991年8月,老挝最高人民议会通过《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根据宪法,将老挝部长会议改名为政府,部长会议主席改名为总理,最高人民议会改名为国会,老挝国徽上原有的红星、斧头和镰刀将被著名古建筑物塔銮图案所取代。

【外交】老挝奉行和平、独立和与各国友好的外交政策。1997年7月,老挝正式加入东盟。

与中国关系:中老两国山水相连,有着深厚的传统友谊。两国自1961年4月25日正式建交以来,双边关系稳步发展,政治互信不断增强。2000年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这是中国最高领导人首次访问老挝。访问期间,两国签署了关于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确定发展两国长期稳定、睦邻友好、彼此信赖的全面合作关系。2004年11月,温家宝总理对老挝进行正式访问。2006年6月,朱马利主席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发表联合新闻公报。2006年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发表《中老联合声明》。2007年8月,波松总理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2008年3月,温家宝总理对老挝进行工作访问。2009年9月,朱马利主席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双方决定把中老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在经贸合作方面,两国经贸关系不断深入,合作领域不断拓宽。2003年,中老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1亿美元。2007年,中老双边贸易额达2.49亿美元。

简 况 位于中南半岛北部的内陆国家,北邻中国,南接柬埔寨,东界越南,西北达缅甸,西南毗连泰国。湄公河流经西部1900公里。属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5月~10月为雨季,11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年平均气温约26℃,年降水量1250毫米~3750毫米。

公元1353年建立澜沧王国,为老挝历史鼎盛时期。1893年沦为法国保护国。1940年9月被日本占领。1945年10月12日宣布独立。1946年法国再次入侵,1954年7月签署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内瓦协议,法国从老挝撤军,不久美国取而代之。1962年签订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老挝成立以富马亲王为首相、苏发努冯亲王为副首相的联合政府。1964年,美国支持亲美势力破坏联合政府,进攻解放区。1973年2月,老挝各方签署了关于在老挝恢复和平与民族和睦的协定。1974年4月成立了以富马为首相的新联合政府和以苏发努冯为主席的政治联合委员会。1975年12月宣布废除君主制,成立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中国同老挝的关系 一、政治关系

中国和老挝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邦,两国人民自古以来和睦相处。1961年4月25日中国和老挝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两国保持睦邻友好。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两国关系曾出现曲折。1989年中老关系正常化以来,双边关系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两国领导人频繁互访,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双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保持密切协调与合作。老挝政府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支持中国人民和平统一祖国大业。

中方访老主要领导人有:1990年12月,国务院总理李鹏对老挝进行正式友好访问。2000年11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这是中国国家元首首次访问老挝,在双边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访问期间,两国签署发表了关于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确定发展两国长期稳定、睦邻友好、彼此信赖的全面合作关系。2006年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决定进一步深化两党两国传统友好与全面合作,推动中老关系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两国签署的双边协定主要有:《中老贸易协定》(1988年12月)、《中老边境贸易的换文》(1988年12月)、《中老领事条约》(1989年10月)、《中老文化协定》(1989年10月)、《关于处理两国边境事务的临时协定》(1989年10月)、《中老边界条约》(1991年10月)、《中老民航谅解备忘录》(1991年4月)、《中老边界议定书》

(1993年1月)、《中老遣返在华老挝难民的议定书》(1991年4月)、《中老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1993年1月)、《中老边界制度条约》(1993年12月)、《中老汽车运输协定》(1993年12月)、《中国、老挝、缅甸确定三国交界点协定》(1994年8月)、《中老澜沧江-湄公河客货运输协定》(1994年11月)、《中老旅游合作协定》(1996年10月)、《中老关于成立两国经贸技术合作委员会协定》(1997年5月)、《中老边界制度条约的补充议定书》(1997年7月)、《中老民事刑事司法协助条约》(1999年1月)、《中老避免双重征税协定》(1999年1月)、《中国、老挝、缅甸和泰国四国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200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2000年11月)、《中国农业部和老挝农林部关于农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200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双边合作协议》(200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教育部2002-2005年教育合作计划》(200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教育部2005-2010年教育合作计划》(200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联合新闻公报》(2006年6月)、《中老越三国国界交界点条约》(2006年10月)、《中老联合声明》(200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禁止非法贩运和滥用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合作协议》(200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卫生部卫生合作谅解备忘录》(2006年11月)等。 二、经贸关系

中老经贸关系发展顺利。双方先后签署了贸易、投资保护、旅游、汽车运输等经贸合作文件,成立了双边经贸与技术合作委员会。2008年中老双边贸易额4.2亿美元,同比增长57.5%,其中中国出口2.7亿美元,进口1.5亿美元。中国出口老挝的商品主要包括:摩托车、纺织品、汽车及底盘、高新技术产品、电线电缆、通信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等;中国从老挝进口的商品主要有:锯材、天然橡胶等。中国公司于1990年开始赴老投资办厂,投资领域涉及水电、矿产开发、服务贸易、建材、种植养殖、药品生产等。中国公司在老挝还积极参与劳务和工程承包,占老挝承包工程市场1/4份额。中国为老挝援建的项目有地面卫星电视接收站、南果河水电站及输变电工程、老挝国家文化宫、琅勃拉邦医院、昆曼公路老挝境内1/3路段等。

三、其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中老两军关系发展良好,中国军队领导人迟浩田、张万年、于永波、梁光烈等先后访老,老挝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隆再·皮吉等军队领导人多次访华。老挝分别于1992年和1999年在昆明、香港设立总领事馆。双方先后签订多份文化、新闻、教育、卫生和广播影视合作文件。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第四、第九频道在老落地。两国文艺团体、作家和新闻记者往来不断。两国青年团交往密切,保持互访传统。2000年以来,我共向老挝派遣89名青年志愿者。中老两国于1990年开始互派留学生和进修生。老挝是我国对外提供奖学金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目前老挝在华留学生人数每年保持在320名左右。 四、边界问题

中老两国有着500公里的共同边界。1991年10月,两国在北京签署了《中老边界条约》。此后,双方先后签署《中老边界议定书》、《中老边界制度条约》和《中老边界制度条约的补充议定书》。两国政府通过友好协商,在较短时间内圆满解决了边界问题。中老边界是一条和平、稳定的边界。

现状:老挝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国家,但由于过去长期遭受外国的殖民统治、剥削和掠夺以及国内数十年的战乱,丰富的资源得不到很好地开发,经济十分落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以来,经济建设逐渐取得进展,但仍面临不少困难,目前正在为消除金融危机的影响努力奋斗。2001年老挝党“七大”制定了2001年至2005年经济发展规划,今后五年老挝GDP年均增长速度不低于7%。老挝计划到2020年人均GDP达到1500美元,基本摆脱不发达状态,其任务是比较艰巨的。目前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政困难、资金短缺、贸易逆差巨大、外债逐年增加、城乡差距增大脑等。

国民生产总值(2000年):约137800亿基普。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000年):约350美元。 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2000年):5.9%。 货币名称:基普。

汇率(2001年):1美元=8500基普。 通货膨胀率(2000年):6.6% 资 源

有锡、铅、钾、铜、铁、金、石膏、煤、盐等矿藏,迄今得到少量开采的有锡、石膏、钾、盐、煤等。水力资源丰富。森林面积约9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约42%,产柚木、紫檀等名贵木材。 工 业

主要有发电、锯木、碾米、卷烟、纺织、食品,采矿、服装、制药等企业及小型水泥厂、修理厂、炼铁厂和纺织、制铁、陶瓷、手工业作坊等。 农 业

老挝是一个农业国,农业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80%。主要产品有水稻、玉米、薯类、咖啡、烟叶、花生、棉花等。全国耕地面积约64.9万公顷(1993年), 1994年稻谷产量达150万吨。

交通运输 无出海口,没有铁路,主要靠公路、水路和航空运输。湄公河可以分段通航载重20—200吨船只。

公路:总长14176公里;货运量14..7万吨。(1993年)

水路:总长4600公里;客运量70.33万人次,货运量28.97万吨。(1993年) 空运:万象的瓦岱机场是唯一的国际机场,有通往昆明、曼谷、清迈、河内、胡志明市和金边的六条国际航线。(1993年) 财政金融

1992年预算收入914.9亿基普,支出2138亿基普,差额靠外国援助来弥补。至1992年底累计欠外债8.15亿美元,外汇储备6600万美元。 对外贸易

老挝同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1994年进出口总额为7.677亿美元,其中出口额约3.178亿美元,进口额约4.499亿美元。目前老挝实行自由贸易政策,革新外贸体制,减少原材料出口,增加成品、半成品出口。重要出口商品由国家统一控制。主要出口产品有:电力、原木、胶合板、咖啡、石膏。主要进口产品有:各种车辆、自行车、燃料、水泥、钢材、纸张、布匹、食糖、粮食。主要外贸对象有泰国、中国和越南。 外国资本

1994年4月21日老国会颁布的经修汀的外资法规定,政府不干涉外资企业的事务,允许外资企业汇出所获利润;外商可在老挝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国家将在头五年不向外资企业征税等。至1997年,政府已批准外资项目656个,协议金额为68.03亿美元。主要投资国家和地区有泰国、日本、中国台湾、中国、越南、法国等,其中泰国投资项目最多。 外国援助

主要援助国及组织有:日本、澳大利亚、瑞典、中国、泰国等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外援项目主要有公路、桥梁、码头、通讯、水电站、农田水利等。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6z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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